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經理人

小學學校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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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浦楊小學學校章程

  (20**年修訂)

  浦楊小學是一所浦楊區的中心小學,建校于1999年。20**年因浦楊區教育局招生布局調整,學校停止招生,后于20**年遷入新校址后恢復招生。學校是上海市文明單位、上海市中小學生行為規范示范校、上海市花園單位。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學校內部規范化管理,實施依法治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及《小學管理規程》等有關教育法律、法規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校名為“上海市浦楊區浦楊小學”,簡稱為“浦楊小學”;

  英文表述為SHANGHAI YANGPU PRIMARY SCHOOL;

  學校注冊地址為安波路991號;郵政編碼為20**33。

  浦楊小學標志 校名學校?;諡?/p>

  第三條 學校是一所全日制公辦小學,學制五年,由上海市浦楊區教育局舉辦,經登記批準,是具有法人資格的辦學機構,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第四條 學校按就近免試入學的原則,招生對象為地段內適齡兒童,招生規模以浦楊區教育局核定的班級數和班額數為準。

  第五條 學校辦學的整體目標:

  努力把浦楊小學辦成具有科學的教育理念、優秀的教師群體、先進的教學設施、優美的校園環境、規范的學校管理、一流的辦學質量的小學。學校關注每一個學生全面而有個性的發展。

  第六條 學校的校風、教風、學風

  校風:“求真務實、開拓創新”。

  教風:“精、實、新、活”。

  學風:“誠、勤、博、創”。

  第二章 組織機構和管理體制

  第七條 學校由上海市浦楊區教育局主管,學校校長由上級主管部門按照干部管理權限任免,并接受上級組織或有關部門的指導和考核。

  第八條 學校享有以下權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組織實施教育教學活動;

  (三)招收學生;

  (四)對受教育者進行學籍管理,實施獎勵或者處分;

  (五)對受教育者頒發相應的學業證書;

  (六)聘任教師及其他職工,實施獎勵或者處分;

  (七)管理、使用本單位的設施和經費;

  (八)拒絕任何組織和個人對教育教學活動的非法干涉;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九條 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是學校的法人代表,對外代表學校,對內全面負責學校教育教學和行政管理工作。副校長協助校長開展工作。

  第十條 學校應履行以下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

  (二)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執行國家教育教學標準,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三)維護受教育者、教師及其他職工的合法權益;

  (四)以適當方式為受教育者及其監護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學業成績及其他有關情況提供便利;

  (五)遵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費用并公開收費項目;

  (六)依法接受監督。

  第十一條 校長行使下列權利:

  (一)決策權:對學校行政工作的重大問題,校長有最后決定權。

  (二)管理權:校長對外代表學校,對內統一領導、管理學校工作,學校各行政機構統一接受校長領導。

  (三)人事權:校長有權提名任免學校中層干部,對教職工的聘用、考核、獎懲有最后決定權,對于重大人事變動和獎懲則要按程序報上級批準。因工作需要,校長有權聘請助理和顧問。

  (四)財經權:校長根據有關財務制度有權安排和使用教育經費。

  第十二條 校長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教育方針,教育法律、法規、教育政策和教育行政部門的指示、規定,遵循教育規律,提高教育質量。

  (二)制定學校的發展規劃和學年、學期工作計劃,并認真組織實施。

  (三)遵循國家有關法律和政策,積極依靠黨支部,團結廣大教職工,充分發揮廣大教職工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并維護其合法權益。

  (四)充分發揮學校教育的主導作用,努力構建學校、家庭、社會三結合的立體教育網絡,形成良好的育人環境。

  第十三條 學校重大問題由校務會議決策。校務會議成員包括正副校長、正副黨支部書記和工會主席等,會議由校長主持。對于學校“三重一大”(重大事項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項目安排及大額度資金的使用)問題決策要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根據管理權限,對須報上級有關部門批準的重大問題按規定程序報批后方可實施。

  第十四條 學校建立黨支部,接受上級黨委的領導,發揮政治核心和保證監督作用,除完成上級黨組織交給的各項任務外,在學校的任務主要是:

  (一)建立黨組織統一領導下的黨、政、工、團齊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體制,協調、檢查、督促、考核各部門思想政治計劃的落實情況。

  (二)對學校發展規劃、學期工作計劃、重大改革方案、重要人事安排和工作安排等重大問題認真討論研究,參與決策,保證決策的正確性和科學性。

  (三)加強對學校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加強對后備干部的考察。校長對各級干部的任免,事先要經學校黨支部討論。

  第十五條 學校建立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以下簡稱“教代會”),教代會按黨的方針、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行使職權。教代會的主要職權是:

