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油補資金暫行管理辦法
城鄉道路客運成品油價格補助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城鄉道路客運成品油價格補助專項資金管理,促進城鄉道路客運健康發展,保障國家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順利實施,根據財政部等七部門《關于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后進一步完善種糧農民 部分困難群體和公益性行業補貼機制的通知》(財建?20**?1號)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城鄉道路客運成品油價格補助專項資金(以下簡稱補助資金)的管理 。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的補助資金,是指中央財政預算安排的,用于補助城鄉道路客運經營者,因成品油價格調整而增加的成品油消耗成本而設立的專項資金。
本辦法所稱的補助對象,即城鄉道路客運經營者,包括城市公交企業和農村客運經營者。
本辦法所稱的城市公交企業,是指依法取得城市公交經營資格,合法運營,為群眾提供公交出行服務的企業。
本辦法所稱的農村客運經營者,是指經依法取得道路客運經營資格,在縣境內或者毗鄰縣間固定的道路客運線路上運營,或經許可同意在縣境內或者毗鄰縣間某一特定區域內運營,其線路起訖點至少有一端在鄉村的道路客運經營企業或個人。其中,“鄉村”分別包括鄉、村的同級別行政區劃,但不包括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所在的鄉或位于城市市區的鄉村。
具體補助對象,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按照許可的經營范圍認定。
第四條 各地應抓緊完善出租汽車價格聯動機制,通過調整運價或燃油附加,化解油價調整對出租汽車經營效益的影響。在完善價格聯動機制之前,中央財政對出租汽車經營者給予臨時油價補貼。
本辦法所稱的出租汽車經營者,是指依法取得出租汽車經營資格,合法運營,為廣大城鎮居民提供出租汽車服務的企業或個人。
第五條 當國家確定的成品油分品種出廠價,高于20**年成品油價格改革時的分品種成品油出廠價(汽油4400元/噸、柴油3870元/噸)時,啟動補貼機制;低于上述價格時,停止補貼。
第六條 補助資金補助標準的確定和中央財政負擔的補助比例按財政部等七部門《關于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后進一步完善種糧農民 部分困難群體和公益性行業補貼機制的通知》(財建?20**?1號)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 補助用油量由交通運輸部門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按照城市公交企業、農村客運和出租汽車經營者合法擁有的車輛數量、車型和行駛里程等,計算核定在一個補貼年度內合法營運消耗的成品油數量。
第八條 城市公交企業、農村客運和出租汽車經營者應當根據國家統一規定和各地交通運輸部門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具體要求,建立健全本企業(業戶)管理檔案和管理制度,完整、準確地記錄所屬車輛、行駛里程、用油量等基礎信息,并按燃料種類對每輛車燃料消耗量進行統計、匯總、核實,分別填寫城市公交企業、農村客運和出租汽車燃料消耗量明細表(見附表一、二、三),及時按程序上報。
第九條 各級交通運輸部門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按照國家統一規定,建立健全城市公交企業、農村客運和出租汽車經營者車輛及燃料消耗量的基礎檔案和數據庫,完整、準確地填報各項基礎數據,科學準確地核算燃料消耗,并編制報表。
第十條 補助年度終了后,縣、市級交通運輸部門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組織力量,對本轄區上年度城市公交企業、農村客運和出租汽車分品種油料消耗情況進行統計、整理、匯總,經核實無誤后,于2月15日前,分別將城市公交企業、農村客運、出租汽車用油量匯總表(見附表四、五、六)逐級上報省級交通運輸部門,同時抄報同級財政、審計部門。
