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房地產公司安全生產獎罰管理辦法
1、總則
?。?)為調動員工搞好安全生產的積極性,維護項目生產施工的正常秩序,確保員工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及建議項目安全管理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安全生產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按照企業負責,施工單位負責,行業管理,國家監察,群眾監督和勞動遵章守紀的總要求以及安全生產原則,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嚴格執行目標管理,項目經理室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負重要領導責任,分管領導對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做到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
?。?)公司生產管理部門環境安全監督在接受公司監督管理不代表公司行使對各生產單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常理。
?。?)安全生產獎罰以事實為依據,公開、公正、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起到鼓勵先進,鞭策后進的作用。
?。?)本辦法以公司內部經濟獎罰為主,達到國家行業獎勵標準,由公司推薦上報獎勵,觸犯有關國家生產發力、法規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2.獎勵
?。?)凡在年度安全生產中成績突出,具備下列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公司將給予精神或物質獎勵。
?、僬J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和政策以及企業安全生產各項管理制度,在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能源節約,環境保護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的。
?、谠趧趧颖Wo,安全技術方面,有創新發明,技術改進或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效果顯著地。
?、郯踩a設施齊全,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合理、有效,無重大安全隱患,問題整改及時,全年未發生任何大小事故,獲得市級以上安全文明標準化工地的。
?、茉诠窘M織的專項檢查中,名列前三名的分別獎勵工地責任人500元、300元、200元。
3.處罰
?。?)公司安全監督小組及參加月度施工現場綜合檢查的部門和個人在安全生產方面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情節輕重記憶1000—5000元處罰。
?、傥绰鋵嵃踩a責任制,未明確制定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目標和措施。
?、谏钊牍さ夭坏轿?,對工地出現的重大安全隱患不及時消除,未按規定組織進行單位內部的專項檢查。
?、墼诼男袡z查職責過程中,未發現、未提出存在問題,導致不良后果的。
?、茉谌粘9ぷ骰蚵撓迭c活動中,由于本部門或本人作為不到位導致發生事故的。
?。?)施工單位在安全生產的面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情節輕重給予5000—1000元的處罰。
?、傥绰鋵嵃踩a責任制,未明確制定本單位及項目部的安全上產目標和措施,對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不力的。
?、诓唤洺I钊牍さ?,對工地出現的重大安全隱患不及時發現消除,未按規定組織進行單位內部的專項檢查的。
?、蹖椖康陌踩a管理不力,對施工項目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資金、物資不予支持的。
