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制造廠有限公司經營責任制度
目錄
第一章總則1
第二章管理機構及職責1
第三章經營責任書的編制2
第四章經營責任書的管理3
第五章制度的修訂與解釋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全面貫徹落實某制造廠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發展戰略,落實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預算方案,提高各責任中心工作績效,建立有效的考核和激勵機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經營責任指在半年和全年的周期內,為保證公司經營目標和工作計劃的有效實施,各責任中心負責人在職責范圍內應當承擔的任務、目標和責任。
第三條
為保證經營責任的落實,公司對責任人實行月度考核與半年考核相結合、結果考核與過程評價相統一、考核結果與獎懲相掛鉤的業績考核制度。半年和年終的經營業績考核,采取由責任中心負責人與公司總裁簽訂經營責任書的方式進行。
第四條
本制度適用于執行總裁和各責任中心的負責人(以下簡稱為責任人),責任中心包括:
(1)利潤中心:指在公司組織結構中承擔銷售和盈利責任的組織單元,如營銷事業部。
(2)成本中心:指承擔生產運作和成本控制責任的組織單元,如朝陽和順義制造事業部。
(3)費用中心:指承擔運營管理和內部控制責任的組織單元,如計劃財務中心、綜合管理中心、產品工程中心、質量管理中心。
第二章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經營決策會議負責審核和批準公司的年度經營計劃、各責任中心的工作計劃、考核指標和經營目標,并定期對經營業績進行審核評價。
第六條
管理委員會負責提出經營責任書實施方案,推動經營責任的實施落實。
第七條
經營戰略部負責對經營責任書的編制和修訂,并根據公司業務發展需要提出追加和調整經營責任的建議。
第八條
績效管理部負責經營業績數據、工作總結報告的收集、匯總,將經營責任的落實情況提交經營決策會議。
第三章經營責任書的編制
第九條
經營責任書的編制原則:
(1)戰略導向原則:經營責任書的內容,應基于公司的整體發展戰略和經營目標。
(2)責任中心差異性原則:經營責任書的內容,應緊密結合各責任中心的實際經營管理現狀。
(3)重點相關原則:經營責任書既要體現責任人的崗位職責,又要突出其年度工作計劃的重心。
(4)客觀合理原則:經營責任書的編制應以各種統計數據和客觀事實為依據,盡可能避免個人主觀因素的影響。
(5)可衡量原則:對經營責任的目標和指標信息能正確地收集和匯總,管理機構能保證考核的公正性,考核指標可以量化,考核信息可以獲得。
第十條
經營責任書的內容:
經營責任書的內容本著責任、權力和利益統一的原則,主要分為以下四部分:經營目標和考核指標、考核和獎懲、經營職責和權力,參見附件1《某制造廠有限公司高層管理人員年度經營責任書》。
(1)經營目標:經營目標是經營責任的主體內容,包括責任中心的年度工作目標,分為財務類和管理類目標。
(2)考核指標:考核指標是對年度工作目標進行評估的定性和定量標準,分為財務、客戶、內部管理和學習成長四類指標,每種指標均須制訂相應的量化標準。
(3)考核和獎懲:經營責任的考核結果(包括半年和年終考核結果)是責任人績效年薪和獎金發放的重要依據。經營責任書中應列明責任人的績效年薪發放比例與KPI考核得分之間的計算公式與依據??冃Э己说霓k法參見《北汽制造廠有限公司績效管理制度》。
(4)經營責任書的變更、解除和終止:在簽訂經營責任書的受約人崗位或者職責等履約條件發生重大變化時,經營責任書的內容必須作出變更。此外,經營責任書還應列出其他進行解除和終止的必要條件。
第十一條
經營責任書的周期:
(1)經營責任書的編制周期:經營責任書在上一年的12月底前編制完成,在公司總裁和責任人簽訂后,自下一年的1月1日起生效并實施。
(2)經營責任書的考核周期:經營責任書分為半年和年終兩個考核周期:
半年考核是對各責任人在上半財年內的經營管理業績進行考核,考核時間在上半財年結束后一個月之內完成,即在7月1日-7月31日期間完成半年考核工作。
