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南中學職稱評審推薦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則:
為促進教師專業快速成長,夯實“爭創全國示范性學?!钡娜瞬呕A,更為全面、科學地評價教師的教育教學成績,充分調動全體教師的工作積極性,認真實施學校的辦學理念,遵循“以實績為先、以能力為重”原則,特制定本辦法,以規范教師職稱評審推薦工作。
二、領導小組:
組長:校長z
副組長:書記z,副校長z,紀委書記z ,工會主席z
主要組員:黨政辦主任、教務科長、學生科長、教科室主任
評審推薦原則:公正、公開、公平、原則,導向性原則,全面性原則
三、評委庫成員:(見附表)
四、申報條件
1、學歷與資歷
申報中學高級教師職務,應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且擔任中學一級教師職務5年以上(含5年);申報中學一級教師職務,應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且擔任中學二級教師職務4年以上(含4年)。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從事本專業工作滿三年(取得碩士前已工作1年以上的減1年)可認定為中學一級教師職務。初任中學二級教師職務,應具有本科學歷,見習一年期滿。
2、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3、計算機過級證書
教師須具備計算機高級合格證書。
4、普通話過級證書
語文教師要求二級甲等,其他學科教師要求二級乙等。
5、符合要求的繼續教育證書
6、年度考核
近五年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
7、論文要求
申報高級教師資格必須有市級一等獎或省級二等獎及以上論文;申報中學一級教師資格必須有市級二等獎、省級三等獎及以上論文。
下列情況實行一票否決:
1、未達到上述七條要求者。
2、處于解聘、待崗、試聘、長期病休等期間者。
3、申報教師在任現職期間,本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擔任班主任(行政干部、年級組長、教研組長)工作或擔任班主任工作由于個人原因中途被撤換,或在限定時間內仍不能勝任者。
4、違反株洲市教育局制定的《教師十不準》,有嚴重師德師風問題,給學校造成重大損失(經濟上、榮譽上)并受到學校處罰者。
5、申報材料弄虛作假,被舉報查實者。
五、申報程序
1、凡符合申報條件的教師,須在規定時間內填寫職稱參評申請表提出申請,未提出申請者不予考慮。
2、資格審查
職評工作小組審查資格,公示符合基本申報條件的教師名單。
3、考核小組核分
參評教師必須在核分截止日前提供材料,過期不予受理??己诵〗M根據計分標準、材料逐一核分。
4、根據考核小組的核分由高到低排序,按指標的120%舍尾取整確定入圍人員。
5、入圍申報高級職稱的教師必須參加每人限時5分鐘的述職,入圍申報中學高級和一級的教師要接受全校教師的民意測評??己私M綜合測評。
6、考評小組核分,職評推薦領導小組審核,公示計分和最后推薦結果。
7、學校上報后,在評審過程中因個人原因未通過,隔一年才能申報。未盡事宜,由學校職稱評定小組集體決定。
六、計分項目和標準
以7月5日為時間分界點。
?。ㄒ唬┌嘀魅位蚱渌芾斫涷灒?0分)(由學生科負責考核)
1、任期內(指高級職稱申報日前五年,中級四年,下同),在方南中學有擔任班主任工作經歷者(或年級主任、年級組長、年級干事)。計分辦法:第一年計2分;第二年計2+1=3分;第三年計3+2=5分;第四年計5+3=8分;第五年計8+4=12分。未從事此項工作者不得分。
2、任期內,被評定為校級優秀班主任或德育工作者加1分;被評定為市級優秀班主任或德育工作者加3分;被評定為省級以上級別的優秀班主任(含省級)或德育工作者加5分。每學年只取一次最高級別計分,可連年疊加。
3、任期內,擔任學校教研組長、備課組長、中層干部、學校德育專干(專指學生科負責年級、班級管理考核或學生干部培養者)可按班主任計分辦法的2/3計分。副班主任可按班主任計分辦法的1/2計分。校級、市級、省級優秀教研組長或備課組長分別計1分、3分、5分。
?。ù隧椏己酥薪萄薪M長、備課組長由教務科考核計分,中層干部由黨政辦考核計分,德育干事由學生科考核計分,最后將得分情況匯總到學生科。)
4、上述三項可以疊加,但總分不超過20分。
?。ǘ┙虒W業績(40分):以《方南中學教師教學成績的認定方案》考核為依據。
