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湘人社發【20**】100號、長教職改辦【20**】5號和長職改字【20**】9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含南周實驗)教職員工崗位設置實際,為圓滿完成今年的職稱評審工作,以公開、公平、公正的評審工作促進教師隊伍建設,特制定此方案。
一、組織機構
1、職評領導小組:z
2、職評小組:z
二、工作程序
學習文件--制定方案--大會動員--書面申請--資格審定--材料公示--評委初評--領導小組復評--校內分榜--領導小組審定--公榜上報。
三、日程安排
第一階段:
11月5日:黨委會學習湘人社發【20**】100號、長教職改辦【20**】5號和長職改字【20**】9號等文件;
11月9日:行政會再次學習文件,并初步制定職評工作方案,向市局上報申報職數;
11月12日、11月13日:南周實驗、南周教職工大會動員、布署,資格審定、提交書面申請;
11月17日:向市局上報學校職評工作方案和量化標準;
12月17-23日:提交《教師申報高(中)級職稱工作情況一覽表》(見附件)到辦公室郵箱znz*bgs@126.com;
12月份:有關部門核實材料,材料公示,職稱評委會,領導小組會,參評人員排序;
第二階段:12月份(具體日期待定)
教育局指標下來后按職評會結果排序公榜;公榜后個人分頭整理寫材料;組織鑒定;驗收材料;報送材料。
四、指標:
中、高級指標暫未到校(根據評審結果先作排序,到時依次按所下指標報送材料);
五、參評條件:
本年度申報職稱除滿足原有文件規定的參評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凡一九五四年一月一日以后出生的全市所有中小學教師必須獲得相應等級的普通話合格證書方可申報參評;
2、凡需申報高級職稱的,必須有一年以上的農村或薄弱學校任教的經歷,才能獲準其評定高級職稱的資格;
六、工作要求和說明
1、指標公開、條件公開、程序公開、評審公開、結果公開、確保公開、公平、公正。不說情、不送禮、不登門、看實績;
2、如實填寫,不得弄虛作假,按日程操作,過期責任自負;
3、中、高級同步進行;
4、凡屬以考代評的職稱系列,申報者考試合格后單列參加職評會議的評議和無記名投票表決,贊成得票超過有效票總數2/3方可勝出對上呈報;
5、未盡事宜,由領導小組解釋。
篇2:E鄉中心學校職稱評審條例
E鄉中心學校職稱評審條例
為確保我鄉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評審工作的順利進行,依據河南省教育廳出版的《中小學管理規范》職稱評審及市、縣職稱工作會議精神和有關文件的規定,結合我鄉教育教學和學校管理實際情況,制定本評審條例。
1、參加工作20年以上計10分,15—19年計8分,14年以下計6分。
2、學歷(第一學歷):本科計10分,???分,中師8分,中專6分,高中及其他計6分。
3、任現職資格證書每滿1年記0.5分。
4、任現職以來,在縣及以上教育部門組織的優質課、技能大賽中,獲縣、市、省、國家級榮譽獎項依次記1分、5分、7分、9分,獲市、省、國家級獎項兩次以上者分別疊加1分、3分、5分。
5、任現職以來,在各級教育部門組織的評選活動中獲獎或在CN刊物上公開發表的教育教學論文,按縣、市、省和國家級獎項分別記1分、3分、5分、7分,獲市、省及國家級獎項兩次以上者分別疊加1分、2分、3分。
6、任現職以來,在教師節期間獲得縣級及其以上政府部門綜合表彰的,按縣、市、省、國家級榮譽依次記1分、2分、3分、4分。
7、任現職以來,指導的學生在縣級及其以上教育教研或教育行政部門、政府部門組織的活動中獲獎,同時本人被評為優秀輔導教師的,按縣、市、省、國家級榮譽依次記1分、2分、3分、4分。
8、任現職以來,被評為縣、市、省、國家級骨干教師的依次對應記1分、2分、3分、4分;獲得課題研究教學成果的,按市、省、國家級依次記5分、7分、9分。
9、任現職以來,在教育教學工作的某一方面,如“兩創兩爭”、“教學設計”、“課件制作”、“一條龍學科競賽”及其他教育教學活動中成績突出,受到縣、市、省、國家級教育及教育行政部門表彰的,依次對應記1分、2分、3分、4分。
10、在本年度中心學校組織的上學期全鄉小學教學水平測試中,第一學期成績名次即是該教師本學年成績名次,一至五年級第一名至第十二名依次對應記30、28、26、24、22、20、18、16、14、12、6、2分;六年級第一至第九名依次對應記30、26、22、20、18、16、14、12、10分。
11、初中按本年度參加縣教學水平測試成績,第一名至第十五名依次對應記50、45、40、38、36、34、30、26、22、20、18、16、14、12、10分;九年級按本年度中招考試成績全縣排名。九年級若無全縣中招排名,則按第一學期期末聯考和第二學期至少兩次模擬考試平均成績,校內第一名記40分,每遞減一名少記10分,單人帶學科最高不超過30分,由初中計算、分析后,領導組成員及九年級全體任課教師簽名,上報成績、名次。
12、本學年( 20**年9月1日—20**年8月31日)在虞城縣教育局網站發表的正面報道我鄉或各中小學教育教學活動的信息,按中心學校評定,對前三名優秀通訊員分別加6、4、2分。