第十一條 省級交通運輸部門收到下級交通運輸部門上報的車輛油料消耗情況后,經審核和重點抽查,將本?。▍^、市)上年度城市公交企業、農村客運和出租汽車經營者分品種油料消耗情況整理匯總,于3月15日前上報交通運輸部,同時抄送同級財政、審計部門以及財政部駐當地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
第十二條 交通運輸部收到各?。▍^、市)交通運輸部門上報的油料消耗情況后,應當根據前一年度補貼用油量情況對全國上年度城市公交企業、農村客運和出租汽車經營者分品種油料消耗情況進行整理、匯總和分析。補助用油量以上年度補助用油量為基礎,考慮增減變化因素確定。交通運輸部核定的補助用油量于4月10日前報送財政部,同時抄送審計署。
第十三條 財政部根據交通運輸部報送的全國城市公交企業、農村客運和出租汽車經營者上年度分品種油料消耗情況,按照分品種補
助標準和負擔比例,計算分?。▍^、市)上年度成品油價格補助金額。
第十四條 中央財政負擔的上年度補助資金,由財政部于4月30日前,通過專項轉移支付的方式下達?。▍^、市)財政部門。下達資金的文件同時抄送交通運輸部、審計署、財政部駐各?。▍^、市)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和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第十五條 省級財政部門收到財政部下達的上年度補助資金后,應當會同同級交通運輸部門逐級下撥資金?;鶎咏煌ㄟ\輸和財政部門應當在6月30日前將補助資金發放到補助對象。
基層財政、交通運輸部門應當完善補助資金的發放管理制度,并將補助程序、補助對象、補助標準和金額等內容及時向社會公布。
第十六條 省級財政部門會同同級交通運輸部門于9月15日前,將補助資金發放情況以書面形式報財政部和交通運輸部,并抄送審計署。
第十七條 補助資金應當??顚S?,全額用于補助實際用油者,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八條 財政部將會同交通運輸、審計部門,對各級交通運輸部門用油量申報的真實性和可靠性、各級財政部門資金撥付的及時性和額度等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監督、檢查,或組織財政部駐各?。▍^、市)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聯合有關部門進行抽查或全面檢查。如發現違紀違法行為,及時移送監察機關處理。
第十九條 城市公交企業、農村客運和出租汽車經營者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及時準確填報有關報表。對未報送或未按期報送有關報表的,不予補助。
對弄虛作假,套取補助資金的城市公交企業、農村客運和出租汽車經營者,一經查實,追回上年度補助資金,并取消下年度補助資格。
對虛報用油量套取補助資金、擴大補助范圍發放補助資金、截留挪用補助資金的部門和管理人員,一經查實,將嚴格按照法規規定進行處理,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二十條 補助資金工作經費由省級財政按照財政管理規定,商同級交通運輸部門重點用于基層管理部門用油量統計和補助資金發放等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條 各?。▍^、市)財政部門應當會同同級交通運輸等部門制定實施細則。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由財政部、交通運輸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20**年1月1日起施行。
篇二:車輛補貼管理辦法_討論稿
車輛管理規定
(討論稿)
第一條:為滿足公司業務發展需要,提高工作效率,逐步豐富和完善公司福利政策,增強公司凝聚力,對公司辦公室車輛及內部員工自購機動車輛,用于辦公用途的車輛安全、日常調度、費用歸屬進行明確規范。
第二條:適用范圍:
1、***有限公司及各子公司; 2 適用于本制度的員工必須滿足以下四項基本條件:
(1)、本集團公司及各子公司中層(含副職)以上管理人員;
(2)、車輛規費及保險手續完備并主要為公司上下班及公務用車(公務用車每周達3次以上);
(3)、特殊崗位且必須用車辦理公務的; (4)、在行政綜合辦公室登記,并與公司簽訂《自購車輛補貼協議》。
