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空調、給排水系統管理制度(詳細)
(一)空調、給排水系統人員交接班管理制度
1.接班人員必須按時到達崗位,做好接班準備工作,包括:
(1)查看上一班記錄,聽取上一班值班人員的運行介紹;
(2)檢查儀表、工具,并在交接班記錄上簽字;
(3)檢查各系統設備的運行情況。
2.為保證設備的正常、安全運行,凡實行二班制或三班制運行的空調及給排水設備,必須執行交接班制度,并列入責任制考核。
3.下列情況不得交接班:
(1) 上一班運行情況未交代清楚;
(2) 領班未到或未經工程師同意指定合適的代領班人時;
(3)接班人數未達到需要人數的最低限度時;
(4)接班人員有醉酒現象或其神志不清而未找到頂班人時;
(5)設備故障影響運行或影響服務時。
4.當班設備操作人員下班前必須做好設備和周圍環境的清潔工作,并做好當班設備運行狀況及日常點檢的原始記錄,向接班人員交清本班運行及調節狀況,嚴禁在接班人員未到崗之前離開崗位。
5.接班人員發現上一班清潔工作未做好,有權拒絕接班,并向班組長匯報。
6.發現設備損壞或有異常情況,接班人員應向當班者說明,并由當班者做好原始記錄。
7.交接班雙方在運行和交接班記錄上簽字后雙方即完成交接班工作,如接班后發生設備損壞和設備事故,超過接班時間15分鐘,由接班者負責。
(二)空調、給排水系統報告記錄管理制度
1.下列情況報告空調、給排水工程師:
(1)主要設備(包括所有各種型號的水泵、AHU, ACU等各種儀器儀表等)非正常操作的開停;
(2)主要空調、給排水設備除正常操作外的調整;
(3)設備發生故障或停運檢修;
(4)各設備的零部件改造、代換或加工修理;
(5)運行人員短時間暫離崗位;
(6)運行人員工作去向;
(7)對外班組聯系。
2.下列情況必須報告工程總監/經理:
(1)重點設備(軟化水處理設備、中水一體化設備、反滲透飲用水設備、消防報警設備等)除正常操作外的調整;
(2)系統采用新的運行方式;
(3)主要設備發生故障或停運檢修;
(4)系統故障及檢修;
(5)重要零部件改造、代換或加工修理;
(6)領用工具、備件、材料(低值易耗品例外);
(7)加班、換班、補休、病假;
(8)外協聯系。
3.下列情況必須報告工程總監/經理:
(1)重點設備發生故障或停運檢修;
(2)影響到客人使用的設備故障;
(3)給排水系統的運行方式發生較大改變;
(4)重點設備主要零部件改換;
(5)給排水系統或系統的主要設備技術改造或位移安裝;
(6)系統及設備增改工程及外協施工;
(7)領班以上人員崗位調整及班組重大組織結構調整;
(8)工程師病事假、補休、換班:
(三)給排水系統巡視檢查內容
1.巡視水箱、查看壓力及溫度并做記錄。
2.巡視冷熱水加壓泵運轉情況。
3.巡視衛生間水系統有無泄漏,排放是否通暢。
4.巡視污水提升泵的運轉情況。
5.巡視電動閥的工作情況。
6.巡視軟化水設備、中水設備、反滲透飲用水設備及水池水景系統設備的運轉情況。
7.巡視消防噴淋系統、消防水幕雨淋系統、消火栓系統及氣體滅火系統中的各類儀表和閥門的情況。
8.巡視雨、污水水管道彎頭,是否泄漏、排放不暢等;檢查口是否可以隨時打開,以保障維修工作的進行。
9.巡視內線煤氣管路系統、發電機油路管道系統。
(四)空調、給排水系統維修工具及備件管理制度
1.設備維修備品備件由專人實行統一管理。每月定期制定備品備件使用情況,上報工程總監/經理。
2.備品備件的領取,維修負責人持維修單及領購單報工程總監/經理批準后,方可領取,并將使用情況進行記錄。
3.各部門每月制定備品備件的使用計劃及使用情況,報工程總監/經理,以便統籌安排。
4.嚴禁非同類規格備件替換,給設備造成隱患。
