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暑假留校學生住宿管理的通知
根據學校文件《關于20**年暑假放假及有關工作安排的通知》(校辦〔20**〕10號)和《關于做好暑假期間安全保衛工作的通知》(校保衛〔20**〕12號)的通知要求,學生公寓服務管理中心決定對暑假留校學生的住宿進行規范管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暑假留校學生的住宿安全管理
1、學校定于20**年7月23日至9月6日放暑假,湖光校區暑假留校學生需憑《學生證》和《臨時出入證》進入學生公寓。特別注意:為保證學生住宿安全,學生公寓服務管理中心不批準學生單獨一間宿舍留校住宿,各學院需自行調整留校學生每間宿舍2人以上集中住宿,并于7月18日前將留校學生名單、留校時間以及集中住宿房號報我中心(聯系電話:呂英秀2383819,電子郵箱:sgz*glb@126.com),我中心將按各學院報來的名單或批準函為學生開具暑假留宿《臨時出入證》。
暑假留校的同學,必須報所屬學院同意后在放假前一周工作日憑《學生證》到各學生公寓區的樓長辦公室辦理《臨時出入證》。(各學生公寓樓長聯系方式及辦公地點見附表)
2、進入非本人住宿的大院,需在值班室履行登記手續,
3、嚴格執行學生不得進入異性公寓的管理規定,嚴禁外來人員進入學生公寓,學生的親友來訪時,只能在值班室會客或外出交談。
二、加強對學生寢室用電安全的管理
1、為保證安全,暑假期間,學生公寓服務管理中心會對留校的學生寢室按平時管理規定正常供電和限電。對未經學院同意留校的學生寢室和無人留校的寢室,全部停止供電。
2、中途返校的學生,因涉及到假期的管理和教育問題,須所在學院(輔導員)知情并同意方能正常供電。學生要向分管輔導員或學生工作系統暑假值班人員報告,輔導員或學生工作系統暑假值班人員發短信聯系學生住宿公寓樓長確認,再由樓長通知充電收費員在系統開電。
3、學生公寓服務管理中心安排工作人員值班為學生充值電費,具體值班時間張貼于各電費充值處。
4、嚴禁在宿舍內使用明火和電爐、熱得快、電熱杯等大功率電器以及亂拉亂接電線、飼養寵物等行為,一經發現,即按規定予以沒收并給予相應處理。
三、暑假期間,對住宿學生的紀律管理與日常相同,請同學們自覺遵守。
學生公寓服務管理中心
20**年7月*日
篇2:關于暑假留校學生住宿管理的通知
關于暑假留校學生住宿管理的通知
根據學校文件《關于20**年暑假放假及有關工作安排的通知》(校辦〔20**〕10號)和《關于做好暑假期間安全保衛工作的通知》(校保衛〔20**〕12號)的通知要求,學生公寓服務管理中心決定對暑假留校學生的住宿進行規范管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暑假留校學生的住宿安全管理
1、學校定于20**年7月23日至9月6日放暑假,湖光校區暑假留校學生需憑《學生證》和《臨時出入證》進入學生公寓。特別注意:為保證學生住宿安全,學生公寓服務管理中心不批準學生單獨一間宿舍留校住宿,各學院需自行調整留校學生每間宿舍2人以上集中住宿,并于7月18日前將留校學生名單、留校時間以及集中住宿房號報我中心(聯系電話:呂英秀2383819,電子郵箱:sgz*glb@126.com),我中心將按各學院報來的名單或批準函為學生開具暑假留宿《臨時出入證》。
暑假留校的同學,必須報所屬學院同意后在放假前一周工作日憑《學生證》到各學生公寓區的樓長辦公室辦理《臨時出入證》。(各學生公寓樓長聯系方式及辦公地點見附表)
2、進入非本人住宿的大院,需在值班室履行登記手續,
3、嚴格執行學生不得進入異性公寓的管理規定,嚴禁外來人員進入學生公寓,學生的親友來訪時,只能在值班室會客或外出交談。
二、加強對學生寢室用電安全的管理
1、為保證安全,暑假期間,學生公寓服務管理中心會對留校的學生寢室按平時管理規定正常供電和限電。對未經學院同意留校的學生寢室和無人留校的寢室,全部停止供電。
2、中途返校的學生,因涉及到假期的管理和教育問題,須所在學院(輔導員)知情并同意方能正常供電。學生要向分管輔導員或學生工作系統暑假值班人員報告,輔導員或學生工作系統暑假值班人員發短信聯系學生住宿公寓樓長確認,再由樓長通知充電收費員在系統開電。
3、學生公寓服務管理中心安排工作人員值班為學生充值電費,具體值班時間張貼于各電費充值處。
4、嚴禁在宿舍內使用明火和電爐、熱得快、電熱杯等大功率電器以及亂拉亂接電線、飼養寵物等行為,一經發現,即按規定予以沒收并給予相應處理。
