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經理人

建筑企業管理體系之管理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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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管理承諾
公司總經理為公司的最高管理者,總經理應對建立、實施管理體系并持續改進其有效性做出承諾,應通過以下職責的履行和相關活動的開展為證實其承諾提供證據。
5.1.1確保工程質量、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滿足顧客或相關法律法規及行業管理規范的要求,科學管理,精心施工,交付合格項目,爭創優良工程,并通過會議、報告、文件等形式向公司相關人員傳達滿足顧客要求及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對公司的重要性。
5.1.2制定質量、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方針并發布其批準令。
5.1.3依據質量、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方針和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質量、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目標,并確保在公司各部門和項目部等層次上展開,適應公司的發展和顧客的要求,使全體員工認同和理解此整合型管理體系方針和目標。
5.1.4主持管理評審,確認并持續改進管理體系的有效性和適宜性。正常情況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管理評審(時間間隔不超過12個月),如遇特殊情況,由總經理決定增加評審次數。
5.1.5確保管理體系的運作和持續改進應獲得的必要資源,如人、財、物、信息等。

5.2以顧客為關注焦點
總經理要遵循并在公司貫徹以顧客為關注焦點的原則,運用管理手段,確保顧客的需要和期望得到確定,并將其轉化為公司的要求,以達到公司的全體員工和顧客滿意的目的。
5.2.1經營預算處通過市場調研、預測或與顧客直接溝通的方式,在合同簽訂前了解和確定顧客的要求和期望,進而轉化為具體的要求,并在公司各部門和層次間進行溝通,調配資源,明確職責,予以實施。具體按《手冊》7.2.1的要求控制。
5.2.2經營預算處負責,項目部參與做好工程服務工作,通過對顧客及滿意度的調查和各種意見、抱怨信息的收集分析,評價公司的競爭能力,識別改進機會,制定并實施相應措施,滿足顧客及要求并爭取超越顧客的期望。
5.2.3完整識別顧客明確的和潛在的要求,并及時傳遞到公司內部各相關層次。
5.2.4在符合法律和法規要求下滿足顧客要求,確保實現公司的整合型管理體系方針和整合型管理體系管理目標。

5.3整合型管理體系方針:
珍愛生命,保員工健康;
改善環境,為人類造福;
注重質量,對住戶負責;
追求卓越,讓社會滿意。
5.3.1整合型管理體系方針的含義:
整合型管理體系方針以承諾顧客滿意為目標,與公司的宗旨相適應,體現了遵規守法和持續改進管理體系有效性的承諾。
5.3.2整合型管理體系方針由公司總經理批準,并得到實施和保持。
5.3.3對滿足顧客要求和持續改進管理體系的有效性、預防污染、全員健康安全、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做出了承諾。
5.3.4為建立和評審整合型管理體系目標和指標提供框架和基礎,便于質量、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目標逐層分解。
5.3.5整合型管理體系方針形成文件,并傳達到全體員工,使全體員工正確理解并貫徹執行。
5.3.6整合型管理體系方針應通過各種途徑向顧客、公眾和相關方進行傳遞,使其方便獲取,以便于各方面了解和監督公司的質量、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行為。
5.3.7在每次管理評審時,對質量、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方針的實施情況及持續的適宜性進行評審。必要時,予以修訂,經總經理批準后發布,并重新傳達和貫徹。
5.3.8相關文件:
《文件控制程序》

5.4策劃
5.4.1整合型管理體系管理目標與指標
5.4.1.1總經理負責組織制定和發布形成文件的公司整合型管理體系目標、指標,并確保在公司的相關部門和層次建立整合型管理體系目標。
5.4.1.2質量、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目標應建立在公司整合型管理體系方針的基礎上,在方針給定的框架內展開,目標應具體、可測量,同時考慮產品要求、重要環境因素、重大危險源和風險、法律法規要素、可選擇的技術方案、公司的財務、運行和經營要求,目標中要包括污染預防承諾,且經過努力后可實現。
5.4.1.3目標、指標的制定、檢查與修訂
a.每年年初,由部室、項目部根據部門的實際情況,制定本部門的質量、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目標、指標和控制措施,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后報辦公室。辦公室

