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經理人

試驗、檢驗作業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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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試驗、檢驗作業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機械性能試驗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設備使用首應幢查其性能及潤滑是否良好,各部件及電器裝置正常,方可啟動。

  2.試驗機上不準放置工具、試樣等物品,脆性材料的硬度、彎曲,壓縮及疲勞試驗時須加防護裝置。

  3.高溫拉伸或其它升溫試驗,需電爐加熱時,應控制電流均勻上升。在裝卸試樣前必須斷電,必要時戴上石棉手套。

  4.進行機械性能試驗時必須注意:

 ?、俑鶕嚇有螤?、規格及性能,選擇好測量范圍和夾具,加相應砝碼及安裝必要的附件。

 ?、谠囼為_始,先作幾次瞬時啟動(開,停),便于潤滑和檢查試驗機運轉部件狀況。

 ?、酃ぷ魍戤吅?,將一切運轉機件調回到原始位置,關閉油閥、電源。

  5.做有危險的試驗時,(如鋼絲蠅,鏈條,彈簧等)試驗樣品四周必須裝好防護檔板。

  6.做有氧化鐵皮的試樣時,如鋼板、竹節銅等,下夾頭必須用遮板遮住。

  7.用脈動試驗機進行試驗時,必需按說明書中規定進行。

  8.做沖擊試驗時,擺錘運動范圍不得有障礙物,以免沖擊時發生意外事故。

  9.做扭轉試驗時,應按試樣的形狀,換上需要的夾具,根據扭矩的大小,選擇適當的表盤和砝碼。

  10.進行滾動磨損試驗時,必須將固定銷釘取下,應按試 驗規程注意負荷變化情況。

  11. 做高溫疲勞試驗時,試樣必須夾緊,試樣與負荷中心偏心不得超過5%。

  12.在高溫疲勞試驗過程中應保證冷卻水循環良好,不得有漏水現象。

  (二)化學分析及化學器具、皿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使用乙炔氣瓶安全規則

  1.使用乙炔氣瓶時禁止敲擊、碰撞。

  2.使用乙炔氣瓶時應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滾、碰,

  不得靠近熱源和電氣設備。試驗室應通風良好。

  3,瓶閥凍結,嚴禁用火烘烤,應用40C以下的溫水解凍。

  乙炔瓶與明火的距離必須大于10m。

  4.吊裝搬運時,皮使用專用夾具和防震的運輸車,嚴禁用電磁起重機和鏈鉤吊裝搬運。

  5. 嚴禁放置在通風不良及有放射線的場所,并不得放置在橡膠等絕緣體上。

  6.使用時要注意固定,防止傾斜,嚴禁臥放使用。乙炔氣瓶必須裝設專用減壓器、回火防止器,開啟時,操作者應站在瓶口的側后方,動作要輕緩。

  7.乙炔氣使用壓力不得超過1.5/c㎡,輸氣流速不得超過1.5~2c㎡/時·瓶。

  8.嚴禁銅、銀,汞等金屬制品與乙炔接觸,必須使用銅合金器具時,器具含銅量應低于70%。

  9.檢查乙快氣設備,氣管是否漏氣時,必須用肥皂水涂于可疑或接頭處試漏,嚴禁用火試漏。

  10.瓶內氣體嚴禁用盡,必須留有不低于表中規定的剩余壓力。

  使用毒品安全規則

  1. 凡能產生有毒氣體和刺激性氣體的操作,應在通風柜內進行。這些氣體是:一氧化碳、硫化氫、氟化氫、氯化氫、二硫化碳,氯、碘、二氧化碳、氧化錳、二氧化氮等。

  2.進行有毒物質的試驗時,必須按規定穿戴好工作服、口罩、手套等防護用品。實驗后要洗手,試驗中禁止飲食。

  3.工作人員手,臉,皮膚等有破裂時,不許進行有毒物質操作,尤其是氰化物的操作。

  4.所有使用過含毒物的溶液,必須由該試驗的工作人員 倒入液罐內,禁止直接倒入下水系統。

  5. 禁止用實驗室內的任何容器盛放飲料和其它食物。

  6.處理無名藥品,不許用口嘗。如嗅其味,可用手掌在藥物品表面上空向臉部煽動嗅之。

  7.有毒液體,生產污水或其它腐蝕性強烈的液體的取樣,不許用口吸取,應用抽氣管吸取。

  8.使用水銀應遵守事項:

 ?、傺b水銀的玻璃器皿,應當是堅固的;

 ?、谘b水銀的容器表面應蓋一層甘油。臟水銀則蓋一層水;

 ?、郛斔蘅赡芘c大氣連通時,不許在表面上覆蓋其它物質。應在水銀和大氣中間按一段內裝活性二氧化錳的玻璃管。

 ?、苎b水銀容器應放金屬質淺盤中。當水銀濺出地面時,應填死或以高錳酸鉀溶液灌泡。

 ?、菖K水銀的回收,可用10%的硝酸(濃度不許再高),在通風柜內處理,分離后用水洗3~4次。先用濾紙吸干,然后在真空中干燥二小時左右,不許采用加熱蒸干。

  9.遇到下列毒性的物質時,應特別注意安全:

  汞及汞鹽;鉛及鉛鹽;砷及砷化物;氰化物;白磷及磷化氫;氟化物;二氧化碳;惦的化合物;鉀、鈉、氨的氯酸鹽;有毒性的有機化合物。

  使用強酸、強堿及腐蝕劑安全規則

  1.搬運和使用腐蝕性藥品如強酸、強堿及澳等。要按規定穿戴好橡皮手套、圍裙、眼鏡、口罩、膠靴等防護用品。

  2.搬運酸、堿前應仔細作好下列幾項檢查:

 ?、侔徇\器具的強度;

 ?、谘b酸或堿的容器是否封嚴。

 ?、廴萜鞯奈恢霉潭ㄊ欠穹€固。

 ?、馨徇\酸堿時不許把容器背在背上。

  3.移注酸堿液時,要有虹吸管,不要用漏斗,以防酸、堿液濺出。

  4. 酸、堿或其它苛性液體,禁止用嘴直接吸取。如無吸氣器可用量筒量取。

  5.開啟盛溴、過氧化氧、氫氟酸、氨水和其它苛性溶液容器時,應先用水冷卻,然后開瓶。開瓶時,瓶口不準對人。

  6.在稀釋酸(尤其是硅酸)時,應當一面攪拌冷水,一面慢慢將酸注入,禁止將水注入酸內。

  7.使用堿金屬及其氧氧化物和氧化物時,必須用鑷子夾取或用磁匙采取。

  8. 廢酸、廢堿必須倒在專門的缸子內,缸子應放在安全地方。

  9.如腐蝕物質觸到皮膚上時,應立即用大量水沖洗。

  10.腐蝕性強烈的物質有:溴及溴水、硝酸、硫酸、王水、

  氫氟酸、鉻酸溶液、氧氰酸、五氧化二磷、醇酸、氧氧化鉀、氫氧化鈉、氫氧化氨,冰醋酸、磷、硝酸銀、鹽酸等。

  使用易燃物品安全規則

  1.不許將易著火的物質放置在試驗地區附近。

  2.使用在蒸餾或升華時易著火的物質應注意:

 ?、俨辉S用明火加熱,加熱可用水(油)容器、電熱板或電砂浴,周圍也不應有明火;

 ?、谠囼瀮x器應嚴密不漏氣;

 ?、墼谡麴s裝置下面,應有一金屬淺盤(邊高80~100mm);

 ?、芄ぷ鞯攸c應有良好的通風,四周不可放置有可燃性的物料;

 ?、莨ぷ鲿r要戴上護目鏡。

  3.在試驗室內存放各種可燃性物質總量不許超過3kg,每種不得超過lkg.隨用隨取,用后送回專門的貯放地點。

  4. 遇水著火的物質(如過氧化鈉,金屬鈉、鉀等)做完試驗后禁止丟人廢液桶內。凡能引起著火的物質(如廢油、廢有機溶劑)應集中在專門的容器內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任意亂放。

