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門崗工作作業指導書
1.0目的
控制人員車輛出入,物品的安全檢查,保障小區安全
2.0適用范圍
物業公司各管理處轄區門崗
3.0制度
3.1進入小區的人員必須持有《裝修出入證》、《施工出入證》、《勞務出入證》《租賃出入證》《工作證》、《住戶卡》、《參觀證》,小區住戶出外。
3.2進入小區的車輛必須持有固定《IC卡》或領取臨時《IC卡》后入內,駛離小區的車輛應交回臨時《IC卡》后放行,貨車、出租車還應接受檢查。
3.3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人和車輛控制入小區。
3.4外出小區的大件、貴重物品,必須經業主同意或管理處同意并核對品名、數目、準確后方可放行,均應填寫《物品外出登記表》。
3.5小區主要出入口設門崗,負責對進入小區人員的詢問、驗證、臨時《IC卡》的收發、物品的檢查、登記和收取臨時停車費。
3.6門崗發生情況、事件都須在《值班記錄》上記載,嚴格交接手續。。
4.0門崗工作程序
4.1進出小區人員的驗證、登記。
4.1.1站崗隊員檢驗進入人員的出入證、工作證、住戶卡等相關證件核實后放行。
4.1.2來訪者由坐崗隊員檢驗其證件,并填寫《來訪人員登記表》后放行。
4.1.3其余人員(如裝修、施工等)必須到管理處辦理出入證后可進入小區,散發廣告宣傳品人員嚴禁入內。
4.2車輛進出小區的工作。
4.2.1對進入小區車輛,站崗隊員伸出左手示意來車停下,爾后走到車前一米處行軍禮,再上前詢問,確認后,代其刷臨時《IC卡》并將卡發給駕駛員,舉左手示意放行,坐崗負責在《臨時出入車輛登記表》上登記。(有固定《IC卡》的請自行刷卡)
4.2.2坐崗隊員對來車的車號、臨時《IC卡》號及進區時間進行登記。
4.2.3駛離小區的車輛,站崗隊員跑步到車前一米處,檢查車輛,收取臨時《IC卡》及產生的臨時停車費后行軍禮,并舉左手示意放行。
4.3物品檢查
4.3.1 外出物品由站崗隊員進行檢查,坐崗隊員進行登記,填寫《物品外出登記表》
4.3.2 檢查時應讓對方自己打開所查物品,由站崗隊員核對品名、數目,確認后放行。
4.3.3 檢查中發現可疑情況(人或車輛),由站崗隊員暫扣,坐崗隊員向保安部報告,并填寫《值班記錄表》。
4.4換崗
4.4.1每半小時,由坐崗隊員走到站崗隊員前2-3米處,互行軍禮后,坐崗隊員同站崗隊員換崗。
4.4.2站崗、坐崗隊員各行職責。
4.4.3若遇重要事情或特殊情況立即請示。
4.4.4門崗只有一人時負責站、坐崗的全部工作。
5.0相關記錄
5.1 《來訪人員登記表》
5.2 《物品外出登記表》
5.3《值班記錄》
5.4《臨時出入車輛登記表》
6.0 附錄
6.1 《裝修出入證》
6.2 《施工出入證》
6.3 《勞務出入證》
6.4 《租賃出入證》
6.5《工作證》
6.6《住戶卡》
6.7《參觀證》
6.8《IC卡》
編寫: zz審批: zz
篇2:物業小區大門崗使用身份證識別系統溫馨提示
物業關于小區大門崗使用身份證識別系統的溫馨提示
尊敬的各位業戶:
為加強小區安全防范,打擊違法犯罪行為,營造和諧安全小區?,F小區大門口已加裝身份證識別系統,各位業戶請告知來訪親朋好友主動配合大門口安管員出示身份證進行識別登記,如業主外出忘帶門禁卡請配合登記。
協同小區安全管理,發現可疑人員立即致電24小時值班電話****(監控中心);
小區是我家,安全靠大家,感謝您的支持與配合!
*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增城分公司
*物業客服中心
20**年*月*日
篇3:小區門崗物品代管技巧
小區門崗物品代管技巧
任何門崗都是物業的窗口形象,需要保持干凈、整潔,但業主們也常常為了方便,要求在門崗寄放物品的事情是時有發生。讓其寄放吧,不安全--門崗進出人多,安管隊員各有其負責崗位,不能時刻盯守。包里如有貴重物品,如錢包、金銀手飾等,一旦丟失,業主方面第一個念頭肯定就是物管公司的失職,而不會從自身方面尋找原因。不讓放吧,確實有點不近人情--業主認為,只是放一個包、放一包菜、放一件衣服而已,不愿意為業主提供方便,太不人性化。
那么我們應該如何正確處理這個問題呢?筆者認為門崗物品代管,一個看似簡單的問題里面包含著不少的技巧。
一、解釋溝通,讓業主理解
溝通在工作中就如人的血脈,如果溝通不暢,就如血管栓塞,其后果是可想而知的。所以,要學會溝通,就要懂得其方法。因為溝通不僅僅是語言,還包括動作、姿態、眼神、表情等等。有時一個眼神,一個微笑,都起著巨大的作用。如果業主提出要寄放一包菜或者一眼就能看得清的物品,我們的隊員可以接受;如果業主提出寄放一個包或者貴重物品,那么我們的隊員應該面帶微笑、態度溫和,用禮貌的稱呼給業主進行解釋溝通:因大廳沒有專門的柜子存放物品,進進出出的人也很多,有時隊員需要處理突發的事件,無法專注于寄存物品的保管,不能確保物品的安全,希望業主能夠理解。
二、張貼溫馨提示
管理處在各大廳當眼處貼上溫馨提示“為了您的物品安全,崗位嚴禁寄存貴重物品?!币詴r刻提醒寄放物品的業主。
三、制定相關的制度
如果寄存的是普通物品,應請其列出明細并簽字確認,留下聯系方式,說明領取時間,原則上不應超過一天。如過期未取,應將物品移交當班班長并作好詳細的值班紀錄。
如果是貴重物品,應委婉拒絕。如對方執意請求代為保管時,物品不準過夜,并請業主簽字確認。如超期未取,應將物品上繳當班班長并作好詳細的值班紀錄,班長移交辦公室管理人員,由管理人員主動聯系業主領取。
這樣一來,不僅化解了業主與隊員之間因寄存物件而產生的矛盾,減少了寄存物件遺失的機率,同時也規避了物業公司因寄存物件遺失而需承擔的風險。
如果我們的隊員能做到禮節多一點、動作快一點、腦筋活一點、做事勤一點、微笑甜一點、說話輕一點、爭執讓一點......類似的問題就會少一點,工作起來就會輕松愉快一點。
物業管理本身就是人與人的交流,難免會產生問題。認真傾聽業主的每一個需求,站在客戶的角度上為其考慮,站在專業的角度上細致地解決,那么問題就不再是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