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物業分公司會議管理制度
1.目的:加強分公司的會議管理,提高會議及行政決策效率。
2.范圍:適用分公司各部門;各部門可根據本規定制定部門會議管理制度。
3.職責
3.1 總經理辦公室負責制度的監督與執行;
3.2 總經理辦公室信息管理員負責分公司辦公例會的組織與安排;
3.3 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工作例會的組織與安排。
4、方法與過程控制
4.1會議種類與組織
4.1.1 分公司每月、周辦公例會
4.1.1.1出席人員為分公司管理人員,項目經理及助理需參加分公司每月的月度工作例會。
4.1.1.2會議每周一次。
4.1.1.3會議內容為各部門本周工作總結及下周工作安排,分公司重大問題決策討論。
4.1.1.4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例會為分公司的月度工作會議,主要內容包括當月各部門重要工作總結及問題研討、下月重要工作安排、專題研究等。
4.1.1.5月度工作例會均由各部門負責人根據本部門本月信息匯報表進行匯報和討論,具體工作責任人進行補充說明。
4.1.1.6會議的主持人為分公司執行總經理或其授權人。
4.1.1.7每月前3周周例會會議時間為每周一下午16:30-17:30;每月分公司月度例會與最后一周周例會同時進行,時間為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一16:30-15:30,時間如需調整,總經理辦公室信息管理員須提前通知與會人員。
4.1.2 部門每周辦公例會
4.1.2.1出席人員為本部門全體或有關人員。
4.1.2.2會議每周一次,部門負責人要將分公司例會的會議精神對部屬進行傳達,并安排部門的每周工作。
4.1.2.3會議內容:本部門本周工作總結及下周工作安排。
4.1.2.4會議主持人為各部門經理或其授權人。
4.1.3 臨時不定期會議
4.1.3.1臨時不定期會議分為分公司級及部門級。
4.1.3.2部門臨時會議應征得部門負責人同意后方可舉行。
4.1.3.3分公司級臨時會議由分公司授權部門組織承辦,但組織部門或承辦人應嚴格控制臨時會議的流程和時間。
4.1.4視頻會議
分公司相關人員須按公司要求參加總公司的視頻會議。
4.2會議準備
定期召開的常規會議,在會前應明確該次會議主題和出席人員。所有與會人員都應分別做好如下準備工作:擬好會議議程、發言要點、落實會場及會議器材、備好坐位、茶具茶水等。
4.3會議通知
4.3.1根據會議要項擬訂會議通知,并提前傳達或發送;
4.3.2出席會議的重要或主要人員,應通過電話等方式確認是否能如期出席,并做出相應安排;
4.3.3 會議通知應包括上期會議決議的落實情況,本期會議議程及相關資料。
4.4會議場所、會議議程及資料
4.4.1會議承辦人及時準備會議場所、會議文件或資料;
4.4.2必要時要進行會場布置、設備調試;對重點發言對象須確保其發言。
4.5會議記錄及決議跟蹤
4.5.1與會人員須填寫《簽到表》并由組織部門保存。
4.5.2在會議進行中要做好記錄,形成《會議紀要》。記錄方式主要是速記筆錄;必要時可錄音、錄像,并妥善保存記錄材料。。
4.5.3分公司性會議的會議紀要由分公司信息管理員在會議后2個工作日內整理完成,經審批后發送給分公司全體,并跟催會議紀要內各項工作的落實情況。
4.5.4部門性會議的會議紀要由部門負責人指定專人記錄,經部門負責人審批后發給相關部門落實工作,并抄送信息管理員備案。
4.5.5會議組織部門應指定專人跟蹤處理結果,并及時反饋。
4.6會議紀律
4.6.1總經理辦公室信息管理員應提前1小時通知參加分公司周例會的與會人員,提前一天通知參加分公司月度例會的與會人員。
4.6.2所有與會人員接到會議通知之后,應該積極做好會議準備,不得無故遲到或缺席,如遇特殊情況,須提前請假。
4.6.3與會人員須將手機等通訊工具調整到靜音或振動狀態,會議區間響鈴者一律罰款人民幣30元/次。
4.6.4與會人員無故遲到者一律罰款人民幣50元/次,無故缺席者一律罰款人民幣100元/次。
4.6.5信息管理員應于視頻會議前半小時將所須設備調試到位。
5、計劃管理
5.1、計劃管理目的是提高職員的執行力和工作效率,加強職員對工作的責任感。計劃管理必須公平公正公開,接受所有職員的監督和詢問。計劃管理的監督人為總經理辦公室信息管理員。
5.2、相關定義
5.2.1 計劃:計劃是指為了讓工作有條不紊的進行而制訂的有明確責任人、明確起止時間預定工作進度表,其中對工作的重要節點也有明確的時間節點控制。
5.3、具體實施辦法
5.3.1考核依據為周、月信息及會議紀要,未體現的工作由部門負責人自行監控,不納入考核范圍;
5.3.2每個部門或項目每月自第2次計劃未完成始,對計劃責任人每次罰款人民幣50元,對部門或項目負責人每次罰款人民幣100元;
5.3.3⒈部門或項目連續兩月無計劃未完成記錄,將獲得獎勵;
5.3.4考核時間按月統計,處罰當時實施,獎勵月底實施。
5.3.5 :分公司成立專門的計劃管理基金,基金包含計劃未完成的罰款及分公司定期的撥款(每月500元),該基金專門用于對計劃完成良好的部門或個人進行獎勵;
5.4、計劃管理的具體實施辦法⑤計劃管理實施辦法將自20**年5月8日起正式實施。
6、相關操作表格
*Z-CQ11-02-F1《會議紀要》
HR-CQ01-02-F7《簽到表》
篇2:某中學會議制度
Z中學會議制度
為了發揚民主,集思廣益,進一步發揮集體領導作用,以推動學校教學工作,特制訂如下會議制度.
