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經理人

工程檢驗和試驗計劃范文(2)

7498

  工程檢驗試驗計劃Rev.0

  編制人:

  審核人:

  審批人:

  編制單位:*年*月*日

  目錄

  1編制概述1

  1.1工程概述1

  1.2質量目標1

  1.2.1總體目標1

  1.2.2工程質量控制目標1

  1.2.3質量方針2

  2檢驗控制程序及標準2

  2.1執行程序及規定2

  2.2采用標準2

  3質量控制點設置3

  3.1質量控制點設置3

  3.2質量控制點報驗程序3

  3.3工序質量控制的要求4

  3.4質量控制點測量手段4

  3.5檢試驗流程圖5

  檢驗試驗計劃表6

  1編制概述

  1.1工程概述

  1.1.1項目名稱:

  1.1.2建設單位:

  1.1.3設計單位:

  1.1.4監理單位:

  1.1.5勘察單位:

  1.1.6總承包單位:

  1.1.7專業分包單位:

  1.2質量目標

  1.2.1總體目標

  按有關標準的規定做好過程檢驗和試驗,最終確保工程質量合格率100%,實現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率100%。

  1.2.2工程質量檢驗目標

  (1)工程合格率100%。

  (2)工程項目一次竣工驗收合格率100%。

  (3)工程質量常見問題預防及治理覆蓋率達到100%。

  (4)用戶質量回訪率100%,顧客滿意度達到90%以上。

  (5)采購物資質量合格率100%。

  (6)分部分項工程質量評定合格率100%;

  (7)質量事故為零。

  1.2.3質量方針

  誠信守法,質量為本,信譽至上;安全第一,預防為主,保障健康;保護環境,綜合治理,造福社會;科技領先,精細管理,持續發展;建精品工程,創行業典范。

  質量承諾:公司已通過了ISO9001-2000質量體系認證,我們將嚴格按照施工技術規范、規程、ISO9001-2000質量體系標準及《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等規范標準進行施工,單位工程合格率為100%,達到國家驗收標準。加強內部質量管理,爭創優質工程,增強市場競爭力。

  承諾工程竣工質量達到合格工程等級標準。

  2檢驗控制程序及標準

  2.1執行程序及規定

  2.2執行標準

  《工程測量規范》

  GB50026-20**

  《建筑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GB50202-20**

  《建筑樁基技術規范》

  JGJ94-20**

  《建筑樁基檢測技術規范》

  JGJ106-20**

  《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

  GB50300-20**

  《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J50204-20**

  《建筑防腐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12—20**

  《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GB/T50107-20**

  3質量控制點設置

  為了規范本工程施工過程中工序質量的控制,確保施工工序質量滿足有關標準規范和業主的質量目標要求,使業主、承包商、監理等單位對工序驗收、材料檢試驗等有統一的依據,特制定質量控制點

  3.1質量控制點設置

  序號

  質量控制點名稱

  級別

  備注

  二**工程

  1定位放線復測(坐標、標高)

  A垂直度、中線偏差檢驗

  B檢測

  A檢驗批驗收

  B5安全技術交底

  C3.2質量控制點報驗程序

  3.2.1A級質量控制點報驗

  3.2.1.1承包單位按批準的檢驗和試驗計劃自檢合格,并做好工序質量控制過程記錄。自檢合格后,承包單位按規定的監理程序書面通知監理工程師檢查。

  3.2.1.2監理工程師對承包商報驗的條件進行確認,確認完成后提前24小時書面通知建設單位進行共檢。

  3.2.1.3由監理單位組織承包單位、建設單位等專業人員進行聯合檢查。

  3.2.2B級質量控制點報驗

  3.2.2.1施工單位按批準的檢驗和試驗計劃自檢合格,并做好工序質量控制過程記錄,施工單位按規定的監理程序書面通知監理工程師檢查。

  3.2.2.2監理工程師對B級質量控制點進行檢查,并做好記錄。

  3.2.3C級質量控制點報驗

  施工單位按批準的檢驗和試驗計劃自檢合格后,做好工序質量控制過程記錄,進入下道工序施工。

  3.3工序質量控制的要求

  3.3.1B級控制點未經監理單位檢查,A級控制點未經監理、業主檢查,施工單位不得進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3.3.2共檢完成后,當該工序施工質量符合設計文件、標準規范和合同規定等要求,承包商、監理、業主等檢查各方應及時簽字確認,施工單位可以進行下一工序施工。不符合要求時,不得進入下一工序,并立即采取處置措施,處置措施及結果要有記錄,具有可追溯性。