5.工具的使用由各部門專人負責管理,維修使用的領取要填寫使用記錄。
6.每月定期對工具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損壞及規格不全的要及時申報領取,以利于維修工作順利進行。
7.員工要愛護使用工具,對于維修中損壞遺失的要及時上報,查明原因,并填寫使用記錄。
8備品備件的使用僅限于在工作范圍內使用,嚴禁挪為他用。
(五)軟化水站設備的日常檢查制度
1.檢查規范及維護管理制度
監視與記錄:此軟化水系統需全天監視,并且所有有關的數據都應記錄在值班日記上。這些數據對決定軟化器
運行效率和系統進行維修和保養來說是必需的。包括樹脂軟化能力的變化,軟化器水壓的損失(壓降)和鹽的用量。
注意:如果沒有足夠的運行數據和系統運行歷史的記錄,擔保索賠是不會被接受的。
2.日常檢查規范
(1)按時填寫軟化器記錄表;
(2)每天檢查儀表指示,看看是否一個罐供水,另一個罐處于等待或再生狀態。檢查鹽水罐儲存罐是否在正常的水位;
(3)罐出水口處的水表工作是否正常;
(4)進出水口的壓力表讀數是否正常;
(5)進水處的過濾器網是否符合要求,排氣閥是否通暢;
(6)管道控制閥附近的受力支撐是否正常;
(7)備用連通截門是否正常;
(8)自動控制系統的運行是否正常;
(9)水質分析項目的指標是否滿足要求:
a.軟水硬度<0.3毫克當量/升;
b.溶解氧<+/一0. 1毫克/升;
c.堿度<+/一22毫克當量/升;
d. pH值10一22;
e.溶解固體物<4000毫克/升。
(六)維護保養管理制度
1.每半年檢查所有儀表的準確可靠性,手動進行各項操作程序;檢查各路閥門在各階段的正確位置,有偏差的重新調整。
2.每年檢查罐體有無裂紋、開焊或變形現象。
3.每年打開交換柱上下封口,將樹脂取出清洗、篩選,去除破碎樹脂,補充新樹脂(年補量為5% )
4.檢查交換柱體上下內部有無損傷,對損壞部位進行修補,涂刷防腐層。
5.每年檢查密封膠墊是否老化,更換鍋爐網布。
6.每年更換一次銹蝕螺栓。
7.每年更換銹蝕嚴重的閥門、管道。
8.對水泵進行年度保養。
(七)給排水系統的運行檢查制度
1.值班人員每兩小時按照巡回檢查路線檢查所屬設備一次,并按表做好記錄。
2.檢查人員必須每小時到水泵房、地下室,對供水泵、污水泵進行檢查,了解其工作狀況:
(1)壓力表讀數是否正常;
(2)軸承溫度是否正常;
(3)機體有無振動及異常響聲;
(4)聯軸節填料松緊情況,排除不正常的漏水現象;
(5)閥門開關位置是否正常;
(6)潤滑油是否足夠,油封是否完好。
3.值班人員必須每兩小時對備餐間的飲用水電加熱器進行檢查,了解其工作狀況:
(1)壓力表、溫度表讀數是否正常;
(2)加熱器各連接處是否有漏水、漏氣現象。
4.值班人員必須每四小時對各水池自動注水裝置做一次檢查。
5.日班人員必須每天對水池水質情況做一次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通知相關部門處理。
6.值班人員必須經常注意管道運行情況,特別注意消防主要閥門和供水主要閥門是否處于正常開、關位置,發現管道漏水通知班組及時處理。
(八)給排水系統的巡視檢查制度
1.消防系統的巡視程序及標準
(1)高低消防噴灑泵管道壓力是否正常;
(2)水泵、水管有無滴漏;
(3)穩壓泵壓力是否正常,運行截門是否全部打開;
(4)認真填寫運行記錄,包括巡視人、時間、地點、壓力等內容;
(5)以上1 -4項內容出現異常,立即通知領班;
(6)如電器自控出現故障,由領班通知有關專業人員;
(7)每班巡視3次。
2.積水坑巡視程序及標準
(1)認真填寫巡視記錄;
(2)檢查潛水泵是否1臺自動、1臺手動,自動排水是否正常;
(3)水泵出水管路上的連接件是否完好、無銹蝕或損壞;
