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主題宣傳教育活動
本著促進構建和諧校園,保證校園安全,堅持“預防為主,防患未然”的工作方針,為了進一步增加廣大師生群眾的安全意識,避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我校與20**年9月14——18日開展了形式多樣,豐富多彩的為期一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主題宣傳教育活動。
一、加強領導,周密部署,精心籌劃。
為了搞好此次宣教工作,成立了以校長為組長,各處室主要負責人為組員的宣教工作領導小組,增設了宣教工作辦公室,具體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和驗收。制定了《宣教工作實施方案》,明確了宣教工作的指導思想、組織原則、方法步驟以及責任分工。為宣教工作的圓滿完成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二、認真組織學習,強化責任意識。
《突發事件應對法》的頒布實施對于提高社會各方面依法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及時有效控制、減輕和消除突發事件引起的社會危害,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具有重要意義。首先在中層干部會上認真組織了學習,然后分別召開班主任會、全體教師會、學生會,以學習法律原文和應急方案為主,充分結合工作實際,深入理解法律的具體內容,全面、準確、熟練地掌握應對突發事件的具體規定,明確各自在突發事件應對工作中所承擔的職責。通過學習使全校師生樹立起了應對突發事件的危機意識和責任意識。
三、精心組織、突出重點、創新形式,宣傳效果明顯。
此次宣教活動結合我校實際,以宣傳和解讀《突發事件應對法》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為核心,采取*宣傳、專題講座、國旗下講話、廣播、板報等形式,重點宣傳了《突發事件應對法》出臺的背景和必要性、立法宗旨、基本原則、主要制度、核心內容等,讓師生認識和了解《突發事件應對法》。宣傳了食品和特種設備突發事件的種類、特點和危害,預防與避險、自救與互救的基本技能,基本逃生手段和防護措施,以及后期處置等知識。具體開展了以下活動:一是召開了安全形勢分析會。學習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以及《學校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預案》,征求了意見,并進行了修改和完善。對我校食品安全和飲用水安全狀況進行了通報和分析。二是組織開展了以“關愛生命、關注安全”為主題的大型宣傳活動。設立了突發事件應急反應咨詢臺,以板報、掛圖、發放宣傳材料等形式宣傳相關法律及安全常識。共制作板報18塊,開設專欄2塊,張貼宣傳畫10張,發放宣傳材料600余份,受教育人數600余人。三是把《突發事件應對法》宣傳教育納入相關部門崗位職能培訓和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購買了特種設備應急救援和事故光盤,搞好了人員培訓,提高了師生的安全防范意識,增強依法處理突發事件的能力。四是開展了隱患排查工作。對全校進行了全面細致的檢查,認真分析應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探討提高應急管理的對策,完善應急管理預案,做到了查漏補缺。
四、加強應急演練,提高應對能力。
為了更好地把應急預案落到實處,檢驗應急預案的實效性,根據《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我校組織開展了實際演練。各參演部門、年級密切配合,反應迅速,演練取得了圓滿成功,達到了預期的效果。通過此次演練,提高了應急處置中全校師生協同作戰的能力,驗證了應急預案的可操作性和實效性。
五、完善了信息報送和應急值班制度。
建立了順暢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報告、反饋系統,嚴格落實24小時值班制度,確保及時準確地掌握食品、飲用水等安全狀況,保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能在最短的時間內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置.
篇2: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預案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
所有分包單位和個人一旦發現或了解到發生傳染病,應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將情況報告給經理部突發事件應急小組的日常管理部門即安全環保部,該單位或該個人以及項目經理部都有責任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向附近的醫療保健機構或者衛生防疫機構報告。
項目經理部成員、分包單位成員、工人或其家屬或其親密接觸的人患有或被懷疑患有傳染病,該員工應立即向安全環保部報告情況,立即采取隔離措施,前往傳染病醫院就診。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對其接觸的環境進行消毒,對其接觸的個人采取觀察、隔離、就醫等措施。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隱瞞、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謊報疫情。
項目經理部、所有分包單位和員工必須接受醫療保健機構、衛生防疫機構有關傳染病的查詢、檢驗、調查取證以及預防、控制措施,并有權檢舉、控告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行為。
本單位突發事件應急小組應該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向有關單位報告疫情。
篇3:學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管理制度
學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管理制度
為加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管理工作,提供及時、科學的防治決策信息,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現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1.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各部門要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貫徹分級負責、反應及時、措施果斷的應急工作原則,建立應急管理網絡,并行使相應的權力和職責,各級有關科室和相關人員應通力合作,保證各項應急工作的順利執行。加強法制觀念,依法應對突發事件。一旦突發事件發生,立即啟動應急系統。
2.各有關部門應首先保證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所需的、合格的通訊設備、防護物品等物資的調配和儲備,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服從主管部門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的統一指揮。
3.醫務所在校長的領導下要組織相關科室,建立流行病學調查隊伍,負責開展現場流行病學調查與處理,搜索密切接觸者、追蹤傳染源,必要時進行隔離觀察;進行疫點消毒及其技術指導。
4.按照法律要求實行首診醫生負責制,發現疑似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疫情時,應立即用電話通知疫情管理人員,疫情管理人員要立即報告院長,同時向轄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進行報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5.醫務所對因突發事件致病的人員提供醫療救護和現場救援,對就診病人進行接診治療,并書寫詳細、完整的病歷記錄;對需要轉送的病人,應當按照規定將病人及其病歷記錄的復印件轉送至接診的或者指定的醫療機構。有權要求在突發事件中需要接受隔離治療、醫學觀察的病人、疑似病人和傳染病病人密切接觸者在采取醫學措施時予以配合。拒絕配合的,報公安機關依法協助強制執行,并配合衛生行政主管部門進入突發事件現場進行調查、采樣、技術分析和檢驗,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絕。
6.對傳染病要按《傳染病防治法》等相關的法律要求,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切斷傳播途徑,防止擴散。嚴格執行各項消毒隔離、醫院感染控制等各項制度和措施,做好人員防護,防止交叉感染和院內感染的發生,做好污物、污水的無害化處理。
7.學校承擔責任范圍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任務,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疫情信息監測報告制度并定期對醫務人員進行有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工作的培訓。
8.發現人畜共患傳染病時,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農、林部門應當互相通報疫情。
9.發現瞞報、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不報告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或傳染病疫情的,拒絕接診病人的,拒不服從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調度的對其主要領導、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造成疫情播散或事態惡化等嚴重后果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