將各部室、項目部的質量、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目標、指標進行收集、匯總。提交管理評審會討論、總經理批準后下發各部門。公司通過分發專文、內部會議等方式,對公司各層次人員進行目標、指標的宣貫,確保全體員工清楚了解公司及本部門和崗位的目標、指標,并付諸實施。
b.各部門每半度將本部門目標、指標完成情況上報辦公室,辦公室匯總后報管理者代表審閱。辦公室每半年對各部室、項目部的質量、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目標、指標的完成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并將檢查結果以書面形式上報管理者代表。
c.在每次管理評審時,應對公司的質量、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目標、指標的實施情況和適宜性進行評審,當需要修訂時,經總經理確認后,由辦公室組織修訂。
d.當公司的活動、工程、服務發生重大變化時,辦公室應及時組織各部室更新調整目標和指標。

5.4.2整合型管理體系策劃
總經理組織公司管理層對管理體系進行策劃,采取各種有效措施,不斷完善質量、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整合型管理體系,確保實施并實現質量、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方針和目標及《手冊》4.1條款的要求。
當公司的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方針和目標發生重大變化、公司組織結構發生重大變化、資源配置、市場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及現有體系文件需做重大更改時,總經理及時組織對管理體系進行更改的策劃,以保持整合型管理體系的完整性。

5.4.3環境因素和危險源
對公司范圍內活動、產品和服務過程中的環境因素和危險源進行識別、評價,采確立該活動、產品或服務過程中對環境具有或可能具有重大影響的環境因素和對員工職業健康安全有重大影響的危險源,并得到有效控制:
a.管理者代表負責審批重要環境因素和重大危險源。
b.公司生產安全處分別負責組織環境因素和危險源的識別、登記、評價工作,以確定重要環境因素和重大危險源。
c.公司制定《環境因素識別、評價控制程序》、《危險源辯識、風險評價控制程序》,對能夠控制及可望對其施加影響的環境因素和危險源進行識別和評價,并確定、更新重要環境因素和重大危險源,確保重要環境因素和重大危險源得到有效控制。
生產安全處負責制定《環境因素識別、評價控制程序》、《危險源辯識、風險評價控制程序》,組織各部門和項目部進行環境因素和危險源的識別、登記、評價工作,以確定重要環境因素和重大危險源。
d.識別環境和危險源的范圍必須覆蓋公司所有活動、產品或服務過程中的各個方面,包括相關方活動以及對環境和員工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產生的影響。
e.識別環境因素和危險源應考慮過去、現在、將來三種時態及正常、異常、緊急三種狀態。危險源辯識還應考慮所有進入工作場所人員的活動,工作場所的設施。
5.4.3.1環境因素和危險源的識別
(1)環境因素識別時應考慮的因素有:
a.向大氣的排放;b.向水體的排放;c.土壤的污染;d.廢物管理:e.其他當地環境問題和社區性問題;f.水、電、煤氣、原材料及能源的消耗;g.對周圍社區及居民生活的影響。
(2)危險源辨識要考慮下列因素:
a.物體打擊;b.車輛傷害;c.機械傷害;d.觸電:e.燙傷;f.火災;
g.高處墜落;h.化學爆炸;i.物理爆炸;j.中毒和窒息;k.其他需要識別的危險源。
5.4.3.2環境因素和危險源的評價
a.生產安全處組織成立環境因素和危險源評價小組。
b.評價環境因素和危險源時應考慮對環境影響和風險的規模、性質、范圍、發生頻次、社會關注程度、法律法規的符合性及資源消耗等。
c.生產安全處負責組織評價小組對環境因素和危險源進行評價,對評價出的重要環境因素和重大危險源,由生產安全處負責編制"重要環境因素清單"和"重大危險源清單",上報管理者代表審批后下發各部門。山責任部門制定控制措施加以控制。
d.當施工過程的活動或服務發生較大變化以及法律法規變更或追加、更新及新開發工程或相關方要求等情況時,應適時對環境因素和危險源進行補充識別、評價,確定和更新重要環境因素和重大危險源。
e.生產安全處負責組織各部室、項目部定期(每年一次)對環境因素和危險源進行補充識別并評價確定出重要環境因素和重大危險源,并及時更新。
5.4.3.3重要環境因素和重大危險源的管理控制
對重要環境因素和重大危險源需制定目標指標、管理方案進行控制或制定相應的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程序進行控制,對潛在事故和緊急情況要執行《應急準備與響應管理程序〉 對因經濟狀況、技術

