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鍋爐安全運行制度(三)
1.鍋爐安全操作規程及鍋爐生火前檢查工作
(1)檢查鍋爐內膽有沒有遺留物品、工具,爐內水垢是否清理干凈;
(2)向爐內注水,開啟放空閥,水位應在正常水位;
(3)檢查鍋爐安全閥、壓力表、水位計、溫度表是否正常;
(4)檢查爐體、人孔、手孔,各連接管及絲扣口有無滲漏現象;
(5)檢查日用油箱油位、軟水箱水位、供水泵、供油泵、空壓機及其他附屬機械設備等是否正常;
(6)檢查自動控制系統及聯動連桿是否正常;
(7)當完成以上檢查確認正常后,可按鍋爐操作程序進行點火。
2.鍋爐安全運轉管理
(1)鍋爐在運轉期間,應監視燃燒情況及負荷情況,隨時調節燃燒情況以保持最佳燃燒工況;
(2)每班必須在負荷低的情況下.前后底部排污一次,由水處理工負責排放;
(3)每天深夜班在壓力2公斤左右時試驗低水位自動停爐一次;
(4)每班對油濾器進行旋轉2一3周,以保持油路暢通;
(5)日用油箱油溫不得超過70℃,軟水回水箱不得超過85℃,當超過上述溫度時應采取措施;
(6)相隔2小時,檢查各運轉設備狀況并記錄運轉數據一次。
(7)對夾層、地下室主要供氣管道、油庫,每班都要巡檢一次,并在值班簿上登記;
(8)周末要對所有設備及值班的工作場地進行保養,搞衛生一次。
3.下列情況之一出現時,應緊急停爐:
(1)水位控制器、蒸汽壓力表、安全閥失控;
(2)人孔、手孔、各種連接管失控;
(3)空壓機、鼓風機、油泵損壞;
(4)爐內有明顯異聲及蒸汽壓力急劇下降;
(5)煙溫急劇升高超過240℃,或突然升高30℃以上;
(6)發現設備運行已危及人身及設備安全;
(7)突然停電。
篇2:鍋爐房安全防范責任書
學校鍋爐房安全防范責任書
一、司爐工就是鍋爐房的安全防范工作責任人,對安全防范工作負有全面責任。
二、司爐工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勤檢查。如預有不安全隱患應立即排除及時修復,保正正常運行。
三、上班期間不離開崗位、不干私活、不打瞌睡、不酒后上崗。
四、杜絕一切閑雜人員進入鍋爐房。
五、因工作責任性不強、違規操作,造成事故的,視情節輕重,除扣除當月工資外直至追究其行政及法律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三份,校長室、保衛科、責任人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責 任 人:
立責任書單位:
20**年9月~20**年8月
篇3:中心校學校鍋爐工安全工作職責
中心校學校鍋爐工安全工作職責
1.保證師生定期蒸飯用水和洗澡用水,搞好浴室衛生。
2.遵守鍋爐安全操作規程和環保的有關規定。
3.節約用水、燃料、原材料。
4.負責定期清灰、除垢、排污,延長鍋爐使用壽命。
5.禁止閑雜人員進入,進出要關好門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