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經理人

科技大學學生綜合測評辦法

7474

  科技大學學生綜合測評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規范學校學生管理行為,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學生合法權益,培養又紅又專、德才兼備、全面發展的***主義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及《太原科技大學學生管理辦法》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學生綜合素質測評應堅持“育人為本、德育為先、能力為重、全面發展”,堅持“公開、公平、公正”,采用定量測評與定性評議相結合、記實測評與民主評議相結合的方法,全面客觀科學合理反映學生的綜合素質。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在太原科技大學接受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本科生。

  第四條 綜合測評成績包括學業成績和綜合素質測評成績兩個部分。計算辦法為:

  綜合測評成績=學業成績×70%+綜合素質測評成績×30%

  第二章 學業成績測評

  第五條 學業成績測評是對學生各門課程的理論學習和運用專業知識的程度等內容的綜合考核。學業成績測評=平均學分績點折合分+加分

  一、學業基礎分計算方法

  (一)計算學生的平均學分績點

  (二)根據平均學分績點,采用插入法折算成相應分數,折算方法為:

  平均學分績點

  平均學分績點折合分

  二、加分項目及標準:

  考試科目單科獲100分者加1分;

  第三章 綜合素質測評

  第六條 綜合素質測評項目及計算方法

  項目

  綜合素質測評成績(滿分100分)

  思想品德

  文體活動

  科技創新

  志愿服務與社會實踐

  滿分分數

  45分

  20分

  25分

  10分

  綜合素質測評成績=(思想品德+文體活動+科技創造+志愿服務與社會實踐)×30%

  第七條 綜合素質測評標準

  (一)思想品德(滿分45分)

  1.政治素質(滿分15分)

  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維護核心,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政治立場堅定,旗幟鮮明。能認真學習和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思想積極要求進步,健康向上,積極向黨團組織靠攏,積極參加政治學習活動。不參加各種*組織、非法宗教活動及迷信活動。

  無故不參加黨、團支部生活會,黨、團支部活動及政治學習每次扣0.5分。參加各種*組織、非法宗教活動及迷信活動者該項成績以零分計。

  2.道德品質(滿分10分)

  自覺遵守社會公德,遵守社會秩序,尊敬師長,團結同學,助人為樂,愛護公物,誠實守信,講究衛生,勤儉節約,并敢于和各種不良行為作斗爭。

  有違反公共場所秩序和社會公德的行為,受到學院通報批評者,每次扣1分。無正當理由拖欠學費,扣1分。宿舍安全衛生文明檢查不合格宿舍,宿舍成員每人每次扣1分。

  3.組織紀律(滿分10分)

  自覺遵守國家法律和校規校紀,無任何違法違紀行為,并敢于和各種違法違紀現象作斗爭。關心熱愛集體,具有合作精神,積極參加各項集體活動,沒有無故不參加集體活動現象。自覺遵守課堂紀律,上課無遲到、早退或曠課現象。

  班級會議及活動無故缺席每次扣0.3分,年級和學院活動無故缺席每次扣0.5分,學校重大活動無故缺席每次扣1分。上課遲到、早退每次扣0.5分,曠課每次扣1分,受到學校違紀處分者在處分期限內此項成績以零分記。

  4.其他(10分)

  (1)學生干部有義務為集體服務,做好本職工作。學生干部由相關部門和學院、校區負責組織考核,根據考核結果進行加分,加分區間為0-3分。

  (2)受到各級各類表彰的按表彰級別加分,具體加分標準如下:獲國家級(國際級)表彰每項加8分,獲得省級表彰每項加5分;獲校級表彰如校優秀學生干部、校三好學生、校優秀團學干部、校優秀團員、校優秀共產黨員、年度優秀大學生等每項加3分;獲院三好學生等每項加2.5分;其他各類單項獎每項加2分,先進宿舍宿舍長加2分,宿舍成員每人加1.5分。如同時獲得兩個及以上加分項者取最高值加分。

