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經理人

三標體系文件:監視和測量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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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團三標體系文件

  監視和測量控制程序,20** 年 9月 ** 日生效

  0 目的

  為全面監視和測量集團公司一體化管理體系的運行績效以持續改進,滿足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確保向顧客提供滿意產品。

  1 適用范圍

  適用于集團公司工程項目。

  2 術語和定義

  本程序中的術語采用GB/T19000-2000標準、GB/T24001-1996標準、GB/T28001-20**標準中的術語。

  3 職責

  3.1 總工程師主持最終產品的監視和測量。

  3.2 工程部

  3.2.1擬制《監視和測量計劃編制作業指導書》;

  3.2.2擬制《工程試驗管理辦法》;

  3.2.3負責組織審批監視和測量計劃。

  3.3 安質處參加審批監視和測量計劃。

  3.4 項目部

  負責制定監視和測量計劃,并組織實施。

  3.5施工單位具體實施監視和測量計劃。

  4 工作程序

  4.1監視和測量計劃

  4.1.1工程部擬制《監視和測量計劃編制作業指導書》;

  4.1.2項目部按照《監視和測量計劃編制作業指導書》的要求,根據實施性施組、設計文件(含圖紙)、合同、驗收標準及相關管理法規等編制“監視和測量計劃”,報送工程部審批后,由項目部制作分發并組織實施;

  4.1.3 項目部應對監視和測量計劃進行細化分解,落實到部門/人,并保證其具有相應的能力與資格;

  4.1.4項目部工區實施“監視和測量計劃”。

  4.2 項目部每月末對項目工區監視和測量計劃的執行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并形成記錄。每季末形成“監視和測量綜合情況分析報告”,上報工程部/安質處。

  4.3 工程部組織相關部門每半年對項目的監視和測量計劃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形成記錄。并對其執行效果進行評審,及時向集團公司提交監視和測量的管理評審資料。

  4.4 產品實現過程的監視測量

  項目部應通過走訪、問卷調查、市場調研、施工報表等各種適宜的形式或方式,建立與顧客及相關方的工程信息溝通渠道,及時了解和掌握其滿意度,并加以分析利用。產品實現過程中應將工序產品質量、工程成本、施工進度、環境表現、職業健康安全狀況作為監視和測量重點。

  4.4.1過程檢驗和試驗

  a)項目部組織實施試驗工作;

  b)根據需要項目部成立工地試驗中心,由施工單位具備資格試驗人員具體執行或項目部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試驗機構執行;

  c)項目部每季末向安質處上報“工程質量統計表”和“工程試驗資料統計表”。

  4.4.2 施工、生產過程中職業安全健康和環境影響的監視測量

  a)項目部工區應建立日常監視測量工作制度,堅持定期進行績效監視和測量;

  b)項目部可適時開展各種相關管理活動,督促檢查施工單位工作的全面開展,監視測量工作每月應有計劃;

  c)績效監視和測量應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主動開展各項工作。項目部應建立暢通的內部信息溝通渠道,被監視和測量單位應積極主動反饋信息。

  d)妥善保管各種監視和測量記錄。

  4.4.3監視測量結果的管理

  監視和測量的結果及應用應滿足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管理體系文件的要求。

  4.5 不合格、事故/事件的處理

  4.5.1 施工、生產過程經監視測量確認其不合格時,執行《不合格品、糾正與預防措施控制程序》;

  4.5.2 施工、生產過程中經監視測量確認的職業健康安全、環境問題執行《事故、事件、不符合、糾正與預防措施控制程序》;

  4.5.3 施工、生產過程中可能發生的環境、職業健康安全事故或緊急情況執行《應急準備和響應程序》。

  4.6最終產品的監視和測量

  項目部復核所有進貨/過程、檢驗和試驗資料是否齊全和正確,當復核通過時:

  4.6.1由項目部組織成立最終產品檢驗小組(集團公司總工程師任組長,項目部經理任副組長;成員有:工程部、安質處、項目部、施工單位相關部門人員);

  4.6.2 最終產品檢驗小組根據施工設計圖紙和文件、合同、工程質量檢驗評定驗收標準、工程施工規范等對已完工程、竣工文件進行檢驗,并作好記錄;

