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設施設備管理制度:設備動態管理制度
1.設備規劃、選型、購置
(1)設備規劃、選型應遵從技術上先進、經濟上合理、經營上適用的原則,充分考慮其工作需求、可靠性、維修性、節能性、環保性、靈活性、經濟性等因素,力求達到最佳的投資效益;特種設備選型,應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和符合國家的標準;
(2)國內通用設備的選型,由工程部和使用部門負責;
(3)精、大、稀設備及進口設備的選型,由主管領導組織工程部、使用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人員參加的領導小組負責;
(4)自制設備(包括委托設備制造廠專門設計制造的專用設備)的選型由主管領導負責,設備使用部門參與設計的審查,包括設備的結構、性能、精度及設計的先進性、合理性、維修性及技術文件的完整性、標準化等內容;
(5)儀器、儀表的選型由計量管理部門負責;
(6)交通及運輸車輛的選型由客務部負責。
2.設備選型、訂購審批
(1)一般設備,由本單位設備管理部門填寫《設備購置(調撥)審批單》,經本單位主管領導審批;
(2)重點、重要及進口設備,由本單位設備管理部門填寫《設備購置(調撥)審批單》,并寫出技術、經濟論證報告,經總經理批準后,報管理公司經核部、工程部審批;
(3)《設備購置(調撥)審批單》經批準后,方可由本單位、采購部門進行訂貨、采購,并嚴格按《設備購置(調撥)審批單》執行;進口設備訂貨,要明確提出修理技術資料和維修配件方面的要求,并遵守商檢部門的有關要求。
3.開箱驗收及安裝、調試
(1)新設備到貨后,由設備使用部門和工程總監廠經理、采購部門共同做開箱驗收工作,檢查主機、附機、備件及技術文件是否相符,運輸過程中有無損傷和銹蝕,并填寫《設備開箱驗收單》,發現問題應及時按訂貨合同與有關單位聯系解決;
(2)隨機技術文件、技術圖紙由工程總監/經理整理后,交部門總監秘書存入技術檔案;
(3)設備的安裝、調試,應由能勝任工作的單位和人員承擔,設備使用部門和工程部按技術要求進行質量檢查、精度、性能試驗;空運行及負荷試驗等,發現問題及時與有關單位聯系解決;
(4)設備安裝、調試竣工后,填寫《設備安裝竣工報告單》,并辦理移交使用的正式文件,同時辦理轉人固定資產手續;
(5)自制設備須經一年以上使用驗證,精度和性能達到預定技術要求,圖紙資料齊全,經過驗收后,辦理移交使用手續,正式移交使用,轉入固定資產;
(6)設備在初期使用中(一般在半年到一年內),要加強管理,及早發現問題,收集信息并分析處理,屬于設計、制造上的問題,同設計、制造單位反饋;屬于安裝、調試上的問題,向安裝、調試單位反饋;屬于須采取維修對策的,向維修部門反饋;屬于規劃、選型方面的問題,向規劃、采購部門反饋;
(7)進口設備在開箱驗收、安裝調試及試運行期間,應加強管理,及時發現問題,若有供貨方責任問題,必須在索賠期內要求索賠
4.停用、閑置設備的封存
(1)連續停用六個月以上的設備,由使用部門就地封存,填寫《設備封存單》報工程部、財務部門及主管領導審批;
(2)封存設備應切斷電源,放凈油箱,將設備擦拭干凈;導軌及光滑表面涂油防銹,覆蓋防塵罩,掛牌標明保管人,負責妥善保管,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隨意拆卸零部件,以保持完好;所有附屬設備、附件及專用工具均應隨同主機清點封存,防銹保管;
(3)現場封存設備需啟封使用時,使用部門持原封存單到工程部和財務部門辦理啟封手續并填寫《設備啟封單》;
(4)停用封存一年以上或已確定不需要的設備,由工程部匯總,經主管領導審批后報管理公司經核部和工程部列入閑置設備管理,并積極做好利用和轉讓。
5.設備移裝
(1)凡正式安裝并列入固定資產的設備,使用部門不得擅自移位,確須移裝者,必須由原使用部門、調人部門會簽《設備移裝單》,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實施,重要設備的移裝須上報管理公司經核部和工程部審批;