?、茼椖坎抗芾砺毮芘鋫洳蝗?,采購不合格的安全防護用品,導致安全生產管理不力的。
?、菸窗凑找鬄轫椖坎颗鋫鋵#妫┞毎踩珕T以及安全員無證上崗的。
?、薨l生事故后隱瞞不報、或阻撓調查、掩蓋事實、不參與調查、處理、善后工作的。
?、邔ι霞壊块T的專項檢查、安全生產活動不積極創造條件配合、對提出的問題不及時督促項目部整改,造成惡劣影響的。
?、辔窗凑找幎楸竟卷椖坎烤幹朴行?、合理的專項方案和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的。
?。?)項目部在安全生產方面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情節輕重給予的處罰。
?、傥磳椖坎堪踩a責任制進行分解,項目部安全生產目標不明確,各項安全生產技術方案與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未規定或指定后不落實到位的。
?、谖窗匆幎ńM織進行項目部定期安全專項檢查的。
?、蹖Π踩珕T的工作不支持,對安全員提出的隱患和建議不采納整改的。
?、苓`反安全生產規定違章智慧的,未執行上級和安全部門限期解決的安全隱患要求,一旦發生事故,危害較大的。
?、莠F場5人以上不戴安全帽,高空作業未系掛安全帶和其他嚴重違反安全作業操作規程的。
?、薨l生事故后隱瞞不報或阻撓調查、掩蓋事實,不參與調查、處理、善后工作的。
?、邔ι霞壊块T的專項檢查,安全生產活動不積極創造條件配合,對提出的問題不及時整改,造成惡劣影響的。
?、辔窗凑找幎ńM織施工班組進行二級安全教育的,不組織班組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的。
?、岈F場管理存在隱患,施工現場環境惡劣,由上級部門提出整改意見而不及時整改的。
?、庥捎谠O備超過檢修期限運行或設備有缺陷或沒有防護裝置造成事故的。
*未為施工班組提供合格的安全防護用品的,現場沒有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的。
*特殊工種未持證上崗或證件過期的,現場未設置必要的安全標志的。
*深基坑支護,特殊架體,起重機械等危險性較大的部位設施未經過驗收就投入使用和投入使用后未按照規定例行維護保養造成安全隱患的。
*臨時施工用電,未執行JGJ46-20**標準,現場臨時用電不符合三級原電二級保護和設備未進行有效接地的,開關箱內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大于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大于0.15的。
*與高壓線的距離不涉足安全距離且沒有防護措施,或防護措施無效擅自施工的。
*安全技術檔案未及時記錄,專項施工方案抄襲沒有針對性,不能指導實際施工,施工記錄不能及時、真實、有效地反映施工情況的。
*發現可能帶來的嚴重后果的行為,設施等方面的缺陷和隱患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時報告,問題得不到及時整改的。
*未及時對施工班組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或交底不能指導安全施工的。
*未對施工安全生產過程進行有效控制,造成重大事故隱患的。
*挖溝、洞深超過1.5m,未按規定放坡或使用支撐,大面積取土未按順序挖洞取土的。
21在電源和用電兩端,未裝設開關箱,開關箱未防雨,對地高度低于1.3m,遇有臨時停電或停工休息時,未拉閘加鎖的。
22電焊機一、二次側的接線柱沒有罩殼,一次側電源線使用的橡皮電纜超過5m,二次側使用的橡皮銅芯軟電纜長度超過30m的。
23卷揚機沒有繩筒保險,前軋后攀樁不符合要求,未使用點動開關的。卷揚機與第一導向漏輪距離少于12m的。
24龍門架、井字架攬風繩不得用鋼絲繩、麻繩、鋼絲、鋼筋等代
替,高度10-15m的未設一組纜風繩,每增加10m未加設一組,纜風繩栓在樹木、電纜等物件上,龍門架未安裝超高限位、??垦b置、圍檔、防護、分層標志、警示鈴的。25吊籃未使用工具式,懸掛吊籃的公司繩圍繞挑梁少于3圈,卡頭的卡子少于3個的,吊籃未獨立懸掛,與相鄰吊籃連在一起的。
26杠機械傳動部分,未設置防護罩,杠圓盤機上沒有防護罩殼,平刨上沒有護手裝置的。
?。?)施工作業人員在安全生產方面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情節輕重給予100~200元的處罰。
?、俨环墓芾砣藛T的管理,違章作業的。