  (3)義務獻血者,每次加1分,有助人為樂、拾金不昧等良好行為,受到表揚或表彰者加1-2分。敢于和不良行為和各種違法違紀現象作斗爭,事跡突出者酌情加2-3分。(4)上述各條若同一事件受到多次表彰,以最高分計,以上項目累計加分不超過10分。

  (二)文體活動(滿分20分)

  1.積極參加體育鍛煉,體育課程成績或國家體能測試合格者加10分。

  2.積極參加學校、學院、校區組織的人文素質報告、講座、各類文體活動,每參加一次加0.3分。參加各類文體、演講、辯論比賽等,每參加一次加0.5分。獲獎者按獲獎級別加分,同一比賽按獲獎最高級別加分,此項總分不得超過10分。具體加分標準如下表:

  類 別

  級 別

  名 次

  分 數

  (三)科技創新(滿分25分)

  1.科技競賽活動

  積極參加學校、學院、校區組織的學科競賽和科技活動等,每參加一次加0.5分。代表學校參加校級以上組織的學科競賽和科技活動等,每參加一次加1分。獲獎者按獲獎級別加分,同一比賽按獲獎最高級別加分,此項總分不得超過10分。具體加分標準如下表:

  類 別

  級 別

  名 次

  分數

  2.發表論文加分標準如下表:

  級 別

  加分標準

  第一作者

  其他作者

  注:同一著作、學術論文按最高級別標準加分一次。

  3.被授予或受理專利加分標準如下表:

  類 別

  加分標準

  排名第一人

  其他人員

  被授予

  被受理

  被授予

  被受理

  市、校級刊物、網絡平臺

  3分

  1分

  省級刊物、網絡平臺

  6分

  4分

  國家級刊物、網絡平臺

  9分

  7分

  注:在校級及院級刊物、網絡平臺發表作品者,各學院酌情加分,總分最高不能超過1分。

  5.資格等級證書

  (1)國家外語四級、六級考試成績達到425分及以上者分別加2分、4分。

  (2)通過國家計算機二級、三級考試者分別加2分、4分。

  (3)取得社會認證的其他資格證書,視情況加2-4分,獲得駕駛證不加分。

  (四)志愿服務與社會實踐(滿分10分)

  1.積極參加志愿服務活動,按志愿服務星級加分,總分不超過5分。具體加分標準如下表:

  星 級

  加分標準

  五星

  5分

  8分

  四星

  4分

  6分

  三星

  3分

  4分

  二星

  2分

  一星

  1分

  2.積極參加社會實踐,每參加一次0.5分,每撰寫一篇不少于1500字的社會實踐報告,經班主任、輔導員審閱合格酌情可加1-2分,累計加分不超過5分。

  第四章 測評組織實施

  第八條 組織領導

  學生綜合測評工作由校學生工作部(處)牽頭,其他有關部門配合。各學院、校區成立學生綜合測評工作組,負責組織數據收集、整理、測評、匯總等具體考核工作。

  第九條 測評時間

  每學期開學初進行上學期的測評工作。

  第十條 工作要求

  測評辦法是對學生在校期間德、智、體、美等諸方面表現及實際能力的全面考核和評定,務必嚴肅認真、民主公開,杜絕草率行事、弄虛作假,測評結果要向全校師生進行公示。

  測評過程中因同一事件受不同部門表彰者只按最高級別加分,不重復加分。

  第十一條 測評結果的作用

  測評結果將作為評定獎學金、評先選優、發展黨員、向用人單位推薦的重要依據。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二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原學生綜合素質測評辦法自行廢止。

  第十三條 本辦法由學生工作部(處)負責解釋。

篇2:理大學生綜合測評及評獎評優管理辦法

  理大學生綜合測評及評獎評優管理辦法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促使學生德、智、體等方面全面發展,結合校院兩級大學生教育管理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一章測評內容

  1.綜合測評內容包括德育、智育和體育三個方面。

  2.綜合測評總分為100分,即:德育25分(其中基本分15分,國家、省部級各類競賽、榮譽或獎勵不超過4分,校級各類競賽、榮譽或獎勵不超過6分,即測評加分全部為內加分),智育70分,體育5分。