  4.6.3 最終產品檢驗小組在監視測量中發現不合格,做出記錄,記錄要經有效任命的檢驗員簽字。項目部發出整改措施并督導項目部工區實施;

  4.6.4 最終產品檢驗結束后,填寫“最終產品檢驗報告”;

  4.6.5 項目部在最終產品檢驗合格后或整改措施實施且達到要求后,執行《施工過程控制程序》中工程“防護和交付”的相關要求。

  4.6.6 產品防護和交付過程中出現異常情況時,執行本程序和/或《不合格、糾正與預防措施控制程序》。

  4.7項目部/施工單位負責監視和測量狀態的標識。

  4.7.1 狀態分類:

  a)合格;

  b)不合格;

  c)待檢;

  d)已檢待定。

  4.7.2 標識方式為插牌、掛牌、記錄或它們的組合。

  4.8 各有關部門對監視和測量狀態實行動態管理。

  4.9 項目部組織實施最終產品的竣工申報,在產品竣工交驗后,填報集團公司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單位工程名件表”給安質處。

  4.10 本程序中產生的有關記錄,執行《記錄控制程序》。

  4.12 本程序中發生的文件、資料管理,執行《文件控制程序》。

  5 相關/支持文件

  5.1 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5.2 工程施工規范

  5.3 施工企業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

  5.4 施工生產環境保護法律法規

  5.5 《施工過程控制程序》

  5.6 《不合格品、糾正與預防措施控制程序》

  5.7 《事故、事件、不符合、糾正與預防措施控制程序》

  5.8 《應急準備和響應程序》

  5.9 《記錄控制程序》

  5.10 《文件控制程序》

  5.11 《監視和測量計劃編制作業指導書》

  5.12 《工程試驗管理辦法》

  6 記錄

  6.1 監視和測量計劃(一級)

  6.2 最終產品監視和測量報告(一級)

  6.3 監視和測量綜合情況分析報告(二級)

  7 附表/附錄

  7.1 最終產品監視和測量報告

  7.2 竣工驗收單位工程件名表

篇2:房地產公司監視和測量裝置控制程序

  1.公司的監視和測量裝置主要適用于公司的房屋銷售面積測量、工程施工建設,并對施工和監理單位使用的監視和測量裝置進行監督檢查。工程部負責監視和測量裝置的歸口管理工作,項目部負責監督檢查供方的監視和測量裝置的使用和維護管理工作。

  2.工程部負責監視和測量裝置的配置,各部門根據工作需求,提出配置申請,由工程部審查后,報經公司經營副總經理批準,統一采購,根據采購合同和相應產品標準進行驗收,對驗收合格的裝置,登記“監視和測量裝置臺帳”,并建立相應的裝置檔案,包括裝置的使用說明書、合格證等技術資料。

  3.工程部負責對監視和測量裝置的外委檢定工作,委托具備相應檢定資格的單位進行檢定,索取保存檢定的有關資料。并根據裝置的檢定周期,及時進行監視和測量裝置的周檢。經檢定校準合格的監視和測量裝置,由工程部進行檢定合格標識,一般采用檢定單位的標識方法。

  4.現場必須使用檢定合格并有合格標識的監視和測量裝置,未經檢驗或超出有效期的不能使用,并確保在規定的操作環境和使用條件下使用,嚴格遵守使用操作規程。

  5.對供方使用的監視和測量裝置,要提供進場設備的明細及出廠合格證、前次周檢合格證,由項目部審核批準后方可進場使用。項目部質量安全員要對供方現場的監視和測量裝置進行抽查,登記“監視和測量裝置抽查記錄”。主要內容包括:

  a. 裝置的校準資料,是否經過檢定,并在有效期內;

  b. 選用的監視和測量裝置的準確度和精確度是否滿足監視和測量的要求。

  6.監視和測量裝置要定期維護保養,不使用時應貯存在適宜的條件下,以保持其準確度和適用性。

  7.當發現監視和測量裝置損壞或失準后,應及時進行修理和檢定,并將修理情況在臺帳中進行備注。同時,工程部應組織對以往的測量結果的有效性進行評價,并予以記錄。

  測量、分析和改進

  8 測量、分析和改進

  8.1總則

  公司為確保質量管理體系的符合性和持續改進質量管理體系的有效性,采用適當的方法包括統計技術,實施以下方面的監視、測量、分析和改進過程:

  a) 證實產品的符合性;

  b) 確保質量管理體系的符合性

  c) 持續改進質量管理體系的有效性。

  8.2監視和測量

  8.2.1顧客滿意

  顧客滿意是公司建立和實施質量管理體系的目標。

  8.2.1.1顧客信息的主要內容:

  a) 有關產品及服務的顧客反映;

  b) 顧客需求的變化

  8.2.1.2信息收集的方法

  a) 接收顧客的意見和投訴;

  b) 定期對顧客和市場(針對潛在顧客)進行走訪,采取調查問卷、顧客意見調查表、召開座談會、實施維修維護時的意見反饋等方式,征求顧客意見;

  c) 利用參展會或促銷會,聽取并記錄顧客對公司產品和服務質量的意見;

  8.2.1.3顧客信息的處理

  a) 策劃營銷中心負責顧客信息的收集、匯總,組織有關部門進行處理,并根據《糾正和預防措施控制程序》的規定,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具體要求執行Q/TZH-WI-041《顧客滿意度調查及投訴處理規定》。

  b) 策劃營銷中心每半年或根據實際情況,利用統計技術和其它計算方法,對顧客信息進行統計,統計出顧客滿意度和其它信息,從顧客的角度,評價公司質量管理體系的業績以及存在的差距,并提交公司的管理評審會議,用以公司質量管理體系的改進。

篇3:房地產產品監視和測量控制程序

  8.2.4產品的監視和測量

  8.2.4.1為驗證交付的產品、融資貸款利息和本金償還情況滿足規定要求,公司對項目的開發、資金運作過程以及房屋的建筑質量實施連續的監視和測量。工程部負責組織項目部對采購材料和設備、施工質量以及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工作質量進行監督檢查。公司的稽查小組負責對項目開發的全過程,包括:前期調研、投資決策、前期運作、規劃設計、施工建設、市場營銷、前期物業管理、售后服務等環節的工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8.2.4.2進貨檢驗和試驗

  a)項目部負責對施工單位是否對進貨按規定進行了檢驗和試驗進行監督;

  b)對施工用的主要材料設備,進行重點監督控制,對大宗物資按規定進行抽樣檢查。

  c)材料設備的監視和測量,具體執行Q/TZH-WI-015《材料設備管理制度》中的有關條款。

  8.2.4.3過程檢驗和試驗

  a)工程部負責組織項目部對工程的施工質量進行控制和檢查,對重要過程和分項分部工程進行重點控制,具體要求執行Q/TZH-WI-022《工程質量驗收管理制度》。并監督檢查施工和監理單位的質量控制情況,執行本手冊第七章節的《工程施工控制程序》和《工程監理控制程序》。

  b)公司的稽查小組負責監督檢查各部門的工作質量和項目運作中的綜合協調組織能力,對項目部的控制檢查是否到位、項目的前期運作、資金調度、工期進度、市場營銷等項目運作的重點環節,進行階段性地把關驗收。檢查的方式主要通過現場檢查、專項檢查和周例會、月度經營計劃會的形式進行。

  8.2.4.4最終檢驗和試驗

  a)工程部負責組織項目部,遵照當地政府部門關于工程竣工驗收的法規要求,組織質監部門和施工、監理、設計等單位進行竣工驗收,確保工程的最終實物質量滿足規定的要求。具體執行《工程監理控制程序》和Q/TZH-WI-022《工程質量驗收管理制度》的規定。

  b)在項目開發建設結束后的適當時機,由策劃營銷中心組織編寫《項目運作報告》,根據各部門提供的以下有關資料,對項目的整體運作情況進行全面的檢查總結:

  1)策劃營銷中心負責提供執行《項目運作方案》的情況;

  2)工程部和項目部負責提供工程實物質量的控制和狀況;

  3)財務與資產經營部負責提供資金的運作狀況和項目的經濟效益分析;

  8.2.4.5 對所有檢驗和試驗的結果,都應進行記錄,并有相應授權人的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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