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計劃統計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有效地、科學地組織統計工作,保證統計資料的準確性與及時性,發揮統計工作在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的重要作用,結合本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統計工作的基本任務是:對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情況進行統計調查、統計分析,提供統計資料,實行統計監督。
第三條 實行總部、直管項目(廠)三級統計管理體制和按業務部門歸口負責的原則,根據經營管理的要求,配備專職統計員,形成上下一體的統計機構網絡,行政部負責組織領導和協調統計工作。
第四條 統計員必須取得統計局或符合國家規定統一制發的《統計上崗證》方可從事統計工作,以提高統計人員素質和穩定統計隊伍。
第五條 各直管項目(廠)統計員應保持相對穩定,確需調動的需征求行政部意見并征得主管部門領導同意。
第二章 統計業務管理及職能
第六條 行政部根據企業的發展戰略方針和目標,下達的年度責任指標、有關經濟文件,結合上期企業經營的完成情況,編制下一年度綜合經營計劃草案,經審定批準后正式上報。
第七條 行政部結合年度經營目標負責編排年、季承攬任務、產值等計劃并及時下達。各直管項目(廠)應根據下達的承攬任務、產值計劃進行分解并執行。
第八條 在產值計劃執行過程中,行政部應對直管項目(廠)下達的產值計劃進行監督,以確保年度經營指標的完成。
第九條 統計工作應嚴格執行《統計法》,統計數字務求真實、準確、全面、及時,不得遲報、瞞報、拒報,對于遲報、瞞報、拒報統計資料者一經查出,行政部將視情節輕重做出相應處理。
第十條 組織協調統計報表工作,完成國家、地方統計調查及上級統計部門的各項統計調查任務,搜集、整理、提供統計資料。
第十一條 行政部負責管理有關計劃、統計方面的統計臺帳、統計報表、統計數據以避免由于口徑不一或計算方法上的偏差,造成數出多門,凡對外材料中涉及到的有關統計數據,需經行政部核實后上報。
第十二條 直管項目(廠)統計員應做好當年完工的工程當年決算工作,及時報送工程結算審核報告(原件),于行政部備案。
第十三條 直管項目統計員因調離工作時,應將已完工程所有結算資料(包括統計臺帳、原始記錄、統計結算以及統計報表等)以清單的形式做好簽字移交,移交清單報行政部備案。
第三章 統計臺帳的建立和統計報表的管理
第十四條 統計臺帳是根據各種統計報表需要,用一定的表格形式系統地、經常地登記積累的原始資料,定期進行整理的帳冊,是編制統計報表的原始憑證,根據的經濟活動應主要建立以下幾種臺帳:
A、承接工程任務臺帳,內容是合同編號、建設部門、監理部門、工程名稱、建設地點、工程規模、合同造價、合同開、竣工日期、結算方式等。
B、直管項目部施工產值逐月完成臺帳
C、部門工程業主年度計價工程實物量臺帳
D、工程量變更簽證臺帳
E、跨年度剩余工作量臺帳
第十五條 產值填報的原則:
(1)各公司每月施工產值由分公司經營稽核部審核后匯總上報行政部,直管項目直接上報行政部,上報原則合同清單工程量經業主、監理簽字確認方可上報,變更部分由經營稽核部審核確認后上報。
(2)聯營公司分管的工程,每月施工產值的審報必須由業主、監理簽字認可的方可填報,如當月產值報表只有業主或監理一方簽字的計價報表,行政部按70%的產值核定。
(3)直管項目(廠)統計應在及時、準確、全面填報統計報表的同時,登記各類統計臺帳,做到數出有據。
第十六條 統計報表是收集資料、進行調查的一種主要形式,各直管項目(廠)統計必須依照統計制度,及時、全面、準確上報各種統計報表,具體要求:
(1)報表的填寫采用A4紙張打印或用鋼筆或碳素筆填寫,字跡要工整,數據要準確,必須要有部門領導的簽字和附有報表說明,報送方式可根據直管項目的具體情況,采取直報、網絡傳輸形式(直管項目報送的文本報表需有分公司領導及統計員簽字方可),一經報出的報表由填報部門領導和統計對統計數據的真實性負責。
(2)月報表為每月的18、19日報送,具體報送表種為(表格見報表制度):
A、聯營公司為(匯總所分管項目部):月報表說明或分析、工程任務完成情況分項統計表、招攬工程任務統計表、項目產值計劃分解表、全年產值完成預測統計表、從業人員統計表。
B、直管項目為:當月報表說明或分析、項目產值計劃分解表、施工月報表、施工計劃表、全年產值完成預測統計表、工程量增減變動表、人員及工資總額分類統計表等,