第三條:集團公司、各子公司現有車輛的處置:
1、車輛行駛里程在兩萬公里以內或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內的車輛,公司員工可按原車價60%的比例獲得該車輛的產權;
2、車輛行駛里程在兩萬公里以上10萬公里以內或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五年以內的的車輛,公司員工可按原車價40%的比例獲得該車輛的產權;
3、不執行以上兩條規定的中層(含副職)以上管理人員,仍可駕駛現有車輛,當車輛行駛里程超過10萬公里或使用年限超過五年的公司自行處置;
第四條:公司內部員工自購機動車輛,用于辦公用途的費用歸屬。
3、職責
3.1 行政人力資源部負責相關車輛補貼福利制度流程等的制定、更新及管理,確保本制度執行的有效性;負責相關資格適用性的核實、協議簽訂。
3.2 財務部負責相關資格適用性的審核,各類補貼的發放、報銷,并對補貼費用單獨設立帳戶進行管理。
4、工作程序
4.1 申請及審批
4.1.1符合四項基本條件的助理/主管級以上(含助理/主管級)員工,本人填寫《自購機動車輛補貼申請審批表》、《私車公用月度補貼申請審批表》經部門經理、所屬副總初步審核,報行政人力資源部復核通過后,呈報總經理簽字批準。
4.1.2 行政人力資源部按核準后的審批表,與申請人簽訂《自購車輛補貼協議》后,申請人持《自購機動車輛補貼申請審批表》、《私車公用月度補貼申請審批表》、《自購車輛補貼協議》向財務部辦理購車補貼款及列帳手續,根據員工職級按補貼定額享受一次性購車A類補貼及月度用車B類補貼。所購車輛所有權歸個人。購車后一個月內購車人需將購車合同、車輛規費、保險繳納材料交行政人力資源部、財務部備案。
4.1.3 對符合基本條件(已有自購車輛)但未享受車輛補貼的人員,可申請享受月度用車B類補貼。(申請流程同4.1.1、4.1.2)
4.1.4 購車補貼在補貼合同期內只能享受一次,期間若發生申請人換購車輛情況,可以
享受職務對應的一次性購車補貼與原享受的補貼差。
4.1.5 月度用車B類補貼已含駕駛員開車補貼、車輛需繳納的路橋通行年費、日常路橋費、保險費、車輛運行的汽油費、一切維修保養的費用。
4.1.6 標準如下表:
全,在因公長途出差情況下,駕駛人應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確保行車安全,如違反交通規則,罰款由當事人承擔70%,公司承擔30%。衡陽市區內行車違規,一律由駕駛人自行承擔違規責任。
4.2.2 長途因公用車時,由行政人力資源部開具《派車單》,出車回來后,駕駛人員應在《行車日志》上如實填寫出車里程數,并報行政人力資源部。如遇特殊情況,則應在事后兩日內及時補填《派車單》。
4.2.3 長途因公用車出差費用的報銷:行政人員按出差2地間實際距離上網核查,如新浪地圖、百度地圖等,與《行車日志》進行比對,差異超過10%,不予報銷。
4.2.4 以上車輛補貼均計入各部門的費用中,享受該補貼的人員不再享受出差地交通費用報銷及相關交通補貼。
4.2.5 屬私車公用車輛,必須按時向車輛管理部門交納相關規費及車輛保險,車輛一切規費及相關保險由車輛所有人自行承擔,每年需將相關證明材料由行政人力資源部核查備案。
第二條 4.2.6 享受補貼的車輛一般由本人駕駛,不設專職司機,享受車輛補貼人員外出辦理公務,非特殊情況不得使用公車。因公長途外出確有需要,由行政辦公室根據實際情況安排。
第三條公司車輛補貼管理執行“限額控制,費用節約,按標準補貼”的
原則。
第四條車輛補貼標準
1、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根據集團規定,配置一定標準的公務車,集團車輛改制之前,車輛費用在嚴格管理的前提下,按相關規定實報實銷,集團車輛改制后,執行集團車改規定。
2、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集團車輛改制之前,補貼標準為:1600元/月;集團車輛改制后,執行集團車改規定。
3、公司經營管理部、動遷安置部正職(含副職)補貼標準1400元/月,高職務人員兼任底職務崗位的,執行高職務的補貼標準;
4、分公司經理、副經理、公司其他部門正職補貼標準為:1200元/月。
高職務人員兼任底職務崗位的,執行高職務的補貼標準;
5、公司其他部門副職、分公司部門正職的補貼標準為:1000元/月;
6、除公司統一配置的公務車外,其他享受車輛補貼的人員,需提供自有車輛產權證明(本人或配偶所有),無車人員或不能提供自有車輛產權證明的人員,按上述補貼標準的40%予以補貼。
第五條 車輛的管理
