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藥大學基本建設財務管理暫行條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我?;窘ㄔO工程的財務管理,堵塞管理漏洞,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會計法》、《建筑法》、《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等國家有關法規,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于我校所有基本建設投資工程。每個基建工程可包含若干個工程項目。
第三條 我?;窘ㄔO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是: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關于基建財務管理的各項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制定基建財務管理規章制度,規范財經工作流程;以各基建工程項目為單元,參與做好基本建設資金的決算編制,負責預算編制的執行、控制、監督工作,嚴格控制建設成本,努力推動我?;窘ㄔO管理水平和投資效益的不斷提升。
第二章 管理體制
第四條 基建處是基本建設的職能管理部門,對學?;窘ㄔO投資工程的建設計劃、工程預算概算、工程施工、工程款項支付等業務實施管理和監督。
第五條 各項基建工程所需經費由學校財務統一撥付。學校對基本建設資金實行單設賬戶、單獨管理、單獨核算、??顚S玫墓芾矸椒?。
第六條 基建處設基建財務科,履行下列各項管理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關于基建財務管理的各項要求;
二、結合我校實際,制定基建財務管理規章制度及工作流程,并保證貫徹落實;
三、按照經審計核算的工程經費使用計劃,做好工程項目的日常財務管理;
四、參與編制工程項目的竣工決算報告及工程財務決算報告;
五、編制年度基本建設財務決算報表。
第七條 校財務處對基建財務科負有財務業務領導與管理職能?;ㄘ攧湛乒ぷ魅藛T一般應由學校財務處與人事處共同委派。
第三章 預算管理
第八條 學校對基本建設投資工程實行立項審批制度。學?;ㄌ幐鶕W校事業發展規劃,擬訂每年需要新建、擴建的工程項目計劃,并按財務預算管理規定及流程報批,經批準的基建項目經費列入學校年度經費預算管理。凡投資在500萬元以上的基本建設投資工程,經校務會研究批準后,還應獲得省教育廳、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有關部門立項批復,方可列入學?;窘ㄔO投資工程計劃。
第九條 根據新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建筑規模、建設標準、設計圖紙等資料,由基建處委托有關單位或部門編制工程項目預算,經學校審計處組織審計、財務等部門確認后,按經費預算審批權限,經分管校領導或法人校長、校務會議審定后,由有關部門按審定的工程項目預算組織施工。
第十條 施工單位應嚴格按照工程預算組織施工,未經批準,任何部門和個人無權突破或變更預算。因工程項目變更而需調整工程造價,或原預算不周需調整預算時,應參照《**中醫藥大學預算管理辦法》執行。調整金額項目預算金額5%時,應先報審計處組織審計。未按規定先履行變更手續的工程項目,學校不予承認。
第四章 招標管理
第十一條 基本建設投資或擴建單項工程及其各項目,必須按《**中醫藥大學招投標管理辦法》,公開招標或者邀標。未按規定招標或邀標的,或雖招標但尚未簽訂合同的,基建財務應拒絕承認。
第十二條 學校與施工方或材料供應商簽訂項目合同時,應將本條 例中對施工方或材料供應商責任的要求列為協議內容。
第十三條 應該納入審計范疇的招投標項目,雖然進行了招投標,仍應按審計要求進行審計。
第五章 資金來源及管理
第十四條 學?;窘ㄔO資金的來源主要有:政府撥款、社會投資及捐款、銀行貸款和學校自籌的資金。
第十五條 已列入學校年度財務預算的基建工程項目,按經費方案執行。新經批準的基建項目,由財務處與基建處根據資金到位、項目預算情況,編制資金分期使用計劃,報分管校領導批準,由財務處按期撥付(一般不得越年核撥)。
第十六條 學校與施工單位簽訂的施工合同中的工程價款結算方式,必須符合政府部門關于財政支出預算管理的有關規定。工程項目在建期間,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及學校實際情況,按工程形象、工程進度撥付、結算工程價款。工程審計決算前,不得因任何原因,超出合同規定付款。