13、由中心學校組織的兩期期末作業、教案定性檢查,按優秀、良好分別記3分、2分;無作業學科,作業一項不加分。
14、中心學校組成以中心校長為組長的職稱評審小組,對所有申報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對符合參評條件的人員進行民主綜合評議,評議分最高記30分。
15、參評教師本學年考勤總數低于應出勤次數五分之四,或請事假、病假累計超過20天,取消本年度職稱參評資格??记诖螖涤蓪W校提供期末匯總表和學??记谠加涗?,學校出具證明并由校長、副校長簽字,如出現問題由校長承擔責任。
16、在本學年縣、鄉水平測試后中兩名的教師,取消本年度職稱評審資格。
17、五升六、六升七及各班學生鞏固率按《E鄉20**-20**學年度教育教學提升工作目標責任書》之規定執行。
18、本學年在上級教育及教育行政部門對學校教育教學或學校管理督導檢查中受通報批評,或其他違規違紀被上級有關部門批評、通報、查處,及在教育教學管理工作中出現教學事故(如侮辱、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等)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學校校長和責任教師,自本年度起三年內不得參與職稱評審。
19、若所報證件、證書經上級認定為假證,或被舉報弄虛作假者,或上報后被上級教育行政部門退回導致指標作廢者,自本年度起三年內不得參與職稱評審。
20、在縣、鄉水平測試中弄虛作假,一經發現成績作廢,該項積分記為0分,且三年內不得參加職稱評審。
21、凡本條例1—14條未涉及的記分獎項,本年度職稱評審均不另行記分。
22、本條例由中心學校職稱評審小組負責解釋。
說明:
1、各種證件、證書必須是教育部門、教育行政部門或政府部門核定下發的方可計分,公開發表的論文必須在正規CN刊物上方可計分。
2、同類證書記分不累計,只按最高獎項計分一次。
3、相同或相近條件下,以下情況依次優先晉級。
?。?)教齡及任現職時間較長;
?。?)擔任班主任工作(校長、副校長、年級段長按班主任參評)的、成績相對突出的。
?。?)本學年任教學科為語文、數學、英語的,課時量相對較重的。
4、必須有規定年限內的繼續教育證書。
E鄉中心學校
篇3:學院輔導員職稱評審管理辦法
學院輔導員職稱評審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根據教育部、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輔導員按助教、講師、副教授、教授要求評聘思想政治教育學科或其他相關學科的專業技術職務。學校有權評審的輔導員專業技術資格為助教(初級輔導員)、講師(中級輔導員)。輔導員職稱評聘堅持工作實績、科學研究能力和研究成果相結合的原則,側重考察工作實績。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我校專職輔導員(包括班級輔導員、心理輔導員、公寓輔導員)、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第二章 輔導員職稱評審標準條件
第四條 基本條件
1、基本要求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忠誠教育事業,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學校的規章制度。
?。?)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以學生為本,工作態度端正,為人師表。
?。?)具有良好的業務能力和身體素質,較好地履行現任職務崗位職責。
?。?)具有高等學校教師資格。
2、取得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外語等級考試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合格證書,或符合規定的免試條件。
3、結合從事的輔導員工作需要,完成規定的繼續教育任務。
4、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在規定的任職年限基礎上延遲申報:
?。?)申報前一年度績效考核為基本合格者,延遲1年申報。
?。?)任期內有教學事故者,延遲1年申報;任期內有重大教學或責任事故者,延遲2年申報。
?。?)謊報學歷,資歷、業績,剽竊他人成果等弄虛作假行為者,除取消當年申報資格外,延遲2年申報。
第五條 助教(初級輔導員)資格條件:獲得本科學歷后,從事高校專職輔導員工作滿1年,經考察,能勝任和履行高校輔導員職責,直接認定初級輔導員資格。
第六條 直接認定中級輔導員資格條件:獲得碩士學位后,從事高校輔導員工作滿3年(其中在我校從事輔導員工作不少于1年),教育教學及工作實績符合要求,經考核,能勝任和履行高校輔導員職責。
第七條 其他人員申報中級輔導員資格,應符合以下具體要求。