年度考核是對各責任人在整個財年內的經營管理業績進行考核,考核時間是財務年度結束后一個月之內完成,即1月1日-1月31日完成上年的年度考核工作。
(3)經營責任書的修訂周期:經營責任書的修訂為每年兩次,分別在半年和年終考核結束后,即,上一年度的7月1日-7月31日期間和下一年度的1月1日-1月31日期間。
第四章經營責任書的管理
經營責任書的管理流程,分為五個子流程,包括經營責任書的編制、經營責任書的審議、經營責任書的簽訂、經營責任書的考核和經營責任書的修訂,參見附件三《經營責任書的管理流程圖》。
第十二條
經營責任書的編制流程:
(1)公司經營戰略部每年10月開始編制年度經營目標和總體預算,由經營決策委員會審議通過后,傳達給各責任人。
(2)責任人基于公司經營目標和本責任中心工作重點,提出下一年度本責任中心工作計劃和財務預算,其中應包括下一年度擬完成的經營目標建議值,并將經營目標建議值和必要的說明材料提交給經營戰略部。
(3)責任中心工作計劃經經營戰略部匯總審核后,提交經營決策會議。經營決策會議對責任人的年度經營考核目標建議值進行審核,并就考核目標值及有關內容同責任人溝通后加以確定,公司總裁具有最終決定權。
(4)經營戰略部基于經營決策會議意見,編制出各責任人《經營責任書》的經營目標和考核指標部分。
第十三條
經營責任書的簽訂流程:
(1)經營戰略部將編制完成的經營目標和指標提交給公司經營決策會議審議。
(2)經營決策會議審議經營目標和指標并提出修正意見。
(3)經營戰略部會同各責任人重新修改考核指標后,再次提交經營決策會議批準。
(4)經營決策會議審議通過后,由總裁代表公司與責任人共同簽署《經營責任書》。
第十四條
經營責任書的管理流程:
(1)雙方簽署過的《經營責任書》正本分別由總裁和責任人各保存一份。
(2)其他人員必須在總裁書面授權的條件下,才允許打印和復印經營責任書文件。
第十五條
經營責任書的考核流程:
(1)經營責任書簽訂后,績效管理部每半年將責任書的執行情況上報經營決策會議。經營決策會議對責任書的執行情況進行動態跟蹤。
(2)每年度7月底和下一年度1月底之前,責任人依據本責任中心的財務和業務數據,對當期經營目標的完成情況進行總結分析,并將工作總結報告提交給經營決策會議。責任人工作總結報告格式參見《公司計劃管理制度》。
(3)公司總裁依據責任人的工作總結報告和績效管理部提交的考核指標完成情況報告,對責任人年度經營目標的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形成考核與獎懲意見。
(4)總裁將最終確認的責任人年度經營業績考核與獎懲意見反饋給責任人,責任人對考核與獎懲結果有不同意見的,可向總裁直接反映,總裁具有最終裁決權。
第十六條
經營責任書的修訂流程:
(1)經營戰略部以半年為周期,根據公司實際狀況提出對《經營責任書》的經營目標和考核指標進行修訂的建議。
(2)經營戰略部將修訂建議提交到公司經營決策會議審議,通過后對原經營責任書進行修改和重新簽訂。
(3)除定期修訂外,如出現以下情況,經營戰略部有權向經營決策會議不定期地提出修訂建議:
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戰略決策進行了重大調整時;
責任人的管理崗位、工作職責或者權力范圍發生了重大變化時;
經營責任書中的重要經營管理指標與實際完成情況出現重大不符時;
公司需要追加某項具有重大影響、或者緊迫性很高的經營管理任務時。
第五章制度的修訂與解釋
第十七條
本制度由企業管理部起草和修訂,經公司經營決策會議審議和總裁簽字后發布,出現以下任一情況可以修訂本制度:
(1)當前的經營責任制度不能適應公司的發展,嚴重阻礙公司經營。
(2)公司發生重大變更,必須改變經營責任制度。
第十八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企業管理部負責解釋。
附件:
附件1:某制造廠有限公司年度經營責任書
附件2:經營責任書的管理流程圖
附件1:某制造廠有限公司
高級管理人員年度經營責任書
發約人:
發約人職位:某制造廠有限公司總裁
受約人:***
受約人職位:某制造廠有限公司**職位
為了保證公司戰略的有效實施和年度經營目標的實現,根據《某制造廠有限公司經營責任制度》,發約人與受約人就年度經營業績考核事項達成共識,特簽訂本經營責任書。
一.***(受約人所在部門)20**年年度主要經營目標
對于20**年度受約人需要完成的主要經營目標,參見表1。
表1.
