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成品管理規定
1.總則
1.1.制定目的
為提高成品管理業務,規范各項管理作業,特制定本規定。
1.2.適用范圍
適用成品檢驗、入庫、保管、發貨及盤點等各項管理。
1.3.權責單位
1)資材部負責本規定制定、修改、廢止之起草工作。
2)總經理負責本規定制定、修改、廢止之核準。
2.管理規定
2.1.定義
本規定所稱之成品,系指所有制造、加工工藝均已完成,且已包裝完畢可供銷售的產品。
2.2.檢驗作業
1)制造部依制造命令、生產計劃進行成品生產裝配工作,待成品累計生產達到一定數量時(如堆疊一棧板,或每2小時一次),由制造現場物料人員作為一個檢驗批,將生產之成品送品管部最終檢驗單位檢驗。
2)物料人員應在該檢驗批物料外包裝上標上待檢卡,待檢卡應注明制造命令、客戶、產品名稱、編號、規格、數量,并填具《成品入庫單》送品管部檢驗。
3)品管部依《最終檢驗規定》實施檢驗作業。
4)檢驗結果有合格(或允收)、不合格(或拒收)與特采(或讓步接收)三種。
5)判定不合格之成品,由品管部在入庫單、待檢卡上標注不合格,并開具《不合格通知單》一式樣兩聯,第一聯由品管自存,第二聯轉制造安排重檢作業。
6)制造部重檢完成之成品,應重新填具入庫單與待檢卡,并附上填妥相關數據之《不合格通知單》,交品管部再次檢驗。
2.3.入庫作業
1)判定合格之成品或判定不合格、依《最終檢驗規定》申請特采獲準之成品,由品管部在入庫單、待檢卡上標注合格或特采后,可辦理入庫手續。
2)制造部物料人員將合格或特采之成品送往成品倉庫,并附上《成品入庫單》。
3)成品倉庫倉管人員核對入庫單上的制造命令、客戶、產品名稱、編號、規格、數量及檢驗結果與實際物料、待檢卡是否一致,并核對該制造命令實際入庫數與應入庫數,確認可否入庫。
4)如實際入庫數小于或等于應入庫數,倉管人員應與物料人員當面點收成品,并簽收。
5)如實際入庫數大于入庫數,倉管人員應要求物料人員退回多出數量之成品,僅簽收足數之成品。
6)倉管人員協同物料人員將成品疊放在規定區域,并在賬冊及物料管制卡上予以注明。
2.4.保管作業
1)應按成品客戶別、制造命令別區分保管,即相同制造命令批之成品方可存放在一起。
2)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理整理和管理成品。
3)為明確成品的存放位置,應將倉庫作必要之區劃,在倉庫醒目位置懸掛定置圖,并在各區域作明顯之區域標示。
4)應注意成品防潮、防曬、防腐、防火等各項安全措施。
2.5.出庫作業
2.5.1.發貨原則
1)發貨時必須核對《出貨通知單》及《客戶驗貨報告》合格或特采之判定等相關手續,手續完備時,方可發貨。
2)發貨應先進先出之原則。
2.5.2.出貨檢驗
客戶指定必須做出貨檢驗產品,應在出貨檢驗合格后方可出貨,具體可參照《出貨檢驗規定》。
1)客戶派員或指定檢驗機構對產品進行驗貨的,業務部應提前聯絡驗貨人員,在出貨日期前到本公司驗貨。
2)由品管部派員陪同客戶驗貨人員依客戶驗貨之規范進行驗貨。
3)客戶指定由本公司自行驗貨,但需提供驗貨報告,在產品批量完工入庫,尚未出貨前,業務部開具《出貨通知單》送品管部安排檢驗。
4)品管部派員依《出貨檢驗規定》進行檢驗,并判定合格、不合格或特采。
5)驗貨不合格之成品,由品管部出具《不合格通知單》一式兩聯,第一聯由品管自存,第二聯轉制造部安排重檢作業,并由品管部通知業務及生管部。
6)客戶未指定出貨檢驗之成品,因在每小批入庫進均有檢驗,故除儲存日期逾三個月以上外,一般不再檢驗,但《出貨通知單》仍需交品管部簽核。
2.5.3.發貨作業
1)判定合格或特采之成品,由品管部在《出貨通知單》上簽注后,方可辦理發貨手續。
2)業務部將《出貨通知單》一聯交成品倉庫,倉管人員核對《出貨通知單》上之制造命令、客戶、產品名稱、規格、數量與存貨是否一致。
3)倉管人員組織發貨人員將存貨發出交儲運工具(如貨柜、貨車等),交與送貨人員點收交接。
4)倉管人員對成品料賬及物料管制卡做出庫記錄。
5)每日核對異動庫存狀況,并每周、每月作庫存報表。
2.6.盤點作業
2.6.1.月末盤點
成品倉庫于每月底實施盤點,編制《成品庫存月報表》,分送相關單位。
2.6.2.半年、年終盤點
依公司《倉庫盤點辦法》之規定辦理。
成品入庫單
入庫單位: 年 月 日
產品名稱 料 號
規 格 客 戶
制造命令 批 量
入庫單位填寫 品管部填寫 倉庫填寫
本次入庫數 檢驗結果 實收數
主 管 填 單 主 管 檢 驗 主 管 點 收
出貨通知單
NO、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序號 訂單號 客戶名 產品名 型 號 數量 出貨日期 運輸方式 備 注
篇2:工廠成品儲藏運輸管理制度
工廠成品儲藏運輸管理制度
經檢驗合格的成品應貯存于成品庫,并按品種依次分類存放,防止相互混雜,成品庫不得貯存有、有害物品或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物品。
成品堆放時與地面、墻壁保持一定的距離,嚴禁露天堆放、日曬、雨淋或靠近熱源。
成品庫要干燥、通風,并設有防塵、防蠅、防蟲等設施,確認產品不受潮,衛生可靠。
成品庫要定期洗掃、清毒、保持衛生。
成品在貯存期間應存放整齊,先進先出,定期對其進行檢查,以保證其衛生質量,超過保質期,全部清除銷毀。
各種搬運工具、車輛應隨時清洗,定期消毒,保證清潔衛生。
成品運輸時,不得與有毒、有害、有腐蝕性物品混裝。
成品搬運工、運輸工應衣著整潔,穿戴好工作服、帽方可發送成品。
篇3:煙花爆竹成品半成品收發安全管理制度
煙花爆竹成品、半成品收發安全管理制度:
一、收發室的管理人員要加強安全宣傳工作,對廠外加工戶要憑企業發放的加工點許可證明發放有關物品,并向對方交待清楚產品的操作規程及危險性、注意事項等,禁止危險工序進入家庭;
二、收發室的半成品、輔助材料等要妥善保管,做好防火、防潮、防盜、防霉工作,無藥與有藥的要隔聞堆放,保持通道暢通;
三、收發產品、有藥半成品時不得拖拉撞擊,人多時要排隊收發,不準哄搶或超領;
四、嚴格按規定限量發放,嚴格控制收發室的藥物停滯量,收回的成品、半成品應及時轉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