  (一)討論、審議學校教育改革、辦學規劃等重大事項,并提出意見和建議。

  (二)審議通過學校提出的與教職工權益有關的規章制度和福利制度。

  (三)建立教代會定期評議干部制度。

  第十六條 學校實行干部聘任制。

  (一)學校中層干部,由校長提名,經校黨支部聽取廣大教職工的意見無異議后,由校長聘任。

  (二)年級組長、教研組長、備課組長、班主任,每年經考核通過后由校長決定任免。

  第十七條 學校實行三級管理。

  (一)決策管理層,由校長及校長室組成,負責全面決策與管理工作。

  (二)管理執行層,由教導處、德育室、科研室和總務處等組成,協助校長開展工作,對校長負責。

  (三)實施操作層,由年級組、教研組、備課組等組成,具體完成各項教育教學工作,對中層負責。

  第十八條 學校實行績效工資制。

  (一)凡在編在崗,并達到市教委頒布的工作量標準的教職工,都可享受績效工資。

  (二)績效工資按教代會通過的《浦楊小學績效工資工資方案》執行,若有修訂需經教代會討論通過。

  (三)根據學校經濟狀況制定教師和職工的各類津貼及獎金標準。

  (四)學校自籌資金的福利發放限于在編在崗的教職工。

  (五)學校按區教育局規定的標準按時發放退休教工共享費。

  第十九條 學校實行定期會議制度。

  (一)每周舉行一次校長辦公會議和一次校務辦公會議。每兩周舉行一次中心組學習會議。

  (二)每周召開一次全體教工會議。每學期學校召開一次教代會。

  (三)教導處、總務處等處室每周舉行一次處務會議。

  (四)每兩周舉行一次班主任工作會議和教研組長工作會議。

  (五)每月舉行一次德育領導小組會議、年級組長、工會委員會議。

  (六)少先隊大隊部每月舉行一次大、中隊干部會議,每學年舉行一次少先隊代表大會。

  第二十條 學校依法實行信息公開,切實保障教職工、學生、社會公眾對學校重大事項、重要制度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

  第二十一條 學校依法健全校內糾紛解決機制,綜合運用信訪、調解、申訴等爭議解決機制處理學校內部各種糾紛。學校建立校內申訴制度,分別成立校內學生申訴處理機構和校內教師申訴處理機構,明確申訴處理機構人員組成、受理及處理規則。

  第二十二 條 學校依法接受教育及其他政府相關部門的管理和監督,接受社會、家長的監督,聽取社會各界對學校工作地意見和建議。

  第三章 課程與教育教學管理

  第二十三條 課程與教育教學是學校經常性的中心工作,其他各項工作均應以有利于課程與教育教學工作的開展為原則。

  第二十四條 學校教導處是學校課程與教育教學管理的職能部門。教導處每學期應根據學校工作計劃確定課程與教育教學研究目標、管理目標和質量目標,制訂課程與教育教學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指導年級組、教研組開展工作;督促、檢查、考核各科教師的工作;對全校的課程與教育教學質量進行監控。

  第二十五條 學校根據國家頒布的教育教學大綱和學科課程標準,指定或自選、自編教材組織實施教學。學校教育教學嚴格按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課程計劃》和校歷安排學期工作。學校教育教學面向全體學生,堅持因材施教原則,注意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使學生在德、智、體等方面都能得到良好發展。

  第二十六條 學校的課程應該是發展的課程,學校課程建設要落實課程改革“以人為本”的理念。通過課程的不斷發展完善,讓每一個學生都能得到全面而有個性的發展。學校課程計劃的課程結構包括國家課程和校本課程:

  第二十七條 學校構建校本研修制度,創新校本研修機制,促進教師專業發展。教研組、備課組是校本研修有效實施的基地,學校要“以研促教強質量,培訓培養促成長”加強教研組、備課組建設。教研組、備課組要圍繞學校教育教學工作重點,以課程改革為核心,以課堂教學為主陣地,以課題研究為載體,采用多種措施,多種形式,致力于有效教學的研究,致力于教學質量的提高,致力于學生的全面發展,致力于教師的專業成長,力求校本教研活動做到“實、廣、活、新”。

  第二十八條 學校將德育工作放在首要位置,成立“德育工作領導小組”,校長負責,全體教工共同參與,以《小學德育綱要》及《中小學德育工作規程》為依據,把培養有道德、有理想、有紀律、有文化的社會主義新人,作為學校德育的根本任務。