具體分為三項:
1、教學滿意度,滿分5分,根據教師平時教育教學各方面情況,教務科組織一期一次的問卷調查,根據近五年的滿意率平均結果按5×平均滿意率計分;
2、AB評價檔,滿分30分,
高考科目教師根據每期兩次的AB評價法原始成績,以滿分30分折算評價分,取近五年的平均值作為被評教師的個人分數。
音、體、美教師按工作量、競賽成績、及課外活動組織情況經教務科考核合格的按30分的75%記分,認定不合格按50%記分,學校認定的高考專業教師,完成高考指標加3分,超高考指標按0.5分/人次累加;通用技術、信息技術及其他類教師成績按工作量、競賽成績、課外活動組織情況經教務科考核合格的按30分的75%計分,認定不合格按50%記分。
3、教學常規考核滿分5分,根據學校每期對聽課、教案檢查、作業批改檢查、教學計劃上交等一期一次的檢查結果進行統計,取近五年平均值分,按參評人數均分4檔分別計5、4、3、2分;
?。ㄈ┱撐模?0分):
該項得分標準分別按照省級一等獎以上(含省級一等獎)、省級二等獎、市級一等獎和省級三等獎計5分、4分、3分和2分;在國家級、省級刊物發表論文按每篇8分、6分計分。(由教科室負責考核,須出示原始論文及獲獎證書,原始證件由教師本人保存,并在異議提出時及時出示,申報高級考核近5年的論文,申報中級考核近4年的論文。)
?。ㄋ模┱n題(6分):
參與各級課題的立項、研究者,分別按照國家級4分、省級3分、市級2分、校級1分的標準進行計分;參與各級課題子課題的主要人員,則比照相應等級下降一級計分;課題的一般參予人員按上述各項應有分值的四分之一計分。課題不僅限于立項審批,必須要真正實施,對于假課題、死課題均不計分,同時需無條件退還學校發放的相關費用。(由教科室負責考核,申報高級考核近5年的課題,申報中級考核近4年的課題。)
?。ㄎ澹I務考試(4分):
學校每年組織一次業務考試,考試內容、難度與高考相同。不參加考試或考試舞弊者,該項記0分;正常參加考試者,計1分;考試成績占同學科教師排名前50%者,記2分;考試成績占同學科教師排名前25%者,記4分。(由教科室負責考核,按先年考試分數排名打分。)
?。┡囵B青年教師(3分)
在任職期內(指高級職稱申報日前五年,中級四年),帶有經學校指定的徒弟記2分,被學校評為優秀師徒加1分,但總分不超過3分。
?。ㄆ撸I評審評分(7分):將專業評審的滿票數計7分,每個人的專業評審得分則按得票率乘以7即得分。
?。ò耍┙听g計1分/2年(學校同意的脫產學歷提升學習年限不扣除,病休、離崗休息時段扣除)。
七、計分材料來源:
1.教學實績類材料由教務科提供。
2.班主任工作類材料由學生科提供。
3.教研類材料由教科室提供。
4.其他考核榮譽性材料由辦公室提供。
調入教師教學成績從其人事和業務檔案中認定;若檔案中無記載,則要求提供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的成績統計表,由學校職評組比照執行。
八、加分部分:(最高分限定為20分)
?。ㄒ唬┲Ы?、賽課
1、由教育行政部門委派支教(含到外國語、鳳凰支教)的教師加計2分/年,最高分限定為6分。
為鼓勵教師去外國語、鳳凰支教,按申報人數與教育局下達指標的比值確定外國語、鳳凰的入圍人數,若不滿1人可跨年累加至滿1人為止。(由黨政辦負責考核)
2、賽課按全國一、二、三等獎5分、 4分、3分,省一、二、三等獎4分、3分、2分,市一、二、三等獎3分、2分、1分,校一、二等獎2分、1分計入加分項目,最高分限定為6分。(由教科室負責考核)
?。ǘ└鲗W科的任課教師,若被學校正式選聘為教練且能認真按照要求組織奧賽,可以按下述規則加分:
1、完成一個奧賽周期且有學生獲得省級二等獎者,加3分;
2、所帶學生獲得省級一等獎者(注:具有高考加分資格),按照每人次8分的標準累加;
3、有學生進入省級以上培訓隊(含省級)者,按每人次10分的標準累加;
4、有學生獲得國際奧賽金牌者,按每人次20分的標準計數。
教師在其他非奧賽類學科競賽活動中取得的成績,由教務科根據實際情況提出意見并交校辦公會討論決定。原則上非奧賽項目加分應比照奧賽項目的相應水平減少50%。(由教務科負責考核)。
?。ㄈ┢渌己?、榮譽性計分(以行政部門頒發的榮譽證書及文件為依據,榮譽一年度不重復計分,只取最高項,申報高級5年內,申報中級四年內可連年累計。且不能與“(一)班主任或其它管理經驗”項中所獲榮譽重復計分。最高分限定為10分)
1、年度考核優秀計1分/次,學校嘉獎(五“十佳”、優秀黨員、優秀團員、月度人物)計1分/次。
2、省級及以上勞模和優秀榮譽計5分/次;市級優秀榮譽計3分/次。
方南中學
經20**年教代會通過,于20**年開始執行!