  3.學生畢業時,最終綜合測評分為每學年綜合測評分的算術平均值。

  第二章評定原則

  一、德育分

  1.為便于操作,將德育分分解為100分,學生每個學期至少獲得60分方為合格,未達到60分須進行重修。重修合格后,該學期德育分為60分。具體重修辦法由學院自定。

  2.學生在校期間,每個學期德育成績必須在60分以上(含60分),各學期得分的算術平均值必須在70分以上(含70分)方予畢業;參加年度評獎評優的學生,該學年每學期德育分必須

  在70分以上(含70分)。

  3.每學期開學初由學院組織對上學期學生德育成績進行評定并公示。學生德育成績的評定,采取個人自評、班級評分、班主任(導師)評分和學院評分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4.德育積分=一學年中兩個學期德育分的算術平均值×25%。

  5.受到學校記過及以上處分的學生,本學期德育分不合格,應進行德育重修。

  6.在拾金不昧、舍己救人、見義勇為等精神文明建設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可在德育25分內酌情加0.1-3分。加分后德育分上限不超過25分。

  二、智育分

  智育積分=70%×【S(各門課程考核成績×所獲各門課程學分)

  ÷S(各門課程學分)】

  1.“各門課程”必須包含本學年所有修讀的必修課程。(是否包含選修課和重修重考課由學院自定)

  2.考試與考查成績均以百分制實得分計算,兩者之間的換算為:“優”為95分,“良”為85分,“中”為75分,“及格”為60分,“不及格”為50分。

  3.大一英語過四級者,在智育70分內加1.5分;大二過英語四級者加1分,大三過英語四級者加0.5分。過英語六級者,在智育70分內加2分。加分后智育分上限不超過70分。

  三、體育分

  體育分不僅僅為體育課程成績,還包括學生體育合格達標情況、學生身體健康狀況、學生積極參加課余體育鍛煉情況以及學生積極參加各種體育比賽等情況,具體評定方法由學院自定。

  第三章測評要求

  一、綜合測評工作是一項嚴肅、復雜、細致的工作,各學院要認真抓好宣傳教育與組織實施,使全體學生充分認識綜合測評的意義與重要性,使測評工作規范有序。

  二、各學院結合本學院實際情況,根據本辦法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并向本院學生公布,實施細則由學院負責解釋、執行與修訂,在正式實施前報學生工作部(處)備案。

  三、綜合測評每學年進行一次,測評成績必須向學生公布,學生可在公布后一周內向班主任、輔導員查詢。學生對存在異議的測評結果可向學院提出書面申訴,由學院一周內組織復核,并將復核結果告知申訴人。

  第四章附則

  一、本辦法適用于我校在籍本科生。

  二、本辦法由學生工作部(處)負責解釋和修訂。

  三、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原長理工大學〔20**〕23號《長沙理工大學學生綜合測評及評獎評優管理辦法》同時廢止。此前有關規定與本辦法不相符的,以本辦法為準。

篇3:中小學生藝術素質測評辦法

教育部關于印發《中小學生藝術素質測評辦法》等三個文件的通知

教體藝[20**]5號

中小學生藝術素質測評辦法

第一條

為建立健全學生藝術素質評價制度,了解掌握學生藝術素養發展狀況,改進美育教學,提高學生的審美和人文素養,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全日制小學、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學生藝術素質測評應覆蓋到全體學生。

第三條

學生藝術素質測評應遵循藝術教育規律,堅持科學的教育質量觀,既關注學生藝術課程學習水平,也關注學生參與藝術實踐活動的經歷;既關注學生的學習成果,也關注學生的學習態度;既關注對學生的基本要求,也關注對學生的特長激勵。

第四條

學生藝術素質測評指標體系(見附表)由基礎指標、學業指標和發展指標三部分構成?;A指標是中小學生在校內應參加的課程學習和課外活動;學業指標是中小學生通過校內學習,應具備的基本素質和達到的目標;發展指標旨在引導學生自主學習和個性發展。

