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管理體系風險評價控制程序
1、目的
為了評價提高成本因素所產生風險的嚴重程度,確定提高成本因素控制方案的制定和實施順序,確保成本風險得到識別和控制,以規避風險、減少浪費和損失,保證本公司成本目標的實現及成本水平和成本管理體系的持續改進和保持。
2、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本公司評價提高成本因素所產生的風險程度。
3、職責
3.1體系負責人負責組織成本部及有關部門和單位評價成本風險。
3.2成本部是成本風險評價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對已確定的提高成本因素所產生的浪費和損失進行核算,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對提高成本因素所產生的風險進行評價和分級,并組織制定和實施成本控制方案,以消除成本風險。
4、工作程序
4.1對提高成本因素進行綜合分析
4.1.1成本部應根據《已確定的提高成本因素清單》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對提高成本因素進行綜合分析,為提高成本因素的核算、排序和分組提供依據。
4.1.2本公司對提高成本因素進行綜合分析的內容一般包括:
a)提高成本因素的性質;
b)提高成本因素的類別(見《成本管理手冊》第3.5.5.9條);
c)提高成本因素的范圍;
d)提高成本因素的分布情況和所在的區域;
e)每個提高成本因素能提高哪些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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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對提高成本因素所產生的浪費進行核算
4.2.1在對提高成本因素進行綜合分析的基礎上,財務部應組織對已確定的提高成本因素(包括浪費和浪費源)逐一核算所產生的浪費和損失的金額,為提高成本因素進行排序和分組,實施成本風險評價和采取控制措施提供依據。
4.2.2對提高成本因素所產生的浪費和損失進行核算的具體程序、方法和要求見《成本核算控制程序》。
4.2.3對提高成本因素所產生浪費和損失進行核算所引起的記錄,由財務部負責歸檔保存。
4.3對提高成本因素進行排序和分組
4.3.1對提高成本因素進行綜合分析后,成本部應按核算的結果(浪費或損失的金額)由高至低對提高成本因素進行排序和分組,為確定風險程度提供依據。
4.3.2對提高成本因素的分組本公司一般采用以下三種方法:
a)ABC分類法;
b)區分一次性浪費和經常浪費;
c)上述兩種方法的組合。
4.3.3對提高成本因素進行排序和分組所產生的記錄,由成本部負責歸檔保存。
4.4對提高成本因素所產生的成本風險進行評價
4.4.1對提高成本因素進行排序和分組后,成本部應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根據提高成本因素所產生的浪費和損失金額及其排序和分組情況,對提高成本因素所產生的風險逐一進行評價,并按本公司的控制要求進行風險分級。
4.4.2風險評價的內容一般包括:
a)這些浪費m.airporthotelslisboa.com和損失對成本目標或利潤目標的影響程度;
b)這些浪費和損失對公司整體經營和持續發展的影響程度;
c)確定這些浪費和損失所產生的風險程度(風險級別);
d)識別和確定采取控制措施的需求和必要性;
e)識別和確定制定和實施成本控制方案的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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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對提高成本因素所產生風險的評價,應采用會議方式進行,與會人員必須簽到,成本部應做好《成本風險評價記錄》,有關部門和單位以及公司高層領導應在《成本風險評價記錄》中簽署意見并簽字確認。
4.4.4對提高成本因素所產生的風險進行評價后,成本部應編制《提高成本因素改進計劃》,并對以下活動提出明確要求:
a)確定消除或減少浪費或損失的目標;
b)安排成本控制方案的編制和實施的順序;
c)制定成本控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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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5《提高成本因素改進計劃》報體系負責人批準后,下發至相關責任部門和單位,按《提高成本因素改進計劃》的要求制定并實施《成本控制方案》,成本部應跟蹤、監督和檢查,并驗證《成本控制方案》實施的結果。
4.4.5對提高成本因素風險評價活動所產生的記錄,由成本部負責歸檔保存。
5、相關/支持性文件
5.1《已確定的提高成本因素清單》
5.2《成本核算控制程序》
5.3《提高成本因素改進計劃》
6、記錄
6.1《成本風險評價記錄》
篇2:成本管理體系風險評價控制工作程序
成本管理體系風險評價控制程序