經營目標列表
車型
目標
陸霸
雷馳
輕卡
皮卡
傳統車
面包
合計
產銷量
(單位:輛)
銷售收入
(單位:萬元)
平均單車成本
(單位:元)
平均單車費用
(單位:元)
銷售費用
(單位:元)
管理費用
(單位:元)
財務費用
(單位:元)
勞動生產率
(輛/人年)
20
30
23
二.***(受約人)年度經營業績考核指標
根據表1所列的主要經營目標,確定***年度經營業績的考核指標,參見表2考核指標列表。
三.考核與獎懲
(一)薪酬核訂與績效考核
1.對上述目標和指標的完成情況考核,由公司經營決策會議在每個公歷年的半年和年終分兩次進行,根據考核結果由總裁確定受約人的績效年薪發放比例和金額。
2.表2中各項指標考核得分的加權之和,就是責任人的績效考核得分,計算公式為“績效考核得分=∑(指標得分×指標權重)”。
3.績效考核得分與責任人核訂績效年薪的發放掛鉤。半年和年終績效年薪的不同發放比例,以及與考核得分的掛鉤方式,詳見表3。個人實得績效年薪的計算公式為:
個人實得績效年薪=核訂績效年薪×半年/年終發放比例×(績效考核得分/100)
表3:考核得分與績效年薪發放標準
考核得分
計算公式
核訂年薪(元)
基本年薪(元)
核訂績效年薪(元)
半年績效年薪(元)
年終績效年薪(元)
100%
30%
70%
24%
46%
96-100
90-95
80-89
60-79
<60
(二)獎勵
總裁獎勵基金的發放與公司年度銷量目標的完成情況掛鉤。具體獎勵方式如下:
1.基本獎勵:當公司完成年度銷量目標時,兌現
元的總裁基本獎勵基金;
2.超額獎勵:當公司超額完成年度銷量目標時,每超額1000臺車兌現
元的超額獎勵基金。
四.經營責任書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本經營責任書主要針對**崗位制定,當受約人工作崗位發生變動時,本經營責任書應當及時變更為新的受約人;
2.當本崗位主要職責發生重大調整時,本經營責任書的目標和內容應當及時變更;
3.公司追加或臨時下達了某項具有重大影響或者緊急的經營管理任務,本經營責任書的內容和目標應作出相應變更;
4.當公司與受約人一方或雙方提出并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時,本經營責任書隨即解除;
5.本經營責任書約定的考核周期期滿并執行完畢時,本經營責任書終止。
五.其他需要規定的事項
1.總裁對本經營責任書擁有最終解釋權。
2.本經營責任書未盡事宜依照《某制造廠有限公司經營責任制度》執行。
3.對本經營責任書如有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
4.雙方均對本經營責任書內容負有保密義務,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上述信息。
4.本經營責任書正本一式兩份,簽約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5.本經營責任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公司財務年度截至日止。
發約人受約人
某制造廠有限公司
某制造廠有限公司
總裁:
***(受約人職位):
日期:
日期:
表2.考核指標列表(表中所列指標僅作示例)
附件2:經營責任書的管理流程圖
篇2:企業經營承包(經營責任制)合同范本
企業承包經營承包(經營責任制)合同范本
(一)企業招標承包經營合同
訂立合同雙方:
發包方: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為深化企業改革,提高勞動生產率,依據《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承包經營責任制暫行條例》,經________人民政府批準,將________廠實行招標承包經營。由________管理局、_________財政局、_________稅務局、_________勞動局和中國工商銀行_________分行組成的________工業發包委員會作為發包方(以下簡稱:發包方)。發包方通過規定的招標程序最終確定以________為代表的(個人、合伙人、企、事業單位法人)投標者中標,作為本合同規定承包期限內________廠的承包方(以下簡稱:承包方)。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招標承包經營是在堅持企業的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的基礎上,按照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原則,通過公開招標,選拔經營者,并以承包合同形式確定發包方、承包方、企業職工三者責、權、利關系,使企業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社會主義商品生產者。
第二條 承包經營期間,本廠必須堅持社會主義方向,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規、法令。
第三條 承包經營期間,本廠獨立核算,照章納稅,自立經營,自負盈虧。所有制、原有行政隸屬關系及財政、稅收渠道不變。
第四條 承包經營期間,本廠必須堅持生產__產品經營方向,在此基礎上可以實行多種經營。
第二章 承包的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標
第五條 本廠本次實行招標承包經營的期限為____年,即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六條 本廠本次招標承包經營的形式為:保上繳利潤,保技術改造投資,職工工資總額與上繳利潤掛鉤的承包經營責任制。
