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企業獎懲條列
1.獎懲條列
1.根據國家有關勞動政策法規,為了規范員工的勞動行為,鼓勵其工作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維持正常工作次序,提高工作效率,促進公司的經營發展,特制定本條列。
2.本公司員工必須遵守國家的政策法規,遵守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學習和掌握本職位工作所需的文化技術和業務知識技能,團結協作,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3.本條列適用于本公司全體員工。
一.獎懲類型
1.獎懲類型如下表:
獎懲名稱 獎懲措施 四等獎勵 一次性獎勵500元 三等獎勵 一次性獎勵1000元 二等獎勵 月薪資升一級
一等獎勵
享受境外旅游或貨幣分房再或貨幣購車
2.處罰類型如下表:
處罰名稱 處分措施 四等處罰 一次性罰款50元 三等處罰 一次性罰款200元 二等處罰 月薪降一級 一等處罰
解除勞動合同
1.獎懲辦法
1.員工獎懲規定:
A.一次性獎勵500~1000元,重大功勞者可享受一等獎勵。
a.遵守紀律,執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一年中從未違規且起到模范表率作用;
b.受到電視、報刊等媒體點名表揚,為提高公司聲譽作出較大貢獻者;
c.保護公司財產有功,使公司免受重大損失者。
A.勤奮工作,工作能力強,辦事效率高,完全勝任本職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績者,或熱忱提出合理建議并取得顯著成效者,可給予薪資升級。
B.全年銷售居榜首,或每年評比績效最突出的管理干部可享受境外旅游一次或 其它同等級待遇。
C.員工遲到、早退及延長用餐時間的;
2.員工遲到、早退及延長用餐時間的規定:
A.早退、延長用餐時間按下列規定處罰:
a.1天中早退、延長用餐時間在5分鐘以內的,扣50元;
b.1天中早退、延長用餐時間在5~15分鐘以內的,扣100元;
c.早退、延長用餐時間超過15分鐘的,作曠工半天處理;
d.1個月內無故早退、延長用餐時間達3次的,薪資下調一級;
e.1個月內無故早退、延長用餐時間達4次的,解除勞動和約。
B.員工遲到按下列規定處分:
遲到時間
次數 扣款
10分鐘內
第一次50.00元 第二次 100.00元 第三次 扣除全部績效薪資
10分鐘以上,30分鐘以下
每次
100.00元
A.超過遲到30分鐘作曠工半天處理;
一個月內無故遲到3次的,薪資降一級;
一個月內無故遲到4次的,解除勞動和約;
1.員工違紀過失規定:
A.丙類過失
1.未經批準私自調班;
2.請假未辦理有關手續;
3.未按規定接待公務或私人來訪;
4.未按規定著裝,或衣衫不整,衣服污穢不干凈的;
5.在Office范圍內吸煙;
6.工作時間內做吃東西,聊天等與工作無關的私事;
7.未在公司指定地點用餐,影響辦公室整潔環境;
8.違反儀表儀容及處事禮儀等各項規定;
9.工作場合講粗話,臟話;
10.開會時攜帶BP機、手機等通訊工具;
11.在辦公區高聲喧嘩;
12.員工晚上下班后無故逗留在辦公室。
B.乙類過失
1.不打卡,代他人打卡或委托他人打卡;
2.擅離工作職位或外出公干但未報備者;
3.私換(配)辦公室鑰匙或私撬辦公室鎖;
4.每月曠工達0.5天;
無故缺席會議而未事先請假;
5.會議資料準備不充分,又未在會上作必要記錄造成后面的工作受到影響;
6.擅自標貼或涂改公司的各類通告或POP等;
7.工作時間從事與公司無關事物者;
8.長時間占用電話作私人用途的;
9.在公司范圍內拾到他人遺留的一般物品未按規定上繳者;
10.挖苦嘲諷客戶,冷落客戶;
11.違反各項業務操作流程發生差錯的;
12.未按公司要求填寫各類表單據,影響工作的正常開展的;
13.員工之間相互攻擊,未達成團隊合作精神的;
14.不服從上級合理安排或指示的;
15.發現了問題但不及時處理又隱瞞不報;
16.營業時間內擅自進入他人辦公室區域逗留,窺探,翻看者;
17.擅自在公司電腦上玩游戲者;
18.擅自將公司電腦軟件帶回家者;