三、暑假期間,對住宿學生的紀律管理與日常相同,請同學們自覺遵守。
學生公寓服務管理中心
20**年7月*日
篇3:學院學生公寓住宿管理辦法
**中醫藥大學XX學院學生公寓住宿管理辦法
一、總則
學生公寓是學生在校期間學習、生活、休息的公共場所,為維護正常的學習、生活秩序,營造文明和諧的公寓環境,特制定本條例。
二、公寓入住、調換、退出管理
(一)入住
1.在學院正式注冊的,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和規定錄取的接受學歷教育的學生,在規定的學習年限內可以在學生公寓住宿;
不符合前款所述條件的其他各類在學院就讀人員須在學院學生公寓住宿的,在公寓條件允許的前提下,經申請并由相關領導同意,后勤保衛處在同其簽訂相關協議后,可以在學生公寓安排其住宿。
2.新生入校時,后勤保衛處根據教務處提供的新生名單,向學生工作處提供相應的寢室床位數,由學生工作處具體分配,并將分配名單反饋至后勤保衛處。
3.新生報到時須交納一學年的住宿費及家具、鑰匙押金。學生憑交費收據和2張二寸照片到管理站登記注冊領取住宿卡和宿舍鑰匙,按指定房號床號住宿。
4.學生公寓樓內因故暫時空出的寢室、床位由后勤保衛處統一管理。入住學生必須按指定寢室、床位入住,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變更、調換、占用。
5. 所有學生在入住時必須辦理家具等公共設施使用手續,并在《**中醫藥大學XX學院學生公寓家具等公共設施確認表》中簽字,調整宿舍或退出宿舍時,由宿舍管理人員驗收個人使用的單件家具和室內公用家具,如人為損壞或丟失,由當事人負責維修費用或照價賠償(公用家具無法確認當事人時由所在大廳全體人員負責)。
(二)調換
規定學習年限內所住宿的宿舍一般不變更,但因個人學籍變動、教學實習需要、宿舍整體布局變化、延期畢業、宿舍維修等不可預見的因素導致宿舍必須進行相應調整的學生必須填寫《**中醫藥大學XX學院學生公寓調整申請表》并由學生工作處簽字,交后勤保衛處審批。
(三)退出
1. 學生畢業時,憑學院通知到宿舍管理站辦理離校退出手續,并將鑰匙、住宿卡交還宿舍管理站,由宿舍管理人員驗收房間和家具物品后退還鑰匙押金。學生畢業離校時,必須將個人物品攜帶出寢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滯留宿舍。否則學院將按無物主物品處理。畢業生必須按學院規定的時間無條件離校。
2. 因休學、外出見習、實習、出國等其它原因需退出宿舍的,應當辦理退出手續。
3. 學生退出宿舍時必須將房間清理妥當,搬離室內所有個人財物,并將所有宿舍鑰匙交還宿舍管理站。應當退出宿舍而未退出,應當辦理退出手續而未辦理,學院有關部門有權采取措施予以相應處置,所引起的損失由當事人本人自負。
三、住宿規則
(一)安全管理
1. 各宿舍管理站管理人員有權查驗出入人員身份及所攜帶出宿舍管理站的物品。
2. 基于安全考慮,學生宿舍管理站每天23點(周五、六晚12點)關門,次日6:00開門。所有住宿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學院的各項規章制度,遵守作息時間,在關門之前,必須返回宿舍就寢,按時休息。關門期間原則上禁止學生出入,如有意外情況需在此期間出入,必須聯系宿舍管理站值班人員,做好登記同意后方可出入。
3. 學生每天23點(周五、六晚12點)前必須回宿舍就寢,因特殊情況需要遲歸、夜不歸宿或晚出的同學需嚴格履行請銷假制度,提前到學生工作處領取請銷假申請表,經輔導員同意簽字并蓋所在學院章。請銷假申請表一式兩份,學生工作處留一份,所在宿舍管理站留一份。請假時間結束后請盡快到所在宿舍管理站銷假。對未履行正常請假手續夜不歸宿者,將嚴肅查處,并視情節給予通報批評以上處分;對無故晚歸達三次者,給予通報批評及以上處分。
4. 住宿學生的個人財物應妥善保管,如有遺失,自行負責。
5. 學生應當增強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提高防范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學生應當自覺主動維護宿舍安全,有權及時勸阻、制止、報告有損宿舍安全、正常秩序的不良行為。