第七條 本廠本次招標承包經營的主要經濟技術指標為上繳利潤、技術改造投資、貸款歸還、企業上等級目標。具體如下:
第一款 以"包死基數、逐年遞增、不足不補、超交分成"為原則,承包經營期間上繳利潤總額為____萬元,其中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
第二款 承包經營期間,保技術改造項目完成,技術改造投資總額為____萬元。其中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
第三款 承包經營期間,歸還銀行貸款總額為____萬元。其中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____年為____萬元。
第四款 本廠企業上等級目標為__年底以前達到國家(市)級企業標準。
第二章 承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一節 承包方的權利
第八條 承包經營期間,承包個人或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人(以下簡稱:第一承包人)為該廠法人代表,當然廠長,享受廠長負責制和本合同賦予廠長的全部權利并承擔其全部義務,如企、事業法人承包則由其指派的承包代理人(僅限一人)作為本廠的法人代表,行使廠長的職權,并代表承包方履行本合同。
第九條 承包方在承包期間,對本廠的經營管理有如下權利:
第一款 有權按國家規定自主聘任副廠長及副廠級行政干部,組成本廠的領導機構,并報主管局備案,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后,該領導機構即告解體。
第二款 有權決定本廠的機構設置、從事任免和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
第三款 有權依照有關規定獎懲、招用職工和辭退違紀職工。
第四款 有權改革本廠內部分配制度,在上級核定的工資總額范圍內有權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
第五款 有權根據實際需要購置新設備。
第六款 在不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前提下,有權開發新產品。
第十條 承包方有權依據本合同規定,取得其應得的合法收入。
第二節 承包方的義務
第十一條 承包方在承包期間應盡義務如下:
第一款 對本廠的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負有全面責任。
第二款 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期如數繳納應繳納的各種稅、費和統籌基金。
第三款 必須按期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
第四款 在承包期間,應保證本廠廠房設備的完好,并按國家規定,分類按比例提取固定資產折舊基金和大修理基金,做到??顚S?。
第五款 應完成國家給本廠下達的各項指令性計劃。
第六款 應負責繼續履行本廠與其它單位已簽訂的一切有效經濟合同,并應承擔本廠與其它單位一切原有合法債權、債務。
第七款 自覺接受本廠黨組織和本廠職工的監督,尊重和保護本廠職工的民主權利,定期向本廠職代會報告工作,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第八款 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改善職工的勞動條件,在不斷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本廠職工收入,不斷改善職工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承包方須以一定的自有資金做抵押(或擔保)。承包方的抵押金(或擔保金)額為____元。
第十三條 承包方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四章 發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四條 發包方的權利如下:
第一款 有權維護國家利益和本廠利益不受損害。
第二款 有權監督本廠產品經營方向。
第三款 對本廠有財務監督權、審計權和產品質量檢查權。
第四款 有權按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五條 發包方的義務如下:
第一款 不得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涉承包方的經營自主權。
第二款 不得平調本廠資產。
第三款 必須按本合同規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權益。
第四款 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發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五章 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六條 承包經營者(系指承包個人、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人、企、事業法人承包所指派的承包代理人,下同),在承包期間享受經營者收入,原有工資級別存入檔案。本次承包結束后,承包經營者如不繼續承包,按國家有關工資政策重新核定其工資級別。承包經營者在承包期間享受本廠職工的福利待遇,國家規定和各種補貼照發。