19.對下屬考核不公正但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0.違反員工手冊其它規定,情節較嚴重的;
21.員工將公司文件或電腦資料遺留或存放在不恰當的地方,下班之前沒有將文件資料歸檔存放。
22.員工在非職責所需時對外口語上司,評論**公司。
C.甲類過失
1.損壞公司形象或泄露公司機密者;
2.濫用公司的名義從事各類活動者;
3.一貫消極怠工,工作效率低下;
4.不服從公司安排;
5.在工作時間或公司營業場所買賣私人物品;
6.因失職造成的商品脫銷、積壓等企業損失嚴重的;
7.拾到貴重物品,不主動上繳者;
故意損壞公司生財工具造成企業損失;
8.聚眾鬧事,擾亂工作次序;
9.與客戶吵架,毆打客戶;
10.同事間斗毆;
11.濫用職權,以權謀私,打擊報復或包庇行為;
12.私開發票、謀取私利;
13.對于其他員工的違規行為知情不報者;
14.一個月累計曠工達二天者;
15.違反計劃生育規定;
16.違*治安管理規定,被行政拘留者;
17.受到各項刑事處罰者;
18.挪用銷售款、企業商品、樣品等非法侵占公司財產者;
19.利用工作之便向客戶索取或敲詐財物或利用職權貪污受賄的;
20.欺詐、蒙騙客戶;
21.惡意中傷、誹謗、漫罵同事;
22.提供給公司的個人資料有虛假的;
23.盜竊企業財產或他人財物;
24.對下屬考核明顯不公正并造成嚴重后果的;
25.煽動其他員工偷工怠懈,干擾公司日常工作者;
26.擅自偽造涂改公司記錄或文件故意提供虛假商業情報者;
27.擅自Copy、篡改或刪除公司電腦資料者;
28.員工檔案內容發生變更未在7日內通知公司管理部的;
29.違反公司保密規定,未經上司許可或授權,擅自對外評論公司各項政策及經營手法的;
30.將公司情報或電腦資料泄露給任何宣傳媒介或他人者;
31.給予商業競爭伙伴以任何形式援助者;
32.違反《員工手冊》其他規定情節嚴重者;
D.對于泄露公司商業機密的,公司有權終止該員工的和約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起訴該員工及收取商業機密者。
1.處罰執行程序
連續一年內(指公歷1月1日至12月31日)
A.員工首犯丙類,將受到四等處罰,屬一般違章,罰款50元;
B.員工二次犯丙類過失或初犯乙類過失,屬一般違章,將受到三等處罰,罰款200元;
C.員工三次犯丙類過失或二次犯乙類過失屬一般違章,將受到二等處罰,降薪一級;
D.員工四次犯丙類過失或三次犯乙類過失,或初犯甲類過失,屬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將受到一等處罰,解除勞動和約。
1.公司每年對員工工作績效考核一次,對不能勝任本職位或經常違反規章制度的員工,勞動合同到期終止。下列情況均屬不能勝任本職位:
A.工作績效差,時有差錯;
B.缺乏專業知識,工作無成效;
C.欠缺責任心,時時督促也不能按期完成任務;
D.協調不善,常使工作發生困難;
E.缺乏成本意識,常有浪費;
F.品行不佳,言行粗暴;
G.工作無計劃,缺乏策劃能力;
H.管理級員工不主動發現問題,不及時解決問題,上交矛盾;
I.除了問題不愿承擔責任,互相推托;
J.其它不能勝任本職位的情況。
1.四至二等獎勵由各部門經理提出意見,管理部審核,分管副總決定;二至一等獎勵 須由各部門經理提出意見,管理部審核,報董事會決定。上述獎勵一年評比一次。
2.四至三等處罰由各部門經理決定每月終報管理部備案;二等處罰至一等處罰由各部門經理提出意見,管理部審核,報總經理決定。
3.各部門經理對下屬員工負有考核責任,對員工的考核應做到公平、公正,重事實,重依據。應建立下屬員工工作考核記錄(包括工作態度、工作能力、工作業績等)作為考核員工工作績效和年終分紅的依據。為加強公司考核工作,全面調動員工積極性,公司還將主管考核、自我考核、下級考核相結合。
4.對員工作出處罰決定,應開具罰款單或書面處罰決定并由當事人簽字,罰款單或書面處罰決定一式二份,一份交于被處罰人,一份交管理部存檔和執行扣薪。
5.受二等處罰的員工如在職位工資降級的一年內工作認真,表現良好則一年后可恢復執行其處罰前的職位工資標準。