(3)所有部門每月16日為快報,分公司所屬項目每月16日報分公司經營部,17日匯總報行政部,直管項目部16日直報行政部,具體指標是當月承攬任務、產值完成值及下月產值計劃數,報送方式:可以用QQ、OA平臺,如沒有網絡的部門可傳真或電話報,如遇節假日可提前預報,不得延誤,(表格見報表制度)。
(4)季報表為3、6、9月25前報送增加值表;6、9、12月10日前報送“建筑工程價格調查表”,“建筑工程價格調查表”為抽到的部門填報(表格見報表制度)。
(5)年報表(報送時間視當年具體情況來定),填報表格見當年報表制度。
第四章 統計分析及業務考核
第十七條 統計分析主要是檢查計劃執行情況,總結經驗,改善經營管理,提高領導決策的一種手段,也是統計員的主要工作之一;要求各直管項目(廠),每季度、年度寫一份統計分析資料,字數要求不能少于1200字,內容包括:工程任務的承攬;產值計劃的分解、落實、完成情況;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或好的方法、建議;已完工程的結算進展情況等。
第十八條 統計員的獎罰:為提高統計員的工作積極性,不斷提高業務能力,嚴格執行《統計法》,保證統計資料的準確性、及時性,對表現突出的統計員給以表彰和獎勵,對不稱職的統計員,視情節的輕重給予一定的處罰。
獎罰辦法如下:
(1)對報表能及時、準確、全面報送,統計分析能如實反映項目部具體生產經營情況,給領導決策起到一定的參考作用的部門,年度將給予500-1000元的獎勵(獎勵者為部門主管領導及統計人員)。
(2)對遲報部門處于每次500元罰款,對虛報、瞞報、錯報、不報部門處于每次1000元罰款,經指出不改正的部門重者處于2000元罰款(罰款者為部門主管領導及統計人員)。
第十九條 本辦法由行政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實施,與本辦法有抵觸的,則以本辦法為準。
篇2:企業計劃統計科職責
企業計劃統計科職責
直接上級:信息部;
部門性質:綜合計劃、統計管理;
管理權限:受信息部委托,行使對各類信息全過程的管理權限,并承擔執行公司管理規章制度、管理規程及工作指令的義務;
管理職能;合理地組織公司各類信息管理,并積極開展工作;
主要職責:1。嚴格服從信息部的統一指揮,嚴格執行工作指令,一切管理行為向信息部負責;
2.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認真行使給予的管理權力,杜絕一切越權事件的發生;
3.制訂本科的工作計劃和目標;
4.負責制定公司的計劃統計工作管理制度;
5.負責編制下達公司年、季、月度生產經營計劃;
6.負責按時編報公司月季年度生產經營統計報表,及時擇寫統計分析報告;
7.負責公司計劃、統計人員的業務培訓;
8.負責組織技術經濟指標和定額的制訂、修訂、下達和管理工作;
9.負責做好公司計劃、統計基礎管理和業務協調指導;
10.負責監督和檢查各項計劃完成的進度;
11.根據各類統計資料分析進行綜合計劃平衡調度;
12.做好統計分析和預測工作;
13.妥善保管各種計劃、統計資料;
14.制定公司各類物料消耗管理工作;
15.負責對各部門完成情況的檢查、考核、評比工作;
16.認真協調與各有關部門的工作配合;
17.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有關計劃統計工作;
18.完成臨時交辦的其他工作
篇3:企業計劃統計科科長職務分析樣本
企業計劃統計科科長職務分析樣本
崗位名稱:計劃統計科科長
直接上級:信息部經理;
下屬崗位:綜合計劃員、綜合統計員;
崗位性質:全面主持計劃統計科的工作;
管理權限:對本科職責范圍內的工作有指導、指揮、協調、監督管理權力;
管理責任:對所承擔的工作全面負責;
管理職責:
1.制定公司的計劃統計工作管理制度;
2.對各類統計資料收集、整理、匯總、上報;
3.組織制訂各項技術經濟指標;
4.組織制訂各類定額,抓好定額的基礎工作;
5.對各類物料消耗的統計管理工作;
6.組織對各部門各項計劃完成情況的檢查、評比工作;
7.負責編制公司月季年度統計報表,搞好統計分析工作;
8.做好對各類統計資料歸檔管理;
9.負責組織編制下達公司年、季、月度經營計劃;
10.負責做好與生產、人事、營銷、財務部門的工作協調;
11.定期或不定期組織人員進行工作討論和評價;
12.有對下屬的人事推薦權和考核、評價權;
崗位要求:
1.具有大專以上的文化程度或較豐富的實際工作能力;
2.具備計劃、統計管理綜合專業知識;
3.具有較強的工作責任感和事業心;
參加會議:
1.參加公司召開的科以上工作會議;
2.參加公司每月季年度工作協調會;
3.參加公司年度工作評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