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江鎮鎮農業服務中心職責(農發公司)
(1)貫徹執行國家頒發的有關農業、林業、畜牧水產、蔬菜、水利、農業機械化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及區委、區府的有關規定;
(2)制定農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組織實施;
(3)確定和下達各項生產指標,加強對農業、畜牧水產、水利、蔬菜、農業機械化工作的管理和指導,確保各項計劃任務的完成;
(4)抓好農業種植結構調整和開展植樹造林活動;
(5)大力引進和推廣新技術、新品種,發展特種農業、休閑觀光農業、出口創匯農業,促進農業向“集約化、規?;洜I模式”轉變,提高農業的綜合經濟效益;
(6)積極開發農副業生產資源,提高農副業生產的社會化、集約化經營程度;
(7)加強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提高農業機械化程度,增強農業抗災能力;
(8)抓好“菜藍子”工程建設;
(9)領導和指導歸口單位開展工作;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篇2:客戶服務中心經理職責
客戶服務中心經理職責
1)在物業公司總經理的領導下,主持住宅項目的全面工作。
2)負責客戶服務中心經營管理及日常費用支出的審核,有效控制管理處費用開支,完成公司下達的年度經營目標。
3)對客戶服務中心的整體服務質量、安全、治安、消防工作負責。監督指導各部門工作的開展,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4)根據國家、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公司的有關規定,制訂客戶服務中心的管理制度。
5)負責管理處有關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及相關供方的評估和控制。
6)負責客戶服務中心發生的服務過程不合格和服務質量不合格的處理及糾正措施、預防措施的實施和跟蹤。
7)負責審核客戶服務中心年、月度培訓計劃,指導、監督,組織實施各項培訓工作,確保培訓工作實施的有效性。
8)負責對客戶服務中心人員工作績效進行考核。
9)負責組織與業主(住戶)的溝通工作,及時解決業主提出的合理要求和建議。協助業主委員會召開業主大會,認真貫徹執行業主大會形成的決議、決定。
篇3:物業服務中心財務出納崗位職責
物業服務中心財務出納崗位職責
一、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公司的規章制度,執行服務中心/管理處《行政管理守則》各項管理服務制度和程序。
二、協助服務中心/管理處主任和財務主管完成服務中心/管理處的各項財務工作計劃。
三、負責服務中心/管理處發票、收據的領用、保管工作。
四、負責服務中心/管理處現金、銀行存款的收支、管理、記帳和結算等工作。
五、根據服務中心/管理處收費情況及時打出收費單,委托銀行進行劃帳,負責向未劃帳業主催繳各類管理費、水費等費用。按規定向業主開具收費發票、收據。
六、按財務規定做好現金、銀行、收付款憑證、現金、銀行日記帳,定期核對,做到帳目清晰、手續完備、臺帳相符、日清月結、準確無誤。
七、負責每日現金收付工作。
八、嚴格執行用款制度,明確用款權限,不挪用或私自借支公款。
九、做好服務中心/管理處管理收繳記錄和臺帳。
十、熟悉小區各單元戶數及其面積,以及各項收費標準和計算方法,做好向小區業主的收費解釋工作。
十一、協助會計做好與財政稅務部門的聯絡。
十二、協助財務主管做好服務中心/管理處的年度財務審計工作。
十三、每月向服務中心/管理處主任提供月度員工工資(獎金)發放情況。
十四、每月及時向財務主管提供財務報表資料數據。
十五、及時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