條件等原因暫時無法實施的,要制定具體的控制計劃。
5.4.3.4相關文件:
《環境因素識別、評價控制程序》
《危險源辯識、風險評價控制程序》
《應急準備與響應管理程序》

5.4.4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
公司生產安全處編制并監督執行《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管理程序》,建立獲得最新的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渠道,確保公司范圍內及施工過程中所有活動符合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
5.4.4.1生產安全處確定獲取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渠道。
5.4.4.2公司各部室應隨時關注國家、地方及各級管理部門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變化,獲取最新版本,并及時傳達給生產安全處。
5.4.4.3生產安全處負責收集最新版本的法律、法規和其它要求,并進行選擇,確認其適用性,建立《法律、法規和其它要求清單》,經部門負責人確認,報管理者代表批準后發至各部室和項目部。生產安全處保存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原件。當上述外來文件更新或追加時,應及時更新或補充《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清單》內容,將新內容發至相關部門和各項目部,并對舊的文件做相應的標識、處理,具體執行《文件控制程序〉
5.4.4.4各項目部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實施對各種環境和職 業健康安全管理活動的控制,生產安全處負責對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在各辦公區、項目部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確認。

5.4.4.5相關文件:
《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管理程序》
《文件控制程序》

5.4.5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為保證公司整合型管理體系目標和指標的實現,生產安全處負責組織制定形成文件的管理方案并監督實施。
(1)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制定與實施:
a.當重要環境因素和重大危險源在一段時間內需要采取專門措施進行控制時要制定目標、指標并編制管理方案。
b.公司管理方案須經管理者代表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c.各有關部室和項目部依據公司管理方案具體實施。
(2)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檢查與修訂:
a.各責任部門對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實施情況進行檢查。
b.公司在每年進行管理評審時對管理方案進行評審,在整合型管理體系目標、指標發生變化或制定的措施不適應及新的環境因素和危險源出現等情況需更改管理方案時,生產安全處要及時組織各部門和項目部對管理方案進行修訂。
c.修訂后的管理方案要經原審批人審批,特殊情況下可由經授權的人員進行審批。
(3)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案應涉及與實現整合型管理體系目標和指標有關的全部可能的活動、資源及其措施。主要包括:
a.整合型管理體系目標和指標。
b.具體方法或技術措施,應具有可操作性和適應性。
c.明確責任單位或人員及其職責。
d.預算資金。
e.明確完成的時間、進度及實施計劃等。
5.4.5.1相關文件:
《環境因素識別、評價控制程序》
《危險源辯識、風險評價控制程序》
《文件控制程序》

5.5職責權限和溝通
5.5.1職責和權限
公司應規定各層次各部室及相關部門的職能及相互關系(職責和權限),以保證整合型管理體系的有效運行。
A.董事長職責:
B.總經理職責:
(1) 主持整合型管理體系的策劃工作,制定并頒布公司的整合型管理體系方針、目標,向顧客、全體員工和相關方提供管理承諾;
(2) 確立各有關部門人員的職責和權限,形成文件,并予以溝通;
(3) 任命管理者代表;
(4) 批準《整合型管理體系管理手冊》;
(5) 主持管理評審,保證管理體系持續

有效運行持續改進;
(6) 主持重大質量、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會議;
(7) 配備適當的人、財、物資源,確保整合型管理體系的持續有效運行。

