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電站大壩及溢洪道工程信息管理監理細則
1. 總 則
1.1 本細則適用于水布埡水電站大壩及溢洪道工程質量監理的信息管理工作。
1.2 本細則編寫的依據是:
?。?)國家和部委頒布的有關規程、規范;
?。?)工程建設監理合同;
?。?)水布埡建設公司有關工程資料整編的規定;
?。?)華東院工程建設監理檔案資料歸檔規定。
1.3 工程建設監理信息管理工作,是指監理中心對工程建設中各信息源發出的工程信息的收集、加工處理、傳遞、使用及儲存等的全部管理工作。
1.4 信息管理是監理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貫穿于監理工作的全過程。信息管理的目的,是通過有組織的信息交流、使有關人員能及時、準確的獲得相應的信息,作為分析、判斷、控制、決策的依據,也為工程建成后的運行、管理、缺陷修復積累資料。
1.5 監理信息的工程編目劃分,按清江水布埡工程項目竣工資料編目大綱正式發布后執行,詳細編目報水布埡建設公司審定。
2. 施工期監理信息來源及分類
2.1 業主信息
?。?)由業主單位提供的工程項目初步設計(或技術設計)報告、各類專題報告、工程施工招投標文件、施工合同文件等。
?。?)由業主單位下發的有關建設管理的各類“規定”、“辦法”、“要求”,有關工程建設的各類計劃、指示、通知、簡報及其他文函,有關呈報事項的批復、批轉、復函等。
2.2 設計信息
包括施工詳圖、施工技術要求、技術標準、設計變更、設計(代)通知等文件。
2.3 施工信息
主要由承建單位發出的工程項目施工信息。
?。?)施工合同管理信息;包括工程項目開工申請報告、施工組織設計、對設計圖紙和設計文件的反饋意見、合同變更及設計變更問題的函(報告)等。
?。?)施工質量信息:包括承建單位質量保證體系的報告;承建單位測量、試驗機構資質資料;原材料合格證明、試驗資料、中間產品檢測試驗資料;單元工程、分部、分項工程“三檢”資料及驗收申請、工程驗收質量評定資料及驗收施工報告;質量安全事故處理報告及施工記錄;施工質量安全月報等。
2.4 由監理單位收集、整理、加工、傳遞的信息。
?。?)綜合管理類信息;包括監理合同、協議,監理大綱、監理規劃、監理實施細則、監理工作程序、內部管理規章制度等。
?。?)組織協調類:包括施工圖審查意見,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審查意見、質量保證體系審查意見、開工申請報告的批復意見、設計變更簽審單、設計交底會審紀要,專題及協調會議紀要、監理工程師指令、監理工作聯系單等,有關通知及批復文件。
?。?)質量控制類:包括合同項目劃分,原材料及中間產品監理檢測試驗資料,測量成果復核資料,工程質量、安全事故報告,因施工質量而發生的停工令、返工令、復工令,工程質量簡報。
?。?)綜合記錄報告類:包括監理月報、年報、監理日志、監理大事記、監理工作總結等。
?。?)驗收總結類:包括工序、單元工程及分部分項工程檢查及開工、開倉簽證及質量評定資料,階段驗收、單位工程驗收、竣工驗收鑒定書及質量等級評定資料、監理報告。
?。?)其他有關合同規定和雙方約定的資料。
3. 信息流通程序
監理工作的信息構成是多樣的,包括有文字信息、聲像、語言信息、新技術信息等。但主要和大量的多為文字信息。信息流通程序見下圖:
施工單位
業主單位
設計單位
監理中心辦公室
總監、副總監審查決策反饋
項目施工監理部
技術部
文字信息流通程序框圖
4. 信息收集、傳遞規則
4.1 一切工程信息,均以書面形式為準。
4.2 凡送監理單位的文件,都必須經監理中心辦公室簽收,統一填寫文件處理流程卡。填寫項目包括:發文單位、文件名稱、文號、簽收日期。該處理單連同文件交總(副總)監理工程師審閱后,批轉至監理中心有關部門予以處理。文件的收、發應錄入計算機存檔。
4.3 凡我監理中心向有關參建單位發送的文件(除月報、周報等外),按文件去向分成:
?。?)華水監函:送往業主有關部門的文件。
?。?)華水監施:送往施工承建單位的文件。
?。?)監理工作聯系單:為送往業主、設計單位或施工承建單位的非正式文件,用于對某些局部、具體事項進行協凋,提請注意或要求了解、要求配合等用途。
所有正式文件在總(副總)監審查批準后,由監理中心辦公室印制、登記、發送。對監理聯系單,視內容性質也可由施工監理部負責人簽字,由監理工程師直接傳遞。
4.4 各單位不負有信息管理職能的個人或業務部門之間傳遞的信息,不能視為代表單位的正式傳輸信息。緊急情況或特殊情況下,必須立即由個人或各單位業務部門間直接傳輸信息時,事后應盡快按正常程序正式補傳該信息、。
4.5 除合同文件有專門規定或業主另有指示外,業主各部門對承建單位有關質量的指示、規定、要求等,都應經由監理中心轉發至承建單位。
4.6 除合同文件有專門規定或業主另有指示外,承建單位向業主報送的有關工程質量的文件、表報和要求,都須經監理單位審核,并轉發,一般情況不得跨越。
4.7 監理中心在收到業主轉發的設計文件后,應盡快指派監理工程師按照程序進行審核后,并將審核意見上報業主單位。
4.8 對于工程質量事故或質量缺陷,承建單位、設計單位、業主單位和監理中心的四方中,不管誰先發現,都不得隱瞞,應盡快通知其他各方。不管何種原因造成質量事故或質量缺陷,承建單位應盡快報這事故情況報告或缺陷表報,為事故類型、原因的分析判斷,處理措施研究提供信息。
4.9 為確保信息質量,承建單位報送的施工組織設計、各種報告、文函及各種表報等,應嚴格按照合同要求及監理細則以及業主單位的規定、通知等文件的要求整理、編制。若文件編制粗糙、資料不全,信息不準或重要內容欠缺的,監理單位有權要求補充、增加信息數量,直至將其退回,重新報送。
4.10 監理工程師應準確、及時做好監理日記、現場值班記錄,全面收集現場環境條件、施工單位資源投入(注意各級責任人員在崗情況)、設備運行情況、施工中存在的問題、以及可能影響施工質量、進度的其他事項等信息,并做好必要的分析、加工、交流和存儲工作。
4.11 凡需要存儲的信息,必
須按規定進行分類,按工程信息編碼建檔存儲。已存儲的信息,應管理有序,便于檢索。5. 工程信息計算機輔助管理
按照水布埡建設公司即將實行的關于工程信息計算機輔助管理的要求,我監理中心采取以下措施確保工程信息的快速傳遞、交流。
5.1 根據施工任務,監理中心配備必要的專職(或兼職)信息員和計算機管理員,保證計算機輔助系統能發揮正常效能。
5.2 按業主有關文件、通知的要求,信息員應在規定的日期、時間以前,把從施工現場收集到的規定信息、內容,輸人水布埡建設公司計算機網絡,為領導了解情況、分析問題和決策判斷提供參考資料。
5.3 為提高我中心工程信息的計算機輔助管理水平,根據監理工作需要,配備適當數量的計算機和輔助設備,以及必要的支持軟件,以形成監理中心內部的信息管理網絡,并與水布埡建設公司的網絡系統聯接。
