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經理人

停車位停車費知識點

1486

一、住宅小區停車位有哪幾種形式

  1、住宅小區地面停車位(全體業主共有)

  2、住宅小區地下停車位(人防地下車位、開發商投資建設的車位)

  3、樓房首層架空停車位(看層高是否超2.2米,是否有產權)

  4、住宅首層封閉式車庫(購買的業主所有)

  5、獨立建設的多層車位(開發商所有)

  6、樓房屋頂平臺停車位(全體業主共有)

二、住宅小區各種停車位分別需要交哪些費

  1、住宅小區地面停車位(汽車停放費和租金)

  2、住宅小區地下停車位

  (人防地下車位、未出售或不能出售的地下車位交汽車停放費和租金)

  (業主購買的產權地下車位交汽車停放費)

  3、樓房首層架空停車位

  (未出售或不能出售的首層架空停車位交汽車停放費和租金)

  (業主購買的產權首層架空停車位交汽車停放費)

  4、住宅首層封閉式車庫(汽車停放費)

  5、獨立建設的多層車位(汽車停放費和租金)

  6、樓房屋頂平臺停車位(汽車停放費和租金)

三、停車管理費的規范稱呼

  汽車停放費。

四、停車費包括哪些費

  停車費包括汽車停放費和租金。

  汽車停放費包括用于車位、車庫的公共設施設備運行能耗及維護、保潔、秩序維護、管理服務人員費用以及法定稅費等。

  租金是車位所有權人或管理者將車位采取租賃方式,出租給使用人所收取的費用。

五、汽車停放服務是否屬于物業公共服務

  不屬于。汽車停放服務并不是每一位業主都需要,而且有的業主不止一輛汽車,車位屬性也多種多樣(有產權車位、租賃車位;有地面車位、地下車位、架空車位、封閉車位、機械車位等)。

六、為什么交了物業費,還要交停車費

  小區地面停車費的性質有兩種,一種是土地使用費(租金),一種是管理費(汽車停放費)。

  物業服務收費包括物業公共服務費、汽車停放費、特約服務費、代辦服務費。其中物業公共服務費,是指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提供具有公共性的物業基本服務,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的費用。

  此處的物業公共收費,即通常說的物業服務費,或物業費,不包含汽車停放費。

  物業服務收費和物業費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前者包括后者。

七、物業公司在小區劃車位,需要哪些程序

  雖然小區停車管理不屬于公共服務,但是物業公司沒有單方面劃停車位的權利。因為小區道路權屬歸全體業主,劃停車位也可能侵犯相關業主的權益。物業公司必須得到業主大會的許可并與業主委員會簽訂協議,對有關收益分配作出具體約定,才能設立和運營地面停車位。

  《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四條規定,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應當在征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物業服務企業的同意后,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業主所得收益應當主要用于補充專項維修資金,也可以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

八、小區停車費收取依據是什么

  一般來說,普通住宅前期物業公共服務收費、物業管理區域的汽車停放費、車位租金等實行政府指導價。業主大會成立后,普通住宅物業公共服務收費標準由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大會授權的業主委員會決定,通過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執行。

九、小區停車費由誰收取

  汽車停放費由物業服務企業或專業管理機構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收取;

  租金由車位專有人或管理者根據合同約定收取,也可委托物業服務企業代收,分別核算。

十、哪些情況應該免收停車費

  對進入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內進行軍警應急處置、實施救助救護、市政工程搶修等執行公務期間的車輛,以及為業主、物業使用人配送、維修、安裝等服務的臨時停放車輛,物業服務企業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另外,根據合同約定允許其他外來車輛進入住宅物業管理區域臨時停車的,在約定時限內免交汽車停放費。

十一、業主車輛停放在小區受損,物業是否要賠償

  小區物業對停車所收取的費用為停車費,即在某時段內占有使用該區域場地的權利,如果沒有明確的約定,物業公司對車輛只承擔安全保障義務而非保管義務,安全保障義務應當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為標準。

  物業公司在合理履行安全保障義務后,對業主遭受的損失不應承擔賠償責任;物業管理圈。在履行對小區車輛管理、安全防范時有瑕疵和疏漏,造成業主財產損失,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催^程不是看結果。物業公司收取的費用是汽車停放費,并非汽車保管費。

