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經理人

某物業體系文件控制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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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物業體系文件控制細則

  1.目的

  規范體系文件管理,確保管理體系文件的有效性和適宜性。

  2.范圍

  適用于XXXX物業總公司及所屬子(分)公司。

  3.方法和過程控制

  3.1總則

  通過對公司各種管理的過程、管理的要求、管理的人員、管理人員的職責、實施管理的方法以及實施管理所需要的資源進行描述,形成公司文件化的體系,即為公司體系文件。

  3.2體系文件作用

  1)描述公司的管理體系;

  2)為跨職能群體提供信息;

  3)向員工傳達公司對質量的承諾;

  4)有助于員工了解公司內的職能;

  5)有助于員工和公司相互理解;

  6)為工作業績的期望提供根據;

  7)說明要實現具體的要求應如何行事;

  8)提供具體要求已被滿足的客觀證據。

  9)提供清晰、高效的運作框架。

  10)提供新員工培訓及在職員工定期再培訓基礎;

  11)為公司內的秩序和平衡提供基礎;

  12)以文件化過程為基礎的操作具有一致性;

  13)為持續改進提供基礎;

  14)在形成文件的體系基礎上,為顧客提供信心;

  15)向相關方證明公司的能力;

  16)對供方的要求形成清楚的框架;

  17)為管理體系審核提供依據;

  18)為評價管理體系的有效性及持續適宜性提供基礎。

  3.3體系文件結構

  3.3.1根據文件的編寫機構和使用功能將公司整個管理體系文件分成三級,即物業總公司所建立的文件為一級文件,各子(分)在物業總公司文件的總體框架下所編制的文件為二級文件,各部門(包括子分公司)根據所屬員工的具體工作內容而編寫的“崗位工作說明書”為三級文件。

  3.3.2考慮到公司大多一線員工的文化素質都普遍低下,對于大量的成冊文件理解起來十分不易,且需要大量的時間來作培訓,所以建立一套簡單、易懂的“崗位工作說明書”類文件顯得十分有用。

  3.4體系文件編號

  3.4.1一級文件編號:

  圖片

  3.4.2二級文件編號:

  圖片

  3.4.3三級文件編號:

  圖片

  3.4.4記錄編號:在原文件編號的末端加 “-F□”,其中F代表記錄、□代表質量記錄的順利號。

  3.5體系文件的編寫及審核

  3.5.1要求:滿足公司物業服務、環境活動過程的需要,并具有可操作性和協調性。

  3.5.2體系文件編寫前的準備

  3.5.2.1制定“體系文件編制計劃”,經總經理審批后具體實施。

  3.5.2.2清理

  1)清理現有文件:綜合管理部門應根據“體系文件編制計劃”組織相關人員對現有的執行文件進行清理、歸納。

  2)分析現有文件的正確性與充分性:綜合管理部門指定專人應對清理、歸納后的文件進行分析,有效的評估是否滿足公司現有物業服務過程和法律法規的需要;

  3)列出需補充、修改的文件目錄清單,并形成可行性報告交公司總經理。

  3.5.2.3落實編寫職責

  1)落實補充、修改、整理、加工文件的責任;

  2)明確工作的要求;

  3)落實文件審核人員的責任和要求。

  3.5.2.4協調和可操作性審核

  1)文件使用部門或人員進行審核;

  2)文件管理人員進行審核;

  3)負責人進行審核。

  3.5.3體系文件的編寫及審核

  3.5.3.1一級文件由總公司綜合管理部組織編制,總公司各職能部門負責職責范圍內文件的編寫工作;一級文件經分管領導審核、總經理批準后頒發執行。

  3.5.3.2二級文件由各子(分)公司綜合管理部門在一級文件的總體框架下組織編制,所屬公司各部門負責職責范圍內文件的編寫工作;二級文件經子(分)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報總公司綜合管理部備案。

  3.5.3.3三級文件由業務主管組織編制,經分管領導或部門負責人批準后,報所屬公司綜合管理部備案。子(分)公司總經理批準執行。

  3.6分發、更改、使用、保存、回收、廢止及評審須按《體系文件管理辦法》執行。

  4.附則

  4.1本辦法由總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

  4.2本辦法自2021年3月1日起生效施行。

篇2:房地產公司質量體系文件資料控制工作程序

  房地產公司質量體系文件資料控制程序

  1.目的

  通過對質量體系運行有關文件的控制,確保在項目的開發建設過程中能得到和使用相關的有效文件。

  2.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公司所有與質量活動有關的文件控制,包括外來文件和資料。