C.書記職責:
(1)貫徹國家有關招投標、合同管理、質量、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等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標準,在進行投標決策時,考慮公司的整合型管理體系方針和目標;
(2)領導經營預算處的工作,抓好招標文件和合同文件的評審工作;
(3)對工程的投標和合同的確定與修訂以及合同的履約情況負領導責任。

D.總工程師職責:
(1)協助總經理貫徹實施國家質量、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等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標準。貫徹落實公司的整合型管理體系管理方針和目標,保證公司年度整合型管理體系目標的實現;
(2)領導質量技術處、生產安全處的工作,對公司的工程質量、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和施工過程的控制負領導責任。為實現公司的整合型管理體系方針和目標提供技術保障;
(3)領導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機具的開發、引進、研究、攻關、鑒定等工作;
(4)批準一類工程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及重大疑難質量技術處管理方案;
(5)主持公司質量、環境、安全工作會議和嚴重不合格項的調查處理活動,審批處置措施;
(6)按國家、地方有關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的有關規定,領導全公司施工現場進行實施。

E.工會主席職責:
(1)領導公司辦公室負責文件和記錄的管理工作,負責信息交流工作;
(2)參與事故、事件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F.總會計師職責:
領導財務審計處做好財務管理工作,為質量、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整合型管理體系的有效運行提供資金保證。

g.辦公室職責:
(1)負責組織開展GB/T19001-2000idl:IS09001:2000標準、GB/T24001-1996idtIS014001:1996標準和GB/T28001-20**標準的宣貫活動;
(2)協助管理者代表貫徹公司整合型管理體系方針、目標,負責管理體系文件和記錄的控制工作,負責組織《整合型管理體系管理手冊》和《程序文件》的編寫、修訂、換版和管理工作;
(3)負責制定年度內部審核計劃,組織實施內部審核,并監督檢查糾正預防措施的落實情況;
(4)負責籌備管理評審及管理評審會議記錄工作;
(5)負責公司機關的節能降耗工作,控制公司機關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對環境的影響,及時收集處理公司機關范圍內打印機和復印機的廢舊墨盒、硒鼓及廢紙;
(6)負責信息交流的日常管理工作;
(7)負責本部門環境因素、危險源的識別與評價工作。

H.質量技術處職責:
(1)組織貫徹施工技術標準、規程、規范和質量、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標準,監督和指導技術工作;
(2)負責編制公司一類工程、審批 二類工程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
(3)負責公司生產和服務過程確認工作的控制;負責不合格品的控制工作;
(4)負責公司數據分析與統計技術的指導和推廣應用;
(5)負責監督檢查施工過程糾正、預防措施實施情況;
(6)負責本部門環境因素、危險源的識別與評價工作;
(7)負責對公司已竣工工程回訪保修工作的具體實施;
(8)負責公司計量工作,組織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的送檢工作,負責公司自檢設備器具的校準工作;
(9)負責公司生產和服務過程控制;
(10)負責對工程的成品 ,半成品保護工作的控制。

I.生產安全處職責:
(1)負責對工程質量、施工現場環境和安全健康方面的檢查與監督;
(2)負責宣傳和監督有關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和公司有關整合型管理體系管理制度;
(3)負責組織公司環境因素和危險源的識別、評價,及重要環境因和重大危險源的確認、控制工作;
(4)負責公司職

業健康健全和環境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識別、獲取和傳達工作;
(5)負責組織對公司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編制工作;
(6)負責公司應急準備與響應、消防和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7)負責公司環境、職業健康安全運行控制工作;
(8)負責質量、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的日常監測和測量工作,負責對嚴重不合格品的評審、處置工作;
(9)負責組織事故、事件的調查、分析及處理工作;
(10)負責本部門環境因素、危險源的識別與評價工作。

