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園物業駐場人員住宿管理規定
一、各留宿單位自選一名宿舍負責人,負責本單位0住宿人員的管理及宿舍內的消防安全、環境衛生、治安防范等方案方面工作的管理,該負責人有義務協助物業公司維護好宿舍區域的公共秩序,各單位負責人將此管理規定張貼于本宿舍內并簽屬本人姓名和聯系電話。
二、各單位宿舍負責人每周向保安部報一次本單位有關人員的數量、宿舍衛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具體情況。
三、保持宿舍的環境衛生,使用物品擺放整齊。
四、禁止使用明火做飯,嚴禁使用電爐子等危險物品。
五、禁止躺在床上吸煙,嚴禁在宿舍內賭博、喝酒、大聲喧嘩。
六、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私搭電線。
七、男女宿舍分開管理,嚴禁出現混居及違法行為。如有發現,物業公司視情節處理。如情節嚴重,送司法機關處理。
八、如夜間留宿非本單位工作人員,必須向本單位負責人請示,得到批準后,到保安部備案后方可留宿。
九、保安部將不定時對各單位宿舍的安全、消防、衛生、人員等進行檢查,對違反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罰。
篇2:某大學學生住宿規定細則
大學學生住宿規定細則
九不準:
1、不準宿舍留宿外人和異性、鑰匙交他人使用。
2、不準將宿舍內配置的家具任意搬出、挪位。
3、不準在宿舍內外墻壁張貼、釘釘、拉繩。
4、不準在宿舍內外私接電源、點蠟燭、使用臺燈及各類電熱器。
5、不準在宿舍內拉掛床簾,搞任何經營活動。
6、不準在樓道、舍內停放自行車。
7、不準向窗外拋物、倒水。
8、不準在公共場所焚燒紙張、堆放垃圾。
9、不準在宿舍內高聲喧嘩、打架、酗酒、堆放酒瓶、拍踢球或從事影響別人休息的活動。
七必須:
1、必須遵守門禁制度和校紀校規。
2、必須按規定的宿舍、床位住宿(床位號按進門順時針方向轉排:下鋪為1、3、5、7,上鋪為2、4、6、8)。
3、貴重物品,必須妥善保管,現金50元以上的,存放銀行。
4、必須按作息時間作息,不準學習時間睡覺。
5、起床后必須將臥具疊放整齊。
6、離開宿舍必須隨手關燈、關窗、鎖門。
7、經常穿用的鞋必須置于床下,每人不得超過兩雙。多余應存放床下盒內,擺放有序。
舍長職責:
1、負責本舍內務的管理。
2、負責本舍公物損壞的報修。
3、督促值日生、舍員,盡職、盡責搞好本舍衛生。
4、有義務帶領全舍同學共創文明宿舍。
值日生職責:
1、按值日表排定的順序輪流值日,每輪一周(周一至周日)。
2、主要內容:掃地、倒垃圾、拖地板、擦門窗玻璃,擺放物品等。
3、具體要求:
(1)必須每日掃地兩次:上午八時、下午二時前各一次。垃圾隨時倒入垃圾箱內,平時保潔。
(2)門窗玻璃、地板至少每周末擦拖一次。周一檢查時,必須保證清潔、明亮。
(3)保持桌面清潔,公共區域物品擺放有序。
篇3:某學生假期留校住宿管理規定
學生假期留校住宿管理規定
第1條 在校住宿學生寒暑假期原則上要求回家度假。
第2條 因家庭經濟困難、或因路途遙遠難以回家等特殊情況確需留校住宿的學生,需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請,并報宿管中心審批備案。
第3條 參與學校組織的社會實踐、校內各部門輔助管理等工作需留校住宿的學生,憑相關部門的證明到宿管中心辦理假期留校住宿申請手續。
第4條 申請假期留校住宿的學生和中途希望回校住宿的學生,均需在每學期學校規定放假之日前七個工作日內,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請并報宿管中心審批。
第5條 假期留校住宿的學生原則上要求集中住宿。為保證留校住宿學生的安全,凡留校學生要求至少三人居住。
第6條 假期留校住宿的學生須自覺遵守《學生公寓(宿舍)管理規定》,嚴禁留宿外來人員,嚴禁違章用電,住宿自覺繳納電費。對于不服從管理、違章違紀的個人,除取消其留校住宿資格外,還將根據學校有關規定給予一定的紀律處分。
第7條 假期留校住宿的學生中途離校外出必須向系部值班老師履行書面請假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