(4)每班巡視3次;
(5)如水泵不排水或排水管路堵塞、損壞等要及時通知領班;
(6)電器出現問題由領班通知電器專業人員。
3.污水坑的巡視程序及標準
(1)污水坑漂浮物厚度;
(2)手動、自動裝置是否正常,手動排水是否正常;
(3)水泵運轉是否正常,有無雜音,油位是否在油線內;
(4)室內有無溢水情況,水泵有無滴漏(包括機油滴漏);
(5)填寫巡視記錄;
(6)每班巡視3次;
(7)水泵缺油隨時添加;
(8)出現電器及自控故障應隨時通知領班;
(9)污水箱漂浮物過厚,由主管通知有關單位進行清理。
4.水箱的巡視檢查及標準
(1)生活消防水池供水區及生活水箱、軟化水箱、中水箱水位是否在正常水位;
(2)生活水泵運轉是否正常,有無雜音;
(3)室內管道、水泵有無滴漏;
(4)認真填寫供水區水箱間運行記錄;
(5)檢查飲用水系統紫外線燈管是否全亮;
(6)出現異常情況,通知領班及時解決;
(7)如供水區水箱虧水和溢水,通知領班和工程部值班電話,并及時通知自控專業人員。
5.軟化水站的巡檢
(1)反洗:松動樹脂層及清除樹脂層中的臟污及破碎的樹脂;
(2)進鹽:再生樹脂使樹脂轉型,恢復交換能力,從而去掉水中的鈣離子、鎂離子,鹽的濃度應為5% -8%;
(3)正洗:洗掉樹脂層中的再生物,氯化鈣、氯化鎂等污物及殘鹽;
(4)正常供水:正洗至合格軟化水達到標準,再恢復正常。
(九)給排水系統的養護及維修
1.給水系統養護與維修
(1)給水系統管道:給水管道應定期檢查維修,一般半年進行一次。明裝管道可以從外觀查看表面有無銹蝕現象,還應用小錘敲打管道,聽聲音是否正常。如檢查發現管道有銹蝕脫皮現象,應及時維修;對輕度的脫皮銹蝕情況,可將脫皮清理干凈,在管道外表面干凈的情況下,涂防銹漆兩遍,然后再刷兩遍漆。如果管道銹蝕得很厲害,可考慮更換新管道;對重大的檢修應做檢修記錄存檔;
(2)給水系統閥門:室內給水系統的閥件要定期檢查維修。各類閥門應定期開關,看閥桿是否靈活,壓蘭盤根是否正常。如壓蘭母漏水應及時更換填料,對出現故障的閥門
應及時修復,以免故障進一步擴大;
(3)保溫和隔氣層:給水管道的保溫和隔氣層,在平時使用中注意檢查和維護,如有碰壞或自然脫落,應當及時修補,對整個設在吊頂中的管道的保溫和隔氣層,應定期進行檢查和維修;
(4)給水系統的合理使用和管理:如制定節約用水的規章制度,并由專人負責實施。
2.排水系統的養護和維修
(1)排水管路的養護:排水管道在使用過程中,由于糞便污水等在排水管道內壁面上結尿垢等,會使管道的內徑縮小,流水不暢。甚至會把污物掛住,致使管路堵塞;為了保證排水管路的暢通,必須在使用中定期對排水管道除垢清理,防止生成污垢;通常先用管道疏通機清垢,再用管垢清除劑清洗;
(2)對于排水管路中的地漏、檢查口、清掃口等設備,也要定期檢查,如發現有污損、銹蝕等問題,應及時更換或修理
3.排水系統的合理使用管理,排水系統合理使用的關鍵問題在于防止管路堵塞,為此,采取以下措施:
(1)定期對排水管道進行清通、養護和清除污垢;
(2)定期檢查排水管道是否有銹蝕和漏水現象,以便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3)衛生器具使用完后應及時用水沖洗干凈,必要時采用清洗劑清洗,確保清潔和防止污垢再生;
(4)普及使用常識,教育人們不把污物倒人排水管道。同時,在衛生間、盛洗室等處設置污物桶,在清潔池、備餐間水池上安裝箅網,以防止土塊雜物等堵塞管道。
4.衛生潔具的養護維修
(1)使用要求:衛生潔具應隨時清洗,清洗時要用專用的清潔劑,以保持表面的清潔度,不能用強酸溶液清洗衛生器具,這樣會嚴重腐蝕排水管道和管件;