  5.一且發生著火事故,首先應撤出一切熱源,關閉煤氣、

  乙炔氣,天然氣閥門和電門,通知消防部門,及時用砂子和石棉布整住著火地點或用二氧化碳等滅火器滅火。除酒精外,化學物品失火,不許用水滅火。

  6.在進行加熱、蒸餾及其它有關用火的工作時,要有專人負責管理,工作完后即關掉熱源。

  7.暑燃物,尤其是暑揮發的易燃物,應存放在密閉的溶器內,不許用無蓋的開口容器貯存。

  8.易著火的物質有:醇類、醚類、丙酮、苯、甲苯、酚、汽油、二氧化碳,磷、過氧化鈉、鉀,鈉、鎂、碳化鈣等。

  9.做蒸餾提純或蒸餾實驗必須用明火加熱時,則每次蒸餾物的數量不得超過l00ml,附近不許存放易燃物質,同時應有防火措施。

  10. 應經常檢查防火設備,確保滅火器材的完好。

  使用易爆品安全規則

  1.預防由于內外壓力差引起爆炸的措施。

 ?、僮屑殭z查供真空操作用的全部儀器有無裂紋,不許使用有裂紋的儀器。

 ?、谑褂们皯獧z查容器真空度是否夠高,檢查時應將容器用布包好。

  2.使用氧氣時應遵守:

 ?、俨荒苁寡鯕馄渴芘鲎不驔_擊。不許用人背或在地下滾動辦法運氣瓶。立著使用應有固定措施,開氣時氣咀不能對著人。

 ?、谘鯕馄坎荒芊旁陔姞t、暖氣附近,不能放在日光照射的地方,氧氣瓶旁禁止明火。

 ?、垩鯕馄勘仨氂袦p壓閥門才能使用。

 ?、苎鯕馄?、氧氣表以及導管,禁止與油類物質接觸。

  3.有爆炸危險的藥品(過氧化鈉、過氧化氫、濃高氧酸等),在實驗室內只許放一小部分,并應保存在干燥陰涼的地方。

  4.禁止濃硫酸和結晶狀的高錳酸鉀接觸。

  5.禁止氯酸鉀和有機物一起研磨。

  6.禁止硝酸鹽和有機物一起研磨,有機物不得和濃硝酸

  一起混合及加熱。

  7.乙炔銅、乙炔銀的干粉最易爆炸,因此在試驗完時,必須特它和溶液一同倒在指定容器內,妥善處理。

  8.使用乙醚,首先要檢查過氧化醚是否存在,如存在則

  不準用此乙醇。

  化學試驗一般安全操作規則

  1.配制稀硫酸時,必須在燒杯和錐形瓶等耐熱,耐酸容器內進行,并必須緩慢將濃硫酸加入水中,配制王水時,應將硝酸緩緩注入鹽酸中,同時用玻璃棒隨時攪拌,不準用相反次序操作。

