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收費標準公示制度
一、前言
為了加強對物業收費的監管,保護業主合法權益,提升物業服務質量,建立透明、公正的物業收費制度,特制定本《物業收費標準公示制度》。
二、目的和意義
1. 目的:確保物業收費公開透明,合理合法,提升物業服務質量,滿足業主合理需求。
2. 意義:
a. 保護業主權益:通過公示制度,使業主了解收費項目和標準,減少不合理收費情況的發生,維護業主合法權益。
b. 強化監督管理:公示制度使物業公司、相關部門及社會公眾能夠監督物業收費情況,防止亂收費現象的發生,提升管理水平。
c. 增加透明度:公示物業收費標準,使業主充分知曉自己所應承擔的費用,并且有權利進行監督和申訴。
三、公示內容及方式
1. 公示內容:
a. 收費項目:詳細列明物業收費的具體項目,包括但不限于物業管理費、能源費、設備維護費、環境衛生費等。
b. 收費標準:明確各項收費標準的具體金額,并在金額上進行公示,以確保業主能夠清楚明了所需支付的費用。
c. 繳費周期:指明各項費用的繳費周期,例如按月、按季、按年等。
d. 繳費方式:說明物業費用的繳納方式,例如銀行轉賬、現金繳納、支付寶繳納等,并提供繳費賬號和聯系方式。
2. 公示方式:
a. 物業公司官方網站:在物業公司官方網站上設立專欄,公示收費項目和標準,并及時更新。
b. 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通過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等形式,向業主公示收費項目和標準,并接受業主的監督和建議。
c. 物業服務中心:在物業服務中心設立公示欄,展示物業收費項目和標準,并保持內容的及時更新。
四、公示流程
1. 制定公示計劃:物業公司按年度制定公示計劃,明確公示內容、時間和方式,并提前公示計劃。
2. 公示內容準備:物業公司準備相關收費項目和標準的詳細資料,包括具體金額、繳費周期、繳費方式等。
3. 公示發布:按照公示計劃,將公示內容發布在物業公司官方網站、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中心等地方,并保持內容的及時更新。
4. 監督與申訴:業主和社會公眾可以通過公示渠道進行監督和申訴,物業公司對于監督和申訴情況應及時處理并做出解釋。
五、公示監督與管理
1. 審計監督:相關部門可以對物業收費標準進行審計,確保物業公司收費合理、合法。
2. 業主監督:業主有權對物業收費標準進行監督,對不合理情況進行投訴和申訴,并物業公司應及時處理。
3. 物業公司自查與自糾:物業公司應定期自查物業收費情況,對不合理收費進行自糾,并及時改正錯誤。
4. 責任追究:對于違反公示制度的物業公司及相關單位和個人,應依法追究責任,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罰款等。
六、附則
1. 本制度由物業公司負責解釋和執行,由相關部門進行監督和管理。
2. 物業公司應做好公示渠道的維護,保證收費標準的實時更新,并及時回應公眾的監督和申訴。
3. 本制度自實施之日起生效。
篇2:南通市關于規范市區物業服務收費公示的通知(2014)
南通市關于規范市區物業服務收費公示的通知(20**)
關于規范市區物業服務收費公示的通知
通價檢〔20**〕103號
市區各物業服務企業:
為進一步規范物業服務收費公示,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物業服務收費明碼標價規定》(發改價檢〔20**〕1428號)、《江蘇省物業管理條例》、《江蘇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蘇價規〔20**〕4號)和《關于貫徹執行江蘇省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實施細則的通知》(通價檢〔20**〕120號)文件精神,現就規范市區(暫不含通州區)物業服務收費公示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公示內容
1、物業服務企業名稱、服務內容、服務等級、服務標準、服務項目、計費方式、收費標準、收費依據、計費起始時間、價格舉報電話12358等。
2、特約服務費、代辦服務費的服務內容及收費標準。
3、小區停車服務收費標準。
4、實行政府指導價的前期物業服務收費應當同時標明基準收費標準、浮動幅度以及實際收費標準。
5、其他應當公示的內容。
二、公示要求
1、物業服務企業在其服務區域內的顯著位置或收費地點,可采取公示欄、公示牌、收費手冊、多媒體終端查詢等方式明碼標價,做到價目齊全、內容真實、標示醒目、字跡清晰。
2、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發生變化時,應當在執行新標準前一個月予以公示。
3、新建商品房應在銷售場所顯著位置公示前期物業服務收費標準。
三、物業服務企業不得在標價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四、政府價格主管部門依照《價格法》等法律法規對價格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南通市物價局
20**年5月28日
篇3:學校規范收費公示制度范文
學校規范收費公示制度范文
一、學校設立收費公示墻,向社會公布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相關內容,保護學生及其家長的合法權益。
二、學校收費公示的主要內容: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批準機關及文號)、收費范圍、計費單位、投訴電話等(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行收費減免的政策一并進行公示)。
三、在每學期結束時,學校向學生家長報告本學期學校收費情況,讓學生家長了解學校的實際收費與規定的收費是否一致。
四、學校制作公示墻,嚴格做到獨立置放,位置明顯,字體端正,實用規范。
五、禁止越權收費、超標準收費、自立項目收費等亂收費行為通過公示“合法化”。
六、遇有收費政策調整或其它情況變化時,學校必須及時更新公示的相關內容,做好教育收費政策信息的溝通。
七、加強學校內部收費公示制度的監督檢查。對違反規定的亂收費行為,按照上級有關規定進行查處。
***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