6.各級部門負責人應秉公辦事,不能徇私枉法,打擊報復,任意篡改事實。一經發現按本條列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7.對受罰員工每月罰款不能超過本人工資收入的20%,余下的金額可逐月扣罰,直至扣完。如因各種原因員工月工資收入低于市里有關規定,可暫緩扣款,待員工工資收入高于市里有關規定時再行扣發。
1.獎懲連座
為了防止公司各級管理員工縱容、包庇、忽視屬下違紀行為或執行制度不嚴,公司實行獎懲連座制度。既:下屬違紀或嘉獎,其直接上司將連座受到獎賞或懲罰。但如由直接上司自行懲罰的,不受此條列管轄。
2.投訴程序
員工對公司的嘉獎或懲罰有意見的可采取下列方式向公司反映:
1.向直接上司書面或口頭提出;
2.向管理部提出書面申訴;
3.向公司總經理提出書面申訴。
員工向公司提出的申訴公司會在收到申訴信后一周內給員工書面通知,告知處理結果,經公司總經理辦公室、營業、管理部聯合復議結果為公司最終行政命令。
1.勞動爭議
員工對公司處罰決定不服的可根據有關勞動法規,從收到處分通知單的60天內向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仲裁裁決一般在收到仲裁申請的60天內作出。
員工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裁決的15天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員工超過法定期限不起訴又不履行仲裁裁決的,企業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調解、仲裁決定為作出前或在人民法院未判決前,員工應先履行企業作出的處罰決定。
篇2:日本企業獎懲條列
日本企業獎懲條列
1.獎懲條列
1.根據國家有關勞動政策法規,為了規范員工的勞動行為,鼓勵其工作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維持正常工作次序,提高工作效率,促進公司的經營發展,特制定本條列。
2.本公司員工必須遵守國家的政策法規,遵守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學習和掌握本職位工作所需的文化技術和業務知識技能,團結協作,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3.本條列適用于本公司全體員工。
一.獎懲類型
1.獎懲類型如下表:
獎懲名稱 獎懲措施 四等獎勵 一次性獎勵500元 三等獎勵 一次性獎勵1000元 二等獎勵 月薪資升一級
一等獎勵
享受境外旅游或貨幣分房再或貨幣購車
2.處罰類型如下表:
處罰名稱 處分措施 四等處罰 一次性罰款50元 三等處罰 一次性罰款200元 二等處罰 月薪降一級 一等處罰
解除勞動合同
1.獎懲辦法
1.員工獎懲規定:
A.一次性獎勵500~1000元,重大功勞者可享受一等獎勵。
a.遵守紀律,執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一年中從未違規且起到模范表率作用;
b.受到電視、報刊等媒體點名表揚,為提高公司聲譽作出較大貢獻者;
c.保護公司財產有功,使公司免受重大損失者。
A.勤奮工作,工作能力強,辦事效率高,完全勝任本職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績者,或熱忱提出合理建議并取得顯著成效者,可給予薪資升級。
B.全年銷售居榜首,或每年評比績效最突出的管理干部可享受境外旅游一次或 其它同等級待遇。
C.員工遲到、早退及延長用餐時間的;
2.員工遲到、早退及延長用餐時間的規定:
A.早退、延長用餐時間按下列規定處罰:
a.1天中早退、延長用餐時間在5分鐘以內的,扣50元;
b.1天中早退、延長用餐時間在5~15分鐘以內的,扣100元;
c.早退、延長用餐時間超過15分鐘的,作曠工半天處理;
d.1個月內無故早退、延長用餐時間達3次的,薪資下調一級;
e.1個月內無故早退、延長用餐時間達4次的,解除勞動和約。
B.員工遲到按下列規定處分:
遲到時間
次數 扣款
10分鐘內
第一次50.00元 第二次 100.00元 第三次 扣除全部績效薪資
10分鐘以上,30分鐘以下
每次
100.00元
A.超過遲到30分鐘作曠工半天處理;
