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公寓假期學生留校住宿規定
第一條 假期需要留校住宿的外地同學,請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本公寓樓的樓長處登記,報中心辦公室,辦理出入證。
第二條 家住本市(含市郊)的同學原則上不受理登記,確實需要住宿的,需所在的院系開出證明。
第三條 留校住宿的學生在規定的時間內,憑證出入指定公寓。
第四條 為安全起見,留校學生采取相對集中原則住宿,不住宿的公寓由學生公寓管理部門封門,此后,不得隨便出入,遇有特殊情況,由本人書面申請,經公寓管理部門核實簽字后由本公寓樓的管理人員陪同入內。
第五條 學生假期留校住宿,要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六條 住宿登記日期和其他事項詳見本宿舍樓通知。
篇2:某學生假期留校住宿管理規定
學生假期留校住宿管理規定
第1條 在校住宿學生寒暑假期原則上要求回家度假。
第2條 因家庭經濟困難、或因路途遙遠難以回家等特殊情況確需留校住宿的學生,需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請,并報宿管中心審批備案。
第3條 參與學校組織的社會實踐、校內各部門輔助管理等工作需留校住宿的學生,憑相關部門的證明到宿管中心辦理假期留校住宿申請手續。
第4條 申請假期留校住宿的學生和中途希望回校住宿的學生,均需在每學期學校規定放假之日前七個工作日內,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請并報宿管中心審批。
第5條 假期留校住宿的學生原則上要求集中住宿。為保證留校住宿學生的安全,凡留校學生要求至少三人居住。
第6條 假期留校住宿的學生須自覺遵守《學生公寓(宿舍)管理規定》,嚴禁留宿外來人員,嚴禁違章用電,住宿自覺繳納電費。對于不服從管理、違章違紀的個人,除取消其留校住宿資格外,還將根據學校有關規定給予一定的紀律處分。
第7條 假期留校住宿的學生中途離校外出必須向系部值班老師履行書面請假手續。
篇3:學校進行暑假期間留校住宿學生數量統計通知
學校關于進行20**年暑假期間留校住宿學生數量統計的通知
各院(部):
為更好地為今年暑假期間留校住宿的學生提供一個良好的生活及學習環境,最大限度地降低學生公寓運行成本,科學合理地安排假期期間公寓各項工作。根據學校統一部署,現對欲在暑假期間留校住宿的學生進行摸底統計,請各院(部)按以下要求認真做好統計工作。
一、統計表分班級、按性別分別進行填寫;
二、對于學生留校原因各院(部)要認真分析,住校數量要從嚴把握;原則上只接受大四準備考研學習及因學校工作需要留校學生提出的申請。
三、表格填寫要字跡清楚,數據準確無誤,以便假期進行證件核查;
四、統計表于7月6日(星期五)上午11點前以院(部)為單位報公寓中心辦公室;
五、為保證摸底工作的順利進行,學生名單未統計在冊或未按時上交統計表格的,無特殊原因,假期期間不再辦理住宿手續;學生報名留校住宿后,無特殊原因長期不在計劃時間內住宿的,下年度不再安排其留校住宿(20**年辦理住宿證而未領取的,今年原則上不予以安排其住宿)。
六、統計表格要一式兩份,一份交公寓中心備案,一份院(部)留存;
七、統計表由團總支負責人及院(部)學生工作分管領導簽字后有效;
八、留校住宿學生需上交一張一寸免冠照片(辦理臨時住宿證)。
公寓中心辦公室地址:*園二號**室
聯系人:***
聯系電話:***2
學生公寓服務中心
20**年6月27日
附:20**年暑假期間留校住宿學生統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