1、目的
為了評價提高成本因素所產生風險的嚴重程度,確定提高成本因素控制方案的制定和實施順序,確保成本風險得到識別和控制,以規避風險、減少浪費和損失,保證本公司成本目標的實現及成本水平和成本管理體系的持續改進和保持。
2、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本公司評價提高成本因素所產生的風險程度。
3、職責
3.1體系負責人負責組織成本部及有關部門和單位評價成本風險。
3.2成本部是成本風險評價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對已確定的提高成本因素所產生的浪費和損失進行核算,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對提高成本因素所產生的風險進行評價和分級,并組織制定和實施成本控制方案,以消除成本風險。
4、工作程序
4.1對提高成本因素進行綜合分析
4.1.1成本部應根據《已確定的提高成本因素清單》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對提高成本因素進行綜合分析,為提高成本因素的核算、排序和分組提供依據。
4.1.2本公司對提高成本因素進行綜合分析的內容一般包括:
a)提高成本因素的性質;
b)提高成本因素的類別(見《成本管理手冊》第3.5.5.9條);
c)提高成本因素的范圍;
d)提高成本因素的分布情況和所在的區域;
e)每個提高成本因素能提高哪些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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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對提高成本因素所產生的浪費進行核算
4.2.1在對提高成本因素進行綜合分析的基礎上,財務部應組織對已確定的提高成本因素(包括浪費和浪費源)逐一核算所產生的浪費和損失的金額,為提高成本因素進行排序和分組,實施成本風險評價和采取控制措施提供依據。
4.2.2對提高成本因素所產生的浪費和損失進行核算的具體程序、方法和要求見《成本核算控制程序》。
4.2.3對提高成本因素所產生浪費和損失進行核算所引起的記錄,由財務部負責歸檔保存。
4.3對提高成本因素進行排序和分組
4.3.1對提高成本因素進行綜合分析后,成本部應按核算的結果(浪費或損失的金額)由高至低對提高成本因素進行排序和分組,為確定風險程度提供依據。
4.3.2對提高成本因素的分組本公司一般采用以下三種方法:
a)ABC分類法;
b)區分一次性浪費和經常浪費;
c)上述兩種方法的組合。
4.3.3對提高成本因素進行排序和分組所產生的記錄,由成本部負責歸檔保存。
4.4對提高成本因素所產生的成本風險進行評價
4.4.1對提高成本因素進行排序和分組后,成本部應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根據提高成本因素所產生的浪費和損失金額及其排序和分組情況,對提高成本因素所產生的風險逐一進行評價,并按本公司的控制要求進行風險分級。
4.4.2風險評價的內容一般包括:
a)這些浪費m.airporthotelslisboa.com和損失對成本目標或利潤目標的影響程度;
b)這些浪費和損失對公司整體經營和持續發展的影響程度;
c)確定這些浪費和損失所產生的風險程度(風險級別);
d)識別和確定采取控制措施的需求和必要性;
e)識別和確定制定和實施成本控制方案的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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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對提高成本因素所產生風險的評價,應采用會議方式進行,與會人員必須簽到,成本部應做好《成本風險評價記錄》,有關部門和單位以及公司高層領導應在《成本風險評價記錄》中簽署意見并簽字確認。
4.4.4對提高成本因素所產生的風險進行評價后,成本部應編制《提高成本因素改進計劃》,并對以下活動提出明確要求:
a)確定消除或減少浪費或損失的目標;
b)安排成本控制方案的編制和實施的順序;
c)制定成本控制方案;
?。ú幌抻诖耍?/P>
4.4.5《提高成本因素改進計劃》報體系負責人批準后,下發至相關責任部門和單位,按《提高成本因素改進計劃》的要求制定并實施《成本控制方案》,成本部應跟蹤、監督和檢查,并驗證《成本控制方案》實施的結果。
4.4.5對提高成本因素風險評價活動所產生的記錄,由成本部負責歸檔保存。
5、相關/支持性文件
5.1《已確定的提高成本因素清單》
5.2《成本核算控制程序》
5.3《提高成本因素改進計劃》
6、記錄
6.1《成本風險評價記錄》
篇3:危險辨識風險評價程序
物業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程序文件
--危險辨識與風險評價程序
1.0 目的
明確規定危害辨識、風險評價方法、責任和要求,對公司物業管理服務過程中和服務作業范圍內的危害因素進行充分識別,并采取恰當方法進行評價,以確保對風險控制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2.0 適用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公司本部及各管理處危害因素的識別和危險評價。