(2)衛生器具的養護:衛生器具時常出現水箱漏水、淋浴器閥門關閉不嚴等問題,這不僅浪費水資源,而且給用戶造成不便。因此對衛生器具的給水排水配件定期檢查、維修和更換,以保持其完好率。
(十)給排水系統的月度保養制度
1.備用設備應急試驗
(1)水泵房備用供水泵及消防泵、中水備用泵、軟化水備用泵等泵的試運轉;
(2)污廢水積水坑潛水泵試運轉,電動碟閥開關動作2一3次;
(3)備用熱水回水泵試運轉;
(4)更換死水管的水;
(5)全面檢查消防管道主要閥門是否在正常位置,轉動一下平時不動的閥門。
2.機具
(1)檢查齒輪箱油位,打黃油潤滑各軸承;
(2)檢查主要部件連接螺栓的緊固情況。
(十一)給排水系統的季度保養制度
1.閥門絲桿清理加油(室外三個月一次,室內六個月一次)
2.電熱水加熱器排水一次(半年一次)。
3.檢查分析管系的工作情況,排除運行隱患。
4.泵房供水泵前后軸承加油(半年一次)。
(十二)給排水系統年度保養制度
1.積水坑潛水泵
(1)拆泵蓋檢測端面間隙并做好記錄,必要時修理;
(2)檢查軸向密封裝置的完好情況及密封性能;
(3)檢查泵葉、泵殼的腐蝕情況,泵殼除銹油漆;
(4)檢查膠管的完好情況;
(5)電機做年度檢修保養(通知電工進行);
(6)檢查泵的工作性能。
2.熱水回水泵(每運轉4000小時)
(1)檢查密封環磨損情況,測量記錄密封環徑向間隙;
(2)檢查軸向密封裝置的完好情況及密封性能;
(3)檢查泵葉、泵殼的腐蝕情況,泵殼除銹油漆;
(4)電機做年度檢修保養(通知電工進行);
(5)檢查泵的工作性能。
3.電熱水加熱器
(1)拆檢查蓋檢查清潔;
(2)檢查壓力表、溫度表的準確可靠性。
4.管系
(1)對整個管系做一次全面檢查,判斷管系繼續運行的可靠性;
(2)檢查所有管道,閥門的防銹保護層是否完好,必要時做油漆大保養;
(3)更換已腐蝕或老化的密封及不能繼續使用的管件。
5.機具
(1)檢查各運動部件的腐蝕情況;
(2)檢查防銹保護層是否完好,必要時做油漆保養。
(十三)中水機房設備日常檢查制度
1.定期清除隔柵和毛發聚集器中的雜物,一般5一8天打開接觸氧化池底閥,排放老化、沉淀的污泥至清澈水排出為止。
2.定期進行化驗分析。
3.應保持設備及工作間的環境衛生。
4.對設備的各閥門閥件進行檢查。
5.除以上的日常檢查項目外,按照給排水系統檢修制度對中水機房中的設備進行維護。
(十四)生活消防水泵房設備日常檢查制度
1.給水設備啟動后,各參數均應滿足設計要求。
2.查看各設備運行是否正常。
3.從各處返回的啟泵信息能否啟動水泵。
4.系統聯動后各用水點的壓力和流量是否滿足設計要求。
5.各種控制裝置是否運行正常,有無卡塞和失靈現象。
6.系統管道壓力及流速是否滿足要求,閘門及器具有無滲漏、損壞。
7.給水泵的電器控制是否正常;控制線路包括:電動控制、正轉(單向)控制、正反轉(雙向)控制、降壓啟動控制、調速制動控制、位置控制、順序控制、時間控制等。
8.除此之外的維護檢查,按照酒店給排水系統運行檢查制度中的要求進行操作。
(十五)水箱、水池、水罐的管理和維修制度
1.保持箱體內表面光潔,沒有對水質構成污染的因素;定期檢查箱內壁漆膜的完好程度,清洗表面沉積的污物,清洗用水必須符合生活用水水質標準;清洗后要做外觀檢查,合格后投人使用,每次清潔時間、清潔負責人等資料歸檔。
2.箱體外側的維護管理,主要是保持箱體完好。其表面不銹蝕漆膜脫落處應及時修補,外保溫層要保持完好。
3.水箱的進出水孔、進出水管、溢水管、泄水管、水位計、液位傳感器、浮球閥和各類閥門,要經常檢修保養,其維修記錄要與水箱的維修記錄同時存檔備查。
4.水箱玻璃管水位計要設防護套,以
免碰破造成跑水事故。
篇2:房地產工程部給排水、暖通工程師(現場代表兼職)崗位職責
房地產工程部給排水、暖通工程師(現場代表兼職)崗位職責
一、參加相關項目圖紙會審,配合總工簽發相關工程變更。