  2.一切試劑瓶要有標簽,有毒藥品要在標簽上注明,無標簽的不得使用。

  3.溶解氫氧化鈉、氫氧化鉀等發熱物時必須在耐熱容器內進行。

  4.嚴禁試劑入口。如須以鼻鑒別試劑時,須將試劑瓶遠離,用手輕輕煽動、稍聞其氣味,嚴禁鼻子接近瓶口。

  5.折斷玻璃管(棒)時,須用鋼銼在折斷處搓一小槽,再墊布折斷。使用時要把斷口燒成圓滑狀。

  6.嚴禁食具、器具混在一起或互相挪用。

  7.易發生爆炸的操作,不得對著人進行。

  8.一切產生有毒氣體的操作,須于通風柜內進行,通風裝置失效時,禁止操作。

  9.一切固體不溶物及濃酸嚴禁倒入水槽,以防堵塞和腐蝕水槽。

  10.身上或手上沾有易燃易爆物時,應立即消除干凈,不得靠近明火。

  11.開啟大瓶液體藥品時,須用鋸予將石膏鋸開,禁止用其它硬物敲開,以免瓶子破裂。

  12.處理后的濃酸和濃堿液傾倒時,必須先將水門放開,方可倒入水槽。一切廢液如含有害物質超過安全標準,應先行處理,不準直接排入下水系統。

  13.高溫物體(灼熱的磁盤或燒壞的燃燒管等)要放在不能起火的地方。

  14.取下正在沸騰的水或溶液時,須先用燒杯夾于輕輕搖動后才能取下使用,以免使用時突然沸騰濺出傷人。

  15.使用酒精燈、煤氣燈時注意無色火焰燙傷。

  化學試驗器具安全規則

  1.使用電器蒸餾水器時,蒸餾水皮管不要過長,切勿插入蒸餾水中,保證蒸餾水暢通。

  2.烘干玻璃器皿時,溫度應維持在120℃以下。

  3.將玻璃管量入木塞或橡皮塞的孔內時,應戴手套握玻璃管,并在玻璃管端沾水緩慢送入,以免玻璃管折斷戳傷手指。

  4.磁器內不可加入氧氟酸,磁鉗堝內不應熔融碳酸鈉。

  5.電烘箱必須保持接地良好,電阻絲在底部的烤箱要防止小零件落入烘箱底部與電阻絲接觸造成短路。

  6.打開烤箱時,必須先斷電。升降溫過程中,操作者不得離開。

  7.經過汽油、煤油、酒精、香蕉水等易燃液體洗滌過的零件及噴漆過的產品,應在室溫下停放15~30分鐘以后,待易燃液體揮發完,才能放入烘箱內烘烤,并注意開放烤箱通遭風閘口。

  8.使用高溫爐時,溫度量高不得超過額定溫度,應注意避免燃燒物倒入爐內,不得將爐門打開。

  9.使用電解儀前必須先將電板及電解液安放妥當后,然后再開啟電解僅上的各種開關。電解時,陰陽極嚴禁互相接觸。

  10.在洗濟電極過程中,勿使水跡或酸跡遺漏在電解托盤上,如有此情況發生,應立即抹凈。

  11.使用定碳儀要注意電氣安全以及電矽棒連結是否正常。生爐時應使電流逐漸增加,以免聚熱面使碳矽棒及瓷管破裂。

  12.使用定碳儀要適時更換玻璃棉,并隨時注意儀器的活塞以及爐子橡皮塞有無漏氣和堵塞現象。

  13.每天試驗完畢,必須將爐插頭拔掉,關閉好氧氣,同時在吸收管中要有一定的氣體,以免上下之玻璃浮標與管壁貼著。

  環境監測分析及工業化學分析工

  1.一切試劑藥品要有標簽。劇毒性藥品必須有專人保管,實行雙人雙鎖,并與一般藥品分開。毒性物質撒落時應立即全部收拾起來,并把落過毒物的桌子和地面畫洗凈。

  2.嚴禁試劑入口,用移液管吸取有毒樣品時,應用橡皮球操作不得用嘴,如須以鼻鑒別試劑時,應將試劑瓶遠離鼻子,用手輕煽稍聞其味即可,嚴禁鼻子接近瓶口。

  3.嚴禁器具和食具互相挪用。

  4.對于有毒的氣體和蒸氣,必須在通風廚內進行操作處理。

  5.腐蝕刺激性藥慮品用時,必須戴上橡皮手套和防護眼鏡。

  6.稀釋硫酸時必須在燒杯等耐熱容器內進行,必須在玻璃棒不斷攪拌下緩慢地將濃硫酸加入水中。在溶解強堿性試劑時,也必須在耐熱容器內進行。

  7.實驗宣應保持空氣流通、環境清潔、安靜,合理的安排工作臺上儀器、藥品放置位置,使分析工作有條不紊。

  8.進行與易燃性物質(汽油,煤油,酒精等有機溶劑)有關的一切工作時,不允許放在電爐或其它火源附近。

  9.電熱設備所用的電源導線,應經常檢查是否完整無損及電熱機械是否有合適的墊板。實驗室內不得有裸露的電線頭,嚴禁用裸線頭直接連接電器和插座,以免發生觸電事故。

  10.實驗室附近應配備有消防滅火器材。發生著火事故,應立即報告消防部門,同時采取緊急滅火措施。

  (三)金相、物理試驗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做酸蝕試驗時應遵守《化學試驗一般操作規程》。試樣應輕輕放入酸槽中,避免濺出。