?、谖窗凑找幎ㄕ_佩戴安全防護用品,不使用和損壞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設施的。
?、郯l生事故后,破壞現場,隱瞞不報、虛報、故意拖延或者嫁禍他人的。
?、軐εu違章作業的人員進行打擊報復的。
?、葸M入施工現場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和帶釘易滑的鞋,酒后作業的。
?、奘┕がF場的腳平架,防護設施,安全標志和警告牌,未經項目負責人同意擅自拆動的。
?、哌`反規定擅自改動現場臨時用電線修的,宿舍內電線私搭亂接的。
?、嗍褂靡苿邮诫姎庠O備,操作者未按規定佩戴絕緣手套、穿膠鞋的。
?、嵩诙逊乓兹家妆锲返膫}庫吸煙、明火生活、作業的。在無防護措施情況下,向下拋扔任何物品的。
?、飧苤N窗垂ば蜻M行,模板沒有固定前進行下到工序,利用拉桿,支撐攀登上下的。
4.懲罰程序
?。?)獎勵根據工程項目情況公司,公司生產部門建議環境安全監督組審核,主管領導審批后由公司給予一定的獎勵。
?。?)處罰針對在綜合檢查中對下發的不符合規范標準整改通知書及隱患通知書不及時整改甚至屢教不改的,公司給予處罰。
5.附則
?。?)本辦法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程、規范執行。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篇2:公司安全生產獎罰規定
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獎罰規定(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規章制度,強化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工作,杜絕死亡、重傷事故及各類重大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一般性事故,確保安全生產、社區穩定,提高經濟效益、社會效益,依照《安全生產法》及上級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堅持重獎重罰。對安全生產工作作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根據考核目標實現后給予重獎;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單位和個人,無論造成事故與否均給予重罰及行政處分。
第三條根據上級下達年度輕傷控制指標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按風險程度分配到所屬單位,作為單位年度輕傷控制目標值,實行月度考核,季度兌現。
第二章獎勵
第四條當季全公司無死亡事故、無各類重大事故,經理、黨委書記、主管副經理各獎勵2000元,其他公司領導、安環辦正副主任(含主任助理及專職安全人員)各獎勵1500元;對直接參加安全管理的安委會成員及安委辦成員獎勵1000~1300元。
第五條按季考核兌現單位對實現安環目標的領導及安全員給予獎勵,標準見表二。
(一)當季未發生死亡、重傷及各類重大事故的單位及治安案件,并達到表一所列考核指標的,則按表二的獎勵數額兌現。
(二)表一各項考核未實現的,每項扣個人當月獎金15~20%。
第六條在生產、工作或公益事業中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獎勵600元以上。
(一)突發性事故(事件)發生后,積極進行搶救,減少事故(事件)損失和人員傷亡的有功人員;
(二)及時發現和消除各類事故隱患,避免重大事故發生的有功人員;
(三)積極提出安防環保合理化建議,經采用取得較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
(四)在工業衛生,職業病防治和管理、環境保護、治安管理、安全培訓及教育方面有顯著成績者。
第七條單位年內無死亡事故、無重傷各類重大事故,輕傷事故低于控制指標,安全、文明生產,環境保護工作成績顯著,單位以及有關部門和人員年終給予1~2倍季度獎勵。
第八條公司不定期開展安環活動,在活動中取得名次的單位和個人給予適當的獎勵。
第三章處罰
第九條年內死亡或重傷事故每超過控制指標一人次,經理、黨委書記、主管副經理各罰款2000元;其他公司領導、安環辦正副主任(含主任助理、專職安全人員)各罰款1500元;同時取消年度評先資格;安委會及安委辦成員各罰款1000元(重傷人次減半處罰)。