  3.職責

  3.1工程部是文件控制的主管部門,主要負責:

  a.指導、監督各部門對文件控制的執行情況;

  b.質量手冊和質量管理作業文件的歸口管理工作。

  3.2總經理工作部負責公司的檔案管理工作以及圖書、標準、規范、信函傳真等外來文件和資料的歸口管理工作;

  3.3各部門負責分管范圍內的文件管理工作;

  3.4項目部負責圖紙及工程項目的有關文件的歸口管理工作。

  4.控制程序

  4.1受控文件的范圍:

  4.1.1用以指導質量體系運行的文件和資料,包括質量手冊、程序文件和質量管理作業文件;

  4.1.2用以指導項目具體運作的文件和資料;

  4.1.3外來文件和資料,包括: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等圖書資料以及信函、傳真等其它外來文件和資料。

  4.2文件和資料的編制與審批

  4.2.1根據質量體系文件中的有關規定,由文件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編制文件,并由規定的授權人進行審核和批準:

  a.《手冊》和程序文件由工程部編制,管理者代表審核,公司總經理批準;

  b.質量管理作業文件由各歸口管理部門編制,部門經理審核,管理者代表批準;

  c.項目運作性文件由歸口管理部門編制,根據各業務活動的有關規定,由相應人員進行審核和批準。

  d.外來文件由總經理工作部負責審核、登記,由總經理工作部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批準下發。

  4.2.2文件的編寫要求,執行Q/TZH-WI-007《質量體系文件編寫導則》的規定。

  4.3文件的標識與發放

  4.3.1文件的編制部門依據Q/TZH-WI-006《文件編碼規定》所規定的范圍和方法,對文件進行編號。

  4.3.2對質量手冊和質量管理作業文件,需加唯一性標識以識別,對合同、工程圖紙以及其它項目運作性文件,具備授權人簽字或蓋章后即為有效,日常使用的法律法規等資料,不需加蓋受控章。

  4.3.3根據文件的發放范圍,由發放部門做好發放登記,填寫"文件發放登記表"。公司內部編制的文件,可在文件的原件上加蓋發放章,登記發放情況。

  4.3.3各部門資料員負責簽收文件,填寫"文件接收登記表"。

  4.4文件的更改

  4.4.1文件需要更改時,由更改部門填寫"文件更改申請/通知單",說明更改的理由和內容,并由原審批人審批,當原審批人因故不能審批時,應向指定的審批人提供審批所需要的背景資料。

  4.4.2文件的原編制部門負責將審批通過的"文件更改申請/通知單"發至各部門資料員。

  4.4.3各部門資料員根據"文件和資料更改申請/通知單"進行更改,在文件的"更改記錄"中做好記錄。對于局部改動,采用手寫更改方式,并在更改處注明更改狀態,以字母"G"加順序數字表示,如"G3"代表本文件和資料的第三處更改。如一頁中有多處改動或考慮到文件的完美性,可采用換頁的方式進行修改。文件經過多次修改或主要內容修改后,應換版發行。

  4.4.4對圖樣的修改,執行Q/TZH-WI-010《圖紙管理規定》。

  4.5文件的保存與回收

  4.5.1對歸檔文件和資料的保存和管理,執行Q/TZH-TY-WI-008《檔案管理辦法》。

  4.5.2對各部門保存的文件資料,由部門資料員負責妥善保管,防止污損遺失,保存期限為一般為3年,超過保存期的,由各部門資料員負責進行銷毀并做好記錄。

  4.5.3受控文件不得隨意復印,需要時,應向其歸控管理部門申請,批準后,方可進行復制。

  4.5.4文件換版后,由原發放部門負責將作廢版本進行回收,并進行記錄,對作廢的文件和資料需保留以備參考時,應加蓋"作廢"章予以標識。

  4.6外來文件的控制

  4.6.1對外來文件,由接收部門負責進行簽收、登記和處理,納入到受控文件的管理范圍。

  a)上級機關下發的行政和管理性文件以及房地產開發的法律法規,由總經理工作部負責簽收登記,交分管領導簽批后貫徹實施;