  《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規定,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范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物業管理企業在采取應急措施的同時,應當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十二、物業公司在停車協議中,如何規避風險

  停車協議中避免使用帶有結果意義的“看管”、“保管”等字樣,應使用純粹描述行為的“巡視”、“檢查”等。停車卡上寫明“本停車場僅提供場地,不負責保管”等內容。

十三、停車位最長租賃時間是多少年

  人防工程停車位租期不得超過3年,其他停車位租期不得超過20年。

十四、什么是小區地面停車位

  住宅小區地面停車位是指直接設置在小區地表,以劃線分割方式標明的停車設施。

十五、如何理解小區地面停車位屬全體業主共有

  由于地面停車位是直接設置在小區土地表面的停車設施,也就是直接設置在房屋單元所有人按份共有的土地表面上。實際上,地面停車位的房地產權就是土地使用權。又因為地面停車位只是通過劃線分割而成,不具備建筑物所要求的遮蔽性,即不符合構造上和使用上的獨立性標準。因此,住宅小區地面停車位的房地產權由小區房屋單元所有人(業主)共同擁有,所產生的收益必須歸全體區分所有權人(業主)享有。

  《物權法》第七十四條第三款規定:“占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屬于業主共有。”

十六、地下車位歸誰所有

  1、人防工程用作停車位的,產權歸“投資人”所有。

  2、非人防工程的地下車位

  層高小于2.2米的,應當認定其權屬依附于地上建筑物,由小區業主共有;

  層高大于2.2米的地下車庫,其與地上建筑物雖可能在載體上有連接,但在功能上已完全脫離,可以獨立經營、獲取效益。因此,這部分地下車位不應當作為從物,而應當成為專有權的客體,歸“投資人”所有。

十七、首層架空停車位是否屬于全體業主共有

  看層高。

  根據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房屋測量規范》的規定,層高2.2米以下的房屋和地下室不計入建筑面積。所以,如果樓房首層架空停車位層高較矮,低于2.2米,不單獨計算建筑面積,也不參與計算建筑容積率,此時,首層架空車庫是房屋建筑的從物,是共有部分,應由設置架空層的該幢建筑全體業主共有;

  當層高在2.2米以上時,因其可以計入建筑面積、參與計算建筑容積率、分攤土地使用權,而成為區分所有權的專有部分,屬開發商所有。

十八、小區里獨立建設的多層車位歸誰所有

  多層車位主要指小區內專為停車目的而建設的獨立建筑物,具有結構和利用上的獨立性。作為獨立建造的建筑物,它應獨立計算建筑面積,參與分攤土地的使用權。因此,該類型的車位是計算建筑容積率的。根據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的理論,也可以成為區分所有權的專有部分,歸開發商所有。

十九、租用小區地面停車位要交哪些費

  由地面停車位的使用人向業主委員會(即全體區分所有人的代表機構)交納使用費或租金,同時向提供看管服務的物業公司交納汽車停放費。

二十、業主小區違停,物業公司是否有權鎖車

  物業公司無權鎖車,更無權罰款,因為物業公司不是執法機關。判斷車輛是否違停,只有交警和城管有此權力。物業公司可以采用勸阻、在車子周邊放置障礙物等方式,維護小區公共秩序。

二十一、哪些車位能買賣

  有產權的車位?!冻鞘蟹康禺a管理法》第37條規定:“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不得轉讓。”

二十二、哪些車位能辦產權

  地下車位建筑面積未分攤,且開發商單獨取得車庫產權的,則開發商可以對購房人出售產權,但地下車庫只能預售給本小區范圍內的商品房預購人。如果地下車位面積已作為公攤面積被小區業主分攤了,那么開發商就無權出售。

二十三、未分攤的地下車庫是否都可以買賣

  分情況。人防工程未分攤,用作車位時,不能買賣?!度嗣穹揽辗ā返谖鍡l規定:“人民防空工程平時由投資者使用管理,收益歸投資者所有。”