第十七條 在建項目工程價款采用按年度結算方式?;ㄌ帒酱偈┕挝挥诿磕晔鲁蹙幹啤耙淹旯こ淘聢蟊怼焙汀肮こ虄r款結算賬單”,經監理單位簽字認定、學?,F場工程技術人員和主管預算人員審核、基建處負責人審查后,交基建財務作為記賬付款依據。
第十八條 工程項目竣工決算審定后,應保留工程質量保證金,按照國家規定或雙方約定的質量保證期滿后方可全部結清。
第十九條 建設單位管理費是指建設單位從項目開工之日起至辦理竣工財務決算之日止發生的管理性質的開支。建設單位管理費應納入學校預算管理,開支范圍、標準、額度及審批流程應符合國家和學校的有關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開支。
第六章 財務審批手續
第二十條 學?;窘ㄔO投資工程發生的設計費、勘探費、配套費等前期項目費用,在報銷手續齊全后,由基建處行文,經分管校領導審準,由財務處增加相應工程項目經費撥款,基建財務憑票據付款,并同時增加工程總預算。
第二十一條 工程建設配套設備付款應嚴格按合同執行,余款(不含質保金)的支付,經有關部門驗收并出具驗收報告后,基建財務根據訂貨合同憑驗收報告及發票結算。配套設備應列入基建工程項目預算。
第二十二條 學校應按工程進度支付工程款,付款前必須對工作質量進行確認。完工項目的付款應取得工程決算證明,付款前應與材料管理部門核對材料明細。工程付款時一般憑工程建設專用稅務發票支付,分期分次付款時,在金額超過總預算50%時,必須開具發票,余款(不含質保金)結算必須在學校取得審計決算書并開齊正規的稅務發票,扣除相關稅金、保證金和代繳費用后,方可辦理付款手續。
第二十三條 學?;ń涃M按照權限規定進行審批:十萬元(不含,下同)以下的工程款、設計費、監理費,五萬元以下的設備款、材料款由基建處長審批。超出此范圍的款項須分管基建校長批準,超過二百萬的工程款必須由法人校長最終簽字后,基建財務才能支付。
第二十四條 對于新校區建設遺留的工程及材料欠款,基建處長的審批權限可放大到一百萬。
第七章 竣工驗收及決算管理
第二十五條 學校對基本建設投資工程項目實行決算審計制度。對已竣工的基本建設工程項目的決算,經過基建處審核,學校審計處或由學校審計處委托有資質的審計機構審計。凡有財政性資金安排的工程項目,其竣工決算必須由江蘇省財政廳認可的、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審計。
第二十六條 工程全部竣工驗收合格后,應準確填寫《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報表》和《竣工財務決算說明書》,編制基本建設工程竣工財務決算,正確核定新增固定資產價值,作為辦理固定資產交付使用手續的依據。
第二十七條 在編制基本建設竣工項目財務決算前,施工組織部門及基建財務科等部門要認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清查財產物資。各種材料、設備、工具、器具等要逐項盤點核實,填列清單,妥善保管,或按照國家規定處理,不準任意侵占、挪用。
二、 基本建設項目檔案資料的歸集整理。
三、核實基本建設投資完成額。
四、往來款項及債權債務的清償。
五、核實賬務處理,做到賬賬、賬證、賬實、賬表相符。
第二十八條 基建財務按照審價權限的有關規定辦理決算審計。經省教育廳批準建設的工程項目,審計報告應上報教育廳。經上級部門審查批準的竣工財務決算為工程最終造價,應作為學校辦理固定資產交付使用手續的依據。
第二十九條 竣工驗收合格的基本建設工程,在完成竣工財務決算后,應及時辦理固定資產入賬手續。
第三十條 基建財務科每年應真實、準確、全面、完整、及時地做好年度基本建設財務決算,主要內容包括:
一、基本建設會計報告。按照現行會計制度規定,編制五種報表:資金平衡表、基建投資表、待攤投資明細表、基建借款情況表、主要指標表。
二、財務狀況說明書:
1、 基本建設工程項目預算、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和投資效果分析;
2、基本建設撥款或基本建設借款支用數與基本建設工程進度的適應程度,以及各種基本建設資金來源和資金運用情況的分析;
3、待攤投資支出情況的分析;
4、加強經濟核算、改進財務管理和提高投資效益等方面的主要措施以及其它需要說明的問題。
第八章 檔案管理
第三十一條 學?;窘ㄔO工程項目和施工單位一經確定,基建財務科應將經審計的經費預算方案交基建處,連同可行性研究報告、施工合同、中標通知書等資料一并存檔。
第三十二條 學校對竣工的基本建設工程項目驗收前,施工單位應將完整的工程驗收報告、工程決算資料、施工圖紙、施工技術標準及其它有關文件送學?;ㄌ幋鏅n。上述檔案不全時,基建財務科有權拒絕支付尾款。