G.物資設備處職責:
(1)負責對物資供方能力的調查、評價,對供方選擇和控制。負責審批項目部上報的的物資供方評價資料;
(2)負責對項目部上報的物資供方名冊的審批;
(3)組織公司生產設備的采購、維護保養、使用調配和定期檢查等工作。負責監視和測量裝置的采購;
(4)負責對顧客財產控制和產品的可追溯性管理,負責對材料供方和其它相關方施加影響;
(5)監督項目部化學危險品的采購、存儲、發放、處理的管理。并對公司辦公區、生活區的易爆品的進行控制;
(6)負責制定不合格材料的糾正和預防措施,并負責監督、檢查措施的實施和驗證;
(7)負責本部門環境因素、危險源的識別與評價工作。

K.經營預算處職責:
(1)負責公司經營管理工作;
(2)負責組織招標文件和合同的評審工作,對與顧客有關的過程進行管理,監督和指導分包合同及過程的管理工作;
(3)負責市場信息的調研及與顧客的溝通工作;
(4)負責組織編制工程概況、預算和決算;
(5)負責確認顧客和相關方明示或期望的質量、環保和勞保要求;
(6)負責對顧客進行滿意度的調查、分析工作;
(7)負責本部門環境因素、危險源的識別與評價工作。

L.勞動人事處職責:
(1)負責制定公司各級崗位人員的能力標準,并按標準要求進行考核,組織編制職工教育和年度培訓計劃,并負責實施;
(2)負責組織實施質檢、試驗、安全的國內各類專業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
(3)負責建立職工檔案,并妥善保管職工的各種培訓記錄;
(4)負責組織對勞務/工程分包供方的選擇、評價工作;
(5)負責本部門環境因素、危險源的識別與評價工作。

M.項目經理部:
(1)認真貫徹執行公司整合型管理體系方針、體系文件和其它要求。按照整合型管理體系要求實施,保證建筑工程質量,在施工過程中滿足顧客要求;
(2)組織項目部進行質量、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目標指標的分解工作,并圍繞目標指標開展有效的管理活動,并不斷推進管理改進工作;
(3)貫徹執行有關技術規程、規范和質量、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法規標準,負責組織實施生產工藝和作業指導書;
(4)對工程質量、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和員工健康負有直接責任;
(5)負責組織對本項目部重要崗位人員的培訓工作;
(6)負責組織生產現場環境和危險源的識別與排查,組織編制并實施整合型管理體系管理方案;
(7)配置應急準備和響應的必需資源;
(8)負責對易燃、易爆品:和庫房等重要區域的環境影響控制和消防安全的防范工作。

N.環保員職責:
(1)負責項目部的環保資料的整理、保存;
(2)負責檢查節水、節電具體降耗指標的落實工作,健全能源計量臺帳,糾正現場用能過程中的違章浪費現象;
(3)負責組織項目部環境目標的識別、評價工作,檢查施工現場環境運行因素控制情況。

0.安全員職責:
(1)熟悉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安全專業的基本知識和管理制度;
(2)熟悉生產流程,操作方法,參加編制年度安全措施計劃和安全操作規程、制度的制訂工作;

(3)組織項目部危險源的識別、評價工作,對運行控制進行監督檢查;
(4)配合生產安全處進行施工現場安全檢查,發現問題或 <合格品及時向技術員提出糾正措施并隨時跟蹤驗證;
(5)配合生產安全處做好應急準備和響應計劃,建立應急設備臺帳,

P.質檢員職責:
(1)認真學習國家有關工程質量的政策、法律法規和公司有關管理制度;
(2)按照國家發布的質量驗評標準和施工規范檢查質量;
(3)施工前熟悉圖紙,了解設計時工程質量的要求,熟悉施工組織設計,配合現場其他人員組織落實保證工程質量所提出的措施;
(4)對進場原材料配合材料員一起進行質量檢查,對無出廠合格證或有懷疑時,及時提出停止使用或退換;
(5)對工程質量進行檢查過程中,發現問題或不合格品,及時向技術員提出進行糾正處理,并對結果進行驗證,如沒處理及時向公司生產安全處反映;對已完成的分項工程進行質量檢查結果評定,對不合格的分項工程,在經過返修末達到合格之前不得轉入下道工序;
(6)參與公司內部檢查并定時向公司生產安全處提供質量情況。