篇2:E鄉中心學校職稱評審條例
E鄉中心學校職稱評審條例
為確保我鄉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評審工作的順利進行,依據河南省教育廳出版的《中小學管理規范》職稱評審及市、縣職稱工作會議精神和有關文件的規定,結合我鄉教育教學和學校管理實際情況,制定本評審條例。
1、參加工作20年以上計10分,15—19年計8分,14年以下計6分。
2、學歷(第一學歷):本科計10分,???分,中師8分,中專6分,高中及其他計6分。
3、任現職資格證書每滿1年記0.5分。
4、任現職以來,在縣及以上教育部門組織的優質課、技能大賽中,獲縣、市、省、國家級榮譽獎項依次記1分、5分、7分、9分,獲市、省、國家級獎項兩次以上者分別疊加1分、3分、5分。
5、任現職以來,在各級教育部門組織的評選活動中獲獎或在CN刊物上公開發表的教育教學論文,按縣、市、省和國家級獎項分別記1分、3分、5分、7分,獲市、省及國家級獎項兩次以上者分別疊加1分、2分、3分。
6、任現職以來,在教師節期間獲得縣級及其以上政府部門綜合表彰的,按縣、市、省、國家級榮譽依次記1分、2分、3分、4分。
7、任現職以來,指導的學生在縣級及其以上教育教研或教育行政部門、政府部門組織的活動中獲獎,同時本人被評為優秀輔導教師的,按縣、市、省、國家級榮譽依次記1分、2分、3分、4分。
8、任現職以來,被評為縣、市、省、國家級骨干教師的依次對應記1分、2分、3分、4分;獲得課題研究教學成果的,按市、省、國家級依次記5分、7分、9分。
9、任現職以來,在教育教學工作的某一方面,如“兩創兩爭”、“教學設計”、“課件制作”、“一條龍學科競賽”及其他教育教學活動中成績突出,受到縣、市、省、國家級教育及教育行政部門表彰的,依次對應記1分、2分、3分、4分。
10、在本年度中心學校組織的上學期全鄉小學教學水平測試中,第一學期成績名次即是該教師本學年成績名次,一至五年級第一名至第十二名依次對應記30、28、26、24、22、20、18、16、14、12、6、2分;六年級第一至第九名依次對應記30、26、22、20、18、16、14、12、10分。
11、初中按本年度參加縣教學水平測試成績,第一名至第十五名依次對應記50、45、40、38、36、34、30、26、22、20、18、16、14、12、10分;九年級按本年度中招考試成績全縣排名。九年級若無全縣中招排名,則按第一學期期末聯考和第二學期至少兩次模擬考試平均成績,校內第一名記40分,每遞減一名少記10分,單人帶學科最高不超過30分,由初中計算、分析后,領導組成員及九年級全體任課教師簽名,上報成績、名次。
12、本學年( 20**年9月1日—20**年8月31日)在虞城縣教育局網站發表的正面報道我鄉或各中小學教育教學活動的信息,按中心學校評定,對前三名優秀通訊員分別加6、4、2分。
13、由中心學校組織的兩期期末作業、教案定性檢查,按優秀、良好分別記3分、2分;無作業學科,作業一項不加分。
14、中心學校組成以中心校長為組長的職稱評審小組,對所有申報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對符合參評條件的人員進行民主綜合評議,評議分最高記30分。
15、參評教師本學年考勤總數低于應出勤次數五分之四,或請事假、病假累計超過20天,取消本年度職稱參評資格??记诖螖涤蓪W校提供期末匯總表和學??记谠加涗?,學校出具證明并由校長、副校長簽字,如出現問題由校長承擔責任。
16、在本學年縣、鄉水平測試后中兩名的教師,取消本年度職稱評審資格。
17、五升六、六升七及各班學生鞏固率按《E鄉20**-20**學年度教育教學提升工作目標責任書》之規定執行。
18、本學年在上級教育及教育行政部門對學校教育教學或學校管理督導檢查中受通報批評,或其他違規違紀被上級有關部門批評、通報、查處,及在教育教學管理工作中出現教學事故(如侮辱、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等)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學校校長和責任教師,自本年度起三年內不得參與職稱評審。
19、若所報證件、證書經上級認定為假證,或被舉報弄虛作假者,或上報后被上級教育行政部門退回導致指標作廢者,自本年度起三年內不得參與職稱評審。