第五條

學生藝術素質測評以分數形式呈現,基礎指標40分;學業指標50分;發展指標20分,其中加分項目10分。90分以上為優秀,75-89分為良好,60-74分為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

第六條

學生藝術素質測評的依據是學生的寫實記錄、成績評定,同時參考教師評語、學生互評、自我評價等。學??煞帜昙壎谓M織實施測評工作,測評結果應及時匯總、整理、存檔、上報。

第七條

學校要如實記錄每一名學生的藝術素質測評結果,納入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初中和高中階段學校學生測評結果作為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重要內容。

第八條

地方教育行政部門要將學生藝術素質測評情況作為評價學校教育教學質量的重要指標。教育督導部門要將學生藝術素質納入中小學校督導評估指標體系。

第九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試行。

附表

中小學生藝術素質測評指標體系(試行)

一級指標

二級指標

指標內容

分值

基礎指標

1.課程學習

音樂、美術等藝術課程學習的出勤率、參與度和學習任務完成情況

25

2.課外活動

參加學校組織的藝術興趣小組、藝術社團和各類藝術活動的表現

15

學業指標

3.基礎知識

理解和掌握音樂、美術等藝術課程標準要求的基礎知識的情況

25

4.基本技能

掌握和運用音樂、美術等藝術課程標準要求的基本技能的情況

25

發展指標

5.校外學習

自主參加校外藝術學習、參與藝術實踐的情況(主要指參與社區、鄉村文化藝術活動,學習優秀的民族民間藝術,欣賞高雅的文藝演出和展覽等)

10

6.藝術特長(加分項)

在學?,F場測評中展現的某一藝術項目的特長(包括聲樂、器樂、舞蹈、戲劇、戲曲、繪畫、書法等)

10

中小學校藝術教育工作自評辦法

第一條

為建立健全學校藝術教育評價制度,充分發揮評價的引導、診斷、改進、激勵功能,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全日制小學、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

第三條

學校藝術教育工作自評項目包括藝術課程、藝術活動、藝術教師、條件保障、特色發展以及學生藝術素質測評等。學校應在全面總結本校藝術教育工作開展情況的基礎上填寫自評報表(見附表)。

第四條

自評報表由自評項目、自評內容、自評記錄、自評得分、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等六部分構成,學校應根據自評項目內容如實填寫。

第五條

自評結果以分數形式呈現,藝術課程30分,藝術活動20分,藝術教師20分,條件保障20分,特色發展10分;學生藝術素質測評10分(加分項目)。90分以上為優秀,75-89分為良好,60-74分為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

第六條

學校每學年進行一次藝術教育工作自評,自評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納入校長考核內容,確保過程規范、結果真實,不弄虛作假。每年9月底前將《學校藝術教育工作自評報表》報至當地教育行政部門。

第七條

學校藝術教育工作自評結果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官方網站信息公開專欄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當年10月至12月。公示期內社會對自評報告的意見和投訴,要及時收集、處理,并通報處理結果。

第八條

地方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學校藝術教育工作自評的指導和管理。教育督導部門要對學校藝術教育工作自評開展必要的督導檢查。

第九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附表

中小學校藝術教育工作自評報表

?。▍^、市)

學校名稱(公章):

聯系電話:

學校類別:□普通小學;

□普通初中;

□普通高中;

□完全中學;

□職業高中;

□九年一貫制學校;

□十二年一貫制學校

教學班總數:小學

個;

初中

個;

高中

在校學生總數:小學

人;

初中

人;

高中

專任教師總數:小學

人;

初中

人;

高中

自評項目

自評

得分

存在的

主要問題

改進措施

藝術課程

(30分)

按照國家要求開齊開足上好音樂、美術等藝術課程。利用當地教育資源,開發具有民族、地域特色的藝術課程,推進教學改革,提高教學質量。

音樂:

課時/周;

美術:

課時/周;

綜合藝術:

課時/周;