1、校務會議:校長、副校長、正副教務主任、總務主任、工會主席、團總支書記等參加.會議由校長主持,會議于期初、期中、期末各召開一次,必要時可召開臨時會議.主要討論研究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所布置的有關工作;討論制訂學校工作計劃;調整工作重點;總結學期工作.
2、行政會議:學校中層以上行政人員參加。由校長主持,每周星期一上午舉行,主要研究并解決學校日常工作的重要問題,部署近期工作。
3、德育小組會議:由德育領導小組人員參加,由組長主持,每月召開-次,主要研討教育工作.
4、教研組長會議:由各學科教研組長參加.由教導主任主持,每月召開一次,主要研討教學工作.
5、班主任工作會議:由全校各班班主任參加.由教導主任每月召開一次,主要研討學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及班級工作,
6、家長委員會會議:由家長委員會人員參加。適定請學生家長代表參加,由校長支持,每學期召開會議二次,主要聽取學校工作報告,討論需要社會協助解決的學校問題,反映家長對學校的意見.
7、教職工代表會議:一年一次,聽取教職工對學校各方面工作的意 見,討論研究學校重大問題,并形成決議.
8、民主生活會議:一學期一次,就學校工作暢所欲言,回顧過去, 展望未來提出意見.
篇3:某外語學院行政辦公會議制度
外語學院行政辦公會議制度
根據學校相關規定,結合外語學院工作實際,為進一步完善學院的行政管理工作,提高效率,特制訂外語學院行政辦公會議制度。
一、會議要求
1.行政辦公會議分為每周例會及臨時會議,周例會于每周星期五下午2:30在外語學院會議室召開,臨時會議由院長提出,由院辦公室主任召集。
2.會議由院長主持。若院長因故不能到會,可委托其他院領導主持。
3.會議由外語學院院長、副院長、院黨總支書記、副書記、院辦公室主任、院政治輔導員(院團總支書記)、院教學科研秘書參加。若有必要,吸收電子信息管理員、檔案管理員參加,并根據需要由會議主持決定其他列席會議的人員。
4.與會人員應按時到會。因故不能到會者,須事先向院長請假。
5.會議由院辦公室主任負責記錄,以及會議材料匯集、整理、保管。
6.《會議紀要》及工作計劃、決議文件等需要公布的文件,應經院長審批后公布。
7.凡經會議通過的事項,必須堅決執行。決議的落實情況由院辦公室負責督促和檢查,并向院長匯報。
8.嚴格會議紀律,會議討論的情況和決議的過程,以及會議決定不得外傳的事項,任何人不得泄露。
二、會議內容
1.在周例會上,各項工作負責人匯報上周工作情況,重點提出需要討論的問題。
2.在周例會上,與會者提交本周工作安排,經會議討論后,由院辦公室主任制訂本周工作計劃。
3.院領導班子成員根據各自分管范圍,部署安排有關工作任務,并對需研究討論的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
4.經會議討論,由會議主持人決定和答復提交討論問題的處理意見,提出工作要求。
5.傳達上級文件、會議精神,提出本院執行意見,做好工作安排和協調。
6.討論學院黨總支與院行政事務有關的事宜。
7.討論決定學院領導認為需要討論的其他問題。
8.提交會議討論的議題,一般由學院各項工作負責人提出,由院長審定。
9.各項工作負責人應在會前準備好有關材料,并于會前送交院辦公室主任。除需緊急議決的事項外,一般不臨時安排議題。
ZZ師范學院外語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