  2.做微觀檢驗在配制、使用電解液時必須做到;

  (1)配制溶液時藥物應按順序加入溶液。硫酸、高氯酸應緩慢滴入溶劑,并應攪拌。

  (2)電解液不能用得過久,電解拋光溫度不能過高,以防發生爆炸危險。

  (3)使用氰鹽溶液電解腐蝕時,操作人員工作完畢必須認真洗手漱口。用完的工具均應用5%硅酸亞鐵水溶液中和,工作服不準穿出室外。

  3.使用光電分光光度計前應先檢查按地線,應保證儀器機殼接地可靠。

  4.使用硬度計時,試樣硬度大于HRc30及脆性材料,受

  荷后要防止夾具振脫和碎片飛出損機傷人。

  5.試樣表面要平整放穩,平面傾斜不能大于5°。

  6.嚴禁在平面物臺打圓柱試樣,以免損壞鉆頭或樣品擠動傷人。

  7.做光譜分析時,用電儀器必須有良好的接地保護。使

  用高壓電的地方,必須懸掛警示牌注意安全。

  8.操作攝譜儀或質譜計的工作人員,必須站在橡皮的地

  毯上。電子弧光及火花發出光容易刺激眼的角膜,工作之前必須擋上顏色玻璃。

  9.做磁性試驗時,嚴禁輸出短路和過載使用,使用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當AC4/3墻式沖擊檢流計從支架取下來 時,應事先鎖好。

  10.做低溫試驗時,在冷凍機運轉后,應調整滴油量和油

  壓,并且經常注意機器的聲音、壓力、溫度和膨脹的開啟量等。

  11.制冷系統在使用及停車時,都應掛上明顯的開關牌子。停車時曲軸箱內壓力應降到0.5kg以下,蒸發器里的水溫度不應低于0℃。

  12.機器運轉時機房內應保持兩個人操作(除特殊情況例外),各種附屬設備中的液體量不應超過80%。

  13,停車時先關膨脹閥,待低壓系統的壓力降低后再關吸氣閥,然后再關電門,再逐漸關閉排氣閥,托緊密封器夾頭,最后關閉冷卻水。

  14.根據實際使用情況,對機器及其附屬設備進行放油清洗,校正、檢查、修理。壓力表應按規定每六個月校驗一次,發現壓力表不正常時,應及時送去校驗。

  15.當發生嚴重漏氨氣故障時,應戴上防毒面具,然后進行修理。開啟冷凍機總電門和裝保險時,應在停車和戴上耐壓手套后方可進行工作。

  16.安全閥要定期校驗和試開。凡檢修,清洗,校正、試壓等大小修理和改進情況,應作好原始記錄,做到安全生產。

  (四)檢驗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檢驗工

  1.檢驗臺和局部照明燈電壓不得超過36V。檢驗工不得擅自離開機床設備。

  2.在使用手電鉆和手提砂輪機時,必須戴好絕緣手套或增設漏電保安器,遵守電鉆、砂輪安全操作規程。

  3.在使用平板時應檢查平板是否用木塊墊穩,以防千斤頂傾倒時壓傷手腳。

  4.嚴禁在機床開動和未停穩前使用量具進行測量工作。

  5.檢查工作用的一切電氣設備和儀表,必須由電工接通 電路,嚴禁檢驗工自己接臨時電源線,或用導線直接插入插 座。

  6.工具、成品、廢品、應在固定位置存放整齊穩妥。

  無損(超聲)探傷工

  1.使用儀器前必須對儀器導線,插頭等有關設備及工具進行檢查,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儀器必須有可靠的接地線。