1、享受車輛補貼的非公務車輛,必須在公司辦公室備案,備案的資料包括:車輛產權人身份證復印件(車輛產權非本人的,需提供產權人與本人的關系證明,或者產權人委托本人長期使用的證明,如:結婚證復印件、車輛使用委托書)、購車發票復印件、車輛登記證復印件、交強險發票復印件(有效期內)、車輛行駛證復印件等。
2、不能完整提供車輛備案資料的,視同無車,執行無車人員的車輛補貼標準。
3、凡在公司備案享受全額車輛補貼的人員,必須保障本部門及本人日常工作用車,公司辦公室不再給該部門派發車輛,如一年內發生3次因無車而影響正常工作的,從第三次發生的次月起連續24個月,執行無車人員的車輛補貼標準。
4、公司鼓勵符合條件的管理人員購置自有車輛,目前無車人員購買車輛后,且及時到公司辦公室的,從備案的當月起,享受相應標準的全額車輛補貼。
5、無車人員和部門的工作用車由公司辦公室負責統一派車,特殊情況下,辦公室可調用公司備案的車輛。
6、公司有重大集體活動時,公司辦公室負責統一調配所有備案的車輛,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或推諉。
第六條 車輛費用的管理
1、公司統一配備的公務車由所在辦公室統一管理,車輛費用在嚴格管
理的前提下據實按票報銷。
2、非公司統一配備的其它車輛所產生的費用,按級別實行補貼,不再全額報銷包括燃油、維修、過路、過橋、年檢、稅費等在內的所有費用。
3、公司安排長途出車的,由公司承擔燃油、過路費等相關費用,由用車人簽字確認。
4、所有車輛的違章罰款,均由駕駛人自行承擔,公司不予報銷。
第七條 報銷管理
1、符合補貼條件的所有人員均實行據票報銷制,不得發放現金。
2、月補貼報銷票據包括由車輛所產生的:燃油、維修、過路、過橋、年檢等費用的所有票據以及出租車票等,根據財務規定,報銷票據的日期要求在報銷當月之前兩個月的期限內,為有效票據,超期作廢。
3、補貼報銷按部門及個人實行“總額控制,每月一結”,票據總額超過補貼標準的,按補貼標準限額報銷,票據總額低于補貼標準的,按票據金額報銷。
4、享受車輛補貼人員由此產生的個人所得稅,由本人承擔。
5、報銷時間:每月20日-25日,按時報銷,過期不補,超過規定報銷時間的,視同本人放棄當月車輛補貼,公司不再予以報銷。
6、報銷的審批流程:享受車輛補貼人簽字——辦公室負責人簽字——分管領導審核——公司財務部審核——總經理審批——財務部報銷。
第八條 附則
1、
2、 本辦法由公司辦公室制定并負責解釋。 本辦法自二零一一年七月一日起執行,原公司頒布的相關制度和辦法以及相關單項申請和報告同時廢止。
篇三:交通費補貼管理辦法
東莞電子科技大學電子信息工程研究院
交通補貼管理辦法(草稿)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東莞電子科技大學電子信息工程研究院(以下簡稱“電研院”)的合理用車,降低電研院運營成本,參照《東莞市機關單位人員交通費補貼管理辦法》,結合本單位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電研院編制內全體員工,電研院持股公司按實際需求自行制定補貼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第二章 交通補貼管理細則
第四條 交通補貼是將職員私有車輛用于其開展公務活動而產生的補貼費用。
第五條 交通補貼適用于在東莞、深圳、廣州、惠州四城市的私車公用,享受交通補貼的人員在指定四城市區域內的公務活動電研院不再無償派用公車,同時不再另行報銷交通費用(含燃油費、路橋費)。
第六條 交通補貼標準參照《東莞市機關單位人員交通費補貼管理辦法》制定,具體如下:
1、院領導補貼標準:
(1)院長參照正處級標準,3800元/月;
(2)副院長參照副處級標準,3600元/月;
(3)院長助理參照正科級標準,2700元/月。
2、部門領導補貼標準:
(1)部長參照副科級標準,2200元/月;
(2)副部長參照主任科員標準,2000元/月;
(3)事業部總經理參照主任科員標準,2000元/月;
(4)部長助理、總經理助理參照科員標準,1600元/
月。
3、各部門其他員工根據崗位、工作職能的不同,按
日常工作的需要進行補貼(詳見附件)。
第七條 超出上述四市范圍的公務活動用車需求,可事先填寫《車輛使用申請表》,經規定程序批準后使用私車的,路橋費按實際發生費用進行報銷,燃油費則按實際發生里程數進行補貼。補貼標準綜合考慮里程數、燃油費、車輛維修保養和折舊費等,核定按照1.4元/公里。
廣東省內各城市里程數(往返)標準如下:
注:廣東省外的里程數根據具體情況另行確定。