第十七條 承包經營者在承包期間的收入按與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掛鉤考核的原則確定。(附加指標系指:銷售收入、產品質量、安全生產、勞動生產率、資金利稅率。此項指標按__主管局每年下達的計劃執行)
具體規定如下:
第一款 承包經營者如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附加指標,其收入以本廠職工當年人均收入為基數,所得是基數的兩倍,上繳利潤每超當年指標1%,再累加相當基數__%的收入,直到基數的四倍。
第二款 發包方如認為承包經營者作出特殊貢獻時,可另給予特殊獎勵。
第三款 承包經營者因病、事假實際工作不足九個月,只發給預支生活費。
第四款 職工人均年收入計算范圍按__勞字__號文件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企、事業單位承包,如超額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其單位承包收入為超承包指標上繳利潤財政返還地方部分的50%外,另外50%歸還本廠作為生產發展基金。
第十九條 承方包的收入每年底結算一次,年底結算之前,承包經營者只能按每月__元的標準預支生活費(不含國家規定的補貼)。年底結算以后,承包經營者的個人收入和企、事業法人收入,由發包方一次發給。
第六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第二十條 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發包、承包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在新的書面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國家有關政策與本合同簽訂時相比發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響,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 承包方如經營管理不善或經營決策嚴重失誤,給本廠造成重大損失或連續兩年度未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年度上繳利潤指標,發包方有權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并保留向承包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 發包方如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擾承包方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包方無法繼續經營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發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無法履行時,須發包、承包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規定的承包期滿,發包承包雙方的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后,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三十日以前,承包方應接受發包方派出的審計機構對其承包情況進行審核,確定無誤后,雙方代表在審計意見書上簽字后,承包方方可離職。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發包、承包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應負違約責任。
第二十八條 承包方如未按期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年度附加指標,應承擔違約責任和相應的經濟處罰,具體規定如下:
第一款 承包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年度上繳利潤指標,按每降低1%扣減承包經營者個人預支生活費額的7%,直到扣減其檔案工資額的50%。
第二款 承包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其它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則由發包方酌情相應扣減承包經營者個人當年收入總額,但最多不超過其當年收入總額的_%。
第三款 承包經營者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如未完成上繳利潤指標,除分別按本條一至三款扣減收入以外,還須以本人(含保人)抵押金抵補,直至抵清或全部抵盡為止。
第四款 企、事業法人承包,如未完成年度上繳利潤指標,須用本單位自有資金補足。
第五款 企、事業法人承包,如完成上繳年度利潤指標,但未完成其各項年度經濟經濟技術指標和附加指標,則由發包方酌情相應扣減承包單位超上繳利潤分成收入,但最多不超過該收入的_%。
第六款 本條第一至五款所指扣減數額和抵補數額,即為承包方違反本條所應繳納的違約金額數。此項違約金由承包方負責在的違約的年度的次年三月底以前交付發包方,承包方對此項違約金如有滯納行為,則須從滯納之日起至補齊之日止,以天為單位按滯納數額的萬分之三向發包方支付滯納金,此項滯納金由承包方自理。
