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藥大學財務預算管理辦法
財務預算管理是學校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學校各項財務活動的前提和依據。為規范我校財務預算管理行為,有效發揮預算分配和監督職能,強化預算管理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合理、科學配置教育資源,提高預算資金的使用率,保障和促進我校教學、科研等各項事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事業單位財務規則》、《高等學校財務制度》,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預算管理體制
第一條 學校預算管理實行“統一領導、二級管理、責權結合、收支平衡”的管理體制。
第二條 學校預算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完善預算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積極籌措資金增加收入;科學合理地安排學校年度預算;監督預算的執行;建立健全預算管理辦法和制度等。
第三條 學校校務會是學校預算管理的決策機構。對預算管理的主要職責是: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預算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審查、批準學校關于預算管理的規章制度;落實上級部門的具體管理規定;確定年度預算編制原則;審議、批準學校預算草案;檢察預算執行;審議、批準預算執行中的重大調整方案;審查、批準學校的財務年終決算報告。
第四條 學校財經工作領導小組是校務會議決策財務預算方案的參謀性組織,負責對預算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議。
第五條 財務處作為學校預算的具體職能管理部門,負責預算的編制、執行、調整和監督工作。其主要職責為:
(一)收集資料,分析往年預算執行情況,對學校各部門提出的預算進行審核,并匯總、編制預算草案;
(二)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及時準確地編報學校預算草案;
(三)根據上級主管部門的預算批復意見,編制校內預算,按照預算編制原則把學校的預算分解到各有關部門,實施預算管理;
(四)審批各部門、各建設專項具體預算方案;
(五)結合學校事業發展的具體情況會同有關部門提報預算調整建議;
(六)根據校務會的決議,按照規定程序調整年度預算;
(七)監督學校各項預算的執行,督促各預算收入單位和交款單位完成收繳任務,匯總、通報收繳情況,監督各部門管好用好資金,節約開支,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準確、及時地分析預算執行情況,強化預算執行的約束力;
(八)定期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報告預算執行情況對學校各部門執行預算情況進行監督和檢察;
(九)年終全面分析預算執行情況,準確及時地編報年終決算報表。
第六條 各學院、部、職能部門是本部門預算執行的主體,其主要職責是:
(一)根據學校的要求,結合部門年度工作計劃、任務編報部門預算建議;
(二)按照“量入為出”的原則進一步細化本部門的預算,編制本部門具體預算方案;
(三)堅持“一支筆”審批和會簽制度,嚴格控制本部門的預算執行,維護預算的嚴肅性和約束力;
(四)根據事業發展情況,年內確需調整預算的,要據實向學校提出預算調整建議,報學校財務處,由財務處統一匯總上報校務會。
二、 預算編制原則
第七條 預算編制總體上必須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積極穩妥、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效益優先”的原則。根據學??傮w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可能取得的收益情況,量力而行,統籌安排支出項目,努力做到收支平衡。
第八條 收入預算的編制要堅持“穩健原則”。列入預算的收入必需有足夠的可靠性,不確定的收入不列入預算。