二、配合監理公司,負責本專業監理工作的具體實施。
三、辦理本專業現場簽證,并報本部經理審核、總工審批。
四、審查承包單位提交的涉及本專業的材料計劃、技術方案、技術變更、申請,并及時向上級提出報告。
五、負責本專業的設備、材料選定及相關技術把關。
六、負責本專業有關分項工程驗收及隱蔽工程驗收。
七、根據監理工作情況,監督做好監理日志。
八、對重大問題及時向本部門經理匯報,并適當提出具體的處理方案。
九、注意收集本專業先進技術、工藝等信息,及時匯總及整理學習。
篇3:房產給排水圖設計檢查要點
房產開發公司給排水圖設計檢查要點
1.目的
對給排水專業設計施工圖質量進行有效的控制,確保工程設計在滿足國家規范、規定的前提下,作到安全、經濟、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
2.范圍
適用于新建、改建、擴建的一般工業和民用建筑給排水設計審查。
3.職責
由工程管理部負責管理,其他相關部門參與實施工作。
4.內容
4.1.檢查依據
4.1.1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建筑給排水設計規范》GB15-88(97)
4.1.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J16-87(97)
4.1.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95(97)
4.1.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J84-85
4.1.5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GBJ140-90(97)
4.1.6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住宅設計規范》GB50096-1999
4.1.7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室外給水設計規范》GBJ13-86(97)
4.1.8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室外排水設計規范》GBJ14-87(97)
4.1.9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給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68-97
4.1.10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采暖與衛生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J242-82
4.1.11中國工程建設標準化協會標準《水泵隔振技術規范》CECS59:94
4.1.12中國工程建設標準化協會標準《居住小區給水排水設計規程》CECS59:94
4.1.13中國工程建設標準化協會標準《建筑排水硬聚氯乙烯螺旋管道工程設計、施工及驗收規程》CECS94:97
4.1.14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建筑排水硬聚氯乙烯管道工程技術規程》CJJ/T29-98
4.1.15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人民防空地下室設計規范》GB50038-94