6. 信息的整理、保存和歸檔
6.1 我中心監理信息的整理、立卷和歸檔,是在總(副總)監領導下,由監理中心辦公室主任負責、各業務部門協助執行,并接受業主單位的歸口管理、業務指導和監督。
6.2 歸檔信息的范圍、內容和分類整理、立卷,以及簽字、蓋章等手續,應嚴格按照業主單位有關規定和監理細則執行。
6.3 監理信息是工程建設的重要資料,它的收集、積累、整理、立卷是與項目建設同步進行,必須嚴格防止損毀、涂改、泄密等,不允許有虛假現象發生。
6.4 凡需要立卷、歸檔的各種監理信息,都應做到書寫材料優良、字跡清楚、數據準確、圖像清晰、信息載體能夠長期保存。
篇2:酒店前廳信息管理工作標準
酒店前廳的信息管理工作標準
1.前廳信息管理的內容
?。?)收集客源市場信息。
市場信息包括:客源構成、賓客流量、賓客的意見和要求、國家政策、經濟形勢、社會時尚對酒店產品銷售的影響等。
?。?)建立信息收集、傳遞、處理制度,建立并完善前廳信息管理系統。信息管理從手工操作到使用計算機單機到計算機聯網,逐步建立并健全綜合管理信息中心。
?。?)從原始數據管理做起,收集前廳及酒店其它部門信息。如賓客登記表、客房預訂單、訂房預測報表、營業報表、客房統計表、收銀報表、夜間稽核報表等。
?。?)建立客戶檔案,并分析客戶檔案。把VIP客戶和團體資料收集起來,進行分類和統計分析,找出酒店和客源市場聯系的切入點,提高服務質量,增加回頭客。
?。?)搞好前廳部內部之間和本部門與其它部門之間的協調工作。
2.前廳信息管理的基本要求
?。?)信息溝通的目的要明確
?、俦WC信息內容容易被對方接受。
?、诶斫鈱Ψ?,了解對方的確切意見。
?、鄣玫匠姓J,意見被對方接受。
?、茏寣Ψ矫魑鍪裁?、何時做、為什么要做及怎么去做。
?。?)信息要準確,這是信息管理的基本要求。
?。?)信息具有很強的時效性,因此信息傳遞要及時。
?。?)信息溝通管道要通暢。
前廳信息溝通管道,包括前廳內部信息溝通、前廳與客人信息溝通、前廳與酒店部門之間信息溝通等三種管道。各部門員工要清楚信息溝通的目的]、方法、方向及如何將這些信息進行妥善處理,保證信息管道暢通。
?。?)根據信息本向的性質,來選擇適當的信息溝通方法。
?。?)信息溝通要著眼全局、溝通網絡明確。
為進行有效的信息溝通,各部門,各環節必須以全局利益為重。加強對員工的培訓,讓員工熟悉酒店的運轉程序,酒店在可能的情況下有必要對員工進行交*培訓,增進員工對其他部門工作的了解;組織員工集體活動,增進員工之間的相互了解,加強團結。
3.信息溝通的方法
?。?)計算機系統
現代酒店計算機聯網已成為信息管理的重要手段。計算機系統的最大特點是信息溝能準確、迅速,溝通的中間環節少。前廳酒店計算機系統有:訂房系統、入住登記系統、電話管理系統、收銀系統、客房管理系統、綜合分析管理系統等。
?。?)報表、報告和備忘錄
前廳部內外溝通多采用報表、報告和備忘錄方法。報表包括:營業統計報表、營業情況分析報表、內部運行表格。報告包括:按酒店組織機構管理層次逐級呈交的季度、月度工作報告。備忘錄是酒店上下級、部門間溝通、協調的一種有效形式,包括工作請示、指示、匯報、建議、批示等。
?。?)日志、記事簿
日志、記事簿是酒店各部門主管、領班之間相互聯系的紐帶,主要用來記錄本班組工全中發生的問題、尚未完成需下一班組續辦的事宜。前廳部各環節各班組均需建立此制度?,F代酒店的交接班均采用此方法。
?。?)例會
例會,是信息溝通、溝通聯絡并及時傳遞信息、指令的一個主要手段。常見的例會有酒店高層的行政例會,部門班組的班前班后例會。
篇3: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管理辦法(2016年)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
總局關于印發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管理辦法的通知
食藥監食監二〔20**〕11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為加強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管理,提高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效能,增強食品生產經營者誠信自律意識和信用水平,促進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公開,加快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切實保障食品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總局制定了《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管理辦法》,現印發各地,請遵照執行。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
20**年8月22日
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管理,提高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效能,增強食品生產經營者誠信自律意識和信用水平,促進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公開,加快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切實保障食品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的采集、公開、使用等管理活動,應當遵守本辦法。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本辦法所稱食品安全信用信息,是指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依法履行職責過程中制作或者獲取的反映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狀況的數據、資料等信息。
第三條 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管理應當遵循屬地管理、權責統一、全面覆蓋、信息共享、動態更新、準確及時、公開便民的原則。