Q.員工代表職責:
(1)參加危險源辯識與環境因素識別及評價和控制活動;
(2)參預職業安全健康及環境方針、目標制定或修訂活動;
(3)向有關部門反映員工的建議和意見;
(4)對違章作業行為有權制止;
(5)檢查作業現場的安全檢查施工和環境影響因素情況,檢查和督促本班組人員做好安全施工措施及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用具;
(6)發生傷亡事故應及時報告,積極搶救傷員,保護事故現場。

R.審核組長職責:
(1)全權組織實施內部質量體系審核的全過程,領導審核工作的開展,對審核結論做最后決定;
(2)編制內部質量體系審核實施計劃;
(3)組織編寫并提交審核報告。

S.內部審核員職責:
(1)配合并支持審核組長的工作;
(2)按審核程序和任務分工編寫檢查表并實施審核;
(3)收集客觀證據,編寫不合格報告,報告審核結果;
(4)驗證所采取的糾正措施的有效性;
(5)收存和保護好與審核有關的文件。

5.5.2管理者代表:
(1)組織管理評審。按照標準組織建立實施和保持整合型管理體系。負責程序文件和有關部室制定的支持性文件的審批,確保管理體系有效運行,向管理評審提出體系運行及審核情況的績效報告,為改進整合型管理體系提供依據;
(2)協助總經理貫徹實施管理方針和目標,促使所有承擔責任的人員表明其對質量、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績效持續改進的承諾;
(3)參加質量和事故分析會;
(4)負責內部整合型管理體系審核計劃的確認審批。組織內部審核。保持管理體系持續有效地運行;
(5)負責與顧客、相關方、認證機構等單位就整合型管理體系有關事宜進行協調;
(6)負責整合型管理體系目標、指標的審核和管理方案的審核;
(7)負責環境和職業安全管理方案的經營預算的審核。為整合型管理體系策劃的實施,調配必要的資源;
(8)批準重要環境因素及重大危險源清單。

5.5.3信息溝通
為確保公司內部各部門及外部相關方之間及時地溝通信息,由公司辦公室編制《信息交流與協商控制程序》并組織實施。以便及時、準確的收集、接收、答復、傳遞及反饋有關信息。
信息包括外部信息如:顧客要求、相關方反饋的信息及其抱怨和投訴、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其他要求等。內部信息如:公司的方針、目標、管理者代表與員工代表的任命、管理體系的有效性、監視和測量記錄、內審和管理評審報告及體系正常運行時的監視和測量結果記錄、非正常信息及不符合信息、異?;蛲话l信息、員工的建議和員工代表協商與溝通的信息等。應確保在不同層次職能之間建立有效的溝通渠道,對發生的重大事故、環境影響應急事件及時溝通。
5.5.3.1辦公室是公司信息溝通管理的綜合管理部門,負責內、外部信息的交流與管理,并向管理者代表匯報。
5.5.3.2其他各部室負責相應業務范