  第二十九條 學校在每個教學班設班主任,負責管理、指導班級工作。班主任要加強同各科教師及家長的聯系,定期進行家訪,協調配合對學生進行教育。班主任每學期要根據學生的操行表現寫出評語,以鼓勵進步為主,并指出努力方向。

  第三十條 學校設立教育科學研究室,具體指導和管理學校教育科研工作,組織教師學習現代教育理論和教育思想,普及教育科研知識和方法,鼓勵教師進行教育科學研究,積極開展素質教育的實踐研究。

  第三十一條 加強教學常規管理,保證正常教學秩序。健全各級教研組織,保證教研活動的正常開展。嚴格按照《學校教學流程管理要求》及相關規定認真抓好各教學環節的管理,組織好教學工作的檢查、評比活動。

  第三十二條 學校要合理安排作息時間。學生每日在校用于教育教學活動的時間不超過6小時。課余和節假日不得安排學生集體補課或上新課。課后作業要精選,難易要適度,數量要適當,努力減輕學生課業負擔。

  第三十三條 學校按照課程計劃和教學大綱的要求通過多種形式評測教學質量。一、二年級不設期中、期末考試。三、四、五年級不設期中考試,期末考試科目為語文和數學。五年級畢業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嚴格控制考試次數,內容應著重于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建立全面評估教育質量的科學標準,不得以考試成績排列班級學生的名次和作為衡量教學質量、評定教師教學工作的唯一標準。

  第三十四條 學校在抓好體育、科技、藝術教育等課堂教學同時,組織各類興趣小組活動,加強學生課外、校外活動的指導,培養學生興趣,發展學生個性。定期舉行藝術節、體育節、科技節等活動。

  第四章 教職工管理

  第三十五條 學校教職工應具備國家規定的任職資格,教師必須具備國家頒發的教師資格證書,其他職工必須具備相應的國家頒發的上崗證書。

  學校要加強教職工隊伍管理,按國家有關規定實行教職工資格、職務、聘任制度,建立健全業務考核檔案。

  第三十六條 學校根據編制部門核定的編制數額、崗位數和崗位任職條件及教育行政部門、學校相關規定聘用教職工,公開招聘,競爭上崗,對聘用人員實行崗位管理和績效工資制度。

  第三十七條 學校教職工享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權利、福利待遇,同時也必須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義務,遵守職業道德,努力提高自身素質,忠誠于人民的教育事業。

  第三十八條 學校對教職工實行“聘用合同制”。

  (一)學校根據國家有關法規,上海市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和市教委下達的《關于本市普教系統中小學和其他事業單位試行聘用合同制的實施意見》,結合本校實際制訂“聘用合同制實施方案”,通過簽定合同的形式確定勞動關系,形成人員流動能進能出、職務崗位能上能下、工資待遇能高能低的用人機制。

  (二)學校根據辦學規模在區教育局下達的編制數內,聘用符合條件的教職工,并根據有關規定與其簽訂不同年限的聘用合同。凡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的教職工,在合同期內,享受合同約定的權利,但同時也必須履行合同規定的職責和義務。

  (三)學校按學年崗位需要,每年6月前與已簽訂聘用合同的教職工簽訂崗位聘任合同,凡簽訂崗位聘任合同并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的教職工,享受上崗待遇。

  第三十九條 學校每學期對教職工進行一次全面考核,并建立相應獎懲制度,考核結果將作為續聘或者解聘、獎勵或者處分的依據。

  第四十條 教師必須接受繼續教育。教師進修應根據學校工作的需要,以在職為主、自學為主、所教學科為主,學校為教師接受繼續教育創造條件。教師應具有終身學習的觀念和終身學習的能力。

  第四十一條 新教師來校任教見習期間,由學校配備教學骨干帶教,新教師應努力提高自己的實際教學能力。同時學校還要重視對骨干教師的培養。

  第四十二條 學校根據實際需要,可以聘請臨時工,臨時工不享受正式職工的權利。

  第四十三條 教師享有下列權利:

  (一)進行教育教學活動,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二)從事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參加專業的學術團體,在學術活動中充分發表意見;

  (三)指導學生的學習和發展,評定學生的品行和學業成績;

  (四)按時獲取工資報酬,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帶薪休假;

  (五)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

  (六)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第四十四條 教師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為人師表;

  (二)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規章制度,執行學校的教學計劃,履行教師聘約,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三)對學生進行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教育和愛國主義、民族團結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技術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四)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

  (五)制止有害于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于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

  (六)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教育教學業務水平。

  第五章 學生管理

  第四十五條 學校嚴格執行區教育局規定的招生制度和對口升學制度。建立健全學生學籍管理制度,并按規定管理學生的學籍,健全學生學籍檔案,依法辦理學生轉學、休學、復學等手續。

