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大學學生請銷假辦法
為規范學生請銷假程序,加強學生組織紀律性,嚴格日常管理,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的有關要求,特制訂本規定。
第一條 除節假日外,學生應當參加學校規定的教學活動,未經準假,不得擅自離校。遇寒暑假,學生應當按學校規定的日期離校、返校。
第二條 學生應自覺遵守學習紀律,因病因事不能上課必須事先辦理請假手續,填寫《z工業大學學生請假申請審批表》(下稱《申請審批表》)?!渡暾垖徟怼芬皇絻煞?,審批生效后,學生本人或委托他人將《申請審批表》交由學院教務中心和學生工作辦公室分別留存備案。如學生請假期間離開學?;蛞归g不能返回宿舍住宿,學生本人或委托他人必須將《申請審批表》復印件報學生所在公寓辦公室備案。學生請病假應附縣級以上醫院或校醫院診斷結果。
第三條 學生在一學期內,因病因事請假累計不得超過6個星期,單次請假不得超過4個星期。一學期內請假累計超過6個星期或單次請假超過4個星期,應當辦理休學手續。
第四條 學校安排的教學環節包括課堂教學、實習、實驗、課程設計、畢業設計、軍訓、公益勞動、社會實踐等,未明確規定課時的,一律按一天6課時計。
第五條 正常課堂教學環節期間,學生請假按下列程序辦理。
1、學生請假時間在3日內(含3日)的,《申請審批表》由班主任審批生效;請假時間在3日以上7日以內(含7日)的,《申請審批表》由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負責人審批生效;請假時間在7日以上15日(含15日)以內的,《申請審批表》由學院分管領導審批生效;請假時間在15天以上4個星期以內的,《申請審批表》由學院院長審批生效,并報教務處學籍管理科和學生工作處綜合辦公室備案。
跨校區學院駐金川校區學生請假時間在7日以內(含7日)的,由所在學院駐金川校區學生工作人員簽字審批生效。請假時間超過7日的,按照上述要求履行審批手續。
2、學院教務中心負責核實請假學生教學環節安排情況,請假期間有課的,學生本人或委托班級負責人必須向任課教師請假,教師應做好相應考勤記錄。未向任課教師請假者,任課教師可按曠課處理上報。
3、如學生請假期間離開學?;蛞归g不能返回學生宿舍住宿,請假時間計算含節假日,如學生請假期間不離開學校且在學生宿舍住宿,請假時間計算不含節假日。
第六條 學生因故不能參加除課堂教學之外的實習實踐環節(包括實習、實驗、課程設計、畢業設計、軍訓、公益勞動、社會實踐)或在實習實踐環節期間請假的,須經該環節指導教師批準并按上述條款相應程序履行請假手續,未經批準擅離實習單位的,按曠課處理。在校外實習實踐期間,不便辦理上述請假審批手續的,學生本人應以書面形式向指導教師請假,請假超過實習實踐環節規定時間1/3的,指導教師應及時向學院相關領導匯報。
第七條 學生請假期滿,應及時辦理銷假手續。在學院教務中心、學生工作辦公室及所在公寓辦公室留存的《申請審批表》備注欄內,學生本人簽字確認已返校,并注明返校時間。
第八條 寒暑假后或請假期滿不能按時返校的,均需提前通過電話等有效方式向班主任或學院學生工作負責人取得聯系,告知事由及返校時間,并取得續假批準,否則按曠課處理。學院相關部門做好信息交流和登記備案。
第九條 未辦理請假手續或請假未獲批準而擅自離校的,按曠課處理。
第十條 曠課學生的紀律處分按《z工業大學學生違紀處分實施細則》中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本規定由學生工作處、教務處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 本規定自20**年10月9日起執行。
z工業大學學生請假申請審批表
學生姓名 班 級
性 別 聯系方式
家長姓名
家長有效聯系方式 手機: 固話: 郵箱:
學生現住宿地址
請假時間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請假期間是否離?!?□是 □否 請假期間是否在宿舍住宿 □是 □否
請假事由:
實習實踐環節指導教師意見(適用于非課堂教學環節請假審批):
教師簽字: 年 月 日
班主任意見:
班主任簽字: 年 月 日
學院負責人意見:
學院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備注
注意事項:
1、學生請假時間在3日內(含3日)的,《申請審批表》由班主任審批生效;請假時間在3日以上7日以內的,《申請審批表》由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負責人審批生效(駐金川校區學生請假由學院駐金川校區學生工作人員簽字審批生效);請假時間在7日以上15日以內的,《申請審批表》由學院分管領導審批生效;請假時間在15天以上4個星期以內的,《申請審批表》由學院院長審批生效,并報教務處學籍管理科和學生工作處綜合辦公室備案。
2、《申請審批表》一式兩份,審批生效后,學生本人或委托他人將《申請審批表》交由學院教務中心、學生工作辦公室分別留存備案,如學生請假期間離開學?;蛞归g不能返回宿舍住宿,必須將《申請審批表》復印件報學生所在公寓辦公室備案。
3、如學生請假期間離開學?;蛞归g不能返回學生宿舍住宿,請假時間計算含節假日,如學生請假期間不離開學校且在學生宿舍住宿,請假時間計算不含節假日。
4、學生請假期滿,應及時到所有相關部門辦理銷假手續,學生本人在該表“備注”欄內簽字確認已返校,并注明返校時間。
篇2:X房地產管理局請銷假制度
z房地產管理局請銷假制度
為加強隊伍作風建設,嚴肅組織紀律,特對干部職工的請銷假作如下規定:
一、全局所屬干部職工請假(包括事假、病假、年休假、婚假、產假、喪假等)實行登記審批制度,每人發《請假手冊》一本,并按規定審批程序辦理請銷假手續。
二、請假審批程序:干部職工請假,先填寫請假手冊。屬一般工作人員(含單位副職),由單位負責人審批;單位負責人和副局長由局長審批;局長由主管副市長審批。經審批后的手冊,到局辦公室辦理請假登記,請假期滿辦理銷假。
三、干部職工請假期間的工資待遇和假期時間按潮州市人事局潮人薪[1996]16號和[1996]18號的規定執行。
四、請病假應憑區一級以上醫院的證明;請事假要從嚴把握,處理私事原則上要利用節假日或年休假和雙休日,確因特殊情況,才準請事假。
五、違規處罰。凡不按請假審批程序辦理請假登記的,一經查實,扣發所屬單位當月外勤補貼和夜餐費,并追究當事人和負責人的責任;凡遲到早退的,每一次罰款20元,三次扣發當月獎金和外勤、夜餐補貼。全年累計六次以上(含六次)的,扣發年終獎金;凡曠工或無正當理由不歸隊連續超過十五天或一年內累計三十天的,予以辭退。
篇3:發改局考勤與請銷假制度
發改局考勤與請銷假制度
為認真落實各級關于加強機關作風建設一系列指示精神,進一步加強機關人員管理,規范機關工作制度,結合工作實際,制定考勤與請銷假制度。
一、適用范圍
運河區發改局全體工作人員。
二、請銷假辦法
1、全體工作人員必須自覺遵守工作紀律,按照區政府規定的時間上、下班,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上班時間外出辦事應告知本科室負責人,因公外出或因私(事、婚、喪、產)、因病不能到崗工作的,均需嚴格履行請假手續,實行先批后休。事前填寫《請假申請單》,經相關領導批準后,及時報局辦公室備案,未通知局辦公室的,一律按曠工處理。請假期滿后,應立即回崗位工作,并向批假領導報告,到局辦公室履行銷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2、工作人員請假半天以內由科室負責人審批;請假1天,經科室負責人簽署意見后,由各科室分管領導審批;請假2天(含2天)以上,經科室負責人和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后,報主要領導批準;局領導請事、病假按區委、政府規定報告批準。
3、各分管領導及科室負責人要切實加強對所屬人員的教育管理,合理安排各項工作,明確工作職責。各工作人員要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視,嚴格執行工作制度,自覺做到不遲到、不早退。
三、相關紀律
1、工作人員未經事前審批或經審批未準假而休的,一律視作曠工,并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2、工作人員休假期間如遇特殊情況須及時報告,未經同意無故超假者按曠工處理。
3、各科室負責人應對本科室工作人員出勤情況負責,不得隱瞞不報。
4、對違反請銷假制度和曠工的人員,發現1次的給予批評教育;發現2次的給予通報批評,當年考核定為基本稱職(基本合格);一年內累計違規3次及以上的,當年考核定為不稱職(不合格),責令停職檢查或依照相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本制度自20**年6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