圍內信息的交流,并配合辦公室做好信息交流工作。
5.5.3.3信息的溝通方式主要有:會議討論交流、電腦網絡、板報、通知、書面文件等形式。
5.5.3.4內部信息交流
(1)辦公室應通過召開會議、簡報、畫冊、電子網絡、板報、文件傳達等各種形式將信息傳達到全體員工,以增強員工的質量、環保和勞保意識。
(2)管理體系運行中產生的信息由其產生的部門及時傳遞到相關部門和人員,并記錄其 內容和處理結果,內審和管理評審的結果應及時傳遞。重大質量、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事件應在當天上報至管理者代表。
(3)公司各級管理人員及內部員工按照相關文件的規定收集并傳遞日常正常信息,包括建議、改進措施等意見。辦公室應每季末進行收集整理,并對其中的合理化建議、措施等進行匯總記錄,報管理者代表審閱。
(4)總經理每季召開辦公例會,公司領導及各部門負責人參加,辦公室組織,就管理體系運行情況進行溝通,形成會議記要,并通過中層管理人員向下級人員溝通。
(5)公司各部室、項目部應配合辦公室按照相關文件的規定傳遞方針與管理方案、內審、管理評審等信息。
(6)管理體系運行中所產生的突發的、異常的信息,由其產生部門及時傳遞到主管部門或領導,可采用電話、傳真等方式,并記錄其內容和處理結果。
(7)員工代表參加公司方針、程序文件制定和評審,參與事故、事件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5.5.3.5外部信息交流
(1)公司的管理方針及有關要求應及時傳達給顧客及相關方。
(2)各部門從國家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書刊、網絡等方面獲取最新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變更信息,并將信息通報給辦公室。
(3)收到相關方信息的單位,要認真做好記錄,并傳遞到有關單位,由有關單位制定措施,進行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及時通報給相關方。
(4)相關方要求提供質量、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信息時,公司應及時提供。
(5)相關部室隨時獲取的環境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更改的信息及上級主管部門下發的相關文件。及時傳遞到生產安全處,具體按<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管理程序》和《文件控制程序》進行控制。
(6)顧客及相關方的意見、報告、要求等信息由各主管部門及時收集,并按有關規定予以確認處理,記錄其處理結果。
5.5.3.6辦公室負責建立公司的信息交流記錄,并組織各部門對收集的各類信息進行歸納和分析,尋找管理體系持續改進的機會。
5.5.3.7各部門對收集、傳遞的信息予以記錄,并按《記錄控制程序》進行控制。
5.5.3.8相關文件
《信息交流與協商控制程序》

5.6管理評審
5.6.1.總則
總經理應按計劃規定時間間隔主持召開管理評審會,對管理體系的運行情況進行評審,以確保體系持續的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評審應評價管理體系方針、目標、體系改進的需求。管理評審會每年召開一次,時間間隔不超過12個月,必要時由總經理決定增加管理評審次數。
5.6.1.1評審參加人員:公司領導層、各部門負責人。
5.6.1.2辦公室負責編制《管理評審計劃》,管理者代表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后由辦公室負責發至參加評審的人員。參加評審人員在接到評審通知后,按要求準備好需提交的總結報告和相關資料。
5.6.1.3管理評審以會議的形式進行,由總經理主持。參加評審人員就評審內容展開討論。確定不合格和改進項目,進行原因分析,明確責任部門,提出相應的整改措施計劃和要求。
5.6.2評審的輸入
評審的輸入是為管理評審提供持續改進的信息和前提條件,明確了輸入活動要求、信息及數據,管理評審時應以書面形式輸入以下信息內容:
(1)管理體系的審核結果(內審、外審);
(2)公司業績和顧客滿意程度的測量結果及產品的符合性;
(3)各部門主管的管理體系過程的運行情況總結;
(4)以往管理評審所確定的改進措施實施情況和跟蹤、驗證結果;
(5)預防措施及糾正措施的實施效果;
(6)由于法律法規要求的變化所受到的影響和應變措施;
(7)方針、目標、指標及管理方案完成情況及改進的需求、重大環境因素和重大危 險源的控制情況;
(8)整合型管理體系的改進建議或計劃;

(9)員工、顧客及其他相關方的投訴、意見、抱怨、建議等各種反饋信息及共同關注的問題。
5.6.3評審輸出
5.6.3.1管理評審報告作為評審輸出的形式,其內容和措施包括:
(1)對方針和目標符合性及體系的運作是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的判定;
(2)為提高整合型管理體系及其過程有效性的改進而采取的相應措施和決定;
(3)為提高顧客滿意度而采取的相應措施和與顧客要求有關的產品的改進;
(4)根據內部、外部的變化,考慮自身資源的適宜性和未來的資源需求,確定保證管理體系持續改進有效運行所需各種資源;
(5)對管理體系的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的總體評價。管理評審的結果應予以記錄,并形成文件。
5.6.3.2總經理對所涉及的評審內容做出評價結論,對評審后的改進活動提出明確要求。
5.6.3.3辦公室根據管理評審會議的分析、結論和記錄,編制《管理評審報告》經管理者代表審核,總經理批準后,發至相關部門及人員。
5.6.3.4需采取整改/改進措施時,由責任部門按管理評審提出的有關要求實施,辦公室負責對措施實施情況及其有效性進行跟蹤驗證。
5.6.3.5辦公室負責管理評審記錄的歸檔工作。
5.6.3.6由管理評審引起的文件的更改按《文件控制程序》執行。