第三十三條 工程項目及全部工程審計結束后,基建財務科應及時將決算審計報告、財務決算報告送交基建處存檔。
第三十四條 辦理完固定資產轉移手續后,上述檔案資料統一上交學校檔案館保存。
第三十五條 各類財務賬簿、賬表、賬證、賬冊等會計資料,按《**中醫藥大學財務檔案管理規定》存檔保管。
第九章 附 則
第三十六條 基建財務的銀行業務、現金等各類財務內控管理要求,按學校相應財經規章制度執行。
第三十七條 本條例由財務處負責解釋。
第三十八條 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篇2:人民醫院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4)
人民醫院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4
第一條:為加強財務管理與監督,確?;ㄊ┕さ捻樌M行,根據國家有關基建財務制度和文件精神,結合醫院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基建財務管理與領導機構
基建財務業務的執行由財務科負責,由財務科科長、基建會計和出納組成基建財務小組,隸屬于主管院長領導,同時接受上級相關部門指導。
第三條:基建財務小組職責
1.管理基建工程款項的撥入、支付和結算;
2.編制基建財務收支計劃;
3.參與基建項目預算、審核、驗收、合同簽訂、決算;
4.制定醫院基建財務制度;
5.監督基建工程合同的執行;
6.其他有關基建財務事項。
第四條:基建支出審批權限
經審核的基建投資工程項目的進度預付款、結算款、設計費及零星支出,應以單個項目為單位,按醫院資金審批制度規定的審批權限進行審批。
基建財務人員應嚴格執行基建財務制度,對不符合制度規定,違反合同條款和審批手續不全的基建款項,有權拒付,并應及時向院領導闡述理由。
第五條:基建項目預算審核與確認
1.經批準的基建項目,由基建主管部門做出概算(預算),并附該項目的設計圖紙等有關資料交基建財務小組復核簽章后,報基建領導小組審定,必要時由基建財務小組再送上級主管部門復審后確認。
2.不經過基建財務小組審核及簽字的基建預算無效。
3.經確認的工程預算合同和招標文件應留存基建財務一份,以備查驗,并作為工程竣工驗收后結算的重要依據。
4.需公開招標的基建項目,應嚴格按國家建設主管部門有關招、投標的文件精神進行,特別是要做好預算(標底)的保密工作。
第六條:基建項目合同的簽定
當施工隊伍確定后,通常以乙方命名,則甲、乙雙方簽定合同前,雙方應就工程施工等事項充分醞釀。經甲、乙雙方簽定的合同,應存留一份給財務以備查驗,這是支付工程款項的依據。
第七條:基建工程款項的支付與結算
1.應按上級和有關部門的規定,基建資金應在銀行開立專戶進行管理,定期對賬、核算,并應與醫院其他賬戶資金分開實行專戶專賬管理。
2.基建工程款的支付數額,最多只能以當時賬面基建項目資金為限,不能挪用醫院其他資金墊支,特殊情況需動用醫院其他賬戶的資金,須由基建領導小組集體討論決定,并憑醫院領導批示,通知財務執行。
3.基建工程款一般以支票支付;確需現金支付,須由施工單位出具說明書,經財務科長審核,醫院領導簽字同意。
4.乙方收取甲方的工程款項,不論多少,一律應出具正式發票交財務入賬。無正式發票者不予結算(預付款、進度款在工程結賬時必須補正式發票)。
5.基建工程進度預付款及結算款,按國家規定的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的規定以及甲、乙雙方簽訂的工程合同等有關條款的約定,須經基建財務小組審核簽字,由醫院領導批準后方可支付。
6.乙方如有違反合同行為,應由基建主管部門及時通知財務,凍結乙方應得工程款,待正確履行合同后才解凍。
7.基建結算結束后,基建財務小組應在一星期內組織核算,列出財務報表,提交醫院領導審核、批準,然后報上級主管部門。無正當理由,財務人員必須保證基建款按時足額支付。
8.基建財務小組應在施工期間定期或不定期核對賬目,分析工程用款情況。財務人員發現支付有超支或未按合同條款支付等異常情況,應立即報告,以便采取措施。
第八條:基建工程的驗收與移交
1.基建工程完工后,甲方須按規定組織驗收。除有關單位人員外,甲方應報有關部門組織驗收工作。如發現工程未按設計施工,質量達不到技術要求等問題時,應及時向基建領導小組報告,以便采取彌補或處罰措施。
2.有返工的工程,應在返工后重新組織驗收。但因乙方質量等責任問題造成甲方損失,應按合同及甲、乙雙方補充協議執行,基建財務人員對不履行合同及補充協議條款的行為有權拒付工程款。
3.從工程竣工后到正式結算前,甲方停止支付該項目工程款余額(含結算款),特殊情況需付款時,憑院長簽字批準,由基建財務執行。