(2)設備移裝前,要經過技術論證,做好技術準備,保證設備在移裝后,不降低原有技術性能和壽命。
6.設備內部調撥
(1)調撥雙方填寫《內部調撥單》,逐級上報審批;
(2)設備調撥后,及時修正設備臺賬和財務各賬項記錄
7.設備更新、改造
(1)改造、更新方案的審批,一般設備的改造與更新由酒店工程部和使用部門聯合提出方案,報總經理批準;重要設備改造、更新由單位主管領導組織技術經濟論證,填寫《設備改造(大修)審批單》逐級上報審批;設備改造應結合大修進行;
(2)設備更新原則上是用技術性能先進的設備替換技術性能落后又無法修復、改造的老設備,凡達到報廢條件的設備必須更新;
(3)設備改造竣工后,由設備管理部門組織驗收,并填寫《設備改造(大修)竣工報告單》。
8.設備報廢條件
(1)經過測試,并大修理后,技術性能仍不能滿足需要;
(2)設備老化,技術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經濟效益低;
(3)大修后雖然能恢復精度,但不如更新經濟;
(4)嚴重污染環境,危害人身安全與健康,進行改造又不經濟;
(5)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設備;
(6)因工藝
變更、技術改造等換出的舊設備,又不能利用和調出;
(7)其他應當淘汰的設備。
篇2:某醫院儀器設備檔案管理細則
醫院儀器設備檔案管理細則
1、目的
為加強對儀器設備檔案的管理,妥善收集與管理大型、貴重、精密儀器、設備的相關資料,制定本細則。
2、適用范圍
2.1本細則適用于醫院對重點儀器設備資料的管理,包括設備說明書、合格證、維修證、圖紙等全部隨機資料及后續服務資料。
2.2本細則僅針對儀器設備檔案的管理,從屬于醫院《檔案管理制度》。
3、管理范圍
3.1凡價值在1萬元以上的進口和國產的精密、貴重、稀缺儀器設備,必須建立檔案。
3.2凡屬歸檔范圍內的儀器設備的購置申請報告及批復文件,應存入該儀器設備檔案內。
3.3凡屬歸檔范圍內的儀器設備,到貨后應由藥械部的兼職檔案人員參加開箱驗收,詳細填寫驗收報告(一式兩份)并存檔備案。
3.4凡屬歸檔范圍內的儀器設備的全套隨機技術文件、儀器設備說明書、樣本、圖紙、技術操作規程、合格證及安裝調試等材料,均為存檔范圍。
3.5已建檔的儀器設備在管理、使用、維修和改進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應歸檔,不得隨意亂放,以免丟失。
4、工作要求
4.1藥械部的兼職檔案員負責儀器設備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維修和使用統計工作。
4.2儀器設備檔案內的文件材料,要按時間順序排列,用鉛筆編寫頁號,凡有文字的頁面,都要編號,正面標在右上角,背面標在左上角,并完整填寫卷內目錄。
4.3儀器設備檔案應一式三份,原件交院辦(人事行政部)檔案室,一份復印件留在設備使用部門備用,一份復印件在藥械部存檔。院辦(人事行政部)負責監督、檢查檔案管理情況和設備使用情況。
4.4儀器設備檔案應放置在專用的檔案柜中,做到完整安全,存放有序,查找方便,不得隨意堆放,嚴防毀壞和散失。
4.5儀器設備檔案的原件一般不外借,如因特殊需要必須借用時,應經院辦(人事行政部)負責人同意。
4.6辦理借閱手續后借出的檔案材料,借用人要妥善保管,不得毀壞和遺失,并應按期歸還,如有損壞或遺失,由借用人負責賠償。
篇3:醫院網絡與計算機設備管理制度
網絡與計算機設備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規范醫院網絡管理與計算機設備管理,確保網絡與計算機設備能夠安全、高效地運作,做好醫院的信息輔助及技術保密工作,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醫院的網絡、計算機及外部設備的管理。
3、網絡運行管理