  3.4質量控制點測量手段

  序號

  項目

  檢驗方法

  備注

  1軸線

  全站儀或GPS

  樁位

  用經緯儀、拉線和尺量檢查

  標高

  用水準儀檢查

  位移

  拉線和尺量檢查

  5承載力

  靜載試驗

  6樁身完整性

  低應變檢測

  3.5檢驗試驗流程圖

  評審

  檢試驗計劃

  工序過程控制及完成

  自檢

  合格轉序

  監理檢查

  評審

  返修或返工

  不合格

  C級

  不合格

  合格

  合格轉序

  B級

  業主到場

  A級

  共檢

  記錄存檔

  轉序

  合格

  結果通知

  不合格

  評審

  5檢驗試驗計劃表

  工程檢試驗計劃表

  編號

  階段/活動

  質量

  控制點

  適用的工程建設標準以及

  有關質量要求或技術規定

  檢驗和試驗內容

  審查/驗證/簽認

  檢測比例或數量

  質量記錄

  承包商

  檢測單位

  監理單位

  建設單位

  一施工準備

  1測量復測

  復測控制樁

  《工程測量規范》

  GB50026-20**

  全部樁位復測

  測量記錄

  二混凝土

  1混凝土

  原材

  實測

  《混凝土質量控制標準》GB

  50164-20**

  砂子400m3石子400m3、散裝水泥500噸、分別按批次取樣,送當地試驗室做原材檢測。

  檢驗報告、原材質量證明文件

  混凝土

  混凝土質量、承載力檢測

  《建筑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GB50202-20**

  《建筑樁基檢測技術規范》

  JGJ106-20**

  混凝土樁身完整性檢測不少于樁數10%。

  質量驗收記錄、施工記錄

  混凝土試塊

  壓實度

  《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GB/T50107-20**

  《建筑樁基技術規范》

  JGJ94-20**

  隱蔽驗收記錄、施工記錄

篇2:公司EMS程序文件范本:檢驗測量/監測和試驗設備控制

  公司EMS程序文件范本:檢驗、測量/監測和試驗設備的控制

  十二.檢驗、測量/監測和試驗設備的控制

  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程序規定了對用以證實對污染控制符合規定要求的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如何進行控制、校準、維護、選擇。

  本程序適用于公司對設計、開發、生產、裝配和服務過程中,用以證實對污染控制情況的所有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進行控制的工作。

  2.引用標準和文件

  《ISO14000:1996環境管理體系—規范及使用指南》

  《ISO14000:1996環境管理體系—原則、體系和支持技術通用指南》

  3.職責

  3.1品檢部負責建立統一的校準系統。

  3.2品檢部根據對環境污染控制的要求,選擇適用的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

  3.3用于檢驗或試驗的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失效時,由質檢人員上報品檢部,

  采取有效的糾正措施。

  4.程序

  4.1校準系統的建立

  4.1.1品檢部根據需要建立校準系統,對所有的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進行有效的控制、校準和維護。

  4.1.2新建立的各項企業計量標準,由品檢部提出,報主管領導批準后施行。

  4.1.3品檢部使用的計量校準器,應經上級計量鑒定所鑒定合格,獲得有效合格證書后方可開展計量鑒定。

  4.1.4計量鑒定員應經過相應的培訓并具有相應的資格。

  4.1.5計量環境要符合國家規定的要求。

  4.2檢驗、測量及試驗設備的配置

  4.2.1根據對污染的控制要求配置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

  4.2.2需購置時,使用部門提出申請,經品檢部審核,報主管領導批準。

  4.2.3顧客或供方提供的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由品檢部鑒定合格后方可入庫或投入使用。

  4.2.4需要租用的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品檢部統一實施。

  4.3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的控制

  4.3.1所有新購入或投入使用的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在使用前必須經品檢部組織檢定。