4.乙方將工程建設項目移交給甲方后,應造冊登記整個工程建設項目財產明細表,根據醫院管理與使用需要,再移交給具體管理、使用部門,明確經濟責任。同時,在基建賬戶中結轉到行政賬戶中增加固定資產。
第九條:對基建項目籌建、施工、驗收舞弊行為的處罰
凡在醫院各級項目建設中有下列舞弊行為者,醫院將作出相應的處罰或上報紀檢部門,構成刑事犯罪移送司法部門處理:
1.泄露有關基建項目的標底、預算等秘密者;
2.借工作職務之便收取施工單位的好處費者;
3.故意制造施工方面的困難等事端而追加預算者;
4.協同施工隊伍(乙方)偷工減料者;
5.在驗收過程中隱瞞質量問題者;
6.與乙方串通騙取甲方資金,造成甲方損失者;
7.有其他舞弊行為者。
篇3:礦山建設公司財務管理規定
礦山建設公司財務管理規定
為了規范公司財務管理,建立現代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嚴格控制各種費用支出,結合公司特點,特制定公司財務管理規定:
一、票據管理
1、公司所有報銷票據必須有三人以上簽字,即經手人簽字,注明使用原因;證明人簽字,證明屬實;歸口科室、坑口負責人審核;經財務會計審驗,主管副總審查,總經理批準;計劃外支出必須報請董事會批準。
2、所有費用開支必須有正式發票,特殊情況小額支出沒有正式發票的只能作為往來帳目處理。嚴禁白紙條報帳。
3、對員工違規處罰金額,公司制訂相應的票據,統一由公司收取,不得亂收。處罰金額中60%返還坑口由公司獎勵該坑口表現突出的優秀員工。
4、對員工的工資除每月發放一定數額的現金外其余部分一律進入員工個人存款帳戶。個人所得稅按規定扣繳。
二、費用審批
除坑口員工按計件標準發放工資外,其余費用一律由公司按董事會下達的控制指標執行。
1、招待費用。嚴格控制招待費用,特殊情況需要招待的須經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同意在控制標準的情況下開支,一般情況只能在公司食堂招待。接待客人原則上不發整包煙,確需發煙由接待員登記發放。公司不報銷娛樂場所招待費用。公司食堂實行單獨核算,具體辦法另行規定。
2、車輛管理費用。公司領導到縣以外的地方出差辦事用車統一由綜合辦公室開具派車單,憑派車單報銷燃料費;車輛維修和年檢費用必須由司機首先提出申請報告,經綜合辦公室審核,公司領導同意,由辦公室安排到指定的維修點維修。
3、坑口輔助材料費和水電費。按公司下達的定額標準執行,超額部分由所在坑口負責賠償,定額標準內的費用報銷實行一月一考核,一季一報銷,節約部分實行三七分成,即公司30%,70%獎勵坑口負責人和所在工種人員。輔助材料中大額材料由公司統一采購,必須提供增殖稅發票。
4、通訊費用。公司總經理每月話費控制在300元以內;副總經理每月話費控制在260元以內;總經理助理、辦公室主任每月控制在150元以內;采購員、調度員、司機每月控制在150元以內;副坑長、安全員和財務科、辦公室工作人員每月控制在100元以內。憑話費單實報,超出不補。山上固定電話每月控制在400元以內;辦事處固定電話每月控制在200元以內。
5、差旅費用。公司領導包括管理人員到縣城出差辦事不報銷住宿費,每天生活補助15元/人。因工作需要出差到九江市以外的城市辦事,每天生活補助50元/人,住宿費控制在160元以下的標準憑住宿發票報銷。公車原則上不得私用,出差辦事無特殊情況不報銷租車費用。
6、勞保費用。員工勞保用品由采購員統一采購。采購員在采購勞保用品時必須保證質量,價格合理。采購前按照公司發放勞保用品的數量提出采購計劃,經公司領導批準后分期分批采購,防止勞保用品過度壓庫,勞保用品的采購必須憑增殖稅發票報帳。
7、材料費。倉庫物資統一由采購員采購,采購員應按照各坑口、各工種急需的配件、物資數量,在保質、價格合理的條件下進貨。倉庫保管員憑采購員進貨簽字單清點貨物辦理入庫手續。憑采購員進貨簽字單、倉庫保管員入庫簽字單和增殖稅發票報帳。嚴格控制倉庫物資采購資金計劃,防止庫存物質壓庫。
8、辦公費用。辦公用品由辦公室統一購買,專人負責登記、保管、發放,在購買前必須提交購置計劃,經公司領導批準后采購。購買2000元以上的物資應列為固定資產支出。宣傳、培訓費用按領導批準執行。
三、財務紀律
1、所有費用開支原則上做到月清月結,不得坐支。
2、會計、出納要嚴格執行國家財務規定和本規定,堅持原則,抵制不正當開支。
3、所有人員原則上不得在公司財務處預先借用現金。
4、出納要嚴格控制現金存放量?,F金遺失或出現假幣自行賠償。
5、嚴禁以少報多、虛報冒領和違反本規定報帳手續的各種支出,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四、本規定從即日起執行,公司原制訂的財務規定與本規定有抵觸的,按本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