  第四十六條 學校對德、智、體全面發展,表現突出的學生定期進行表彰和獎勵。對嚴重違反校規校紀,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學生,進行批評教育。

  第四十七條 學校對修完規定課程且成績合格者,發給畢業證書;不合格者發給結業證書;對未完成小學課程,但修業年限已滿九年義務教育年限者,發給肆業證書。

  第四十八條 學校采用班級授課制,實施小班化教學,新生隨機分班,教學班學額不超過40人。

  第四十九條 學生享有法律、法規規定的受教育的權利,并應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受教育的義務。學生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嚴格遵守學校的校規校紀,并自覺接受學校的常規管理。

  第五十條 學校建立學生成長檔案,對學生實施綜合素質評定,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第五十一條 對確有特殊原因阻礙進步的學生,學校采取幫教措施。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通過助學金等形式提供資助。

  第五十二條 學校執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對學生的教育、管理和保護的責任,加強對學生進行衛生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注意保護學生的身心健康,提高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第六章 學校財務管理

  第五十三條 學校經費來源以國家財政全額撥款。學校應科學管理、合理使用各項經費,認真做好經費預算和決算,提高使用效益。要建立健全經費管理制度和財務制度,嚴格執行經費使用審批制度,嚴格遵守國家財經紀律,并接受上級有關部門的監督和審計。

  第五十四條 學校應加強對校產的管理,建立、健全制度,提高使用效率。學校資產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學校對侵占校舍、場地、設施等的行為和侵犯學校名稱權及無形資產的行為,應積極履行國有資產管理職責,依法追究侵權者的責任。

  第五十五條 學校財務活動在校長的領導下,由學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學校財會人員的任職條件、工作職責、工作權限、專業技術職務、任免獎罰,嚴格按照國家會計法律制度執行。

  第五十六條 學校嚴格執行國家收費政策,規范收費行為,按照有關部門確定的項目和收費標準收費,各項收入按照有關規定嚴格管理,行政事業性收入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第五十七條 學校依法接受社會各界的捐贈,建立健全受贈財產的使用制度,加強對受贈財產的管理并接受社會監督。

  第七章 學校、社會、家庭

  第五十八條 學校應主動同街道及附近的機關、團體、部隊、企事業單位建立社區教育組織,動員社會各界支持學校工作,優化育人環境。學校應發揮自身優勢,為社區的精神文明建設服務。

  第五十九條 學校應主動與學生家庭建立聯系,成立家長學校,指導和幫助家長創設良好的家庭教育環境。學校成立家長委員會,家長委員會在校長指導下參與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

  第六十條 學校依托社區,開發社區教育資源。根據教育教學需要,聘請兼職教師、校外輔導員和志愿者。利用社會資源建立各類教育基地,開展社會實踐活動,為學生創造服務社區和實踐體驗的機會。

  第六十一條 學校根據辦學實際需要,開展校際互動合作,不斷擴大對外交流,拓展教育視野,提升辦學水平。

  第八章 附則

  第六十二條 學校根據本章程制定各項規章制度。規章制度的立、改、廢均依照民主程序進行。

  第六十三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法律法規及上級文件政策執行。若有抵觸,應以法律法規及上級文件政策為準。

  第六十四條 本章程經學校校務會議討論和教代會通過,報浦楊區教育局核準后施行。本章程的修改須經校務會議討論,教代會通過,報浦楊區教育局核準后生效。

  第六十五條 本章程由學校校務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六十六條 本章程經浦楊區教育局核準后正式生效。

  附件2

  章程送審登記表

  單位名稱

  (蓋章)

  上海市浦楊區浦楊小學

  章程制定情況

  及程序說明

  (一)20**年5月,學習宣傳階段。

  (二)20**年5月22日,成立工作領導小組。

  (三)20**年6月初,修訂原《章程》。

  (四)6月中旬,聽取年級組、教研組和行政后勤組教師意見、修改;

  (五)6月中旬,聽取學生、家長代表和社區等相關方的意見、修改;

  (六)6月下旬,在修訂工作小組反復修改的基礎上,將章程(草案)提交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討論。

  (七)6月底,在充分聽取教職工(代表)大會意見之后,將章程修改稿交學校黨政聯席會議審議討論,并請相關專家介入,以進一步修改完善;

  (八)7月,將黨政聯席會議集體研究審議后的修改稿作為教職工代表大會的正式文件,)提交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并表決通過。

  (九)9月,將經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的章程,上報主管部門審批核準,確立章程的法律地位。

  法定代表人簽名:

  20**年9 月22 日

  教職工代表大會(教職工大會)

  審議意見

  經第六屆第四次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工會蓋章)20**年9 月22 日

  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小組意見

  (蓋章)

  年 月 日

  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批復意見

  (蓋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連同章程正式文本(送審稿)一式三份,于20**年9月28日(周一)前一并報送區教育督導室(長嶺路91號103室)。

篇2:某小學校章程

  z小學校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加強學校規范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其有關教育的法律、法規,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由z市郊區z鎮z村主辦,實行聯校和村委雙重管理的集體制完全小學校(附設幼兒園)。小學部學制六年,規模為單軌制6個教學班,班額依據省教育廳定員;幼兒部學制三年,規模為單軌制3個教學班,班額依據省教育廳定員。

  第三條 學校名稱: (全稱)z市郊區z鎮z中心小學

  (簡稱)z中心小學

  學校地址:山西省z市郊區z鎮z村

  第四條 學校辦學理論:

  辦學理念-----“快樂學習,幸福成長”。

  辦學宗旨-----“德育為首,教學為主,育人為本,安全為天,質量為命”。

  辦學策略-----以人為本,和諧管理;貫徹方針,深化課改;全面育人,素質教育;嚴謹治學,優化質量。

  辦學方向-----社會化、現代化、信息化、人文化、特色化。

  發展舉措:

  (1)“四創”興校固本策略:創業發展教師,創新發展德育,創造發展條件,創特發展學校。

  (2)“三要”興校之路:向教學管理要質量,向校本教科研要質量,向課改課堂教學要質量。

  辦學行動:

  (1)走校長職業化之路,走教師專業化發展之路,求真務實抓教學 ,創新發展提質量。

  (2)在發展與特色中,全面提高小學生的綜合素質,真正使辦學過程成為深化課改的過程,成為校本化特色建設的過程,成為推進現代化辦學的過程。

  高信度教師理念:

  (1)追求“五個好”--學校的好主人,愛校親生;領導的好幫手,愛崗敬業;同事的好伙伴,團結協作;學生的好老師,教書育人;家長的好朋友,聯手施教。

  (2)成為“三個型”教師--學習型、研究型、專業型。

  (3)交好“三本帳”--教師愛崗敬業的良心帳、學生家長創業未來帳、學校社會的發展帳。

  學生理念--做有中國靈魂、世界眼光、現代素養的中國人。

  教師理念--做學高德正、愛校親生、與時俱進的教育家。

  環境理念--“和、美、綠、活、優”的特色環境。

  1、和--人際關系與合作上充滿和諧。

  2、美--校園室內外整潔美觀,人文化。

  3、綠--校園綠色化,一年四季草綠樹碧,干凈、整潔。

  4、活--師生在課間課堂課外有活動,有朝氣,有精神,有風度。

  5、優--辦學資源和設施設備達優。

  核心理念--創建“三文四和優質教育校園”。

  教育理念--社會即學校,生活即課堂。

  學生理念--做有現代素養、中國靈魂、世界眼光的人。

  管理理念--張揚個性,凸顯特色,百花齊放,百家爭鳴。

  第五條 辦學目標-----(1)學生:培養全體小學生生活與生存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讓孩子們健康成長,全面發展,個性張揚,誠信明禮,勤學尚德。(2)教師:以優秀的師資隊伍和開拓創新的團隊精神,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3)學校:具有朝氣蓬勃的早晨,和諧發展的課堂,輕松愉快的課間,歡樂活潑的中午,豐富多彩的下午,自主自動的傍晚,這樣一所育人樂園。 以一流的教育教學質量最大限度地滿足學生、家長和社會對優質教育的需求,成為家長放心、學生滿意、社會贊譽的z市近郊名校。

  第六條 “三風一訓”

  學校校風:德馨、博學、體健、創新

  學校教風:敬業、善教、協作、嚴謹

  學校學風:勤奮、守紀、文明、上進

  學校校訓:千教萬教教人求真,千學萬學學做真人

  第七條 確定《z學校校歌》為學校校歌。

  第二章 行政管理

  第一節 校長

  第八條 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由z聯校任命,是學校的法人代表,全面負責學校的行政工作。

  第九條 校長職責:

  1、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執行教育法規和教育部門的指示規定,樹立正確的辦學思想,遵循育人規律,提高育人質量。

  2、制訂學校工作計劃,全面規劃、統一安排學校工作,定期檢查、總結,向上級及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或全體教職工報告。

  3、全面執行學校教學計劃,領導和組織德育工作、教學工作、體育、衛生、美育、勞動教育工作及課外教育活動。

  4、發揮學校德育的主導作用,努力促進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的協調一致、相互配合,形成良好的育人環境。

