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行政管理制度-30 項
二、會議制度
1. 院務會:由院長主持,全體院級領導、機關各科負責人和有關人員參加。每二周一次,傳達上級指示,研究和安排工作。
2. 院周會:由正、副院長主持,科主任(負責人)、護士長及各科負責人參加。每二周一次,傳達上級指示,小結上周工作,布置本周工作。
3. 科主任會:由正、副院長主持,科(室)主任或負責人參加,匯報研究及交流醫療、管理、科研、教學等工作情況。
4. 科周會:由科室正、副主任主持,病房、門診負責醫師等和護士長參加。每周一次,傳達上級指示,研究和安排本周工作。
5. 科務會:由科室正、副主任主持,全科人員參加。每月一次,檢查各項制度和工作人員職責的執行情況,總結和布置工作。
6. 護士長例會:由護理部正、副主任或正、副總護士長主持,各科室、病區護士長參加。每二周一次,總結上周護理工作,布置本周護理工作。
7. 門診例會:由醫務科或門診部正、副主任主持,所有在門診工作的各科負責人參加,每月一次,研究解決醫療質量、工作人員的服務態度、急診搶救、病人就診以及門、急診管理等有關問題,協調各科工作。
8. 晨會:由病房負責醫師或護士長主持,全病房人員參加。每晨上班十五分鐘內召開,進行交接班,聽取值班人員匯報,解決醫療、護理以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布置當日工作。
9. 住院患者座談會:由病房護士長或指定專人召開,患者代表參加。院每季一次,科室一般每月一次,聽取并征求住院病員及家屬的意見,相互溝通,增進了解和信任,改進工作。
10. 醫、護、技聯席會議:由業務院長主持,相關職能管理與醫療、護理、醫技科(室)主任或負責人參加,匯報對診療服務流程中存在的缺陷,提出整改與協調的意見與措施
篇2:某中學會議制度
Z中學會議制度
為了發揚民主,集思廣益,進一步發揮集體領導作用,以推動學校教學工作,特制訂如下會議制度.
1、校務會議:校長、副校長、正副教務主任、總務主任、工會主席、團總支書記等參加.會議由校長主持,會議于期初、期中、期末各召開一次,必要時可召開臨時會議.主要討論研究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所布置的有關工作;討論制訂學校工作計劃;調整工作重點;總結學期工作.
2、行政會議:學校中層以上行政人員參加。由校長主持,每周星期一上午舉行,主要研究并解決學校日常工作的重要問題,部署近期工作。
3、德育小組會議:由德育領導小組人員參加,由組長主持,每月召開-次,主要研討教育工作.
4、教研組長會議:由各學科教研組長參加.由教導主任主持,每月召開一次,主要研討教學工作.
5、班主任工作會議:由全校各班班主任參加.由教導主任每月召開一次,主要研討學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及班級工作,
6、家長委員會會議:由家長委員會人員參加。適定請學生家長代表參加,由校長支持,每學期召開會議二次,主要聽取學校工作報告,討論需要社會協助解決的學校問題,反映家長對學校的意見.
7、教職工代表會議:一年一次,聽取教職工對學校各方面工作的意 見,討論研究學校重大問題,并形成決議.
8、民主生活會議:一學期一次,就學校工作暢所欲言,回顧過去, 展望未來提出意見.
篇3:某外語學院行政辦公會議制度
外語學院行政辦公會議制度
根據學校相關規定,結合外語學院工作實際,為進一步完善學院的行政管理工作,提高效率,特制訂外語學院行政辦公會議制度。
一、會議要求
1.行政辦公會議分為每周例會及臨時會議,周例會于每周星期五下午2:30在外語學院會議室召開,臨時會議由院長提出,由院辦公室主任召集。
2.會議由院長主持。若院長因故不能到會,可委托其他院領導主持。
3.會議由外語學院院長、副院長、院黨總支書記、副書記、院辦公室主任、院政治輔導員(院團總支書記)、院教學科研秘書參加。若有必要,吸收電子信息管理員、檔案管理員參加,并根據需要由會議主持決定其他列席會議的人員。
4.與會人員應按時到會。因故不能到會者,須事先向院長請假。
5.會議由院辦公室主任負責記錄,以及會議材料匯集、整理、保管。
6.《會議紀要》及工作計劃、決議文件等需要公布的文件,應經院長審批后公布。
7.凡經會議通過的事項,必須堅決執行。決議的落實情況由院辦公室負責督促和檢查,并向院長匯報。
8.嚴格會議紀律,會議討論的情況和決議的過程,以及會議決定不得外傳的事項,任何人不得泄露。
二、會議內容
1.在周例會上,各項工作負責人匯報上周工作情況,重點提出需要討論的問題。
2.在周例會上,與會者提交本周工作安排,經會議討論后,由院辦公室主任制訂本周工作計劃。
3.院領導班子成員根據各自分管范圍,部署安排有關工作任務,并對需研究討論的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
4.經會議討論,由會議主持人決定和答復提交討論問題的處理意見,提出工作要求。
5.傳達上級文件、會議精神,提出本院執行意見,做好工作安排和協調。
6.討論學院黨總支與院行政事務有關的事宜。
7.討論決定學院領導認為需要討論的其他問題。
8.提交會議討論的議題,一般由學院各項工作負責人提出,由院長審定。
9.各項工作負責人應在會前準備好有關材料,并于會前送交院辦公室主任。除需緊急議決的事項外,一般不臨時安排議題。
ZZ師范學院外語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