地方/學校藝術課程:

課時/周,列出課程名稱

藝術活動

(20分)

面向全體學生組織開展藝術活動,因地制宜建立學生藝術社團或興趣小組,保證每周有固定的藝術活動時間,每年組織合唱節、美術展覽和藝術節等活動。充分利用學校校歌、廣播、電視、網絡以及校園、教室、走廊、宣傳欄、活動場所等,營造格調高雅、富有美感、充滿朝氣的校園文化藝術環境。

學校開展藝術節等活動場次:

場/年;

每周開展藝術活動頻次:

次/周;

校級學生藝術社團/興趣小組數量:

個,列出項目(如合唱、民樂、管樂、交響樂、舞蹈、戲劇、戲曲、美術、書法等)

;

藝術活動學生參與面(占學校學生總數比例):

%;

校園文化藝術環境基本情況:

藝術教師

(20分)

在學校核定的編制總額內,按照國家課程方案規定的課時數和學校班級數配備藝術教師,滿足藝術教育基本需求,加強教師培訓,提高隊伍素質。

藝術教師總數:

人(含專職

人、兼職

人),其中:音樂

人、

美術

人、其他

人;

藝術教師生師比:

;

藝術教師平均周課時:

課時/周;

藝術教師缺額數:

人;

本學年藝術教師參加縣級以上培訓人數:

條件保障

(20分)

設置藝術專用教室和藝術活動室,并按照國家標準配備藝術課程教學和藝術活動器材。

藝術專用教室/活動室:

個,其中:音樂

個、美術

個、其他

個(列出名稱

);

藝術場館:

個,面積:

㎡(列出名稱

);

是否按照國家標準配備藝術課程教學和藝術活動器材:

特色發展

(10分)

發揮本校藝術教育資源優勢、依托本地民族民間優秀傳統文化藝術資源,形成學校藝術教育發展特色。充分利用社會藝術教育資源,利用當地文化藝術場地資源開展藝術教學、實踐活動和校園文化建設,學校與社會藝術團體及社區建立合作關系。

列舉學校藝術教育特色發展成果:

學生藝術

素質測評

(加分10分)

認真組織實施學生藝術素質測評

實施學生藝術素質測評的起始學年:

;

本學年學生藝術素質測評的覆蓋面(占學校學生總數比例):

%;

本學年學生藝術素質測評結果:

優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

自評結果

總分

;等級

填報人:

聯系電話:

填報日期:*年*月*日

注:1.請對應自評項目和自評內容進行自評,并認真填寫此表。

2.學??闪砀阶栽u報告。

3.此表一式兩份,報送當地教育行政部門一份,學校存檔一份。

中小學校藝術教育發展年度報告辦法

第一條

為建立健全學校藝術教育管理機制,推進學校藝術教育規范發展,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每年要全面總結本地中小學校(含全日制小學、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藝術教育工作,編制學校藝術教育發展年度報告。

第三條

學校藝術教育發展年度報告重點反映藝術課程建設、藝術教師配備、藝術教育管理、藝術教育經費投入和設施設備、課外藝術活動、校園文化藝術環境、重點項目推進,以及中小學實施學校藝術教育工作自評制度等方面的情況。

第四條

學校藝術教育發展年度報告應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結合的方法,注重全面客觀收集信息,根據數據和事實進行分析判斷,總結成績,提煉經驗,分析問題,提出改進的舉措。

第五條

各縣(區、市)教育行政部門于每年10月底前將本縣(區、市)學校藝術教育發展年度報告報送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門。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門于每年11月底前將本地(州、市)學校藝術教育發展年度報告報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于每年12底前底將本年度學校藝術教育發展年度報告報送教育部。

第六條

教育部委托第三方機構研究、分析各?。▍^、市)報送的相關信息,編制并發布《全國中小學校藝術教育發展年度報告》。

第七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相關文章

MM1313亚洲国产精品无码试看|91久久偷偷做嫩草影院免|国产原创剧情经理在线播放|国产精品亚洲А∨无码播放麻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