  5、領導和組織學??倓展ぷ?。逐步改善辦學條件,提高教職工福利待遇。

  第十條 校長權力:

  1、決策權。在綜合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校長對學校的重大行政事務有最后的決定權。

  2、人事權。按有關規定權限和程序,有權推薦副校長及中層干部任用。根據學校實際情況,有權對教職工聘用、分工和管理。

  3、財經權。全權審核學校財務。在服從上級有關主管部門統一規劃和管理的前提下,決定校內布局、基建。在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籌集管理m.airporthotelslisboa.com使用學校行政經費。

  4、獎懲權。對教育、教學和其他工作中成績優秀的干部、教職工進行獎勵;對在工作中出現重大事故或犯有嚴重錯誤的干部、教職工按分管權限進行處罰或提出處罰意見。

  第十一條 教導主任和政教主任、研究主任、幼兒組長等經校長推薦,由z聯??疾烊蚊?。經任命的環節領導對校長負責,協助校長負責分管具體方面的工作。

  第二節 學校職能部門

  第十二條 學校設校長室、教導處、政教處、幼教組、教研組、總務處等職能部門。

  校長具體負責學校行政協調和學校內部管理工作。教導處具體負責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政教處具體負責學校德育工作和少先隊工作。研究室具體負責學校教育教學方面的科學研究工作??倓仗幘唧w負責學校的總務后勤工作。幼教組負責具體的幼教教育教學工作。

  第十三條 教導處工作職責

  1、協助校長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擬定學校教學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2、指導審閱各科教學計劃,并組織指導教研組開展教學研究活動。

  3、組織教師的業務進修,分層次培訓教師,不斷提高教師的業務水平。

  4、組織學生的考試工作,指導命題、閱卷、質量分析。

  5、建立正常教學秩序,合理安排課程表和作息時間表, 做好教師的業務考核工作及學籍管理、教學資料、檔案資料的保管。

  第十四條 政教處工作職責

  1、根據《小學德育綱要》要求,結合本校實際,擬定學校德育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2、認真貫徹《小學生守則》和《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加強學生常規訓練,樹立良好校風和學風。

  3、創設良好的教育環境,使校內的各科教學、班級教育、少先隊工作、家長工作既發揮其獨特作用,又互相配合,完成德育任務。

  4、充分發揮少先隊大隊部的組織作用,使學生在各種形式的活動中受到思想教育。

  5、實施學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會教育的密切結合,辦好家長學校。

  第十五條 研究室工作職責

  1、根據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及其改革實踐的需要,制訂學校教育教學研究課題規劃、計劃。

  2、做好學校教育教學研究課題的申報、論證、審批及其成果的鑒定、評獎、推廣和應用的工作。

  3、抓好學校教育教學研究的試驗工作,完成學校承擔的國家、省、市、區的教育科學研究課題的任務。

  4、抓好學校教育科學研究的普及和指導工作,定期組織理論學習和學術報告、信息交流等活動。

  5、抓好聯片教研、校際交流、校本教研等教科研工作,為校長教育科學研究的決策提供咨詢服務。

  6、抓好青年教師和薄弱教師的培訓提高工作。

  第十六條 總務處工作職責

  1、制定和組織實施學??倓展ぷ饔媱?,落實管理育人。

  2、管理校產,負責學?;窘ㄔO,及時進行校產登記、保管、添置、維修。督促師生執行校產的使用和保管制度。

  3、財務管理,做好學生雜費收繳工作,嚴格執行財務制度,合理使用各種經費的管理,定期審核帳目,并配合教導處做好教科書、作業本的購買和發放工作。

  4、負責對校園環境的管理,搞好校園規劃及環境的綠化、美化工作,改善辦學條件,創設良好的學習環境。

  第十六條 幼教組工作職責。

  第三節 行政辦公會議

  第十七條 學校行政辦公會議是學校管理的日常機制,每月召開一次,主要工作內容為:

  1、研究學校發展規劃、學年工作意見、貫徹執行上級指示等學校重要工作,形成方案,進行論證。

  2、對學校的重大問題提出解決的意見、建議,供學校決策時參考。

  3、反映學校教職工和學生的意見、要求,幫助學校更好地改進工作。

  4、校長提請討論、論證的其他問題。

  行政辦公會議由校長主持,成員為校級黨政全體負責人和行政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

  第三章 民主管理和保證監督

  第十八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是學校依靠教職工民主管理學校的基本制度和基本形式。教職工代表大會按照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行使下列職權:

  1、聽取校長的工作報告。討論審議學校的辦學思想、發展規劃、改革方案、財務預算等重大問題,做出相應的決議。

  2、審議學校重大工作、改革措施和規章制度,討論通過教職工生活待遇,資金分配等方案。

  3、評議監督學校領導班子,可以提出表揚、批評建議。

  4、支持校長行使職權。教職工對校長決策有不同意見時應及時把意見反饋給校長,如意見不能統一,先按校長的決議執行,再討論提出修改意見。

  教職工代表大會每屆任期三年,每年召開一次全體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日常工作由學校工會委員會負責。在特殊情況下,教職工代表大會可以提前或延后召開。

  第二十條 學校接受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督導、檢查、審計、監督,接受家長、社區及媒體的輿論監督,聽取意見,改進工作。

  第四章 教育教學工作

  第二十一條 學校的主要任務是教育教學工作,學校行政要集中精力抓好教育教學工作。其他各項工作應有利于教育教學工作的開展。

  第二十二條 認真貫徹《小學德育綱要》,把德育擺在首位,建設德育機構及工作網絡,保證學校德育工作與時俱進,有計劃、有目標、有措施、有實效。

  1、校長全面負責,全體教工全員參與,真正做到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

  2、以日常行為規范為教育基礎,對學生進行文明行為習慣的養成教育和心理健康品質教育,幫助學生養成良好的道德品質。

  3、加強班集體建設,建設文明團結的班集體,培養學生的團隊精神。

  4、認真開展少先隊工作,組織多種形式的有益身心健康教育的活動,發揮學生個性特長,促進學生素質全面發展。

  5、學校主動與社會、家庭積極配合,建立以班為點、家庭為面、社會為體的“三結合”教育模式,創設兒童健康成長的社會大環境。

  6、貫徹實施《國旗法》。每周一早晨全體師生集中舉行規范化升旗儀式,接受愛國主義教育。

  7、認真抓好特色學校的創建工作,扎扎實實抓好以軍鼓和腰鼓為主的鼓樂特色教育。

  第二十三條 堅持教學為中心,積極進行教育教學改革,不斷更新教育觀念,深化新課程實驗工作,采用現代化教學手段,提高教學質量。

  1、依據國家教育部發布的課程計劃和《課程標準》精神,學校嚴格執行課程目標和教學計劃,采用統一審定的教材,開足開齊規定課程和課時,讓學生受到全面的教育。

  2、認真抓好教學常規工作,制定備課、上課、聽課、評課、批改作業制度及評價制度。認真執行集體備課制度,積極組織教師參與教學改革和教育科研。

  3、認真抓好教學質量的調研與評估,促進學生知識積累和學習能力的提高。

  4、認真抓好課堂教學的改革和研究,鼓勵教師運用現代化教學手段教學,切實提高課堂教學效率。

  5、全面實施素質教育,認真組織開展活動課程,開發校本課程,倡導研究性學習,讓學生得到全面發展。

  第二十四條 嚴格執行國家體育工作的法規,按規范要求上好體育課,每天堅持做課間操、眼保健操,充分發揮場地、器材的作用,積極開展各種形式的體育活動,保證學生每天有一小時進行體育活動。學校定期召開運動會。

  第二十五條 認真執行衛生工作條例,建立健全學校衛生工作制度,建好學生健康卡,定期對學生體檢,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

  第二十六條 加強學生課外、校外活動指導,注意與學生家庭、社區、共建單位等校外教育網絡聯系,開展社區活動,豐富學生的課余生活。按照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組織學生參加競賽、評獎活動。

  第五章 教職工管理

  第二十七條 學校教師、職員和校警都是教育工作者,必須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維護學校榮譽和利益,遵守學校章程和規章制度。學校依法維護全體教職工的合法權益;保障全體教職工享有國家政策規定的待遇。

  第二十八條 教師是辦好學校的主體力量,學校尊重教師、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學校保證教師享有《教師法》規定的權利。教師必須履m.airporthotelslisboa.com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

  第二十九條 教師應嚴格執行崗位規范,學校每年對教師的政治思想、業務水平、工作態度和工作成績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受聘任教,晉升工資,評優獎懲的依據。

  第三十條 學校執行國家教師資格證制度、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定制度、繼續教育制度,鼓勵教師在職進修或參加其它方式的培訓。

  第三十一條 學校實行全員聘任制。教師、職員、工人必須履行聘約,敬業愛崗,團結同志,服從領導,勤懇工作,完成相應的工作任務。

  第三十二條 學校對取得教育教學成果和對學校作出重大貢獻的教職工,根據有關規定予以表彰獎勵;對違反《教師法》和《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的教職工,根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第六章 學生及學籍管理