第八條 上述補貼費用與部門的年度交通預算掛鉤,不得超出預算范圍。
第三章 公車使用費用管理細則
第九條 享受交通補貼的職員因公務需要使用公車的,費用由個人承擔,具體公車費用標準如下:
1、 別克車:由企業發展部負責管理,各部門人員需使 用的,按照每公里1.8元的標準進行核算;
2、 奧德賽車:由科技創新部負責管理,各部門人員需 使用的,按照每公里1.6元的標準進行核算;
3、 驪威車:由院務部負責管理,各部門人員需使用的, 按照每公里1.4元的標準進行核算;
第十條 公車的維修保養由所屬管理部門負責,院務部財務室應設立各公車的維修保養經費,經費來源于使用個人,主要用于公車的日常維護
(包括油費、路橋費、維修保養費),電研院將不再支付上述費用,只承擔公車年檢、車船稅、路橋統繳等國家法定繳納的相關費用。
第十一條 各部門人員需使用公車的,到車輛所屬管理部門申請使用,填寫《車輛使用登記表》,按實際發生里程數每月核算,從交通補貼中扣除,扣除后的費用歸入各車輛的維修保養經費當中。
第十二條 接待工作發生時,公車由院務部統一調度,各公車管理部門應積極配合,做好車輛使用登記工作,費用按上述標準從接待費中進行報賬,報賬后歸入各車輛的維修保養經費當中。
東莞電子科技大學電子信息工程研究院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篇2:酒店燃油鍋爐操作程序
酒店燃油鍋爐操作程序
一、鍋爐生火前的檢查
?。?)檢查鍋爐本體:汽包、聯箱、管子、省油器、空氣預熱器、各人孔、手孔等處是否嚴密,有無滲漏。
?。?)爐墻應無裂縫、凸出于爐體接觸部分應良好。
?。?)煙道應暢通、無短路,各煙道閘板門操作應靈活。
?。?)各附件如:安全閥、水位計、壓力表、逆上閥、排污閥是否合要求,閥芯等開閉應良好。
?。?)檢查爐體是否完整,松緊程序是否適當,爐體應試運轉。
?。?)各附件,如鏈條變速箱、引風機、鼓風機各部件調節門是否靈活,應空車試驗5分鐘是否正常。檢查各附件及儀表電器是否均可投入運行。
二、升火
?。?)升火時,應使鍋爐及爐墻緩慢加熱,均勻膨脹,溫度不可急劇增高,在機械通風設備時,應先開啟引風機,而后再根據燃燒情況開動鼓風機,并逐漸加大風量。
?。?)當鍋爐上放空氣閥或安全閥已經冒汽時,應及時關閉。
?。?)待壓力升高到1-3Kg/cm2時,校對壓力表,沖洗存水彎管和水位表,檢查入孔、手孔和法蘭接頭是否滲漏,擰緊已松的入孔,手孔蓋螺絲。
?。?)壓力升到3-5Kg/cm2時,調節蒸汽過熱器出口聯箱疏水門或煙道閥門,并試驗給水袋置。再校對壓力表,吹洗一次。
?。?)鍋爐供汽前,應再一次檢查所有附件和儀表的工作情況。
?。?)并列運行的鍋爐,鍋爐與總汽管內的壓力相差為0.2-0.5Kg/cm2時,方可慢慢打開主汽閥,進行并爐工作。
?。?)為避免蒸汽管道突然受熱而引起損傷,在供汽前應該進行暖管。
?。?)鍋爐開始供汽后,打開省油器正煙首閘門,關閉旁煙首閘門,使省油器投入運行。
三、停爐
一般指短期停爐(指夜間或輪換)
1、停止供應燃料。
2、向鍋爐內進水,使水位稍高于正常水位線。
3、關閉煙道通風門或停止鼓風和引風。
4、打開蒸汽過熱器出口聯箱上的疏水閥,以冷卻蒸汽過熱器。
5、在停止鍋爐給水之前,必須關閉省油器正煙道閘門,打開旁煙道閘門或打開回水管路,以防燒壞省油器。
6、可靠地關閉并列運行鍋爐的蒸汽母管、給水母管、排污母管上與停用鍋爐之間的閥門。
7、當鍋爐壓力降到零以后,使其慢慢冷卻,等到爐水溫度降到70攝氏度以下時,方可將爐水全部放盡,并應立即進行刷洗工作,徹底清除爐內水垢。
政策制定人 審批人 執行日期
篇3:燃油反射爐熱處理工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燃油反射爐熱處理工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1.確定爐前操作負責人。遵守一般熱處理工安全操作規程。
2.點火前,應檢查風管、油管、油嘴、油溫、風壓、氣壓及測溫儀表是否正常。
3.點火時先關小風門,微開油門,用點火棒引燃油嘴后再開風門,并調整油門和風門大小使之充分燃燒。嚴禁“風壓油”。停爐時,先關小風門,再關閉油門;熄火后,再關風門。
4.點火及工件進出爐時,爐門前面不得站人。
5.工作中應經常按規范調整油量。
6.按規定裝量要求裝爐,不得超高、超寬。工件正火噴霧冷卻時,不得向臺車上大量注水。
7.臺車開動前應檢查工件是否放置平穩,軌道附近有無障礙物,牽引機構是否正常。
8.油料應妥善存放。
9.工作完畢應切斷氣源,油源,清理工作場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