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地產工程移交和交樓制度規范
1.作業目的
將已完成生產、驗收合格的產品交付業主或使用方、管理方。
2.作業依據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竣工圖;公司程序文件《房地產項目竣工驗收、移交及保修控制程序》和工作文件《物業移交工作流程》。
3.主管崗位 工程部經理:督促檢查移交、交樓的進展,協調相關問題。
主辦崗位 項目經理:組織開展移交、交樓工程方面的工作。
協辦崗位 土建工程師和水電主管工程師:參加移交檢查,督促問題整改,對交樓 出現的質量問題跟進處理。
4.緊前工作條件
一個或幾個單位工程全部施工已完成,已完成竣工驗收,水、電、煤氣已通,具備使用條件。
5.作業描述
5.1 工程移交
當單位工程各項施工已經完成,各專業驗收(消防、規劃、電梯、人防、煤氣、水、電等)和竣工驗收已完成,住宅、商鋪需向業主交樓,非商品房(如公建)需向物業管理、環衛局、街道居委移交,所有物業移交均由工程部組織先向物業管理公司移交,再由物業公司向業主(使用方)交樓。按我司現行規定,由公司委托物業公司代行交樓職責。
物業移交按下列步聚進行:
1、移交準備
由工程部組織完成竣工驗收及竣工驗收備案,準備竣工圖等需移交的資料,制定移交計劃。
2、如開移交會議
由工程部組織,召集物業公司、相關施工單位(監理單位也可參加)商談移交計劃,具體安排好移交時間(交樓前10-15天)、方法、注意事項、配合事項。
3、物業移交
由工程部、物業公司、施工單位聯合檢查工程質量和工程資料,進行現場移交,除檢查質量外,物業公司需重點檢查是否完成、是否完好、是否齊全,對水、電、電梯等設備以及各管線的走向、方位應在檢查中由施工單位介紹,讓物業公司了解熟悉,必要時帶圖紙現場核查、標示;對各門鑰匙,要現場進行核對、編號。
4、問題整改
由工程部組織、督促施工單位對物業移交時提出的工程質量問題進行整改。
5、整改檢查
工程部、物業公司檢查整改內容,確保問題得以解決,監理公司仍在場的,監理公司應督促整改。
6、辦理移交手續
質量問題整改完成后,將工程和相應的資料移交物業公司,簽署移交書。
物業移交后,由物業公司保管、管理,要交樓的,由物業公司做好交樓準備,如貼門牌、房號,指示標志等。
5.2交樓
交樓由物業公司代公司行使,由客服部、工程部、財務部參與。
交樓按以下步驟進行:
1、交樓協調會(動員會)
公司根據工程的完成情況和銷售合同約定的交樓時間等情況,在交樓之前(約一個月)由客服部與工程部商議后召開交樓協調會,請主管領導參加,在會上核查工程完成情況和物業公司交樓準備情況,布置交樓任務,確定交樓時間,做出原則性的交樓計劃,并進行職責分工,成立交樓小組,委派各項工作負責人。
2、交樓準備工作
物業公司與工程部商議后,按協調會上確定的交樓計劃,客服部編制交樓清單,經財務部審核付款情況,報公司領導批準后交物業公司用于向買受人寄《交樓通知書》;物業公司與工程部、客服部商議后制定具體的交樓計劃,按交樓計劃提前一周以上向業主寄發《交樓通知書》;客服部準備《交樓書》、《商品住宅使用說明書》、《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并準備贈送禮品等。
3、交樓現場動員會
交樓前約十天由工程部與物業公司、客服部商議后召集現場交樓動員會,各相關施工單位參加,監理也應參加,會上核實物業移交情況,布置交樓任務,明確交樓計劃,地點,要求施工單位成立交樓小組和維修小組,明確交樓的配合事項及相關問題的處理方法、對業主的解釋統一口徑等,做好交樓的準備。必要時進行模擬交樓演習。
4、現場交樓
交樓日物業公司根據業主所持《交樓通知書》辦理交樓手續,交樓時發放《商品住宅使用說明書》、《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工程部管理人員應在交樓現場協調解決問題,現場移交時施工單位交樓人員應盡量陪同業主現場檢查,當場解釋一些問題,記錄業主發現的質量問題,業主對存在的問題可以填寫《收樓意見表》,由物業公司收集后轉發工程部處理。
5、問題處理
交樓情況由物業公司統計,業主反映的問題也由物業公司收集整理,視問題的性質轉客服部或工程部處理,工程質量類問題由工程部處理,從交樓開始日的次日開始安排質量維修。
交樓完成或一個階段已基本結束時,項目經理應主持向公司寫出交樓報告。
篇2:物業管理配套設施移交協議書范例
物業管理配套設施移交協議書范本
甲方:嶗山區城市管理局
乙方:
一、根據《青島市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的規定乙方所開發的
規定乙方所開發的-----------------------(物業名稱)項目,應當按開發建設各類房屋總面積百分之零點五的比例提供商業網點用房,按每千人(一戶按3.5人計) 50平方米 的標準提供物業管理辦公用房,并無償提交物業區域按配套設施所建設的停車廠(車庫)、自行車棚(房)等物業管理配套房屋,用于業主委員會辦公和物業管理企業辦公及經營活動。該配套房屋產權歸全體業主所有,任何人、任何單位不得擅自占用或作它用。
二、物業項目及有房屋情況
物業名稱
物業類型
總建筑面積
平方米 地址
物業管理辦公用房
平方米 地址
配套商業網點用房
平方米 地址
停車廠(庫)
平方米 地址
自行車棚(庫)
平方米 地址
其他配套設施
篇3:物業用房移交協議范例
物業用房移交協議范文
甲方:
乙方:
根據市委、市政府相關文件精神,為進一步落實社區組織工作用房、構建和諧社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一、甲方將坐落于------面積------平方米的房屋提供給乙方作為社區工作用房。
二、甲方提供給乙方社區工作用房應進行簡要裝修。
三、甲方提供的房屋所有權歸甲方,使用權歸乙方,使用期限為長期使用,期間社區建設政策法規如有變動,雙方協商做出調整。
四、如遇特殊情況甲方需收回甲方房屋,應提前通知乙方,甲方可為乙方提供同等面積的辦公用房。
五、乙方應充分利用甲方提供的房屋,除社區工作外,禁止挪作他用。
六、乙方在占用甲方房屋期間應盡到日常維修維護義務,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社區工作房屋和配套設備的毀損,應負恢復房屋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責任。
七、乙方占用甲方房屋期間,甲方房屋發生的稅費由---方承擔,水、電、氣、熱等費用由-----方承擔。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后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九、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自雙方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