第九條 支出預算的編制要堅持“保證重點、量力而行、勤儉節約”的原則,且每年用于內涵建設的支出預算增長比例應高于年度行政預算增長比例。支出預算的性質分為經常性支出和建設性專項支出兩部分。在保證經常性支出的同時,根據財力兼顧建設性項目的安排。經常性項目支出預算安排堅持“適度從緊”的原則;建設性項目支出預算安排要首先確保重點建設項目資金的落實。
第十條 預算編制堅持公開、公正的原則。要從學校和各部門的實際出發,對編制程序、重點項目、支出標準和定額、資金分配等,加強科學論證,努力做到客觀、公正、透明,確保資金分配的科學合理。
三、預算編制的方法和內容
第十一條 學校年度預算是根據學校事業發展規劃和任務編制的綜合財務收支擬定計劃。按照《高等學校財務制度》的要求,要逐步建立一個能夠全面反映學校各項資金活動和財務收支狀況的預算管理體系,確立大收入、大支出的概念,以反映學校辦學資金的總體規模和多渠道籌資辦學的能力。預算由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兩部分組成。
第十二條 收入預算。 收入預算是預算年度內學校通過多種渠道取得的各類非償還性辦學資金的收入計劃。包括:公共財政撥款(補助)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其他收入。
(一)公共財政撥款(補助)收入。指學校從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撥款,包括教育事業費撥款、教學科研等項目性事業費撥款、公費醫療費撥款、住房改革撥款等,其中教育事業費撥款由省財政核定。
(二)上級補助收入。指學校從上級主管部門取得的非財政性補助收入。
(三)事業收入(預算外資金)。指學校開展教學、科研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包括學費、住宿費、科研服務與協作收入、科技咨詢收入及開展其他教學活動取得的收入。事業收入按收費標準測算。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是指學校附屬獨立核算部門按照學校有關規定上繳學校的收入,主要為校辦產業上交利潤。
(六)其他收入是指學校除上范圍以外的各項收入。主要指捐贈收入、利息收入等。
第十三條 支出預算。支出預算是預算年度中學校用于教學科研活動、其他事業活動的資金支出計劃。按現行有關規定,主要有基本支出、項目支出 :
(一)基本支出?;局С霭ㄈ藛T支出、公用支出、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
1、人員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等,按人均標準與教職工人數編制測算,同時要考慮增資情況的影響。
2、公用支出。包括日常辦公費、一般專業材料購置費、水電費、郵電費、交通費、差旅費、維修費、會議費、培訓費、福利費、工會經費、離退休公用經費、招待費、物業管理費、印刷費、網絡維護費、勞務費、租賃費及其他公用經費。根據業務性質,依據財政有關政策規定和支出定額標準,按會計科目編制詳細支出預算,按一定標準計算確定支出額,并按照事權和財權統一的原則分配到各部門。
3、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離退休人員政策性補貼、離退休人員工資外獎金津貼、退職費、撫恤金和生活補助、醫療費、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和助學金等,按照核定的人數及規定的支出標準測算。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與人員支出的編制方法類同,按規定比例提取并分配至各項目。
(二)項目支出。項目支出分建設性專項支出和發展性專項支出兩類。每類項目支出分別包括基本建設和大修理項目、會議培訓項目、資產器材購置項目、專項業務項目、其他項目。
基本建設和大修理項目主要指建筑物購建、房屋、基礎設施維修改造費等。
資產器材購置項目主要指辦公設備購置費、專用設備購置費、圖書購置費、交通工具購置費。
項目支出根據事業發展需要與財力可能統籌安排,采用零基預算方法測算。
(三)結轉自籌基建。根據學校資金情況和基建計劃統籌安排。
四、 預算的編制程序
第十四條 根據《預算法》和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學校年度預算作為政府預算的組成部分,應采用“兩上兩下”的編制程序:
(一)根據國家有關預算法規政策及省主管部門的工作部署,每年7月初,由財務處向全校各經費使用部門印發編制下一年度經費支出項目需求計劃和專項支出項目計劃的通知。
