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為明確安保部責任和分工,確保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制定本職責。
2.范圍
本職責規定了消防主管的基本分工、責任和權力。
本職責適用于消防主管日常管理的工作內容,涉及人事、財務、目標、考核、安全、質量等具體職責按照相應的規定執行。
3.職責
3.1管理處總經理負責批準消防主管崗位職責。
3.2安保經理負責擬定消防主管崗位職責,并監督履行。
3.3消防主管負責起草本崗位職責,并遵照履行。
4.規定
4.1全面負責物業消防安全、消防中控、保安監控(以下統稱消防)管理工作,向安保經理負責并報告工作。
4.2執行消防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管理處有關消防制度、決議及決策。
4.3負責起草物業消防安全公共管理制度,并監督落實。
4.4負責起草消防各崗位職責、管理制度和相關操作規程。
4.5負責起草火災、消防報警類突發事件預案,并組織處理相應的突發事件。
4.6負責制定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并組織落實。
4.7負責擬定消防月度工作計劃和中控員崗位排班表。
4.8負責中控員值班情況的檢查,糾正和處理違紀行為。
4.9負責中控員的監督、指導和考核,組織實施消防宣傳、培訓和演習。
4.10監督、考核、評估外包服務情況,審核外包服務計劃和方案。
4.11組織實施消防器材的維護、保養,協調處理消防、保安監控設備故障等問題。
4.12組織實施防火檢查,督促整改火災隱患。
4.13公司規定的其他職責及安保經理交辦的工作。
5.相關文件
無
6.相關記錄
無
篇2:安管部主管工作職責
安管部主管工作職責
1.根據本物業服務企業的總體要求制定出安全保衛管理的工作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
2.制定安管工作月度計劃,包括五防工作、應對突發事件的預案制定及訓練計劃,并組織實施。
3.對本物業經常性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4.每天檢查安管員值班記錄,針對問題及時作出批示及處理。
5.發生突發事件時要親臨現場處理解決,及時上報并與轄區公安部門聯系。
6.對安管員發現的問題及受理業戶的投訴要及時填寫投訴處理單,通知有關部門處理。
7.負責對裝修工人宣傳管理規定,處理一般性事件。
8.對下屬員工進行考核,對其獎懲升降向經理提出建議。
9.完成上級交給的其他任務。
安管部主管工作細則(量化):
1.每天至少2次對各崗位/簽到本進行抽查,發現值班/安全管理問題及時糾正處理。
2.每天至少1次對巡樓記錄進行抽查。
3.每周至少2次在夜間對本物業區域進行查崗查哨,存在問題及時處理,并提出解決方案,做好相關記錄。
4.每月月底督促領班上交各班次的考勤記錄。
5.及時收集各班次反映的值勤異常問題,及時給予解決處理。
6.負責班后人員、內務的管理。
篇3:物管中心行政人事部人事主管崗位職責
物管中心行政人事部人事主管崗位職責
a)自覺遵守公司、物管中心各項規章制度、工作標準和《員工手冊》的要求。
b)負責物管中心員工招聘活動中應聘資料的收集整理、初審、組織面試等相關工作。
c)負責辦理物管中心員工的招聘、解聘、調動等手續。
d)負責新入職員工體檢結果的審驗、到崗的入職手續及銀行開戶卡的辦理。
e)負責員工行為檔案的建立、整理、更新、歸檔等工作。
f)負責物管中心特種作業人員的資格審核、培訓組織和管理。
g)負責員工試用期轉正、員工年度考核等具體工作的辦理。
h)負責員工《勞動合同》的簽訂、變更、解除、終止、續簽等工作的辦理。
i)負責各類人事資料的填制、統計、匯總、報表的編制等工作。
j)負責中心績效考核信息的收集、匯總、統計等工作。
k)負責中心員工考勤的收集、匯總、核對、登記和歸檔工作。
l)負責勞動人事方面法律法規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更新工作。
m)負責工牌、名片、工服的制作、登記、發放工作。
n)協助部門經理進行日常工作的管理。
o)完成部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