6. 寢室非私人場所,為維護宿舍正常秩序,相關宿舍管理、保安、維修人員每日均會對各寢室進行安全、內務、維修等巡檢,住宿學生應當予以配合,不得以侵犯隱私為由予以阻撓。
7. 學生應當知道宿舍管理站內各種消防設施的安放位置、使用方法、逃生通道。同寢室或相鄰寢室成員應當相互照應,發現異常情況或遇自然災害、緊急事故時應當首先避險自救、互救,并同時第一時間向宿舍管理人員或救險機構尋求幫助。
8. 嚴格遵守《**中醫藥大學XX學院學生公寓限電規定》。我院學生公寓實行安全限電,每宿舍(不包括客廳和衛生間)基礎供電功率為500瓦,根據各宿舍使用的電腦臺數相應增加供電功率。
9. 為安全用電需要,寢室無人時應當關閉室內用電設備,管理人員巡查時發現未關閉的可以以切斷電源的方式予以協助。
(二)公共設施、設備管理
1. 嚴格遵守《**中醫藥大學XX學院學生公寓家具等公共設施管理辦法》。
2.公寓內統一配置的各類設施、設備均為公共財產,應當妥善使用和保管,不得私自拆裝、移動、改動,如有損壞應當及時登記報修,人為損壞或遺失應當按合理分擔責任的原則由責任人予以賠償。
3. 不得私自調換、加裝寢室門鎖,私配或外借宿舍鑰匙。
(三)公共環境及內務管理
1.公寓內集體生活應當自覺養成并維護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語言、行為方式、衣著應當得體,相互間尊重各自的生活習慣,和睦相處。
2. 寢室內應保持整潔、衛生,每周自行進行一次衛生大掃除。宿舍管理站根據實際情況制訂并公布衛生評比要求(參見《**中醫藥大學XX學院學生宿舍集體與個人的評比細則》),由各宿舍管理站管理人員進行例行衛生檢查,并定期公布衛生檢查評比結果。
3. 除寢室以外的公共部位衛生保潔工作由各宿舍管理站負責,住宿學生應當予以配合,共同維護良好的生活環境。公寓區內衛生實行垃圾袋裝化,規定在上午7:30以前,必須將寢室內垃圾袋投放至各宿舍樓下的垃圾桶里,由清潔工統一處理,禁止將垃圾、廢物堆放在門口。廢舊電池必須丟放在宿舍管理站指定的地點。
4. 為保證學生正常作息,學生寢室內用電實行定時切送制度,一般每天23點(周五、六晚12點)寢室斷電,期末復習考試、夏季高溫時,適當延長供電時間或不停電。
(四)公寓會客管理
1. 凡非本公寓內住宿的人員通稱為訪客。
2. 訪客必須遵守公寓管理所有的規章制度。
3. 公寓會客時間一般為8:00~23:00,只限在各宿舍管理站接待室接待訪客,非特殊情況,訪客不得進入學生公寓。
4. 凡訪客進入公寓區,必須進行詳細登記。訪客和被訪人應當尊重、配合管理人員工作,對不配合宿舍管理人員工作的,將報學院后勤保衛處處理。
(五)公寓區內禁止下列不當行為,一經發現管理人員有權制止,并要求改正,并視改正情況或情節輕重報學院有關部門處置。
1.高空擲物。
2.飼養寵物。
3.滋擾他人正常學習、生活(在宿舍內溜冰、玩球、跳舞、高聲喧嘩、高聲播放音響、摔瓶子、放鞭炮等)。
4.使用違規電器(電冰箱、洗衣機、電爐、電飯煲、熱得快、電熱壺、電吹風、電熱杯、電熱毯、取暖器、電磁爐、電手焐等)。
5.違章用電或以不安全方式用電(以非正常方式接電、接拉床頭燈、擅自更改電路及裝置、使用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電線電纜插頭插座組件、接拉臨時電源等)。
6.未經審核張貼;在規定區域之外張貼;在宿舍內外墻壁上刻畫、涂鴉;以不當方式(使用鐵釘、油漆、刀具、涂改液、雙面膠紙等)布置宿舍墻壁、家具。
7.公寓區內亂停、亂放自行車或在公寓區內公共場所、通道堆放私人物品。
8.未經許可讓訪客逗留于公寓區內。
9.未經批準在公寓區內從事商業行為(租賃、修理、代售、代銷、直銷、上門派發推銷等)。
10.使用明火(使用酒精爐、燒烤爐、點蠟燭、焚燒廢紙雜物等)
11.在宿舍樓內燒煮食物。
12.擅自變更、出讓、出租、占用宿舍床位。
13.私自另配宿舍鑰匙或將宿舍鑰匙外借本寢室以外人員。
14.在公寓內從事生產、制造、實驗等影響他人生活、安全的行為。
(六)公寓區內嚴禁下列行為,一經發現將視情節輕重,報送學院有關部門或公安部門處置。
1.違法行為。
2.藏有法定違禁物品或危險物品(易燃、易爆、易腐蝕、劇毒、放射性物品、細菌和病毒標本等)。
3.賭博或藏有賭具。
4.酗酒鬧事。
5.從事各類宗教活動、迷信活動。
6.未經許可讓訪客逗留于公寓區內。
7.有傷風化的行為。
8.第3、5項不當行為引發嚴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