  4.3.1.1外購計量器具由采購部門通知品檢部進行入庫檢定。

  4.3.1.2各部門需領用計量器具時,到品檢部辦理領用手續。

  4.3.1.3對大型檢測設備經進廠安裝、調試、驗收后,由品檢部辦理編號、立卡、建帳手續,安排周期檢定。

  4.3.2重新啟用的檢測試驗設備,必須經品檢部檢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4.3.3各種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的操作使用人員必須進行培訓。

  4.3.4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的調撥、封存、啟用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品檢部負責處理。

  4.4周期檢定

  4.4.1檢定周期確定

  4.4.1.1品檢部確定檢定周期并制定檢定計劃。

  4.4.1.2對于合同供方或顧客提供的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由技術、品檢和使用部門共同研究確定合理的檢定周期。

  4.4.1.3根據周檢、抽檢情況,品檢部適當調整檢定周期。

  4.4.2計量人員按檢定規程和周期檢定計劃實施檢定。

  4.4.3品檢部根據使用情況安排抽檢。

  4.4.4操作者在使用過程中,發現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異常時,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品檢部采取有效的措施。

  4.4.5所有計量標準器和本公司無檢定修理能力的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由辦品檢部負責委外檢定。

  4.5檢定標準

  4.5.1品檢部嚴格按照國家檢定規程實施控制。

  4.5.2對于國家無檢定規程的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由品檢部負責制定檢定規程,并批準執行。

  4.6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的失準。

  4.6.1采購進廠的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出現失準時,品檢部出具檢測報告,采購部門據此進行退貨。

  4.6.2顧客、供方提供的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在納入校準系統時出現不合格,品檢部向責任部門提報檢定報告,該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不得投入使用。

  4.6.3在使用過程中發現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失準,由品檢部負責處理,并對被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失準,由品檢部負責處理,并對被檢的檢驗數據的有效性進行控制。

  4.6.4品檢部對不符合要求的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作出檢修、報廢等處置,檢修后重新檢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4.7記錄和標識狀態

  4.7.1品檢部保存各種檢定記錄

  4.7.2品檢部對所有的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施加狀態標識,并加以記錄。

  5.支持性文件、作業文件

篇3:公司產品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控制規程

  公司產品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控制規程

  1.總則

  1.1制定目的

  為規范生產、檢驗及試驗中檢查、測量、測試之設備、工具的管理,以維持其準確度與精密度,特制定本規章。

  1.2適用范圍

  本公司各部門所使用的檢驗,測量與試驗之工具、量具、儀器、設備的管理,均適用本規章。

  1.3權責單位

 ?。?)品管部負責本規章制定、修改、廢止之起草工作。

 ?。?)總經理負責本規章制定、修改、廢止之核準。

  2.管理規定

  2.1定義

 ?。?)檢驗、測量與試驗設備

  用作驗證產品某項(或某幾項)特性是否符合既定規格之工具、量具、測試儀器等之總稱。這些設備上必須有有效之“合格證”。本規章下文中簡單統稱這些設備為“檢測設備”。

 ?。?)基準設備

  為本公司同類檢測設備中具最高精確度之設備,它們的核準方法必須符合或可追溯至國際(或國家)標準。

 ?。?)“參考用”之設備

  若設備上沒有有效之合格標識,一律視為“參考用”之設備,其所測得之數據僅可作參考使用。這類設備之管理體制由生技部負責,不受本規章管制。

  2.2管理組織及責任

  2.2.1品管部主管

  為最終管理責任者,負有下列責任:

 ?。?)建立及維持本公司檢測設備校正系統,保證所有使用的“檢測設備”均經校正,并能追溯至國際或國家標準。

 ?。?)當校正用之國際或國家標準不存在時,須制定及記錄校正之方法及標準。

  2.2.2計量人員

  品管部計量人員(或由品質工程師兼任)為檢測設備管理者,負有下列責任:

 ?。?)執行檢測設備接收檢查及保存有關證書。

 ?。?)建立及維持“檢測設備校正作業指導書”。

 ?。?)執行及記錄校正工作。

 ?。?)填寫檢測設備一覽表、檢測設備校正記錄、檢測設備校正時間表等。

 ?。?)培訓執行校正作業和使用之人員。

  2.2.3生技部

  生技部為設備之維修、保養責任單位,負有下列責任:

 ?。?)檢測設備之操作規程及安全規程的制定。

 ?。?)執行定期保養檢查工作與維修工作。

 ?。?)設備異常排除工作。

 ?。?)設備履歷、檔案之建立與保管。

  2.2.4使用單位

  檢測設備之使用者有下列責任:

 ?。?)日常之保管、檢查、保養工作。

 ?。?)監察檢測設備之計量檢測有效期,及時通知送檢、校正。

 ?。?)選擇合適之檢測設備,掌握日常點檢方法及其實施。

 ?。?)發現使用、點檢之異常,立即聯絡計量人員處理。

  3.管理程序

  3.1檢測設備的購入

 ?。?)所有檢測設備的采購作業由各使用部門提出申請,經核準后由生技部統一采購。

 ?。?)生技部應確保采購的檢測設備附有校正證書(指其校正方法能追溯至國際或國家標準)。

 ?。?)所采購之檢測設備須由生技部、使用部門與計量人員會同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計量驗收應包括一般性功能測試、校正證書復核,并實際校正。

  3.2檢測設備之校正

 ?。?)除進廠時之檢查及校正外,本公司所有檢測設備至少一年校正一次,以確保其準確性與精密度。

 ?。?)基準設備至少一年一次送至本地計量局或其他權威機構進行校正,并由該單位出具書面校正證明。

 ?。?)檢測設備之校正可利用相關之基準設備為參照,按校正工作指導書程序進行,由計量人員實施校正。

 ?。?)檢測設備無法利用基準設備校正時,應送外校正,其程序同基準設備之送外校正。

  3.3校正環境控制

  進行校正之作業環境須符合下列要求:

 ?。?)校正環境溫度應保持在室溫25℃±5℃。

 ?。?)校正室應保持干燥,相對濕度小于70%。

 ?。?)當某檢測設備要求特定的校正環境時,應確保符合要求。

  3.4校正程序

 ?。?)計量人員必須按照檢測設備之送校日期,即在有效期滿前,安排送外校正或廠內校正。

 ?。?)由品管部制定廠內校正之《檢測設備校正作業指導書》,計量人員依指導書要求之方法、步驟進行校正。

 ?。?)使用者有義務在有效期滿前報備、提醒計量人員作檢測設備之校正作業。

  3.5校正結果

 ?。?)廠內校正之設備,由品管部在《檢測設備校正作業指導書》上規定校正允收標準。

 ?。?)計量人員根據作業指導書判定檢測設備是否合格。

 ?。?)送外校正之檢測設備,根據校正機構提供之證書判定是否合格。

 ?。?)經判定為不合格之設備,呈品管部主管決定處理方式:

 ?。ˋ)維修后重新校正,校正合格后繼續使用。

 ?。˙)報廢,并呈總經理核準。

  3.6檢測設備合格標識

 ?。?)檢測設備校正合格后應貼上有效之合格證。合格證內容應包括:

 ?。ˋ)檢測設備編號。

 ?。˙)檢測設備校正日期。

 ?。–)有效截止日期。

 ?。―)校正人署名。

 ?。?)不合格之檢測設備應采用有效識別方法,如標示“報廢”或“待修”。

 ?。?)凡沒有合格證或有效日期逾期之檢測設備均不可使用。

  3.7檢測設備之維護

 ?。?)除經培訓之校正人員外,任何人不能擅自調校檢測設備。

 ?。?)檢測設備使用者應確保不因儲存


、搬運和使用而影響檢測設備的精準度。

 ?。?)使用者發現設備有異常狀況,應立即向計量人員反饋。

  3.8檢測設備之維修

 ?。?)發生故障,應報備生技部與品管部計量人員。

 ?。?)生技部負責維修設備之硬件部分,確保其可操作性。

 ?。?)計量人員對維修完成之檢測設備,重新校正,并貼上新的合格證。

 ?。?)若維修后雖可操作,但校正不合格,仍需進一步維修直至校正合格。

 ?。?)若無法維修或反復維修仍不合格,應申請報廢。

  4.附件

  [附件]HB04-1《年度計量器具檢定計劃表》

  [附件]HB04-2《檢測設備檢查記錄卡》

相關文章

MM1313亚洲国产精品无码试看|91久久偷偷做嫩草影院免|国产原创剧情经理在线播放|国产精品亚洲А∨无码播放麻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