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業有限公司員工福利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增強公司凝聚力,創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條件,努力完善員工的福利待遇,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江蘇**置業集團有限公司,下屬分(子)公司可參照執行。
第二章 社會保險、體檢
第三條 公司依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為員工辦理各項社會保險:養老、工傷、生育、失業、醫療,并為員工繳納住房公積金。
第四條 員工發生生育、工傷、醫療費用時,可根據國家社會保險條例,享受有關費用報銷。
第五條 公司為每位員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為總經理助理級(含)以上員工及服務年限在三年以上的員工,辦理補充醫療保險。
第六條 公司每年統一組織員工體檢一次,標準為150元/人。
第三章 節假日福利
第七條 在中國傳統節日,公司以實物形式向員工發放禮品或組織慶?;顒?,以表達公司對員工的節日祝愿。
節 日發放對象標 準
元旦全體員工150元/人
春節全體員工300元/人
"三·八"節公司女職工50元/人
端午節全體員工100元/人
中秋節全體員工300元/人
第四章 賀儀與奠儀
第八條 婚禮賀儀
員工結婚,將結婚證呈報人力資源部,公司將致新婚賀儀表達公司對新人的真誠祝福,標準為500元。
第九條 生日賀儀
每年員工生日,公司致員工生日賀卡一張,并為在同一月過生日的員工舉行生日聚會或贈送員工一份生日禮物,標準為100元/人。
第十條 奠儀
員工直系親屬(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之父母)不幸去世,一個月內通知人力資源部,公司將致以奠儀表示哀悼,標準為500元。
第五章 帶薪休假與探親補貼
第十一條 公司鼓勵員工愛崗敬業,無私奉獻的同時,也關注員工的身心健康。實行年度休假制度就是讓員工適時地調整自己,以最好的狀態投入工作。進公司工作滿一年的員工可自第二年起實行帶薪休假。
第十二條 帶薪休假按工作年限分以下三種:
工齡Y(年)年休假時間
1≤Y<3 5天
3≤Y<6 7天
6≤Y<10 10天
10≤Y 15天
第十三條 年休假在一般情況下需在年度內一次性休完,不得拆零休假,也不得累計使用;年休假中含公休假日,不另補假。
第十四條 員工休年休假需提前十五天以上請示部門負責人,經批準后方可休假;在未得公司事先同意的情況下,員工不得以休年休假為由,擅離崗位,否則以曠工論。
第十五條 凡符合以下情況之一的,不享受當年年休假:
(一)一年內一次性病假超過20天或累計病假超過30天;
(二)一年內一次性事假超過15天或累計事假超過20天;
(三)一年內病、事假相加超過40天;
(四)一年內休產假超過30天。
如在年休假或探親假后再請病假、事假超過上述規定時間的,則在下一年度取消年休假。
第十六條 員工回家探親(探親僅限父母與配偶),公司每年報銷一次探親路費,探親的員工,公司按以下標準報銷費用,員工憑有效票據報銷。
省內探親省外探親
300元/年500元/年
第六章 交通、小車補貼
第十七條 公司員工上下班,可享受交通補貼。
(一)交通補貼的標準,按每季度200元核報,在每季度的最后一月,憑IC卡發票以部門為單位報銷。
(二)特殊情況需增加交通補貼的,由本人申請,部門負責人確認,報人力資源部核準。
(三)公司鼓勵中層以上員工購買私車。在公司工作滿二年,經理級(含)以上人員,購15萬元以上私家轎車,公司給予一次性補貼6萬元,但須繼續為公司服務三年,每少一年退還2萬,不滿一年按一年計。
(四)公司中層以上人員使用私車,根據級別予以適當補貼,標準范圍內實報實銷。具體標準如下:
行政級別標準(元/月)
總裁助理級(含)以上3000
總經理2000
副總經理1500
總經理助理1200
經理1000
第七章 工作餐補貼
第十八條 凡在公司出勤的員工,由公司提供標準為5元/餐的工作午餐。
(一)公司員工加班需要就餐的,應事先提出加班申請,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報行政部備案。
(二)長期在工地現場工作的員工,由部門負責人提出,人力資源部核準確認,每天就餐補貼為8元。
(三)出差人員另有伙食補貼標準,不重復執行。
第八章 培訓、文娛及旅游
第十九條 地華是一所學校,力求使員工的能力得到更大的提升,潛能得到最大的開發,公司提倡學習,每周組織培訓一次,并鼓勵員工自我學習,員工培訓費用標準為每年1000元/人。
第二十條 為了加強員工之間的交流,塑造團隊精神,公司每月組織一次集體文娛活動,標準為50元/人o月。
第二十一條 為獎勵優秀員工,也為陶冶員工情操,開拓員工視野,公司每年組織優秀員工一次外出旅游,標準為1000元/人。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細則經董事長簽發生效,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未盡事宜另行補充。
頒發日期:二OO五年 月 日
篇2:地產集團員工福利制度
一、法定假日
1、員工享有國家法定有薪假10天,即元旦一天,春節三天,五一勞動節三天,國慶節三天。女員工三八婦女節休息半天。
2、員工在法定假日內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公司將給予同等時間的補休。
二、年假
1、凡在公司連續工作十二個月以上的員工,均可以享受有薪休假,休假時間按集團《人力資源政策》中有關規定執行。
2、員工休年假必須提前十五天向所在部門提出申請報告,經批準后由部門根據工作情況安排休假。
三、探親假
外派員工探親假按集團有關規定執行。
四、婚、娩假
1、申請婚假的員工結婚時可憑結婚證書申請三天有薪假期,符合晚婚條件者按國家及集團有關規定另加晚婚假。