(二)各部門根據學校年度預算編制的要求,結合本部門的工作計劃、任務和發展需求提出本部門的預算草案,7月底前報財務處。
(三)財務處通過分析、審核,編制學校年度預算草案,報校務會議審查、批準后,上報省財政廳教育廳(一上)。
(四)財務處根據省財政廳教育廳下達的預算控制數(一下),對原預算草案進一步細化、調整,經校務會議審查、批準后報省教育廳(二上)。
(五)財務處根據省教育廳的預算批復(二下),按照學校內部預算執行格式編制收入預算表、支出預算表、部門經費分配表,征求校財經領導小組意見,報校務會審議批準后,正式發文公布執行。
五、預算的執行和調整
第十五條 學校預算經批準后,具法律效力,非經規定程序不得變更,任何部門和個人無權減收增支。
第十六條 與學校收入預算有關的各職能部門有權代表學校積極組織收入,有責任檢查監督各項收入是否按計劃足額上繳學校。
第十七條 各經費使用部門要本著精打細算、勤儉節約的原則嚴格按批復的預算安排好全年的經費支出。經費支出實行項目管理,按預設的支出結構支出,各項目經費不得隨意變更用途,確保??顚S眉百Y金使用效益。
第十八條 財務處依據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有關規定,認真組織核算,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全方位、全過程監控;對無預算及變更資金用途的應予拒付;對預算執行情況定期進行檢查和分析,及時向校領導報告,并將具體情況通報有關經費使用部門。
第十九條 學校預算一經批復,一般不得調整。若遇非常情況不得不調整年度預算時,需按下列程序辦理:
(一) 預算項目調整: 因國家政策、事業計劃和任務較大變動引起的預算調整,有關部門(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提出申請報告,報經財務部門審核、校務會審議通過后,由財務處落實調整。必要時還需按規定程序報省財政廳教育廳審批。財務處根據省財政廳教育廳批復意見調整年度預算。
(二) 對預算項目經費調整:需要調整項目預算支出的部門,在學??偸杖朐试S范圍內,首先要確定該項目是否屬非正常的、以往年度沒有的、臨時增加的、沒有可比性的。需調整預算支出的部門,應以書面形式向財務處管理科提出,財務處管理科初審后,1萬元以下(不含)由分管財務副校長審批,1萬元(含)至5萬元(不含)由法人校長審批,5萬元(含)以上報校務會審批。財務處根據上述審批意見調整或不調整校內預算。必要時,調整方案還應先報省財政廳教育廳備案或批準。
(三) 同一部門預算內項目資金調整:在預算執行過程中,由于客觀原因,或預算預計不周,部門預算支出項目間發生有余有缺情況時,可以根據需要進行調整。調整應遵循下列原則:一是申請調整權限必須與使用權限一致;二是明確項目定額的、確保的項目不得進行調整;三是項目之間調整只能有增有減,不得突破預算支出總數;四是調整須有利于提高效益,促進工作。調整的程序是由經費使用部門(或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報學校財務處,由財務處據情況報分管校長批準執行。凡未列入預算開支的項目一律不予支出或預借,不可以先支出后辦理追加指標手續。
(四)同一項目內支出結構調整:在預算執行過程中,由于客觀情況變化,或預算預計不周,預算支出項目的支出結構構成或結構間發生有余有缺時,可以調整該項目的支出結構。調整時應遵循下列原則:一是申請調整權限必須與使用權限一致;二是支出結構的調整不能導致該項目預算支出總數的增加;三是調整必須有利于提高辦學效益,特別是不能減少直接用于內涵建設的經費投入。調整的程序是由經費使用部門(或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報學校財務處審批。該項目總經費超過10萬元時,支出結構的調整還應由財務處據情況報分管校長批準執行。
第二十條 要求計算機財務軟件同步將預算指標和核算科目用不同的級次和代碼逐級編排控制項目。要求實行預算指標授權制,設置專人操作密碼。做到預算指標下到那一級,核算監控就跟蹤到那一級。及時調整預算指標,隨時查詢預算指標余額。
六、決 算
第二十一條 學校年度財務決算是學校年度預算的總結。財務處在年度終了,按照《會計法》、《高等學校會計制度》的要求進行年終清理、轉賬、結賬,并按上級主管部門的具體要求編制會計決算報表。決算報表的編制要做到數字準確、內容完整、報送及時。
第二十二條 決算報表完成后,須提交校務會審查、批準后上報省教育廳。
第二十三條 審計部門應依法對學校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進行審計監督,并出具審計報告。
