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位:保衛部主管
直接上級:保衛部經理
直接下級:保衛部領班
崗位職責:
1. 協助部門經理做好大廈的安全、消防工作。
2. 掌握要害部位及易發案部位的人、財、物的基本情況,并依據實際情況制定、落實安全防范措施。
3. 管理檢查中控室的日常工作,制定各項檢查制度。
4. 監督、檢查領班的工作,及時發現妥善處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5. 規劃大廈內車場的建設與路線。
6. 制定保安人員巡視的方式、路線、時間并檢查巡視記錄。
7. 中控室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檢查設備運行情況。
8. 檢查監控探頭的監控范圍,掌握可視對講及門禁系統的開通情況。
9. 依據培訓方案制定培訓計劃,監督、落實培訓內容,檢查培訓效果。
10. 了解掌握消防設施的運行工作情況,督促有關部門管理,維保好消防器材,使之處于良好的戰備狀態。
11. 負責對員工進行防火知識教育,做好各項消防安全工作。
12. 建立防火“三檔一薄”,完成消防局布置的各項工作。
13. 在緊急突發事件中,協助經理做好現場工作。
14. 完成經理交辦的其它工作。
篇2:建筑集團企業安全保衛部主管崗位工作職責
建筑集團公司安全保衛部主管崗位職責
1 .就安全工作對職能上級負責。
2 .對本項目部施工現場辦公、生活區、安全生產、消防、保衛、治安和對員工進行相應的培訓教育考核及監督檢查負責。
3 .對項目部全部危險源的識別、主要危險源的確定和造冊以及防范措施的制訂、監督、檢查和因此而產生的不合格項的認證、整改、復查承擔責任。
4 .在項目部內組織宣傳、培訓、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規范、規程、制度,并在本項目部范圍內負責各安全事項的監督、檢查、糾正工作。為此根據項目部實際情況,組織編制、頒發相關細則并貫徹落實到位。
5 .負責和集團總公司或社會上公安、消防、勞動部門保持密切聯系,及時搜集有關信息取得幫助和指導。
6 .組織制訂安全保衛部長期工作方針和短期工作目標,并督促執行的責任。
7 .負責主持大事故以上安全事故的現場勘察,調查分析工傷鑒定會議,并及時按程序如實向上級申報。
8 .組織部內人員和現場安全員進行每月25 日安全生產的例行檢查,對施工現場進行不定期檢查,并做出評價。
9 .配合物資采購中心進行安全防護用品、勞動保護用品選型、定廠,嚴格控制所購產品廠家在已按程序批準并已列人合格供方賬目的廠家范圍內。
10 .監督本部室有關資料和數據的搜集和匯總,整理建檔。
11 .負責階段性的工作總結和部室內有關請示、報告、申請等文件的審核。
12 .協同集團工程部、項目分公司等部門簽訂外包隊伍安全責任書,以及獎罰制度的實施。
13 .負責完成相關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