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本處理程序包括現金及銀行存款收入與支出等作業。
第二條
為便于零星支付起見,可設零用金,采用定額制,其額度由總經理核定,其零用金由出納經管。
第三條
零用款項的支付零用金保管員憑支付證明單付款,此項支付證明單是否符合規定,零用金保管員應負責審核。
第四條
零用金的撥補應由零用金保管員填“零用金補充申請單“二份,一份自存,一份檢同所有支出憑證并呈會計部門請款。
第五條
除零用金外,本公司一切支付,由會計部門根據原始憑證編制支出傳票,辦理審核后呈主管及總經理核定后支付。
第六條
本公司出納根據會計部門編制經總經理核準的支出傳票,辦理現金、票據的支付,登記及移轉。
第七條
除零用金外,所有支出憑證應由會計部門嚴格審核其內容與金額是否與實際相符,領款人的印鑒是否相符,如有疑問應先查詢后始能支付。
第八條
凡一次支付未超過新臺幣1,000元者徑由零用金支付外,其余一律開抬頭劃線支票支付。
第九條
出納人員對各項貨款及費用的支付,應將本支票或現金交付受款人或廠商,本公司人員不得代領,如因特殊原因必需由本公司人員代領者,需經總經理核準。
第十條
本公司一切支付,應以處理妥善的傳票或憑證為依據,任何要求先行支付后補手續者均應予拒絕。
第十一條
支付款項應在傳票上加蓋領款人印鑒,付訖后加蓋付訖日期及經手人戳記。
第十二條
本公司支付款項的付款程序,悉依照下列步驟辦理。
(一)原始憑證的審核:
1.內購、工程發包款:應根據統一發票、普通憑證,以及收到貨物、器材的驗收單并附請購單經有關單位簽章證明及核準,始得送交會計部門開具傳票。
2.預付、暫付款項:應根據合同或核準文件,由總辦單位填具請款單,注明合同文件字號,呈報核準后送交會計部門開具傳票。
3.一般費用:應根據發票、收據或內部憑證,經有關主管簽章證明及核準,始得送交會計部門開具傳票。
(二)會計憑證的核準:
1.會計部門應根據原始憑證開具傳票。
2.會計部門開具傳票時,應先審核原始憑證是否符合稅務法令及公司規定的手續。
3.傳票經主管,及總經理核準后,送交會計部門轉出納辦理支付工作。
第十三條
有關船務運費及外匯結匯款、棧租,及各項費用等支出款,應填具“請款單“,檢附輸入許可證影本,送交會計部門以“預付“或“暫付“方式制票轉出納辦理支付。
前款項可由經辦人員直接向出納簽收,惟必須于支付后7日內向會計部門辦理沖轉手續。
第十四條
本公司各項支出的付款日期如下:
(一)國內采購貨品的付款,每月25日付款一次(星期日及例假日順延),但以原始憑證經核準后于付款日前5日送達會計部門者為限。
(二)一般費用的付款:經常發生的費用,仍以前項期限辦理,內部員工費用,每天支付的,以原始憑證齊全并經核準者為限。
(三)薪工資的付款:
1.職員每月10日。
2.作業員:分10日、25日兩次。
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支付者,得由經辦部門另行簽呈主管轉呈總經理批準后,再予支付。
第十五條
會計部門支付款項倘有扣繳情事時,應將代扣款項于次月10日前填具政府規定的報繳書向公庫繳納,并以影本一份并附于傳票后,凡有扣繳稅款及免扣繳應申報情事者,會計部門應于次年元月底前填具政府規定的憑單向稽征機關申報,并將正、副本交各納稅義務人。
第十六條
薪工資的支付,應由總務人事單位根據考勤表編制“薪工表“,于付款期限前一日送交會計部門。
第十七條
業務部門于收到貨款后,應將其中所收貨款解繳出納,出納應將解繳憑證送交會計部門,并據以編制傳票。
第十八條
為便于辦理薪資扣繳申報起見,本公司職工應于每年度開始一個月內,及新進人員報到時,填報“薪資所得受領人扶養親屬申報表“,由會計部門收執,作為所得稅扣繳申報的依據,會計部門應就每一職工給付薪工資及扣繳情況填載于“各類收入扣繳資料登記表“上,作為日后扣繳申報之用。
第十九條
凡依法應扣繳的所得稅款及依法應貼用印花稅票,若因主辦人員的疏忽發生漏扣、漏報、漏貼或短扣、短報、短貼等情事以致遭受處罰者,以及勞工保險費的滯繳情事,其滯納金及罰金應由主辦人員及其直屬主管負責賠償。
篇2:物業公司現金管理制度
物業公司現金管理制度
1、根據物業管理公司管理業務的需要,庫存現金限額為人民幣壹仟元正,超出限額部分,應在當天存入銀行,現金必須在規定的范圍、限額內支出,除特殊情況外,不得在現金收入中直接坐支。
2、現金的使用范圍:
2.1支付給職工個人的工資、獎金、補貼、福利補助費、差旅費等款項;
2.2支付給不能轉帳的集體單位或城鄉居民個人的勞務報酬或購買物資的款項;
2.3結算起點(¥100元)以下的零星支付款項。
3、不準單位之間和個人因私借用備用金。
4、不準利用物業管理公司銀行帳戶為其他單位或個人支付和存入現金。
5、不準用白條或不符合財務制度的憑證頂替庫存現金。
6、行政人事部、工程部因采購工作需要,可申請配備備用金,限額¥1,000,用于零星采購,并于每年末辦理清算手續,次年初重新申請配備。
7、經營現金收支的出納人員不得進行會計記帳,進行記帳的會計人員不得經營現金。
8、庫存現金與日記帳金額應核對相符,做到日清日結。
篇3:物業公司現金管理制度(2)
物業公司現金管理制度
一、現金收取與上交
1.各現金收取點每周二、四將所收現金送存財務;如當日所收現金數額較大,須于當日15:30前與礦財務聯系并及時上交。
2.庫存現金最高上限為5000元,超過即視為違紀,當事人按“三違”處理,并罰當事人200元、罰單位行政主管500元。
3.嚴禁公款私存、坐收坐支、收款不入賬、將現金轉借或挪用等行為,一經查實,當事人調離崗位,罰當事人500元、罰單位行政主管1000元;情節嚴重的,將按照相關規定處置。
二、現金保管
1.各收費點配齊小型保險柜,保險柜應用地螺絲固定在一定位置,存放于堅固實用、防潮、防水、通風較好的房間,房間應安有防盜門。
2.限額內的現金一律放在保險柜內,不得放在辦公桌內、帶回家中或存入私人賬號。
3.收費人員崗位調動,新收費人員應更換使用新的密碼;保險柜鑰匙丟失或發生故障,應立即報請領導處理,不得隨意找人修理或修配鑰匙。
4.紙幣和鑄幣,應實行分類保管。收費員對庫存票幣分別按照紙幣的票面金額和鑄幣的幣面金額,以及整數(即大數)和零數(即小數)分類保管。
三、現金盤點與監督管理
1.收費人員要每天清點庫存的現金,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并填制現金收、繳、余日記臺賬。出現盤虧或盤盈,均按實際差額的2倍給予行政主管處罰。
2.公司辦每周三、五對現金收取點進行監盤,監盤情況要編寫簡報及時上報公司領導,并在每周公司例會上通報。單位行政領導及收費人員有義務配合監盤,并對監盤情況簽字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