20、在縣、鄉水平測試中弄虛作假,一經發現成績作廢,該項積分記為0分,且三年內不得參加職稱評審。
21、凡本條例1—14條未涉及的記分獎項,本年度職稱評審均不另行記分。
22、本條例由中心學校職稱評審小組負責解釋。
說明:
1、各種證件、證書必須是教育部門、教育行政部門或政府部門核定下發的方可計分,公開發表的論文必須在正規CN刊物上方可計分。
2、同類證書記分不累計,只按最高獎項計分一次。
3、相同或相近條件下,以下情況依次優先晉級。
?。?)教齡及任現職時間較長;
?。?)擔任班主任工作(校長、副校長、年級段長按班主任參評)的、成績相對突出的。
?。?)本學年任教學科為語文、數學、英語的,課時量相對較重的。
4、必須有規定年限內的繼續教育證書。
E鄉中心學校
篇3:學院輔導員職稱評審管理辦法
學院輔導員職稱評審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根據教育部、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輔導員按助教、講師、副教授、教授要求評聘思想政治教育學科或其他相關學科的專業技術職務。學校有權評審的輔導員專業技術資格為助教(初級輔導員)、講師(中級輔導員)。輔導員職稱評聘堅持工作實績、科學研究能力和研究成果相結合的原則,側重考察工作實績。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我校專職輔導員(包括班級輔導員、心理輔導員、公寓輔導員)、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第二章 輔導員職稱評審標準條件
第四條 基本條件
1、基本要求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忠誠教育事業,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學校的規章制度。
?。?)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以學生為本,工作態度端正,為人師表。
?。?)具有良好的業務能力和身體素質,較好地履行現任職務崗位職責。
?。?)具有高等學校教師資格。
2、取得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外語等級考試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合格證書,或符合規定的免試條件。
3、結合從事的輔導員工作需要,完成規定的繼續教育任務。
4、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在規定的任職年限基礎上延遲申報:
?。?)申報前一年度績效考核為基本合格者,延遲1年申報。
?。?)任期內有教學事故者,延遲1年申報;任期內有重大教學或責任事故者,延遲2年申報。
?。?)謊報學歷,資歷、業績,剽竊他人成果等弄虛作假行為者,除取消當年申報資格外,延遲2年申報。
第五條 助教(初級輔導員)資格條件:獲得本科學歷后,從事高校專職輔導員工作滿1年,經考察,能勝任和履行高校輔導員職責,直接認定初級輔導員資格。
第六條 直接認定中級輔導員資格條件:獲得碩士學位后,從事高校輔導員工作滿3年(其中在我校從事輔導員工作不少于1年),教育教學及工作實績符合要求,經考核,能勝任和履行高校輔導員職責。
第七條 其他人員申報中級輔導員資格,應符合以下具體要求。
1、學歷和資歷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獲得學士學位后,受聘初級輔導員職務滿4年。
?。?)大學本科畢業后,受聘初級輔導員職務滿5年。
2、學生教育教學工作符合下列要求
?。?)熟練掌握高等教育理論的基礎知識,較系統地掌握本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取得教育主管部門頒發的崗前培訓合格證書。
?。?)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其中班級輔導員平均帶班人數不少于280人,心理輔導員平均帶班人數不少于100人。
?。?)承擔思政教育類課程教學,主要指思政課、黨課、團課、素質教育課、就業指導課、心理咨詢課等,每學年授課不低于60課時。