4.2.審查內容
4.2.1設計文件審查
4.2.1.1設計依據是否充分,是否有初步設計審查會議紀要、初步設計批文、建設單位對本專業施工圖設計的要求及主管部門批文;
4.2.1.2施工圖設計深度是否滿足施工要求;
4.2.1.3簽署、出圖章及有關專業會簽是否符合規定。
4.2.2消防設計審查
4.2.2.1最不利點的消防水量、水壓計算;
4.2.2.2室內消防系統的設置;
4.2.2.3泵房與管網中的各種配件、閥門的選用;
4.2.2.4滅火器的配置;
4.2.2.5消防管道的敷設;
4.2.2.6消防電梯井積水坑的容積和坑中排水泵的選用。
4.2.3給水設計審查
4.2.3.1最不利點水量、水壓計算;
4.2.3.2儲水池(箱)的設置位置、容積的合理性;
4.2.3.3冷、熱水系統布置的合理性;
4.2.3.4地下室水泵房
4.2.3.5管道的敷設;
4.2.3.6材料的選用是否經濟合理;
4.2.3.7給水管道的總平面圖布置。
4.2.4排水設計審查
4.2.4.1雨、污水量的確定;
4.2.4.2排水系統的優化;
4.2.4.3排水管道的敷設;
4.2.4.4材料的選用;
4.2.4.5室外檢查井的間距及排水管的坡度;
4.2.4.6排水管道的總平面布置。
4.3.審查要點
4.3.1消防設計審查要點
4.3.1.1在建筑規劃和建筑設計時,必須同時設計消防給水系統,并滿足其相應水量、水壓要求。
4.3.1.2高層建筑必須設置室內、外消火栓給水系統,保證其水量、水壓滿足最不利點滅火設施的要求。
4.3.1.3室外消防用水量,應按同一時間內的火災次數和一次滅火用水量確定。
4.3.1.4高層建筑的消防用水量應按室內、外消防用水量之和計算。
4.3.1.5車庫應設室外消火栓給水系統,其水量應按最大的一座計算。
4.3.1.6多層建筑物,室外消防給水管道的布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4.3.1.6.1環狀管網的輸水干管及環狀管網輸水的輸水管均不應少于兩條;
4.3.1.6.2環狀管網應用閥門分成若干獨立段;
4.3.1.6.3室外消防給水管道的最小直徑不應小于100mm。
4.3.1.7高層建筑,室外消防給水管道應布置成環狀,供消防車取水的消防水池應設取水口或取水井,消防水池有確保消防水量不作他用的技術措施,容量按消防用水量最大的一棟高層建筑計算,寒冷地區應對水池采取防凍措施。
4.3.1.8超過七層的單元住宅,超過六層的塔式住宅,通廊或住宅底層設有商業網點的單元式住宅,應設室內消防給水。
4.3.1.9高層室內消防給水系統應與生活、生產給水系統分開獨立設置,消防豎管的布置,應保證同層相鄰兩個消火栓的水槍的充實水柱同時到達被保護范圍內的任何部位。
4.3.1.10Ⅰ、Ⅱ、Ⅲ類地上汽車庫,停車數超過10輛的地下汽車庫,
機械或立體汽車庫或復式汽車庫以及采用垂直升降梯作汽車疏散出口的汽車庫,Ⅰ類修車庫,均應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4.3.1.11應設防火墻等防火分隔物而無法設置的開口部位,防火卷簾或防火幕的上部,應設水幕設備。
4.3.1.12建筑高度超過100mm的高層建筑,除面積小于5.0㎡的衛生間、廁所和不宜用水撲救的部位外,均應設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4.3.1.13高層內的鍋爐房,可燃油油浸電力變壓器,備用發電機房應設水噴霧滅火系統。
4.3.1.14多層消防水泵房應有不少于兩條的進水管直接與環狀管網連接。
4.3.1.15高層建筑消防給水系統應設置備用消防水泵,其工作能力不應小于其中最大一臺消防工作泵。