一個月內無故遲到3次的,薪資降一級;
一個月內無故遲到4次的,解除勞動和約;
1.員工違紀過失規定:
A.丙類過失
1.未經批準私自調班;
2.請假未辦理有關手續;
3.未按規定接待公務或私人來訪;
4.未按規定著裝,或衣衫不整,衣服污穢不干凈的;
5.在Office范圍內吸煙;
6.工作時間內做吃東西,聊天等與工作無關的私事;
7.未在公司指定地點用餐,影響辦公室整潔環境;
8.違反儀表儀容及處事禮儀等各項規定;
9.工作場合講粗話,臟話;
10.開會時攜帶BP機、手機等通訊工具;
11.在辦公區高聲喧嘩;
12.員工晚上下班后無故逗留在辦公室。
B.乙類過失
1.不打卡,代他人打卡或委托他人打卡;
2.擅離工作職位或外出公干但未報備者;
3.私換(配)辦公室鑰匙或私撬辦公室鎖;
4.每月曠工達0.5天;
無故缺席會議而未事先請假;
5.會議資料準備不充分,又未在會上作必要記錄造成后面的工作受到影響;
6.擅自標貼或涂改公司的各類通告或POP等;
7.工作時間從事與公司無關事物者;
8.長時間占用電話作私人用途的;
9.在公司范圍內拾到他人遺留的一般物品未按規定上繳者;
10.挖苦嘲諷客戶,冷落客戶;
11.違反各項業務操作流程發生差錯的;
12.未按公司要求填寫各類表單據,影響工作的正常開展的;
13.員工之間相互攻擊,未達成團隊合作精神的;
14.不服從上級合理安排或指示的;
15.發現了問題但不及時處理又隱瞞不報;
16.營業時間內擅自進入他人辦公室區域逗留,窺探,翻看者;
17.擅自在公司電腦上玩游戲者;
18.擅自將公司電腦軟件帶回家者;
19.對下屬考核不公正但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0.違反員工手冊其它規定,情節較嚴重的;
21.員工將公司文件或電腦資料遺留或存放在不恰當的地方,下班之前沒有將文件資料歸檔存放。
22.員工在非職責所需時對外口語上司,評論**公司。
C.甲類過失
1.損壞公司形象或泄露公司機密者;
2.濫用公司的名義從事各類活動者;
3.一貫消極怠工,工作效率低下;
4.不服從公司安排;
5.在工作時間或公司營業場所買賣私人物品;
6.因失職造成的商品脫銷、積壓等企業損失嚴重的;
7.拾到貴重物品,不主動上繳者;
故意損壞公司生財工具造成企業損失;
8.聚眾鬧事,擾亂工作次序;
9.與客戶吵架,毆打客戶;
10.同事間斗毆;
11.濫用職權,以權謀私,打擊報復或包庇行為;
12.私開發票、謀取私利;
13.對于其他員工的違規行為知情不報者;
14.一個月累計曠工達二天者;
15.違反計劃生育規定;
16.違*治安管理規定,被行政拘留者;
17.受到各項刑事處罰者;
18.挪用銷售款、企業商品、樣品等非法侵占公司財產者;
19.利用工作之便向客戶索取或敲詐財物或利用職權貪污受賄的;
20.欺詐、蒙騙客戶;
21.惡意中傷、誹謗、漫罵同事;
22.提供給公司的個人資料有虛假的;
23.盜竊企業財產或他人財物;
24.對下屬考核明顯不公正并造成嚴重后果的;
25.煽動其他員工偷工怠懈,干擾公司日常工作者;
26.擅自偽造涂改公司記錄或文件故意提供虛假商業情報者;
27.擅自Copy、篡改或刪除公司電腦資料者;
28.員工檔案內容發生變更未在7日內通知公司管理部的;
29.違反公司保密規定,未經上司許可或授權,擅自對外評論公司各項政策及經營手法的;
30.將公司情報或電腦資料泄露給任何宣傳媒介或他人者;
31.給予商業競爭伙伴以任何形式援助者;
32.違反《員工手冊》其他規定情節嚴重者;
D.對于泄露公司商業機密的,公司有權終止該員工的和約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起訴該員工及收取商業機密者。
1.處罰執行程序
連續一年內(指公歷1月1日至12月31日)
A.員工首犯丙類,將受到四等處罰,屬一般違章,罰款50元;
B.員工二次犯丙類過失或初犯乙類過失,屬一般違章,將受到三等處罰,罰款200元;
C.員工三次犯丙類過失或二次犯乙類過失屬一般違章,將受到二等處罰,降薪一級;
D.員工四次犯丙類過失或三次犯乙類過失,或初犯甲類過失,屬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將受到一等處罰,解除勞動和約。