3.0 職責
3.1 各部門及管理處負責所屬范圍內危害危險因素的識別。
3.2 公司品質部負責對各部門及管理處識別的危害危險因素進行匯總登記。
3.3 管理者代表負責組織對危害危險因素的評價及確定重大危害危險因素。
4.0 工作程序
4.1危害辨識與風險評價的時機
4.1.1 公司品質部負責組織危害辨識與風險評價工作的實施,根據公司業務特點和體系運行需要,危害辨識與風險評價工作分為例行風險評價和臨時性風險評價。
4.1.2例行危害辨識與風險評價應在體系建立之初,及以后每年進行一次。例行的危害辨識與風險評價可安排在例行的管理評審之前進行,例行評價必須針對公司業務全范圍和全過程作業活動進行。
4.1.3 在出現以下情況時(不局限于),管理者代表或品質部經理負責提出臨時的危害辨識與風險評價要求,臨時評價涉及范圍可根據評價目的具體確定。
a)修訂質量職業安全方針、目標;
b)修訂安全衛生管理方案;
c)制訂糾正預防措施;
d)承接新的物業管理項目;
e)現行服務作業狀態發生變化;
f)相關法律、法規要求;
g)其他因素要求更新。
4.2 危害辨識與風險評價準備
4.2.1 品質部經理負責制訂危害辨識與風險評價工作計劃,明確該次危害辨識與風險評價工作目的、范圍、持續時間、責任人員及其分工范圍、評價工作步驟及輸出結果要求,工作計劃經管理者代表批準后,由品質部經理組織執行。
4.2.2 品質部經理根據危害辨識與風險評價工作需要,組織相關部門責任人員(公司安委會成員)進行討論,具體制訂評價工作所需的支持文件,并報管理者代表批準。危害辨識與風險評價所需支持文件至少應包括:
a) 危害辨識要點指引:見作業指導書《危害辯識方法指引》
b) 風險評價方法(在沒有特殊規定的情況下,一般采用作業條件風險評價法)。
4.2.3 針對參與危害辨識與風險評價的工作人員,品質部經理應考慮其必需的工作能力要求,需要時應組織評價前的人員培訓,以保證危害辨識與風險評價工作的有效性。人員培訓必須按《員工管理程序》的規定進行,形成培訓記錄。培訓內容應包含上述的危害辨識要點指引及風險評價方法。
4.2.4 管理者代表,或經品質部經理提出,可聘請外部專業人員參與公司的危害辨識和風險評價工作。
4.3 危害辨識與風險評價實施
4.3.1 危害辨識與風險評價分兩個步驟進行,首先由責任人員應按規定的工作計劃和指引要求,對分配的責任范圍進行危害辨識,將識別出的危害因素填入《危害辨識與風險評價表》。風險評價方法見作業指導書《風險評價方法指引》。
4.3.2 危害辨識責任人在識別服務作業過程中潛在安全因素時,必須深入服務作業現場,針對責任范圍內的每一場所和活動進行觀察、分析,與作業人員一起進行討論確認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
4.3.3 在已識別的危害因素的基礎上,由所在部門兼職安全員、部門負責人、具體作業人員對危害因素的風險程度進行評價,根據事前規定的風險評價方法確定各種危害因素的風險程度,填寫《危害辨識與風險評價表》。風險程度的歸類包括:
a)極其危險
b)高度危險
c)顯著危險
d)一般危險
e)稍有危險
4.3.4 品質部經理在收到各評價責任人提交的《危害辨識與風險評價表》后,應組織公司安委會成員對評價結果進行復核,審查可能存在的遺漏、不準確、不清晰,要求評價責任人予以補充或澄清。經復核認可的危害因素及其風險程度評價,由管理委員會成員提出控制措施建議,填寫在《危害辨識與風險評價表》,經品質部經理做審核簽名后,報管理者代表批準。
4.3.5 管理者代表負責對《危害辨識與風險評價表》中提出的控制措施建議進行審查,根據公司現有資源條件確定實施順序,但必須確保:
a)重大風險應得到有效控制;
b)與員工或相關方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應與員工或相關方協商;
c)控制措施具體針對性;
d)符合公司質量/環境/安全方針和相關法規要求。
4.4 危害辨識與風險評價結果的利用、修訂
4.4.1 經管理者代表審查批準的《危害辨識與風險評價表》,其正本由品質部經理負責保管,需發放的受控副本由品質部負責進行分發。
4.4.2 《危害辨識與風險評價表》列明的重大危險因素,包括:極其危險、高度危險、顯著危險因素,由品質部經理負責按《環境/安全管理方案管理程序》的規定,組織相關部門有針對性地制訂安全管理方案,并予以實施。
> 4.4.3 《危害辨識與風險評價表》中列明的一般危險和稍有危險因素,由品質部經理組織相關部門落實作業控制措施,包括必要的安全操作規程、操作人員培訓、設備維護及防護用具的配備等。
4.4.4 在體系運行過程中,如發生前述4.1.3條規定的情形,應根據臨時評價結果對《危害辨識與風險評價表》進行更新。
5.0相關文件
5.1《環境/安全管理方案管理程序》(***-EP-02)
5.2《危害辨識方法指引》(***-OHS-01-PZ-01)
5.3《風險評價方法指引》(***-OHS-01-PZ-02)
5.4《員工培訓程序》(***-TP-08)
6.0質量記錄
6.1 《危害辨識與風險評價工作計劃》(***-OHS-01-1/A)
6.2 《危害因素辨識與風險評價表》(***-OHS-01-1/A)
6.3 《培訓記錄表》(***-TP-06-3/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