第二十九條 發包方如違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的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違約給承包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并須向承包方支付其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的百分之三的違約金。發包方的賠償金和違約金應在違約年度的次年一月底以前交付承包方。發包方如有滯納行為,則須從滯納之日起至補齊之日止,以天數單位按滯納數額的百分之三向承包方支付滯納金,此項滯納金由發包方自理。
第三十條 發包、承包雙方發生糾紛時,應按《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承包經營責任制暫行條例》執行。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合伙承包的原定第一承包人(或企、事業法人承包的原指派承包經營者)如發生意外事故,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則由承包合伙人(或企、事業法人)另行推選(或指派)第一承包人(或承包經營者),經發包方認定,繼續履行合同。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期滿后,如本廠仍實行招標經營,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情況良好,承包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再承包的權利。
第三十三條 發包方的《招標書》、承包方的《投標書》、《答辯材料》(合伙人承包者《承包合伙人協議書》),均為本合同附件,上述文件材料如與本合同正文有矛盾之外,以本合同正文為準。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由發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簽字,并經__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_份,發包方、承包方和_公證處各執一份。
本合同副本若干份,報企業承包指導委員會、發包方成員單位備案。本合同副本與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方________承包方________
代表(簽字蓋章)________ 代表(簽字蓋章)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_____年__月__日
篇3:P工廠年度經營責任制考核方案
源自于建筑資料P工廠年度經營責任制考核方案
一、經營責任制考核的原則和思路
1、強化責任制考核的價值導向作用,通過以利潤為中心的指標設置,強化工廠各部門以利潤中心和顧客服務為導向意識;
2、考核指標的設定強調突出各部門的主營業務,以主營業務流程控制為核心,建立流程導向的考核機制。
3、年度經營責任制考核強調利潤為先,以可量化的經營績效指標為主;通過月度工作計劃進行的過程控制,實現對非財務指標及管理目標的考核;
4、經營責任制考核與《部門費用分解》、《物流索賠鏈》相結合,共同作為工廠經營績效控制的主要手段。其中經營責任制考核以總體績效為評價依據,每半年進行一次評價;部門費用分解和物流索賠鏈以單項考核直接作用于日常營運。
5、經營責任制考核體現矩陣式管理的思路,主體流程責任單位負責將相應經營指標直接下達到分廠。
6、引入"經營成果貢獻共享"的概念,倡導多創多得的價值觀。
7、經營責任制考核針對各部門管理干部和部分管理骨干進行考核。
8、引入"競爭性收益"的概念,以經營成果的相對評價代替絕對評價,通過各責任主體之間的競爭性比較確認其所創造的經營成果的真實價值。
二、職能部經營責任制考核指標
根據本部工廠的組織架構和管理職能劃分,將管理部、財務部、制造部和工程部納入20**年度內部經營責任制考核的責任主體,根據各責任主體職責分工的差異性,結合事業部下達的本部工廠經營目標,對各責任主體的考核指標設定如下:
?。ㄒ唬┲圃觳浚?/p>
指標項目權重目標值實際值得分備注
內部凈利潤完成率60%2000萬元財務部提供考核數據
生產周期20%
存貨周轉率20%35次財務部每月提供考核數據
1)內部凈利潤完成率
內部凈利潤是指達到事業部下達利潤目標的基礎上產生的節余部分。20**年內部凈利潤目標為2000萬元,每季度考核一次,年終清算。當由于市場變化,事業部內部結算價發生變更時,內部凈利潤計算公式中的內部結算價指標也相應變化。
內部凈利潤完成率考核得分=(銷售數量*內部結算價-實際材料成本)/目標內部凈利潤
其中:內部結算價為事業部下達目標成本消化2800萬基本利潤確定;
實際材料成本=期初原材料在制品庫存+本期凈采購-期末原材料在制品庫存+差異
2)生產周期:
以系統訂單下達至完工入庫時間計算。由管理部負責提供數據。
20**年的生產周期考核目標為:
內銷常規機型7天,非常規機型13天
海外機型23天
3)存貨周轉率
存貨周轉率是指每月用于生產所耗用材料與當月平均庫存的比率。20**年存貨周轉目標為35次。
存貨周轉率考核得分=當期耗用材料成本/平均庫存
存貨周轉率目標為第一季度3次/月,第二季度3次/月,第三季度4次/月,第四季度2.5次/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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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項目權重目標值實際值得分備注
成品抽檢合格率30%98.5%品質統括部每月提供考核數據數據
單臺故障次數20%4.26%
質量整改有效性20%96%
單臺市場維修費用30%6.4元
1)成品抽檢合格率
