金碧新城社區業主大會選舉辦法
為維護全體業主的合法權益,保證業主委員會選舉過程的公平、公正、公開,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及建設部《業主大會規程》等物業管理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一章大會形式
業主代表大會:因本小區業主超過10名,故由各棟樓的全體業主根據本辦法第二章的方法選出業主代表,由業主代表參加業主代表大會,進行投票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
第二章業主代表和業主委員會候選人
一、業主代表的產生方法:
(一)、商務商每層樓為選舉區域推選3名業主代表,小計30名業主代表;商場按面積200平方米為一個選舉區域,小計20名業主代表。確定名額后,參加業主代表大會會議時,以保證其中至少一人出席即為有效。
(二)、業主代表的產生應獲得其所代表選舉區域內業主中擁有過半數投票權業主的同意,并簽名確認。
(三)、業主代表每屆任期2年,可以連選連任。
二、業主委員會候選人的產生方法:根據業主大會籌備小組推薦、業主推薦(不少于十位業主推薦)、業主代表自薦,產生本次業主委員會提名候選人。提名候選人應包括本人姓名、性別、年齡、單位、簡歷在內的個人簡介材料與有關證明(如身份證明、產權證明等)提交籌備小組,由籌備小組將候選人簡歷向業主公布。
三、業主委員會委員候選人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屬于本區域內業主(以產權證明為準);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熱心公益、責任心強、有一定的組織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時間;
(三)、熟悉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及物業管理日常管理工作;
(四)、具有(高中/中專)以上學歷;
(五)、未發生其他不適宜擔任業主委員會委員的情形。
四、本屆業主委員會實行差額選舉;候選人不得少于4人。
五、本次選舉為記名投票,投票人必須在選票上填寫自己擁有的物業和代表的投票權并簽名(蓋章)。同一張選票重復選舉同一候選人的,該候選人僅作得一票計算;未選任何候選人的選票為無效選票,視為棄權;選票上所選人數超出本屆業主委員會委員人數的視為無效票。
六、本次選舉投票采用以下方式1進行:
(1)、集中出席投票方式:到會簽名時發選票,并登記選票號,以便核查。
(2)、不集中出席會議投票:由籌備組直接發放選票給業主,收集選票后登記,統計。
七、業主代表大會的召開,應有過半數以上投票權的業主代表出席。各候選人通過公開競選,并經在場的金碧新城社區居委會監督下,進行公開點票、唱票,選舉業主委員會委員。選票累計的投票權未超過全部物業投票權半數的,視為選舉無效。
第三章委員
一、本屆業主委員會由4人組成,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人,委員3人,另設候補委員1人。業主委員會委員每屆任期兩年,可以連選連任。
二、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擔任業主委員會委員:
(一)、不符合前述候選人有關條件的;
(二)、因身體或精神上的疾病喪失履行職責能力的;
(三)、被司法部門認定有犯罪行為的;
(四)、從事該區域物業管理公司工作的;
(五)、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業主公約或業主委員會章程、決議、無社會公德的;
(六)、其他原因不適宜擔任業主委員會委員的。
三、根據選票統計結果,以得票高低(以投票權計算,下同)順序按本屆業主委員會委員規定人數選出獲選的業主委員會委員。獲選委員的得票數應超過參加投票的總投票權數的50%。
四、本屆業主委員會主任及副主任的產生采取以下方式:
(一)、自然當選:按得票高低順序,依次確定業主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委員及候補委員。
(二)、委員選舉:獲選的委員投票選舉業主委員會主任及副主任。每個委員擁有相等的投票權。以委員選舉為主要方式,以自然當選為補充方式。
五、自首次業主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之日起,業主委員會委員正式當選,業主委員會正式成立并開展工作。
首屆業主代表大會籌備組
20**年12月25日
篇2:縣醫院宿舍小區業主大會選舉業主委員會委員結果公告
縣醫院宿舍小區業主大會選舉業主委員會委員結果的公告
**縣人民醫院宿舍小區業主大會會議于20**年5月16日召開,會議選舉產生了:****為業主委員會委員。20**年5月23日舉行的業主委員會會議,推選蒲自成為主任。本業主大會會議籌備組依法履行職責完畢,自即日起解散,由業主大會的執行機構縣醫院宿舍小區業主委員會依法履行職責。
特此公告!
縣醫院宿舍小區業主大會籌備組
20**年5月24日
篇3:物業召開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委員通知示范本
物業關于召開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委員的通知示范本
**(物業名稱)全體業主:
定于(時間)________在(地點)________召開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委員。
業主委員會委員候選人資格條件如下:
1、按照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自覺履行業主義務;
2、
3、
4、
請全體業主屆時準時參加。
特此通知。
年月日
**(物業名稱)籌備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