1、學歷和資歷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獲得學士學位后,受聘初級輔導員職務滿4年。
?。?)大學本科畢業后,受聘初級輔導員職務滿5年。
2、學生教育教學工作符合下列要求
?。?)熟練掌握高等教育理論的基礎知識,較系統地掌握本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取得教育主管部門頒發的崗前培訓合格證書。
?。?)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其中班級輔導員平均帶班人數不少于280人,心理輔導員平均帶班人數不少于100人。
?。?)承擔思政教育類課程教學,主要指思政課、黨課、團課、素質教育課、就業指導課、心理咨詢課等,每學年授課不低于60課時。
?。?)教學效果良好,歷年教學質量考核合格。
3、學術水平與業績成果
具有一定的科學研究能力,能運用最新研究成果和經驗,對學生工作進行深入分析、研究,研究成果對進一步做好學生工作具有指導作用。
?。?)在公開期刊上發表學生工作相關領域學術論文1篇。
?。?)參加校級以上教育教學研究項目1項以上。
?。?)取得初級就業指導師、心理咨詢師、職業規劃師資格認證1項以上。
4、工作實績條件須具備下列第1-2項和第3-5項中的一項:
?。?)任期內年度學生測評滿意率平均達90%以上;
?。?)任期內平均畢業班初次就業率不低于96%,學生欠費率不高于0.8%,違紀率不高于4‰。
?。?)任期內在學校年終考核中至少1次評為良好及以上等級或個人獲得校級以上相關表彰1次;
?。?)所帶班級曾獲校級以上優秀集體稱號;
?。?)參與指導學生獲得市(廳)級三等獎以上獎勵。
第三章 評審組織
第八條 成立輔導員職稱評審組,在學校職稱評審委員會領導下開展工作。
1、輔導員職稱評審組是我校輔導員專業技術職務的審定和推薦組織,其職責是:審議評定我校輔導員中級和初級專業技術職務;評議提出我校申報輔導員高級職稱人員的推薦意見,報省教育廳高評委評審。
2、輔導員職稱評審組設組長1名,副組長1-2名,組長、副組長由具有較高學術水平的學校黨政負責人和專家擔任。評審組成員原則上由有一定學生工作經驗并具有高級職稱的管理人員和專家組成。
第九條 評審組每屆任期3年。任期滿后,須按有關規定進行換屆,組長、副組長、評審組成員均可以連任。
第十條 評審程序
1、申報
申報人根據本人從事的專業和工作崗位性質及本人具備的任職條件,向所在二級單位提出申請。申報人須認真、如實填寫《專業技術職務申報表》,并提交相關材料。
2、推薦
各申請人所在部門根據任職資格條件,對申報人進行擇優推薦。根據申報人的工作態度、學識水平、業務能力、工作業績進行綜合評價,寫出評議推薦意見,評議推薦意見須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后交學校學生管理部門。
3、審核
?。?)學生處負責審核輔導員類別申報人員相關材料
>規范性和真實性;
?。?)人事處會同有關部門(學生處、教務處、科研處等)組成審核小組,對申報人的學歷、資歷、教學、科研等情況進行審核。
4、評議及審定
?。?)輔導員職稱評審組按照任職資格條件,認真審核申報人的材料和基層推薦意見,經充分討論后,采取舉手或無記名投票方式表決。
?。?)校職稱評審委m.airporthotelslisboa.com員會在評審組評審基礎上,對申報人的材料進行審核、評議后,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表決。
評審時,必須有超過全體委員三分之二的委員到會,才能進行評審。申報人須得到超過出席委員三分之二的同意票,方可通過。評審結果當場宣布,出席委員簽字確認評審結果。
5、校評審委員會通過的評審結果,在全校范圍內公示。
第十一條 申訴
1、凡對評審結果有異議的,應在公示期滿前向輔導員職稱評審組書面申訴,并提交證實材料。輔導員職稱評審組對申訴情況進行調查了解,答復申訴人。
2、申訴人對答復結果仍不滿意的,可向學校職稱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訴。申訴不影響正常的評審進程。
第十二條 評審紀律
1、各級評審組織成員應堅持原則、客觀公正,正確執行評審政策。
2、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自覺遵守評審工作紀律,不得擅自泄露各級評審組織的成員名單;不得擅自泄露評審過程、評審意見和投票表決結果。
3、對于利用職務之便營私舞弊、泄露內情、干擾評審工作的,視其情節輕重進行處理。
第四章附則
第十三條 資格條件所要求的論文必須是獨立或第一作者完成,并公開發表在具有“CN”、“ISSN”刊號的學術刊物上;在學術期刊的“增刊、特刊、???、專輯”上發表的論文以及論文集上收錄的論文均不計入規定的數量。
第十四條 資格條件所提到的教學科研成果分類,參照省教育廳標準。
第十五條 資格條件中冠有“以上”者,均含本級。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試行,由學校人事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