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住建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
一、為確保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落到實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于我局各站、所、辦的所有工作人員。
三、局辦公室是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并負責對各站、所、辦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四、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必須堅持分類公開的原則。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各站、所、辦年度績效考評及領導干部考核內容。
七、年度內出現違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關規定,情節嚴重、影響較大,依照《LQ區住建局政府信息公開責任追究辦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被處以黨紀政紀處分的,其年度考核直接評定為不合格等次。
篇2:教育資產管理中心信息公開制度范例
> 教育資產管理中心信息公開制度為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結合本中心實際,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及時的原則制定資產中心信息公開制度。
一、信息發布機制
辦公室作為本中心信息公開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各組室在辦公室統一協調下,共同推進、指導、協調、監督本中心的信息公開工作。
信息公開部門的具體職責是:
(一)具體承辦本中心的信息公開事宜;
(二)對擬公開的信息進行保密審查;
(三)維護和更新本中心公開的信息;
二、保密審查機制
在公開信息前,應當依法進行保密審查;確定不予公開的,應當注明理由。辦公室應當審查并明確該公文屬于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或者不予公開。
政府信息保密審查,由相關業務組室提出意見,經中心信息公開工作小組審核后,報中心負責人決定。
三、監督檢查機制
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和監察小組負責對中心政府信息公開的實施情況定期進行監督檢查。對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主管部門舉報,予以調查處理。
四、責任追究機制
信息公開部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門和監察小組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人員給予處分、追究責任:
(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
(二)不及時更新公開的政府信息內容、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
(三)違反規定收取費用;
(四)通過其他組織、個人以有償服務方式提供政府信息;
(五)公開不應當公開的政府信息;
(六)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隱瞞或者捏造事實
五、考核機制
每年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考核,由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會同監察小組、信息工作部門、人事部門等組織實施,并予以公布考核結果。
篇3:鎮信息公開評議制度
鎮信息公開評議制度
為不斷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水平,將政府信息公開置于群眾監督之下,廣泛聽取群眾建議和要求,根據國務院、省、市信息公開的有關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政務公開評議對象
鎮政府、鎮機關各部門、鎮屬各單位。
第二條 政務公開評議內容
(一)公開內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規及政務公開有關規定要求,是否充分體現本部門的職能特點,是否及時反映人民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
(二)公開形式是否便民、利民;
(三)公開制度是否規范健全,公開機制是否科學有效,公開程序是否系統全面;
(四)政務公開工作是否得到基層和群眾的滿意和認可,是否保證了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第三條 評議方式
(一)問卷評議:通過發放問卷方式向群眾收集對政務公開工作的評議。
(二)代表評議:通過召開會議,邀請代表參加進行民主評議的方式對政務公開工作進行評議。
第四條 評議程序
(一)發放民主評議通知;
(二)召開黨政班子領導會議,對已發生的政務活動及其公開情況進行梳理歸類并制作相關材料;鎮政府、部門對群眾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具備整改條件的,要立即進行整改;不具備整改條件的,要向群眾做出解釋,待條件成熟時再行整改。整改情況以網上公告、寄發函件、召開座談會、上門走訪等方式反饋。對群眾提出的意見和建議,未整改或整改不力的,按《瀏陽市文家市鎮政府信息公開責任追究辦法》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政務公開評議活動由瀏陽市文家市鎮人民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