二十四、地下車庫和小區容積率有什么關系

  只有參加建筑面積容積率計算的建筑物,才能取得相應宗地號的土地使用權面積份額。開發商如果將地下車庫作為地下建筑面積報批,則地下車庫可以計入容積率,也可以進行房地產權的初始登記,取得獨立的產權證書。

二十五、小區車位能否對外來車輛開放

  可以,但必須小區車位充足,且經過業主大會同意。小區停車位應優先滿足小區業主的需求,而不是外來車輛只要付費就可以停車。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物業公司對外提供車位須經業主大會決定,對外提供車位所收費用如何使用,也要經業主大會決定。

二十六、外來車輛在小區引發糾紛,物業公司是否承擔責任

  如果物業公司未履行物業服務協議中關于車輛進入驗證等制度,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二十七、擁有產權車位的業主,能否申請地面停車位

  筆者認為是可以的。因為產權車位屬于業主的專有部分,即使在小區地面停車位與業主戶數比例小于1:1的情況下,業主依然享有地面車位的共有權?!段餀喾ā返谄呤畻l規定,業主對建筑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

二十八、物業公司為什么可以收取停車費

  物業公司是受全體業主委托管理小區物業的,受全體業主委托收取停車費是其職責范圍。

二十九、停車費用在哪兒了

  收取的汽車停放費作為物業管理服務成本和稅金,租金歸全體業主或投資人所有。

三十、業主的小區地面停車位共有權如何體現

  小區地面停車位是全體業主共有,但不代表是每個業主單個所有,業主對車位行使共有權,體現在對共有車位收益的分配和共同管理的權利上(如劃停車位須業主大會同意)。

篇2:停車位計算公式

  停車位的計算公式

  停車位計算公式:總停車位數=總戶數*0.4

  395(戶數)*0.4=158

  其中:地下停車位數=總停車位數*0.45

  158*0.45=71

  地上停車位數=總停車位數*0.55

  158*0.55=87

  地下車庫面積=地下停車位數*35平方米/個

  71*35=2485平方米

  公建停車位=公建建筑面積/100*0.45

  10649/100*0.45=48

篇3:蘇州關于加強市區新建住宅小區汽車停車位(車庫)處置行為管理的通知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市物價局關于加強市區新建住宅小區汽車停車位(車庫)處置行為管理的通知

  蘇住建規〔20**〕7號

  各區住建局、物價局,蘇州工業園區規建委,各有關房地產開發企業、物業服務企業:

  根據《江蘇省物業管理條例》等規定,結合蘇州市區實際情況,現對市區新建住宅小區汽車停車位(車庫)出售、附贈和出租等處置行為進一步加強管理。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嚴格按照標準配建

  1.小區配建汽車停車位(車庫)是小區建設時建設單位應當配套建設的提供本小區業主使用的汽車停放設施與場所。建設單位應當嚴格按照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核定的標準建設汽車停車位(車庫)。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改變通過規劃核實的汽車停車位(車庫)位置、數量、形態、用途及其配套設施等。

  2.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物業項目進行承接查驗的同時,按照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核實文件,對汽車停車位(車庫)的數量、位置及其配套設施等同時進行承接查驗。

  二、明確處置管理原則

  3.建設單位配套建設的汽車停車位(車庫),其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其中人防車位和未通過規劃核實的汽車停車位(車庫)不得出售或采用長期租賃、使用權(收益權)一次性轉讓等方式變相出售。

  4.建設單位出售、附贈或者出租汽車停車位(車庫),應當明示并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顯著位置公示擬出售、附贈或者出租汽車停車位(車庫)的產權證明文件(或規劃核實文件)和出售、出租價格以及平面位置圖等,系人防車位的應當在平面位置圖和現場明確標注。

  5.擬出售汽車停車位(車庫)數量少于本區域要求購買汽車停車位(車庫)業主的房屋套數時,應當通過抽簽、搖號等公平方式確定,每戶(套)業主只能購買一個汽車停車位或者車庫。

  6.建設單位未出售或者未附贈的汽車停車位(車庫)應當優先出租給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尚未購買或承租、受贈汽車停車位(車庫)的業主,租金按照價格行政主管部門核定的標準執行。