  2.聲發射探傷儀的電源導線應使用膠皮軟線或輕型移動電纜。

  3.經常需要探傷的車間,在配電盤附近應裝上備用固定電源,探傷者不得任意接線。

  4.到車間工作時,必須有兩人以上同時參加工作。工作 場所局部照明電壓,必須采用36V的安全電壓。

  5.高空作業時,應設有安全防護措施,防止人和儀器從 高空墜落。

  磁力探傷工

  1.操作前,認真檢查電氣設備、元件以及電源導線的接 觸和絕緣等,確認完好后,才能操作。

  2.室內應保持干燥清潔,聯結電線和導電板的螺栓必須 牢固可靠。

  3.在電極頭之間夾持或拿下零件時必須停電,零件必須 固緊。

  4.充電、充磁時,電源不準超過允許負荷,在進行上述工作或啟閉總電源開關時,操作者應站在絕緣墊上。

  (五)壓力容器耐壓試驗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容器水壓試驗

  1.試驗場地應設有2m高的護板。

  2.試驗首應檢查水泵完好。水泵與試驗場地連接管應暢通,試驗用水應無凍水。

  3.行燈電壓不準超過36v并應有防水線。

  4.試驗前應檢查校對壓力表、安全閥是否完好靈活,并在規定的驗周期內,試驗工具螺絲內外漲塞封蓋應完好。

  5.向工件充水時,必須將空氣捧凈后再進行升壓,當升壓到工作壓力時,應進行關閉檢查。

  6.在壓力升到試駐規定值時,保持5分鐘,把壓力降到工作壓力后,方可進行焊縫的檢查。

  7.高壓容器試驗,必須有防護措施,水壓場地應醒目地寫上“高壓試驗,禁止入內”的警示牌。

  8.當工件帶壓力時,水壓試驗人員不準離開工作崗位.