七、其他事項
第二十四條 學校預算年度自公歷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由財務處負責解釋。
篇2:保利地產財務預算管理制度
保利地產財務預算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條 公司實行預算管理制度,通過財務預算的編制、審批和執行嚴格控制各公司的成本費用開支,確保各項經營計劃和財務目標如期實現。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作為各子公司經營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
第二十七條 財務預算的編制實行統一組織、逐級落實的原則。各公司應按照股份公司統一的內容、格式、時間節點等要求編制和上報財務預算。各公司每年應成立總經理領導下的預算編制管理機構,協調組織各業務部門和下屬單位的預算編制工作,按時完成公司下年度財務預算的編制。
第二十八條 財務預算的編制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從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出發,做到既符合公司整體發展規劃和預算目標要求,又符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切實可行。各公司編制的財務預算應報所在公司董事會審批。
第二十九條 財務預算經董事會批準后執行,各公司應分解各項預算指標至各層級,各部門,明確預算執行責任人,采取有效措施確保預算的執行。
第三十條 在預算執行過程中,由于客觀環境變化、經營計劃改變、項目開發銷售進度變化等致使實際情況與預算發生或將要發生重大偏離的,各公司應及時對財務預算提出修訂建議意見,按規定報批后修訂。
篇3:房地產股份公司財務預算管理制度
房地產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預算管理制度
為了規范和加強公司預算管理,充分發揮預算的約束和引導作用,確保公司年度經營管理目標的實現,提高公司整體盈利能力和總體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年度預算制度
1、公司預算包括:收入預算、成本費用預算、資金需求預算、現金流量預算。
2、預算編制基礎:經營狀況分析資料、市場經濟預測信息、經營計劃和財務目標、相關會計政策的變化等。
3、預算編制程序:公司必須于年度報告完成后15日內,由公司財務主管制定該年度內公司財務預算呈交上級單位審批。一經批準,必須嚴格執行該年度內之預算,如超出預算,必須作出書面解釋。
二、月度、季度預算制度
月度、季度預算制度參照年度預算的編制方法,公司必須于每季度開始15日前,由公司財務主管制定該季度內每月財務預算呈交上級單位審批。一經批準,必須嚴格執行該季度內之預算,如超出預算,必須作出書面解釋,及向上級管理匯報。
三、預算項目編制方法和依據
1、收入預算
收入預算包括:房地產銷售收入、房屋出租收入、其他收入
房地產銷售收入:營銷策劃部依據各種銷售條件及收款期限,按預計可實現金額編列。
房屋租金收入:營銷策劃部依據合同規定及預期目標,按預計可實現金額編列。
其他收入:無須對其作出預算。
2、 開發成本支出預算
(一)地價支出:規劃設計部依據購地支付計劃或國土規劃局批文之應繳納金額編列。
(二)工程款項:成本控制部依據工程預算、工程預計進度,提供預計工程量,按核定的造價金額編列。
(三)材料、設備款項:物料供應部依據工程進度、所需材料、設備數量,按核定的金額編列。
(四)設計費: 規劃設計部依據設計合同及出圖計劃,按預計應支付金額編列。
3、銷售費用預算
由營銷策劃部依據營銷計劃,按預計支出額編制。
4、管理費用預算
由財務部與辦公室參照以往實際數分別編列。
5、財務費用預算
財務部根據融資計劃編列。
四、預算執行制度
公司財務負責人于年度報告完成后15日內對上期預算執行情況、超預算數據進行分析,并以書面形式分析差異原因、責任歸屬及相應的措施或建議反饋給上級主管單位,促進全年預算在各執行階段的有效控制。
五、年度預算的考核與評價
公司預算考核與評價的主管部門為公司董事會,上級主管財務部負責計劃指標完成情況的考核工作。對預算執行情況的考評,每季度進行一次,報公司董事會批準。年度考評必須編制年度預算執行情況的分析評價報告,報上級財務部及公司董事會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