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物業工程部主管崗位職責及素質要求
1主管崗位職責
1.1在項目經理的領導下,全面主持本部門的工作,領導部門員工完成部門的工作任務。
1.2貫徹執行上級下達的各項工作指標與任務,根據項目經理的授權,對本部門的管理活動進行監督、協調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處理。
1.3參加管理處的日常例會,貫徹上級指示,溝通信息,建立良好的部際團結協作關系。
1.4制定部門的年度預算方案,審閱部門內的各類報表,進行業務分析,做出管理決定和成本控制方案。
1.5組織和參與部門的會議,協調內部關系,增強部門團隊協作精神,群策群力的做好各項工作。
1.6負責部門培訓工作,對部門員工進行督導培訓,不斷地提高其管理水平、服務意識、專業技能的工作能力。
1.7負責對部門員工的考核、評估,并根據工作業績進行評析,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
1.8制定部門的各項管理規程、操作程序、崗位職責和人員的評估方案,組織落實和督導檢查。
1.9組織編制物業小區公共區域的各種設備的保養、檢修計劃、運行管理,維修實務和技術指導及管理工作。
1.10負責組織收集各種工程設備技術資料、圖紙的收存管理工作,做好設備技術檔案管理工作。
1.11負責房屋及公共設備設施的驗收交接工作。
1.12房屋二次裝修方案的審批及裝修的監管工作,為業主提供并創造優良的生活環境。
1.13與業主保持溝通,建立良好關系,及時處理業主的報修申請。
1.14審閱、編制工程設備的更新、維修、改造、報廢的計劃方案,建立良好的外協工作關系。
1.15做好設備運行、維保節能工作,制定能源(水、電、氣等)消耗計劃,開展節能技術革新和技術改造,使能源消耗和環保投入降低到最低水平。
2主管素質要求
2.1具有工民建、機電工程專業大專畢業學歷或同等文化程度和助理工程師以上技術職稱,受過物業管理課程培訓。
2.2能借助字典閱讀專業英語技術書籍或資料。
2.3從事工程技術和管理工作5年以上和物業管理工作2年以上的經歷。
2.4最佳年齡:28~45周歲。
篇2:安管部主管工作職責
安管部主管工作職責
1.根據本物業服務企業的總體要求制定出安全保衛管理的工作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
2.制定安管工作月度計劃,包括五防工作、應對突發事件的預案制定及訓練計劃,并組織實施。
3.對本物業經常性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4.每天檢查安管員值班記錄,針對問題及時作出批示及處理。
5.發生突發事件時要親臨現場處理解決,及時上報并與轄區公安部門聯系。
6.對安管員發現的問題及受理業戶的投訴要及時填寫投訴處理單,通知有關部門處理。
7.負責對裝修工人宣傳管理規定,處理一般性事件。
8.對下屬員工進行考核,對其獎懲升降向經理提出建議。
9.完成上級交給的其他任務。
安管部主管工作細則(量化):
1.每天至少2次對各崗位/簽到本進行抽查,發現值班/安全管理問題及時糾正處理。
2.每天至少1次對巡樓記錄進行抽查。
3.每周至少2次在夜間對本物業區域進行查崗查哨,存在問題及時處理,并提出解決方案,做好相關記錄。
4.每月月底督促領班上交各班次的考勤記錄。
5.及時收集各班次反映的值勤異常問題,及時給予解決處理。
6.負責班后人員、內務的管理。
篇3:物管中心行政人事部人事主管崗位職責
物管中心行政人事部人事主管崗位職責
a)自覺遵守公司、物管中心各項規章制度、工作標準和《員工手冊》的要求。
b)負責物管中心員工招聘活動中應聘資料的收集整理、初審、組織面試等相關工作。
c)負責辦理物管中心員工的招聘、解聘、調動等手續。
d)負責新入職員工體檢結果的審驗、到崗的入職手續及銀行開戶卡的辦理。
e)負責員工行為檔案的建立、整理、更新、歸檔等工作。
f)負責物管中心特種作業人員的資格審核、培訓組織和管理。
g)負責員工試用期轉正、員工年度考核等具體工作的辦理。
h)負責員工《勞動合同》的簽訂、變更、解除、終止、續簽等工作的辦理。
i)負責各類人事資料的填制、統計、匯總、報表的編制等工作。
j)負責中心績效考核信息的收集、匯總、統計等工作。
k)負責中心員工考勤的收集、匯總、核對、登記和歸檔工作。
l)負責勞動人事方面法律法規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更新工作。
m)負責工牌、名片、工服的制作、登記、發放工作。
n)協助部門經理進行日常工作的管理。
o)完成部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