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項目現場臨時水管理規定
一、現場使用臨時水,可由各施工隊持《施工用水申請單》到工程部辦理登記手續,否則不準用水。
二、各施工隊隊準備6噸以上水箱夜間儲存水用。
三、現場用水者要注意,不用時要及時關閉,不得出現跑、冒、滴、漏、和長流水現象。
四、認真保護用水設施,不得直接碾壓、堆放料具,如遇意外破壞,應立即關閉閥門,速報項目經理聯系有關人員處理。
五、各施工隊應設兼職臨時用水管理責任人,做好宣傳教育,節約用水。
六、現場臨時水管網鋪設和維修(包括泵房和設備保養)由工程部負責。
七、項目經理應加強臨時用水日常管理工作,對管理較好的施工隊予以獎勵,對管理較差的施工隊視情節輕重處以1000至5000元的扣款。
八、本規定自下發日起執行。
九、本規定由工程部負責解釋。
篇2:古運河項目施工現場臨時水電管理辦法
古運河項目施工現場臨時水電管理辦法
為保障**古運河項目施工現場有序地開展工作,特制定以下臨時管理辦法
1、總包和分包單位進場時,必須編寫臨時水電方案,并上報給監理和總包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方可實施,總包進場時需在甲方指導下進行臨時水電接駁,分包單位進場時需在總包專人負責下進行臨時水電接駁,并服從甲方和總包的管理。
2、各施工單位在進行臨時水電的使用時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的各種規范制度,不得有私拉亂接現象,如有要臨時接用現象,要在總包允許和監督下進行接駁,不得私自接駁,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3、各施工單位在使用臨水臨電時要建立定時檢查制度,總包和各分包單位專業負責人要定時檢查巡查記錄,并且各單位要有專人負責,責任落實到人。
4、水電費用統一由總包負責繳納,并且保留票據,按照各家的水電表度數,分攤費用。
5、各單位的責權范圍由總包負責劃分清楚,水電表之后由總包負責維修和保養,表前由建設單位負責與相關單位溝通和維護。
6、監理單位要協同建設單位管理好現場的臨水臨電,并且要定時檢查施工單位的使用情況,發現問題要及時發文給相關單位,并且要求施工單位進行整改,整改完成后才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