成品抽檢合格率=1-成品抽檢不合格產品數/成品抽檢樣品數
成品抽檢合格率考核得分={100-[(目標值-實際值)/0.1%]}*30%
2) 單臺維修次數
單臺維修次數考核得分=(1-實際值/目標值)*100%*100*20%
3)質量整改有效性
與事業部質量整改目標一致
4)單臺試產維修費用
當年單臺試產維修費用是指當年生產、當年安裝、當年發生的維修成本與當年生產、當年安裝的安裝量之比,目標值為6.4元/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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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評價項目權重目標值得分備注
員工滿意度50%65由事業部委托咨詢公司進行測評
員工平均培訓時間20%以《培訓效果評估表》進行評價
全員勞動生產率30%
1)員工滿意度
由事業部聘請咨詢公司進行評價。目標值為65分。
2)員工平均培訓時間
員工平均培訓時間目標值與事業部考核指標相同。
3)全員勞動生產率=總臺數/平均總人數,20**年目標值為較20**年同比提高12%(剔除新增連接管、部裝等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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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評價項目權重目標值得分備注
工廠利潤達成率50%100%
資金營運利潤30%500萬
存貨周轉率20%35次
1)工廠利潤達成率
由事業部于年終對本部工廠進行考核。
2)資金營運利潤
財務部利用現資金通過預付、內部貸款等方式產生的營運利潤。20**年目標為500萬元。
3)存貨周轉率
存貨周轉率=當期材料消耗成本/當期平均庫存
三、分廠經營責任制考核指標
按矩陣式管理的原則,由各
流程牽頭部門負責將相關指標直接分解到分廠一級,簽訂統一的分廠經營責任制。(分廠經營責任制指標隨后另文下發)
分廠考核指標主要包括:
指標評價項目權重目標值得分備注
成品抽檢合格率40%98.5%
全員勞動生產率30%同比12%
生產計劃完成率20%100%
費用控制率10%100%
1)成品抽檢合格率由工程部工程部進行分解;
2)全員勞動生產率由管理部在各部門進行分解;
3)生產計劃完成率指制造部下達的作業計劃完成率,由制造部負責分解測算;
4)分廠可控費用、五項費用額度由財務部分解下達;
動力車間經營責任制考核并入制造部考核;
四、職能部經營風險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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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對于制造部不能按時交貨而被銷售公司形成的索賠,直接沖減內部利潤。
2、對由于計劃責任、訂單責任形成的呆滯物料直接沖減制造部內部利潤。
3、對于生產過程中節約的制造費用可直接增加內部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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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部質量損失超過預算控制,按照超出總額的10%扣減效益工資總額。
2、技改總目標為盈虧平衡,如出現虧損,則按照虧損額的10%效益工資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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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對于內部索賠機制管理部執行或考核不力,受到索賠單位投訴的,則按照投訴次數扣罰管理干部年終效益,每投訴一次扣罰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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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到年終呆滯物料處理仍有余額(剔除有明確處理方案或責任部門的呆滯物料),則按照余額的2%扣罰財務部相關管理干部的效益分紅額度;
?。ㄎ澹┘臃峙c扣分項目
根據內部承諾及事業部相關文件,對經營責任制加、減分事項規定如下:
1、各部門因違反內部承諾備忘錄而引起工廠被事業部扣分的,按事業部扣分額2倍對責任部門予以扣分。
2、對于各部門受到事業部簽署總經理文件通報表揚的,由管委會決定予以適度加分。
五、考核方式:
年度經營責任制每半年進行一次測評,年終一次性考核。
年度經營責任制指標一經下達,除經營環境發生重大變化外,原則上不再進行調整。但當工廠內外部經營環境發生變化或某部門經營已失控時,經財務部、管理部測算屬實,工廠總經理有權決定以管委會會議形式進行調整。
六、收入分配方式:
年度經營責任制的考核在收入分配上實行競爭性收益分配機制。
當部門考核得分低于60分時,部門管理干部不參與工廠的效益獎金分配。
管理干部年度收益=年薪+年終效益分紅
其中:年終效益分紅=事業部核定的工廠年終收益總額(含效益分紅和經營成果貢獻)*各部門計提系數
計提系數=Mi*Pi/∑(Mi*Pi)
Mi=第i個部門管理干部的預算年終收益額
Pi=第i個部門經營責任制考核得分
本部工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