  9.試驗時,絕不允許跳躍式的增壓,降壓時應平穩逐漸降低,防止水壓沖擊面破壞管接頭的密封。

  10.水壓試驗時應及時觀察,注意工件形狀變化。

  汽包試驗

  1.汽包焊縫未檢查合格,不得進行水壓試驗。

  2.試驗前應將汽包放置平穩,防止轉動。

  3.用橡膠密封管接頭時,應檢查試驗按觸是否牢固,螺母是否松動.升壓后操作人員不準正面對著管接頭站立。

  4.試驗時,應將兩只以上壓力表,一只裝在汽包上,一只裝在水泵上,在試驗壓力時,必須注意被試件隨時可能發生的意外。

  5.直徑大于1.4m以上的元件,需用梯子上下時,梯子應放置牢固,防止滑動。

  閥門水壓試驗

  1.送入水壓試驗的閥門不準有裂縫、氣孔、凹痕,閥桿調節不許有卡住現象。

  2.使用和備用的螺栓、螺母必須經過強度計算并打上印記,防止混淆。

  3.試驗用的橡皮圈或其他彈性襯墊,不靛有凹凸、分層、松動或失掉彈性現象。

  4.按照產品工藝規程進行加壓試驗、升壓到工作壓力以上時,絕不允許擰動螺母、夾緊裝置和元件上其它部件。

  5.端蓋必須符合技術文仟規定井經試驗合格才可可使用當試驗壓力超過計算壓力25%時不準使用。

  水泵超高壓試驗

  1.試驗場地必須設置在地坑內,應設置簡易屋頂,地坑用電要有安全措施。

  2.上超高壓時,試驗人員不得進入坑內,以防爆炸傷人。

  3.試驗前必須嚴格檢查管道及防護設備等是否可靠。

  4.試驗時如發生管道爆炸,其它附件損壞,油大量噴漏等應停止試驗及時處理。

  5.非試驗人員未經領導同意,不得進入試驗室內。

篇2:公司產品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控制規程

  公司產品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控制規程

  1.總則

  1.1制定目的

  為規范生產、檢驗及試驗中檢查、測量、測試之設備、工具的管理,以維持其準確度與精密度,特制定本規章。

  1.2適用范圍

  本公司各部門所使用的檢驗,測量與試驗之工具、量具、儀器、設備的管理,均適用本規章。

  1.3權責單位

 ?。?)品管部負責本規章制定、修改、廢止之起草工作。

 ?。?)總經理負責本規章制定、修改、廢止之核準。

  2.管理規定

  2.1定義

 ?。?)檢驗、測量與試驗設備

  用作驗證產品某項(或某幾項)特性是否符合既定規格之工具、量具、測試儀器等之總稱。這些設備上必須有有效之“合格證”。本規章下文中簡單統稱這些設備為“檢測設備”。

 ?。?)基準設備

  為本公司同類檢測設備中具最高精確度之設備,它們的核準方法必須符合或可追溯至國際(或國家)標準。

 ?。?)“參考用”之設備

  若設備上沒有有效之合格標識,一律視為“參考用”之設備,其所測得之數據僅可作參考使用。這類設備之管理體制由生技部負責,不受本規章管制。

  2.2管理組織及責任

  2.2.1品管部主管

  為最終管理責任者,負有下列責任:

 ?。?)建立及維持本公司檢測設備校正系統,保證所有使用的“檢測設備”均經校正,并能追溯至國際或國家標準。

 ?。?)當校正用之國際或國家標準不存在時,須制定及記錄校正之方法及標準。

  2.2.2計量人員

  品管部計量人員(或由品質工程師兼任)為檢測設備管理者,負有下列責任:

 ?。?)執行檢測設備接收檢查及保存有關證書。

 ?。?)建立及維持“檢測設備校正作業指導書”。

 ?。?)執行及記錄校正工作。

 ?。?)填寫檢測設備一覽表、檢測設備校正記錄、檢測設備校正時間表等。

 ?。?)培訓執行校正作業和使用之人員。

  2.2.3生技部

  生技部為設備之維修、保養責任單位,負有下列責任:

 ?。?)檢測設備之操作規程及安全規程的制定。

 ?。?)執行定期保養檢查工作與維修工作。

 ?。?)設備異常排除工作。

 ?。?)設備履歷、檔案之建立與保管。

  2.2.4使用單位

  檢測設備之使用者有下列責任:

 ?。?)日常之保管、檢查、保養工作。

 ?。?)監察檢測設備之計量檢測有效期,及時通知送檢、校正。

 ?。?)選擇合適之檢測設備,掌握日常點檢方法及其實施。

 ?。?)發現使用、點檢之異常,立即聯絡計量人員處理。

  3.管理程序

  3.1檢測設備的購入

 ?。?)所有檢測設備的采購作業由各使用部門提出申請,經核準后由生技部統一采購。

 ?。?)生技部應確保采購的檢測設備附有校正證書(指其校正方法能追溯至國際或國家標準)。

 ?。?)所采購之檢測設備須由生技部、使用部門與計量人員會同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計量驗收應包括一般性功能測試、校正證書復核,并實際校正。

  3.2檢測設備之校正

 ?。?)除進廠時之檢查及校正外,本公司所有檢測設備至少一年校正一次,以確保其準確性與精密度。

 ?。?)基準設備至少一年一次送至本地計量局或其他權威機構進行校正,并由該單位出具書面校正證明。

 ?。?)檢測設備之校正可利用相關之基準設備為參照,按校正工作指導書程序進行,由計量人員實施校正。

 ?。?)檢測設備無法利用基準設備校正時,應送外校正,其程序同基準設備之送外校正。

  3.3校正環境控制

  進行校正之作業環境須符合下列要求:

 ?。?)校正環境溫度應保持在室溫25℃±5℃。

 ?。?)校正室應保持干燥,相對濕度小于70%。

 ?。?)當某檢測設備要求特定的校正環境時,應確保符合要求。

  3.4校正程序

 ?。?)計量人員必須按照檢測設備之送校日期,即在有效期滿前,安排送外校正或廠內校正。

 ?。?)由品管部制定廠內校正之《檢測設備校正作業指導書》,計量人員依指導書要求之方法、步驟進行校正。

 ?。?)使用者有義務在有效期滿前報備、提醒計量人員作檢測設備之校正作業。

  3.5校正結果

 ?。?)廠內校正之設備,由品管部在《檢測設備校正作業指導書》上規定校正允收標準。

 ?。?)計量人員根據作業指導書判定檢測設備是否合格。

 ?。?)送外校正之檢測設備,根據校正機構提供之證書判定是否合格。

 ?。?)經判定為不合格之設備,呈品管部主管決定處理方式:

 ?。ˋ)維修后重新校正,校正合格后繼續使用。

 ?。˙)報廢,并呈總經理核準。

  3.6檢測設備合格標識

 ?。?)檢測設備校正合格后應貼上有效之合格證。合格證內容應包括:

 ?。ˋ)檢測設備編號。

 ?。˙)檢測設備校正日期。

 ?。–)有效截止日期。

 ?。―)校正人署名。

 ?。?)不合格之檢測設備應采用有效識別方法,如標示“報廢”或“待修”。

 ?。?)凡沒有合格證或有效日期逾期之檢測設備均不可使用。

  3.7檢測設備之維護

 ?。?)除經培訓之校正人員外,任何人不能擅自調校檢測設備。

 ?。?)檢測設備使用者應確保不因儲存


、搬運和使用而影響檢測設備的精準度。

 ?。?)使用者發現設備有異常狀況,應立即向計量人員反饋。

  3.8檢測設備之維修

 ?。?)發生故障,應報備生技部與品管部計量人員。

 ?。?)生技部負責維修設備之硬件部分,確保其可操作性。

 ?。?)計量人員對維修完成之檢測設備,重新校正,并貼上新的合格證。

 ?。?)若維修后雖可操作,但校正不合格,仍需進一步維修直至校正合格。

 ?。?)若無法維修或反復維修仍不合格,應申請報廢。

  4.附件

  [附件]HB04-1《年度計量器具檢定計劃表》

  [附件]HB04-2《檢測設備檢查記錄卡》

篇3:鞋廠裁斷部檢驗規程

  鞋廠裁斷部檢驗規程

  1、目的

  明確裁斷部過程檢驗操作流程,確保使只有符合規定要求的產品才能轉序。

  2、范圍

  適用于裁斷部各流程的質量檢驗。

  3、工作職責

  品管科負責組織檢驗人員進行檢驗,并對基檢驗結果進行分析與處置。

  4、引用標準:QB/T1812-97皮鞋成鞋檢驗標準。

  5、檢驗條件:要求在光線充足的常溫環境中進行。

  6、檢驗量具:測厚儀。

  7、檢驗方法:手觸直觀、主件逐雙檢驗、輔件抽查檢驗。

  8、檢驗標準:

  8.1在標記傷殘和套劃時,普遍使用水銀筆和特種鉛筆,一般不使用圓珠筆。

  8.2按工藝要求套劃時應將一雙鞋的相同部件放在同一部位或相鄰近的部位,這樣可使同雙鞋所用的皮面在厚薄、粒面粗細和色澤等方面基本相同。主要部位無松面、血筋、暗疤、砂眼;次要部位不可有明顯的血筋、亮疤、松面、傷殘出現。要求配碼、拼色準確。

  8.3對輔料車間、中底車間和批皮車間的檢驗采取抽查檢驗,由巡檢人員負責抽檢。

  9、檢驗員依據以上檢驗標準進行抽查檢驗,并填寫《檢驗日報表》。

  10、檢驗過程中,發現不合格率接近公司規定值時,檢驗員根據情況及時通知現場主管加強控制。

  11、相關方件

  《不合格控制程序》《產品的監視和測量控制程序》

  12、質量記錄

 ?。ǜ鳈z驗日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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