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開發公司營銷中心員工離職管理制度
第一條 離職方式:
(一)辭職:
1.辭職申請方式:員工提出辭職需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申請內容包括辭職原因和預期辦理辭職日期,經批準后方可正式辦理離職手續;
2.辭職申請時間:
(1)試用期兩周內:當天提出申請,當天辦理交接手續即可離職;
(2)試用期兩周后:提前三天提出申請;
(3)試用期結束后:普通員工提前兩周申請,部門主管級以上員工提前一個月申請。
3.辭職程序:
(1)普通員工離職,將書面辭職申請交部門經理;
(2)部門經理批準后報公司核準后,即可辦理離職手續;
(3)部門主管以上級員工離職,將申請交銷售部經理審批后交公司核準。經主管副總或總經理批準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二)辭退:
1.員工辭退:員工工作質量 效果或工作狀態不符合公司要求標準,正式員工公司將提前兩周提出終止;試用員工為提前一天提出終止聘用;
2.員工在工作過程中,犯重大錯誤公司給予除名,公司將在處理事情完畢后,終止合同;
3.辭退程序:
由銷售部經理填寫《員工勸退通知單》,寫明辭退的具體原因,交營銷中心經理審核批準方可開始辦理離職程序;
主管以上級員工《勸退通知單》由主管副總經理審核后,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開始辦理離職程序;
4.離職員工必須遵守勞動合同及規定的保密義務;
5.未按正常手續辦理離職手續,一切傭金不給予結算;
6.項目未完成,員工自行離職的,公司不給予發項目保證金。
第二條 薪金結算:
1 離職員工的薪資或補償金的支付時間,依據公司全體員工的固定發薪時間;
2 員工被扣罰及應賠償公司部分,在公司算清員工薪資及其他收入時直接從中扣除;
第三條 注意事項:
1 部門經理及負責接收工作的員工在交接工作中,必須認真負責,考慮周到,避免交接遺漏。確認無誤后,方可簽字。如因工作疏忽,造成交接中的遺漏而引起公司損失,將追究簽字人責任;
2 若現場員工因特殊情況未辦理離職手續即離開公司,現場主管應告確知該員工離職當日內通知公司相關部門知曉,并在兩日內補填《離職確認單》交銷售部報公司;
3 被解聘的員工如在交接工作期間故意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 擾亂公司正常辦公秩序,使公司蒙受一定的經濟或聲譽損失的,公司有權追究其民事 刑事責任并予以立即開除的處分,同時停止發放任何經濟補償;
4 離職員工必須遵守勞動合同及規定的保密義務;
5 未按正常手續辦理離職手續,一切傭金不給予結算;
6 項目未完成,員工自行離職的,公司不給予發項目保證金。
編 制審 核批 準
日 期日 期日 期
篇2:離職管理工作流程
離職管理工作流程
1、離職定義:
1.1、合同離職:員工合同期到后企業或員工雙方不續簽的情況。
1.2、辭職:員工根據個人意愿而辭去工作的行為。
1.3、自動離職:員工因個人原因離開公司,包括但不局限于如下幾種情形。
1.3.1、員工不辭而別。
1.3.2、員工申請辭去工作,但未經公司同意就離職。
1.3.3、員工未經公司批準而擅自離開崗位三天以上的行為視為員工自動離職。
1.4、辭退:根據公司相關的規章制度、管理規定或協議,對違反規定的員工給予解除聘用的關系的行為,包括結束試用期等情況,企業無需給予任何補償。
以下情形,公司有權對相應人員作出辭退處理:
1.4.1、當月曠工3天以上(含3天)、一年內累計曠工達15天者;
1.4.2、一年內被通報批評3次以上(含3次)者;
1.4.3、公司內聚眾賭博者;
1.4.4、煽動怠工或罷工者;
1.4.5、吸食毒品或有其它嚴重不良嗜好者;
1.4.6、偽造或盜用公司印章者;
1.4.7、故意泄露公司技術、商業秘密,致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1.4.8、營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賄賂者;
1.4.9、隱瞞實情、弄虛作假、涂改、偽造單據或原始記錄者;
1.4.10、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使公司名義受損者;
1.4.11、參加非法組織者;
1.4.12、有不良行為,道德敗壞,嚴重影響公司聲譽或在公司內部造成嚴重不良影響者;
1.4.13、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政策或公司規章制度,造成較大或重大經濟損失者;
1.4.14、侮辱、漫罵客人、業主、上司或同事,造成重大惡劣影響者;
1.4.15、惡意恐嚇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客人、業主、上司或同事,造成重大惡劣影響者;
1.4.16、私自收受客人或與公司有業務相關的人的金錢或其他財物者;
1.4.17、故意破壞、侵占、盜竊公司、業主、客人或同事財物,造成較大或重大經濟損失者;
1.4.18、擅離職守,造成公司較大或重大經濟損失者;
1.4.19、毆打他人或互相斗毆并且在事件中起主要作用者;
1.4.20、故意損害公司聲譽,造成惡劣影響者;
1.4.21、攜帶或收藏違禁品(如槍械、管制刀具、毒品、爆炸品、易燃物品等),造成危害后果者;
1.4.22、向上司或同事行賄,造成惡劣影響者;
1.4.23、觸犯國家刑事法律構成犯罪者;
1.4.24、盜竊、擅自復制、遺失、泄露公司保密范圍的資料、信息等,造成不利影響或者經濟損失的;
1.4.25、試用期間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者;試用期不符合崗位要求;當調整時不接受公司安排其他崗位,或經調動后仍不能勝任者;
1.4.26、員工如患有傳染病、精神病或其它可能影響在公司工作的病史者;
1.4.27、其它違反法令、規則或規定情節嚴重者等。
2、離職申請
2.1、辭職:正式員工辭職必須提前一個月向公司提交書面申請,試用期員工提前七天申請,填寫《離職申請表》
2.2、辭退:由員工部門負責人提出辭退建議,應有理有據,并填寫《離職申請表》
3、離職審批
3.1辭職:
3.1.1、面談:直屬上司及部門負責人與員工積極溝通,對表現好的員工應努力挽留。
3.1.2、審批程序:面談后,員工仍堅持辭職,則按《離職申請表》經直屬上司、部門負責人簽名后,報行政部復核,經總經理批準同意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3.2辭退:
3.2.1、依據:根據員工所違反的相關規定依據。
3.2.2、審批程序:由員工所屬部門負責人提出并填寫《離職申請表》,報行政部審核,經總經理批準同意后,由行政部通知擬辭退人員進行工作移交。
4、離職交接
員工離職須經相關部門負責人確認其領用物品、公司財產、工作內容等項目的移交工作完成后,由相關經辦人在《員工離職手續辦理清單》上簽名后把表格交回行政部,方可結算薪資。
5、薪資結算
在工作及物品移交完成后,行政部根據員工的出勤狀況持審批后的《離職申請表》及《員工離職手續辦理清單》到財務部辦理工資結算;財務部將在次月10日將工資發放到員工的銀行賬戶上(公司指定銀行),如遇節假周六日,則順延1-3天。
6、其他
5.1、視離職員工的個人需要,可由公司開具《離職證明》。
5.2、離職員工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推諉或拒絕進行交接工作,否則,本公司有權責令離職員工在規定期限內完成交接手續,并視其實際情況作出相應處罰。
篇3:物業公司員工離職證明
物業公司員工離職證明
zz先生/女士,自zz年zz月zz日至zz年zz月zz日在我公司擔任zz(部門)的zz職務,由于個人原因提出辭職,現已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
特此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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