3.1網頁瀏覽
3.1.1不得瀏覽不健康網站和政治敏感度較高的網站,如出現違法行為責任自負。
3.1.2工作時間不得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頁。
3.1.3工作時間不得私自使用聊天工具或進入聊天室聊天。
3.2文件下載與傳送
3.2.1不得從網上下載保存與工作無關的文章、圖片、小說、網頁以及壓縮電影等。
3.2.2如因工作需要下載較大的文件,應通知網絡管理員代為下載,禁止私自使用“網絡螞蟻”等工具下載大量數據及文件。
3.2.3如需開通收發郵件權限、OICQ、上網服務、FTP服務等,應向部門(科室)負責人申請,待正式批準后由網絡管理員予以開通。
3.2.4如需傳輸大容量的電子文本,需把文件進行拆分或壓縮,網絡傳輸中如出現其他問題應及時通知網管。
3.2.5部門(科室)已配備計算機及局域網絡的,應盡量使用郵件和內部溝通工具進行日常工作聯系,減少紙張文件的傳遞和人員走動。
3.2.6部門(科室)應謹慎使用文件共享功能,以避免重要數據文件外泄或造成病毒傳播。
3.2.7不得攜帶醫院以外的便攜式電腦或數據存儲設備進入醫院,嚴禁聯網或接入計算機拷取資料。
3.3網絡安全
3.3.1禁止隨意更改IP地址,以免與其他人造成網絡沖突。
3.3.2為便于網絡的安全維護,個人電腦的用戶名和開機密碼要及時設置且定期更改,并應及時通知網絡管理員。
3.3.3每臺計算機必須安裝有效的殺毒軟件,并應定期執行殺毒程序,以免造成病毒在網絡中擴散。
3.3.4禁止在醫院m.airporthotelslisboa.com內部網絡上私自安裝和使用盜版光盤。
4、計算機設備管理
4.1計算機配備
4.1.1醫院各部門(科室)需要使用計算機時,由院辦(人事行政部)負責采購與配備,并應及時辦理采購入庫與領用手續,以便于管理。
4.1.2部門(科室)如因特殊原因購買計算機及其相關設備,需在設備采購后三日內到院辦(人事行政部)辦理入庫與領用手續。
4.1.3分配到計算機(設備)的新員工,應核對機器配置,并在《辦公用品臺帳》上登記。
4.1.4變更設備使用人,需經院辦(人事行政部)負責人批準,由網絡管理員協助調換設備。在調換設備前應備份原有的重要文件,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4.1.5員工離職時應向院辦(人事行政部)交回計算機及外部設備,由院辦(人事行政部)檢查計算機(設備)的配置是否與《辦公用品臺帳》一致,并根據實際情況在離職表上簽字。
4.2計算機使用
4.2.1計算機是醫院為員工提供的辦公設備,非屬個人所有,嚴禁在計算機內保存個人資料。
4.2.2禁止在計算機上擅自安裝、卸載應用軟件或更改系統配置軟件,如需安裝或卸載需在征得部門(科室)負責人同意后,通知網絡管理員進行相應操作。
4.2.3禁止私自拆裝、損壞計算機設備,如需更換或添加硬件應通知本部門(科室)負責人及院辦(人事行政部)。
4.2.4除公用電腦外,電腦只供專人保管使用,不得跨部門(科室)使用。如因工作需要使用他人電腦,應征得對方部門(科室)負責人及當事人的同意。
4.2.5下班后除服務器外,所有計算機必須關機。
4.3計算機外部設備管理
4.3.1禁止使用單位打印機打印私人文件。部門(科室)因工作需要打印大量文件時,需經院辦(人事行政部)同意。
4.3.2不得隨意使用刻錄機刻錄光盤,光盤刻錄機由專人使用保管,不得隨意借給他人使用;如需備份數據應經部門(科室)負責人同意后與設備管理員取得聯系。
4.3.3禁止設備保管人將醫院的計算機外部設備擅自移作他用或移作私用。
5、罰責
5.1為了保證此制度的實施,院辦(人事行政部)、網絡管理員及部門(科室)負責人應定期進行檢查。如發現與上述規定相違背的情形,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分。
5.2對利用計算機和網絡進行非法活動或外泄醫院機密者,醫院保留訴諸法律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