  三、分類規范處置行為

  7.對于汽車停車位(車庫)已經建成且配建比例不足1:1的分期交付小區,建設單位可以臨時租賃給本物業管理區域已經入住業主1個汽車停車位(車庫),臨時租期不得超過小區尚未交付房屋的交付時間,待小區全部交付后,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對汽車停車位(車庫)進行處置。汽車停車位(車庫)已經建成且配建比例滿足1:1的分期交付小區,先期入住業主可以按照本通知要求購買或承租、受贈1個汽車停車位(車庫);入住業主仍有需求的,可以臨時租賃一個汽車停車位(車庫),臨時租賃期限不得超過小區尚未交付房屋的交付時間。新交付房屋業主對尚余汽車停車位(車庫)有優先購買、承租權。

  8.對于汽車停車位(車庫)配建比例不足1:1的小區,建設單位不得將汽車停車位(車庫)附贈予特定業主;配建比例滿足1:1或以上的,附贈汽車停車位(車庫)不得超過1個/戶(套)。受贈業主仍有承租、購買汽車停車位(車庫)需求的,參照富余汽車停車位(車庫)購買、承租方法辦理。

  9.別墅等房屋專有部位建筑面積內的汽車停車位(車庫)已計入規劃配比個數的,該業主需要另外購買或承租汽車停車位(車庫)的,參照富余汽車停車位(車庫)購買、承租方法辦理。

  10.小區房屋全部交付滿六個月后,建設單位在征求未購買或受贈、承租汽車停車位(車庫)業主需求意見,并滿足其購買、承租1個汽車停車位(車庫)需求后,有未銷售、出租的富余汽車停車位(車庫)的,可向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已經有1個車位或車庫業主出售或出租;仍有富余汽車停車位(車庫)的,可以出租給有需求的已有2個車位(車庫)的業主。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對富余汽車停車位(車庫)無需求的,可以出租給本物業管理區域外的使用人,出租給本物業管理區域外使用人的,租賃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

  11.小區房屋全部交付后,建設單位可自行或委托小區物業服務企業管理尚未處置的汽車停車位(車庫),不得以承包經營、整體打包或變相出售(出租)等方式處置給其他單位或個人。汽車停車位(車庫)出租價格應當符合物價部門的相關規定。

  12.小區配建的訪客汽車停車位(車庫)不得出售、附贈或出租。

  四、加強處置行為監督

  13.建設單位在申報商品住房備案價格時,應當對配建汽車停車位(車庫)最高銷售價格作出承諾;取得商品住房預售許可證之后,應在一次性公開全部準售房源相關信息的同時公示汽車停車位(車庫)價格承諾。汽車停車位(車庫)銷售價格不得高于承諾價格。

  14.建設單位在新建住宅小區汽車停車位(車庫)處置前,應當按照《江蘇省物業管理條例》等法規規定和本通知要求,擬訂新建住宅小區汽車停車位(車庫)處置方案以及與物業服務企業的汽車停車位(車庫)承接查驗資料,向項目屬地住建部門備案,并接受屬地住建部門的指導。汽車停車位(車庫)處置方案完成備案之前,不得以定(訂)金、意向金、誠意金或類似形式預收款項。

  15.屬地住建部門應當對建設單位的汽車停車位(車庫)處置方案進行指導,提出合規合理建議。強化對建設單位汽車停車位(車庫)的處置行為事中事后監督,對違反規定的要約談建設單位負責人并責令整改;情節嚴重的或整改不力的,可以暫停銷售網簽,直至降低企業信用等級。

  16.研究建設市區統一的住宅小區汽車停車位(車庫)網上處置備案系統,建立公開透明的汽車停車位(車庫)處置平臺。

  五、執行時間

  17.本通知自發文之日起執行。本通知發文之日前已經交付的小區尚未處置的汽車停車位(車庫)參照本通知的有關要求處置。

  蘇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蘇州市物價局

  20**年9月18日

相關文章

MM1313亚洲国产精品无码试看|91久久偷偷做嫩草影院免|国产原创剧情经理在线播放|国产精品亚洲А∨无码播放麻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