4.3.1.16消防電梯井積水坑容積應≧2m,電梯坑中的排水泵能力應滿足≧10L/s的要求。
4.3.1.17一組消防水泵的吸水管不應少于兩條,吸水宜采用自灌式,吸水管應設置閥門,但不得采用蝶閥。
4.3.1.18噴頭布置應滿足規范要求,凈空大于800mm的吊頂內,應按規范設置頂噴噴頭。
4.3.1.19高層建筑消防水箱高度不滿足規范要求時,應設置增壓設施。
4.3.1.20屋頂水箱中的消防水量應滿足要求,消防水箱和生活水箱合用水箱時,應有消防水量不被動用的措施。
4.3.2給水設計審查要點
4.3.2.1給水管道不得布置在遇水引起燃燒、爆炸或損壞的原料、產品和設備的上面。
4.3.2.2住宅水表前的給水靜壓力應≧50Kpa。
4.3.2.3使用性質不同或計費不同的給水系統應自成獨立體系,不得連通。
4.3.2.4生活飲用水水池(箱)的池(箱)體應為獨立結構形式。
4.3.2.5防空地下室的給水管道,當從出入口引入時,應在防護密閉門內設置防暴波閥門;當從維護結構引入時,應在外墻內側或頂板內側設置防暴波閥門,其抗力不應小于1Mpa。
4.3.2.6生活飲用水不得因回流而被污染。
4.3.2.7生活飲用水儲水池和生活飲用水箱的溢流管必須采取防污染措施,溢流管出口應設網罩,水箱進水管淹沒出流時,應設真空破壞口。
4.3.2.8水池或水箱進水管設有浮球閥時,應設兩只浮球閥,各閥需有單獨控制的閥門。
4.3.2.9熱水輸水干管應有補償管道溫度伸縮的措施,熱水輸水干管的最高點應設排氣裝置。
4.3.2.10明敷冷、熱水管道不得敷設在風道內。
4.3.2.11公共浴室的冷、熱水管道,應按規范設計成環狀。
4.3.2.12給水管道不宜穿過伸縮縫、沉降縫,如必須穿過時,應采取相應技術措施。
4.3.2.13總平面圖上要標明小區進水管從市政引入的位置、管徑、標高。
4.3.2.14寒冷地區室外管道要有保溫措施。
4.3.2.15明敷塑料管道,要注明管道支架要求以及補償管道溫度伸縮的措施。
4.3.3排水設計審查要點
4.3.3.1防空地下室內,壓力排出管、透氣管在穿越外墻或頂板處的內側設公稱壓力不小于1MPa的防暴波閥門。
4.3.3.2排水管道不得布置在食堂、飲食業的主、副食操作烹調的上方,當受條件限制不能避免時,應采取防護措施。
4.3.3.3排水管道不得布置在遇水引起燃燒、爆炸或損壞的原料、產品和設備的上面。
4.3.3.4下列設備和容器不得與污、廢水管道系統直接連接,應采取間接排水的方式。
4.3.3.4.1生活飲用水儲水箱(池)的放水管和溢流管;
4.3.3.4.2廚房內食品制造及洗滌設備的排水;
4.3.3.4.3醫療滅菌設備的排水;
4.3.3.4.4蒸發式冷卻器、空氣冷卻塔等空調設備的排水;
4.3.3.4.5儲存食品或飲料的冷藏間,冷藏庫房的地面排水和冷風機溶霜水盤的排水。
4.3.3.5室內排水溝與室外排水管道連接處,應設水封裝置。
4.3.3.6生活污水處理設備設在建筑物內運行噪聲較大的機械,應設獨立隔間,并應設置除臭系統。
4.3.3.7排水管道不得穿過沉降縫、煙道和風道,并不得穿過伸縮縫,當受條件限制必須穿過時,應采取相應技術措施。
4.3.3.8公共食堂廚房內的污水采用管道排出時,其管徑應比計算管徑大一級,但干管管徑不得小于100mm,支管管徑不得小于75mm。
4.3.3.9排水系統必須按規范設置檢查口和清掃口,長度大于15m的雨水懸吊管,應設檢查口或帶法蘭盤的三通管。
4.3.3.10器具通氣管應設在存水彎出口端,環形通氣管應在橫支管上最始端的兩個衛生器具間接出。
4.3.3.11總平面圖上要標明小區雨、污水管接入市政排水管網的位置、管徑、標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