  b)工程施工技術類文件,由工程部負責保存和處理,對


建筑施工類的國家、地區和行業標準、工藝、技術規范等,由工程部審核其是否為有效版本,并提供有效版本清單,發放項目部使用。

  c)項目經營運作的有關文件和顧客提供的文件等,由策劃營銷中心負責處理。

  4.6.2各部門按照分工管理范圍,負責主動收集相應的外來文件(如:最新頒布的法律法規、技術標準、規范、上級政府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等),并對文件的落實情況進行相應的跟蹤。

  4.7項目部負責工程項目的圖紙使用管理,執行Q/TZH-WI-010《圖紙管理規定》。

  4.8總經理工作部負責公司的檔案管理,各部門按分工做好本部門的檔案管理工作,執行Q/TZH-WI-008《檔案管理辦法》。

  4.9總經理工作部負責公司的信函管理,做好信函的收發和處理工作,執行Q/TZH-WI-011《信函管理辦法》。

  4.10總經理工作部負責公司的圖書資料管理,執行Q/TZH-WI-009《圖書資料管理辦法》。

  4.11工程部負責對各部門的文件控制情況進行日常的監督檢查,并結合質量管理體系審核以及整改等工作,進行檢查指導。

  5.質量記錄

  5.1QR05-01文件發放登記表

  5.2QR05-02文件接收登記表

  5.3QR05-03文件借閱登記表

  5.4QR05-04文件更改申請/通知單

  5.5QR05-05受控文件清單

  6.支持性文件

  6.1Q/TZH-WI-006《文件編碼規定》

  6.2Q/TZH-WI-007《質量體系文件編寫導則》

  6.3Q/TZH-WI-008《檔案管理辦法》

  6.4Q/TZH-WI-009《圖書資料管理辦法》

  6.5Q/TZH-WI-010《圖紙管理規定》

  6.6Q/TZH-WI-011《信函管理辦法》

  6.7Q/TZH-WI-012《文件受控專用章管理規定》

篇3:OHS管理體系文件和資料控制

  OHS管理體系文件和資料控制

  組織應建立并保持程序,控制本標準所要求的所有文件和資料,從而確保:

  (1)它們能夠被恰當定位;

  (2)對它們進行定期評審,必要時予以修訂并由授權人員確認其適宜性;

  (3)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的關鍵崗位,都能得到有關文件和資料的現行版本;

  (4)及時將失效文件和資料從所有發放和使用場所撤回,或采取其他措施防止誤用;

  (5) 法律、知識性文件和資料,予以適當標識并保存。

  1.理解要點

  對OHS管理體系文件的管理,如文件的標識、分類、歸檔、保存、更新、處置等等,是文件控制的主要內容。文件的保存要有一定場所,有專人保管,并有一套機制保證文件的時效性。過期作廢的文件要及時收回處置,新的文件要及時到達使用者手中,文件控制是對整個體系所有文件的控制和要求,為了實施對文件和資料的控制,除管理手冊和程序文件外,還應有適當的支持文件。組織可結合自己的特點和需要制訂如受控文件登記表、文件修改登記表、收發文件登記表等。文件控制在ISO9000系列中已有較嚴格的要求,可參照執行。

  另一方面,OHS管理體系著重在體系的運行和危險因素的有效控制,而不是建立過于繁瑣的文件控制系統,在建立體系和運行體系中要注重實效。

  2.審核要點

  1)組織是否制定和保持了控制文件的文件化程序,是否對有關的文件包括相關方的資料都實施了控制(如:是否建立OHSMS文件和資料管理程序、設計文件和資料控制程序、工藝文件和資料控制程序等)。

  2)是否能保證體系運行的各個重要崗位,都能及時得到相應文件的現行版本。

  3)不論出于什么原因而保留的已作廢文件,是否都進行了適當的標識和管理。

  4)文件的收發、復制、歸檔是否都有編號,有責任人員簽字。

  5)文件更改、修訂是否有原審批部門審批。

  6)文件發布前是否由授權人員審批其適用性。

  7)文件修訂時,是否制定了相應記錄和更改清單或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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