第四條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負責指導全國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管理和管理系統的建設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管理工作,建立本行政區域內的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管理系統。
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行政區域內發放許可證的生產經營者信用信息的采集和管理工作,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信息數據庫,并向上級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管理系統提供信息。
第二章 信用信息形成
第五條 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包括食品生產經營者基礎信息、行政許可信息、檢查信息、食品監督抽檢信息、行政處罰信息等。
第六條 食品生產經營者基礎信息包括食品生產經營者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姓名、身份證號碼等信息。
行政許可信息包括食品生產經營者許可、許可變更事項等應當公示的各項許可事項相關信息。
檢查信息包括日常檢查、專項檢查、飛行檢查和跟蹤檢查發現問題、整改情況及責任約談等信息。
食品監督抽檢信息包括合格和不合格食品的品種、生產日期或批號等信息,以及不合格食品的項目和檢測結果。
行政處罰信息包括食品生產經營者受到的行政處罰種類、處罰結果、處罰依據、作出行政處罰的部門等信息,以及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部門認為應當公示的信息。
第七條 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指定責任人,在行政許可、行政檢查、監督抽檢、行政處罰等工作完成后2個工作日內記錄并及時導入食品安全信用信息記錄。
第八條 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信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必要的技術措施,加強對信用信息的管理和維護,保證信用信息的安全,不得擅自修改、刪除食品安全信用信息。
如需對食品安全信用信息進行修改,應當在數據系統中注明修改的理由以及批準修改的負責人。
第三章 信用信息公開
第九條 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如涉及其他行政機關的,應當與有關行政機關進行溝通、確認,保證公開的信息準確一致,涉及身份證號碼信息時,應當隱去最后6位。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公開食品安全信用信息,方便公民、法人和社會組織等依法查詢、共享、使用。
第十條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主動公開的食品安全信用信息,通過本單位網站或者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便于公眾知曉的方式公開。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食品安全信用信息,應當按總局規定及時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一條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發現其公開的信息不準確或者公開不應當公開的信息,應當及時更正或撤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證據證明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公開的信用信息與事實不符或者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公開的,可以提出書面異議申請,并提交證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自收到異議申請后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進行核查。經核查屬實的,應當立即更正或撤銷,并在核實后2個工作日內將處理結果告知申請人。
第四章 信用信息使用
第十二條 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檢查、抽檢發現問題并作出處罰的食品生產經營者增加檢查和抽檢頻次,并依據相關規定,將其提供給其他相關部門實施聯合懲戒。
第十三條 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根據本行政區域信用征信管理的相關規定,向有關部門提供信用信息。
第十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管理考核制度,定期對本行政區域信用信息管理工作進行考核。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五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本行政區域的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管理實施細則。
第十六條 食品市場開辦者、柜臺出租者、展銷會舉辦者、網絡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以及從事食品貯存運輸的非食品生產經營者的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十七條 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的信用信息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更多精品來源自 財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