  第三十三條 學校招收施教區范圍內6周歲的兒童免試入學,外地學生按有關規定辦理入學手續。凡按有關規定被本校錄取或轉入本校學習取得本校學籍的即為本校學生。

  第三十四條 加強學籍管理,健全學籍檔案,對轉學、休學、借讀等學生嚴格手續程序。

  第三十五條 學校全面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第三十六條 學生享有法律、法規規定的受教育者的權利,必須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受教育者的義務,遵守學校章程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維護學校聲譽,為學校爭光。

  第三十七條 加強學生安全工作,成立安全領導小組,制定安全工作制度,并嚴格執行。

  第三十八條 學校對取得優秀成績和對學校作出重大貢獻的學生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校紀校規的學生,造成不好影響,情節嚴重者,分別給予警告和紀律處分。

  第三十九條 學校對符合入學條件但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依據有關文件精神可適當給予補助。

  第七章 財務管理

  第四十條 學校的經費來源主要是村委和政府撥款,學校依據《中小學校財務制度》加強財務管理,學校依法向上級有關部門提出收入經費安排意見,申請經費支持。

  第四十一條 學校按照上級教育、物價、財務部門確定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依法向學生收取費用。

  第四十二條 認真制定并執行財務計劃。分清資金渠道,合理使用資金。嚴格掌握費用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執行校長審批制度。

  第四十三條 學校依照法律法規和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學校的財務、會計制度和財產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規范的資金和物資帳冊,按規定制作財務會計報表,主動接受主管部門的監督和審計。

  第八章 校園管理

  第四十四條 優化育人環境。建設平安、文明、和諧校園。學校從實際情況出發,對校園建設作出整體規劃,建設符合學校特點的優美文明的校園;校園的畫廊、板報、流動書架定期更換,宣傳辦學理念、中華文化及辦學特色,展示師生作品,營造健康向上的校園文化氛圍,彰顯文化內涵,體現育人功能。

  第四十五條 凈化校園環境。建立健全衛生包干和檢查評比制度。校內車輛停放整齊,地面無雜物,墻面無污損,教室、辦公室等物品擺放整齊。配備必要的衛生設施,創建整潔的學習環境。

  第四十六條 綠化校園環境。學校要因地制宜,見縫插綠,四季見綠,積極創建生態校園。

  第九章 檔案管理

  第四十七條 建有檔案資料室,健全檔案管理制度。建立學校行政、教育教學、教師業務、學生學籍、師生健康、人事、財務、固定資產、榮譽實物等各類檔案,保管好、使用好檔案資料。

  第九章 附則

  第四十八條 學校依據本章程,建立各項規章制度。

  第四十九條 本章程如有與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之處,一律以法律、法規和政策為準。

  第五十條 學校根據需要可以修改章程。章程的修改需經教職工代表三分之二以上通過,并報z市郊區教育局和z聯校備案。

  第五十一條 本章程經教職工代表大會通過、主管部門審定之日起生效

篇3:某中學家長學校章程

  Z中學家長學校章程

  家庭教育是整個國民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學校教育、社會教育的基礎,是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接班人和提高民族素質的重要環節.學校是家庭教育的組織者,辦好家長學校是引導家長樹立教育子女的正確思想和觀念,掌握優教優育的知識和方法,提高家庭教育水平的重要舉措.為了規范我校在指導家庭教育方法和行為特制定本章程.

  一、組織領導

  1、以學校黨總支書記校長為首,教導處為核心,同時聘請家長代表、

  社區名流、老同志、老領導組成的家長學校校務委員,明確責任分工,定期會商家長學校工作.

  2、組織以在校生家長為核心的家長委員會,負責全面協調學校與家庭間工作。

  3、學校教導處負責實施家長學校的具體教學工作.

  二、教學工作

  4、確保家長學校有相對穩定的專、兼職師資隊伍,并聘請一些有理論工作和實際工作者來校輔導.

  5、家長學校有相對固定的教學內容,并突出德育為首,強化素質教育.

  6、家長學校有固定教學場所,正式掛牌授課。

  7、家長學校的教學以面授為主,對外地學生或長年在外工作的家長 通過函授的方式和<家教信息>進行指導.

  8、加強家庭教育的研究,努力提高家庭教育實效.

  三、教學管理

  9、認真執行家長學校章程和上級有個關精神.

  1O、家長學校的工作制度、辦學計劃、學員名冊、課程安排、授課教材、活動記錄、 學習體會、經驗總結等資料要建立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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