篇2:C電器公司質量管理體系管理職責

  電器公司質量管理體系管理職責

  1目的

  規定本企業總經理應承諾和實施的活動。

  2范圍

  適用于本企業總經理為建立和改進質量管理體系的承諾提供證據。

  3程序概要

  3.1管理承諾

  總經理通過以下的活動對其建立和改進質量管理體系的承諾提供證據:

  3.1.1向組織傳達滿足顧客和法律、法規要求的重要性

  a.) 樹立質量意識,清楚了解讓顧客滿意是最基本的要求;

  b.) 應清楚了解產品質量與本企業每一個成員對質量的認識緊密相關;

  c.) 應采取培訓、會議等各種方式使全體員工都能樹立質量意識,都能認識到滿足顧客的要求和法律法規的要求對本企業的重要性;并能經常持續地加強員工對質量的意識,使他們積極參加與提高質量有關的活動。

  3.1.2負責制定和批準本企業的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參見《質量方針》和《管理策劃控制程序》。

  3.1.3應按策劃的時間間隔主持管理評審,執行《管理評審控制程序》。

  3.1.4應確保本企業質量管理體系運作能獲得必要的資源,執行《資源管理》的規定。

  3.2以顧客為關注焦點

  本企業的成功取決于理解并滿足顧客及其他相關方當前和未來的需求和期望,并爭取超越這些需求和期望??偨浝響詫崿F顧客滿意為目標,為此應做到:

  3.2.1確定顧客的需求和期望

  通過市場調研、預測,或與顧客的直接接觸來實現,執行《與顧客有關的過程控制程序》。

  3.2.2將顧客的需求和期望轉化為要求

  這些要求包括對產品的要求,過程要求和質量管理體系要求等,只有完全滿足顧客需求和期望時,顧客才能滿意。

  3.2.3使轉化成的要求得到滿足

  a.)本企業必須滿足法律法規及強制性國家和行業標準的規定;

  b.)顧客的期望和需求、法律法規及強制性國家和行業標準的要求也會隨時間而修訂,因此組織轉化的要求及已建立的質量管理體系也應隨之更新,執行《管理評審控制程序》和《文件控制程序》的規定。

  3.3為實現上述要求,本章編制下列文件:

  標題 ISO 9001:20**對照條款

  5.1質量方針 5.3

  5.2管理策劃控制程序5.4.1、5.4.2

  5.3職責和權限 5.5.1、5.5.2、5.5.3

  5.4管理評審控制程序 5.6

篇3:成本管理體系負責人成本管理職責

  成本管理體系負責人成本管理職責

  成本管理體系負責人應履行以下方面的成本管理職責:

  ——認真貫徹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方針、政策;

  ——組織編制成本管理手冊和程序文件,批準和發布程序文件和成本管理體系的有關文件;

  ——負責建立、實施和保持本組織的成本管理體系;

  ——向最高管理者報告成本管理體系的業績和任何改進的需求;

  ——確保在整個組織范圍內提高成本意識;

  ——有權對本組織成本管理體系的過程及改進進行決策,并對成本管理體系運行的有效性、充分性負責;

  ——協助最高管理者主持管理評審,確保本組織成本管理體系的適宜性、充分性、有效性和持續改進,并對本組織的產品成本水平負領導責任;

  ——識別和確定顧客和其他相關方在成本方面的需求和期望,并達到他們滿意;

  ——有權對組織的其他高層領導和各職能部門的管理者進行成本考核;

  ——對外(如顧客、供方、政府機關和外部的其他相關方)應代表組織就成本管理體系的有關事宜進行協調和處理并保持聯絡;

  ——有權行使成本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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