第十條年度超過輕傷控制指標1人次的單位罰款1000元;季度超過輕傷控制指標1人次對單位罰款600元。對責任人罰款300~600元。
第十一條公司所屬各單位若發生重傷以
上傷亡事故(含治安案件),取消當季獎勵資格,并取消年度評先資格。發生死亡(以人次計算)按表三的數額對責任單位和個人處罰。發生重傷(以人次計算),按表三的1/2對責任單位及個人罰款。同時承擔地方政府的罰款。
第十二條重大交通事故、設備事故、質量事故、火災事故、環境污染、爆炸、醫療、治安等事故發生后,根據責任輕重,具體按表四處罰。
第十三條凡是下列情形之一者,對單位或個人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制定安全生產考核及獎罰細則的,不按期進行安全檢查或不按規定進行安全教育的。
(二)無正當理由不執行或拖延執行隱患整改通知書和安全指令書的。
(三)發生事故后(含各類重大未遂事故及治安案件)不積極配合調查的單位及個人,或隱瞞不報,或不及時組織分析處理上報的。
(四)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
(五)每發現一次采購及發放不合格勞動保護用品,或不按規定發放勞動保護用品的單位和個人。
(六)未經許可擅自拆除,無故停運職業安全設施和環保設施的(同時承擔地方政府罰款)。
(七)不按規定進行勞動衛生和環境監測的。
第十四條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有關人員,不虛心按受批評教育和處罰,且態度不好者,除按本規定相應條款處罰外,并責令停工5天進行安全教育,停工期間每天發生活費20元。對拒不參加學習的,年內累計二次以上違規人員責令解聘。
第四章執行
第十五條按季考核兌現控制指標之內的單位和個人的獎勵,按以下條款執行:
(一)附表二所列單位按季填報安全考核申報表報生產自救辦審核。
(二)安環辦會同有關部門考核后,報主管副經理審定,由安環辦下達獎勵通知單,經人力資源部核準后,隨同當月工資一并發放。
(三)公司領導及有關人員的獎勵兌現,由安環辦造表,經經理或主管副經理審批后發放。
第十六條對單位和個人罰款(含地方政府的罰款)由安環辦下達罰款通知單并負責催交。被罰單位和個人收到罰款通知單一星期內將罰金交到財務部入帳,再將財務憑證交安環辦備案。
第十七條對第十二條所列事故和第十三條所列處罰內容須由相應的主管部門作出處罰決定報主管領導同意,由安環辦依照第十六條規定辦理。
第十八條各單位應根據本規定制定相應的獎罰實施細則,報安環辦備案;各單位對班組或個人罰款全額上交公司財務,單獨列帳,所交罰款可作為單位安全活動經費,
由單位安全主管領導掌握使用,但要將罰款數額和使用情況報安環辦備案。
篇3:煤礦掘進施工安全生產管理獎罰實施細則
煤礦掘進施工安全生產管理獎罰實施細則
1、凡作業規程規定必須使用點柱作迎頭臨時支護的掘進工作面未按規定設臨時支付的,每次罰款200-500元。
2、井巷開挖基礎、擴幫、挑頂過程中,未按規定采取臨時支護措施的,每次罰款100-500元。
3、巷道開門及巷道貫透未按措施要求加強支護的,每次罰施工單位200-1000元,罰負責人50元、技術員30元、當班指揮施工的班長罰50元、當班參加作業的工人每人罰款20元。
4、架棚巷道不按規定支設撐木或拉桿、空幫空頂,對當班班長罰款50元,工人每人罰款20元,因材料不到位造成上述情況的,罰負責人50元、技術員30元。
5、錨噴巷道不按規定正確布置錨桿的密度、角度、深度錨噴、噴漿厚度不夠,頂板破碎帶未鋪網護頂者,對施工單位處以30元/m罰款,每差一根錨桿罰款20元,連接不好的網每塊20元(以規程、措施規定為準)。凡將錨桿鋸短或砸扁使用的,一經發現,罰款500元/根,情節嚴重者給予開除工作籍。
6、溜子機頭機尾必須打上穩固可靠的壓柱,否則缺一處罰溜子司機及當班班長各50元。
7、使用扒裝機作業的掘進工作面,有下列情況時處以罰款:
(1)扒裝機無專用操作手把而用其它材料代替時,罰司機和當班班長各30元/次,罰負責人50元/天,直至停止使用。
(2)扒裝機鋼絲繩打結而繼續使用時,按每個結20元累加處罰責任者。
(3)扒裝機距迎頭的距離超過規程規定的,對當班班長、跟班隊長各罰款30元,對該區負責人罰款50元/天。
(4)扒裝機運行過程中,扒斗行走區間有人逗留或工作時,罰當班班長100元。并對耙裝機司機及逗留人員分別罰款150元。
(5)耙裝機導向輪拴在幫頂支護錨桿上使用的,對責任者罰款100元/次。
8、錨桿眼和爆破眼打干眼的,每次罰責任人200元。
9、 掘進工作面炮后不灑水降塵就出貨的,對當班班長罰款50元/次,對參加作業人員每人罰款30元/次,瓦檢員監督停止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