?。?)教學效果良好,歷年教學質量考核合格。
3、學術水平與業績成果
具有一定的科學研究能力,能運用最新研究成果和經驗,對學生工作進行深入分析、研究,研究成果對進一步做好學生工作具有指導作用。
?。?)在公開期刊上發表學生工作相關領域學術論文1篇。
?。?)參加校級以上教育教學研究項目1項以上。
?。?)取得初級就業指導師、心理咨詢師、職業規劃師資格認證1項以上。
4、工作實績條件須具備下列第1-2項和第3-5項中的一項:
?。?)任期內年度學生測評滿意率平均達90%以上;
?。?)任期內平均畢業班初次就業率不低于96%,學生欠費率不高于0.8%,違紀率不高于4‰。
?。?)任期內在學校年終考核中至少1次評為良好及以上等級或個人獲得校級以上相關表彰1次;
?。?)所帶班級曾獲校級以上優秀集體稱號;
?。?)參與指導學生獲得市(廳)級三等獎以上獎勵。
第三章 評審組織
第八條 成立輔導員職稱評審組,在學校職稱評審委員會領導下開展工作。
1、輔導員職稱評審組是我校輔導員專業技術職務的審定和推薦組織,其職責是:審議評定我校輔導員中級和初級專業技術職務;評議提出我校申報輔導員高級職稱人員的推薦意見,報省教育廳高評委評審。
2、輔導員職稱評審組設組長1名,副組長1-2名,組長、副組長由具有較高學術水平的學校黨政負責人和專家擔任。評審組成員原則上由有一定學生工作經驗并具有高級職稱的管理人員和專家組成。
第九條 評審組每屆任期3年。任期滿后,須按有關規定進行換屆,組長、副組長、評審組成員均可以連任。
第十條 評審程序
1、申報
申報人根據本人從事的專業和工作崗位性質及本人具備的任職條件,向所在二級單位提出申請。申報人須認真、如實填寫《專業技術職務申報表》,并提交相關材料。
2、推薦
各申請人所在部門根據任職資格條件,對申報人進行擇優推薦。根據申報人的工作態度、學識水平、業務能力、工作業績進行綜合評價,寫出評議推薦意見,評議推薦意見須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后交學校學生管理部門。
3、審核
?。?)學生處負責審核輔導員類別申報人員相關材料
>規范性和真實性;
?。?)人事處會同有關部門(學生處、教務處、科研處等)組成審核小組,對申報人的學歷、資歷、教學、科研等情況進行審核。
4、評議及審定
?。?)輔導員職稱評審組按照任職資格條件,認真審核申報人的材料和基層推薦意見,經充分討論后,采取舉手或無記名投票方式表決。
?。?)校職稱評審委m.airporthotelslisboa.com員會在評審組評審基礎上,對申報人的材料進行審核、評議后,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表決。
評審時,必須有超過全體委員三分之二的委員到會,才能進行評審。申報人須得到超過出席委員三分之二的同意票,方可通過。評審結果當場宣布,出席委員簽字確認評審結果。
5、校評審委員會通過的評審結果,在全校范圍內公示。
第十一條 申訴
1、凡對評審結果有異議的,應在公示期滿前向輔導員職稱評審組書面申訴,并提交證實材料。輔導員職稱評審組對申訴情況進行調查了解,答復申訴人。
2、申訴人對答復結果仍不滿意的,可向學校職稱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訴。申訴不影響正常的評審進程。
第十二條 評審紀律
1、各級評審組織成員應堅持原則、客觀公正,正確執行評審政策。
2、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自覺遵守評審工作紀律,不得擅自泄露各級評審組織的成員名單;不得擅自泄露評審過程、評審意見和投票表決結果。
3、對于利用職務之便營私舞弊、泄露內情、干擾評審工作的,視其情節輕重進行處理。
第四章附則
第十三條 資格條件所要求的論文必須是獨立或第一作者完成,并公開發表在具有“CN”、“ISSN”刊號的學術刊物上;在學術期刊的“增刊、特刊、???、專輯”上發表的論文以及論文集上收錄的論文均不計入規定的數量。
第十四條 資格條件所提到的教學科研成果分類,參照省教育廳標準。
第十五條 資格條件中冠有“以上”者,均含本級。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試行,由學校人事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