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公寓服務中心工作職責
中心全面負責各學生公寓的安全、保潔、維修等物業管理,以及學生公寓文化建設、學生宿舍住宿資源分配、家具管理,并為住宿學生提供人性化的服務,配合學院抓好學生住宿內務及安全檢查。中心以學生為主體創立了自律委員會,通過自律委員會組織各種學生活動,如舍歌大賽、各種宿舍文化節等,在學生當中有著廣泛的影響。
工作職責
1.落實上級部門的有關政策和決定,制定并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使學生宿舍管理不斷規范化。
2.負責學校全日制在冊學生的住宿安排、調整。
3.負責學生宿舍樓的全面管理并圍繞學生生活提供相應服務。
4.負責學生宿舍公共區域保潔、設施設備的監督管理,配合其他部門做好保潔、維修工作,配合保衛部門做好學生宿舍安全工作。
5.及時收集并反饋學生意見,組織開展學生宿舍的各項檢查評比活動。
6.負責宿舍區的文化建設,突出文化氛圍,營造良好的育人環境。
7.負責安全、水電、家具等設備的日常檢查管理工作。
8.負責水電費的收繳工作。
篇2:客戶服務中心經理職責
客戶服務中心經理職責
1)在物業公司總經理的領導下,主持住宅項目的全面工作。
2)負責客戶服務中心經營管理及日常費用支出的審核,有效控制管理處費用開支,完成公司下達的年度經營目標。
3)對客戶服務中心的整體服務質量、安全、治安、消防工作負責。監督指導各部門工作的開展,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4)根據國家、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公司的有關規定,制訂客戶服務中心的管理制度。
5)負責管理處有關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及相關供方的評估和控制。
6)負責客戶服務中心發生的服務過程不合格和服務質量不合格的處理及糾正措施、預防措施的實施和跟蹤。
7)負責審核客戶服務中心年、月度培訓計劃,指導、監督,組織實施各項培訓工作,確保培訓工作實施的有效性。
8)負責對客戶服務中心人員工作績效進行考核。
9)負責組織與業主(住戶)的溝通工作,及時解決業主提出的合理要求和建議。協助業主委員會召開業主大會,認真貫徹執行業主大會形成的決議、決定。
篇3:物業服務中心財務出納崗位職責
物業服務中心財務出納崗位職責
一、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公司的規章制度,執行服務中心/管理處《行政管理守則》各項管理服務制度和程序。
二、協助服務中心/管理處主任和財務主管完成服務中心/管理處的各項財務工作計劃。
三、負責服務中心/管理處發票、收據的領用、保管工作。
四、負責服務中心/管理處現金、銀行存款的收支、管理、記帳和結算等工作。
五、根據服務中心/管理處收費情況及時打出收費單,委托銀行進行劃帳,負責向未劃帳業主催繳各類管理費、水費等費用。按規定向業主開具收費發票、收據。
六、按財務規定做好現金、銀行、收付款憑證、現金、銀行日記帳,定期核對,做到帳目清晰、手續完備、臺帳相符、日清月結、準確無誤。
七、負責每日現金收付工作。
八、嚴格執行用款制度,明確用款權限,不挪用或私自借支公款。
九、做好服務中心/管理處管理收繳記錄和臺帳。
十、熟悉小區各單元戶數及其面積,以及各項收費標準和計算方法,做好向小區業主的收費解釋工作。
十一、協助會計做好與財政稅務部門的聯絡。
十二、協助財務主管做好服務中心/管理處的年度財務審計工作。
十三、每月向服務中心/管理處主任提供月度員工工資(獎金)發放情況。
十四、每月及時向財務主管提供財務報表資料數據。
十五、及時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