2、員工申請分娩假時須呈交有關醫院的證明書,經批準后方可按有關規定享受有薪分娩假。
五、計劃生育假
員工凡因計劃生育所需的假期,憑有關醫院及集團工會或各公司工會的證明,經批準后方可按國家及集團有關規定享受有薪假期。
六、病假
員工請休病假必須持有醫院的有效病假單,并按集團規定辦理手續后,方可批準病假。
七、事假
1、員工如有特殊情況需請假,必須按集團有關規定辦理請假手續(未經批準無故缺席或擅自離崗按曠工處理),事假減薪按集團(來自:m.airporthotelslisboa.com)《薪酬管理規定》執行。
2、員工請事假二天以內由其部門經理批準,三天以上須各公司主管人事領導批準。
3、各部門經理請事假須經其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八、慰唁假
如員工直系親屬(父親、母親、丈夫、妻子、兒女)去世,可享受三天有薪假;員工旁系親屬(指祖父母、外祖父母、公公、婆婆、岳父母、兄弟、姐妹)去世,可享受一天有薪假期;到外埠料理喪事者,經主管領導批準,另給路程假,路費自理。
九、醫療福利
公司執行國家規定,參加社會統籌醫療保險。具體按國家及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十、健康檢查
集團原則上每年組織員工進行一次體檢,凡患有傳染病者必須離崗治療,集團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一定的醫療期,期滿仍未康復者將按有關規定處理。
十一、生活津貼
集團向員工支付的薪酬包括了國家規定的所有生活補貼費。
十二、計劃生育補貼
凡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獨生子女手續的員工,可享受計劃生育津貼。
十三、工傷或死亡
因工負傷或死亡員工的待遇和撫恤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十四、退休待遇
員工的退休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十五、員工培訓
集團及各公司根據工作需要為員工提供各種培訓機會。凡集團出資培訓的員工應與集團簽訂合同或協議,按本制度中有關規定執行。
篇3:地產集團員工福利休假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公司的內部管理,明確員工所享有的休假,使公司運作更加規范化,特制定此制度。休假的種類包括:法定休假、公休日、國家規定的其他休假。
一、福利休假種類
1、法定休假日
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春節:放假3天(農歷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清明節:放假1天(農歷清明當日);
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端午節:放假1天(農歷端午當日);
中秋節:放假1天(農歷中秋當日);
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以上假期如遇公休日則順延。
2、帶薪年假
1、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年假期間享受100%工資。(來自:m.airporthotelslisboa.com)使用的有效期為取得年假的本陽歷年,過期作廢。如確因公司原因不能在規定時間內休完帶薪年假,經部門經理或總經理審批可給予剩余假期的3倍工資的補償。
2、公司有權保留年假的統一使用,遇緊急情況時,公司有權將正在休假的員工調回公司或取消休假。
3、公假
1、因調轉個人檔案及福利關系,可享受1天公假。
2、女職工本人按計劃生育規定做絕育及節育手術的給予3天公假。
4、婚假
1、男職工大于22周歲,女職工大于20周歲,符合婚姻法規定,可享受3天婚假;
2、男職工滿25周歲,女職工滿23周歲視為晚婚,可享受10天工作日婚假;
3、員工休婚假須提前2周提出申請。
5、喪假
員工的配偶、父母、子女、直系兄弟姐妹、公婆、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可享受3天喪假(遇法定假期及公休日不順延)。
6、產假
1、女職工在受孕12周內應向辦公室提交醫生證明。
2、女職工產假為90天(包括法定假期及公休日),其中產前休假15天。實行晚育(已婚二十四周歲以上生育第一個子女)可在90天基礎上增加產假30天。分娩遇有難產的,產假增加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 每多生產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
3、女職工懷孕流產的,產假為:懷孕三個月以下為15天,三個月以上(含三個月)至四個月為30天;四個月以上(含四個月)至七個月為40天;七個月以上(含七個月)為90天。
4、女職工休產假,必須依正常請假手續請假。產假期間享受100%基本工資。
5、產假期滿后,如撫育嬰兒確有困難的,經本人申請,部門經理及辦公室報總經理批準后可申請休哺乳假,最長為9個月。休假期間無工資。
6、產假期間及哺乳期可享受本地區產假津貼及哺乳期補助。
7、本公司男職工的配偶分娩,可享受3天護理假(遇法定假期及公休日不順延)。
二、休假申請原則
1、事前申請的原則:除發生突發事件,所有員工休假必須事前提出申請。
2、書面申請的原則:員工休假須填寫《請假單》,注明理由并經所屬及相關部門領導的批準方可休假。除有特殊原因,否則口頭(電話)請假不被認可。
3、休假與工作不沖突的原則:員工應充分理解公司運營的特點及要求,個人休假時間應不與本職工作需要發生沖突。
4、不可替代的原則:除辦公室核準可休的有薪假期外,辭職人員不可用請事假方式代替不能提前通知公司的時間。
5、任何假期連續3天及以上者(含日期連續3天,分次申請情況),均需到辦公室辦理休假手續,手續不全者,不予認可,按曠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