1.公司每年對員工工作績效考核一次,對不能勝任本職位或經常違反規章制度的員工,勞動合同到期終止。下列情況均屬不能勝任本職位:
A.工作績效差,時有差錯;
B.缺乏專業知識,工作無成效;
C.欠缺責任心,時時督促也不能按期完成任務;
D.協調不善,常使工作發生困難;
E.缺乏成本意識,常有浪費;
F.品行不佳,言行粗暴;
G.工作無計劃,缺乏策劃能力;
H.管理級員工不主動發現問題,不及時解決問題,上交矛盾;
I.除了問題不愿承擔責任,互相推托;
J.其它不能勝任本職位的情況。
1.四至二等獎勵由各部門經理提出意見,管理部審核,分管副總決定;二至一等獎勵 須由各部門經理提出意見,管理部審核,報董事會決定。上述獎勵一年評比一次。
2.四至三等處罰由各部門經理決定每月終報管理部備案;二等處罰至一等處罰由各部門經理提出意見,管理部審核,報總經理決定。
3.各部門經理對下屬員工負有考核責任,對員工的考核應做到公平、公正,重事實,重依據。應建立下屬員工工作考核記錄(包括工作態度、工作能力、工作業績等)作為考核員工工作績效和年終分紅的依據。為加強公司考核工作,全面調動員工積極性,公司還將主管考核、自我考核、下級考核相結合。
4.對員工作出處罰決定,應開具罰款單或書面處罰決定并由當事人簽字,罰款單或書面處罰決定一式二份,一份交于被處罰人,一份交管理部存檔和執行扣薪。
5.受二等處罰的員工如在職位工資降級的一年內工作認真,表現良好則一年后可恢復執行其處罰前的職位工資標準。
6.各級部門負責人應秉公辦事,不能徇私枉法,打擊報復,任意篡改事實。一經發現按本條列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7.對受罰員工每月罰款不能超過本人工資收入的20%,余下的金額可逐月扣罰,直至扣完。如因各種原因員工月工資收入低于市里有關規定,可暫緩扣款,待員工工資收入高于市里有關規定時再行扣發。
1.獎懲連座
為了防止公司各級管理員工縱容、包庇、忽視屬下違紀行為或執行制度不嚴,公司實行獎懲連座制度。既:下屬違紀或嘉獎,其直接上司將連座受到獎賞或懲罰。但如由直接上司自行懲罰的,不受此條列管轄。
2.投訴程序
員工對公司的嘉獎或懲罰有意見的可采取下列方式向公司反映:
1.向直接上司書面或口頭提出;
2.向管理部提出書面申訴;
3.向公司總經理提出書面申訴。
員工向公司提出的申訴公司會在收到申訴信后一周內給員工書面通知,告知處理結果,經公司總經理辦公室、營業、管理部聯合復議結果為公司最終行政命令。
1.勞動爭議
員工對公司處罰決定不服的可根據有關勞動法規,從收到處分通知單的60天內向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仲裁裁決一般在收到仲裁申請的60天內作出。
員工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裁決的15天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員工超過法定期限不起訴又不履行仲裁裁決的,企業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調解、仲裁決定為作出前或在人民法院未判決前,員工應先履行企業作出的處罰決定。
篇3:關于年度建筑工程安全、質量大檢查評比結果的獎懲決定
關于20**年度建筑工程安全、質量大檢查評比結果的獎懲決定
各分公司、辦事處、項目部:
20**年度,各分公司、辦事處、項目部圍繞集團公司總體目標,求真務實,積極開拓業務,狠抓現場管理,在經營、質量、安全、效益等方面取得了較好的成績,但也存在許多不足與缺欠。
為促進各單位的安全、質量意識,加強創優、奪杯理念,集團公司根據"管理制度"相關規定,通過安全、質量大檢查評比活動,經董事會研究決定,特對取得優異成績的分公司、項目部予以嘉獎,同時,對考評結果沒有達到規定要求的單位進行處罰。
望取得獎勵的單位繼續發揚成績,再接再厲,不斷開拓創新;受到處罰的單位要對照"管理制度"規定,努力尋找不足,吸取教訓,向先進單位學習,爭取迎頭趕上,為集團公司整體發展做出貢獻!
**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二0**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