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物業服務等級收費管理辦法(20**試行)
第一條 為規范物業服務收費秩序,維護業主、物業使用人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合法權益,促進物業服務行業穩定健康發展,根據國務院、山西省《物業管理條例》和國家發改委、住建部《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等相關法規以及省物價局、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規范物業服務收費管理的通知》精神,結合忻州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忻州市范圍內具有資質的物業企業服務收費行為。
第三條 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行分級負責,忻州城區按照城市建設管理權限劃分,分別由市價格主管部門、房地產主管部門和忻府區價格主管部門、房地產主管部門管理,各縣(市、區)的由當地價格主管部門、房地產主管部門負責。
市、縣兩級價格主管部門牽頭,房地產主管部門等配合,負責物業服務收費等級標準的制定,對物業服務價格進行監管,依法查處物業服務中的違規收費、亂收費行為。
市、縣兩級房地產主管部門牽頭,價格主管部門等配合,負責物業服務行業的管理,指導物業企業自主定價,協調解決物業服務管理中的矛盾和問題,加強對物業企業的監督和管理。
第四條 物業服務收費應當遵循合理、公開以及服務內容、服務質量與服務費用相適應的原則。
第五條 物業服務收費管理,業主委員會或產權單位應根據物業實際情況和業主消費水平,選定相應級別的服務內容標準,確定服務收費價格。
第六條 物業綜合服務費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稅費和利潤。其中,物業服務成本或者物業服務支出構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一)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不包括電梯運行、供熱供水二次加壓和專項維修資金分攤費用);
(三)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四)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五)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六)辦公費用;
(七)物業服務機構固定資產折舊;
(八)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九)IC 卡工本費及經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同意的其它費用。
第七條 物業服務收費包括物業綜合服務費、電梯等共用設備運行費、車輛停放服務費、裝飾裝修管理費、裝修垃圾清運費和代收代辦服務費、特約服務等費用。
根據不同物業的性質和特點,物業服務收費分別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
住宅小區前期物業和保障性小區物業綜合服務費、裝飾裝修管理費、裝修垃圾清運費,實行政府指導價。
電梯等共用設備運行費據實結算,按住戶面積分攤。
已成立業主委員會的非保障性住宅小區的物業綜合服務費、非住宅物業和別墅服務收費以及車輛停放服務費、物業企業接受委托開展的特約服務、代收代辦等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
第八條 實行政府指導價的住宅小區物業綜合服務收費實行分等定價。市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市房地產主管部門根據住宅小區的硬件設施、環境和物業管理企業的服務內容、服務標準,制定出臺住宅小區物業服務等級控制收費標準。具體收費標準由建設單位或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在控制收費標準內選擇等級以物業服務合同的形式約定執行。
第九條 前期物業服務(房屋竣工交付使用、業主大會未成立前)。開發建設單位應在政府指導價范圍內對照有關服務內容標準,擬定服務價格后,進行前期物業服務招投標,選擇物業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報房地產主管部門備案。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作為房屋買賣合同附件應當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物業綜合服務費的計費方式、計費起始時間,經買受人簽字確認后執行。
第十條 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后,非保障性住房物業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物業服務企業可參照《忻州市普通住宅物業服務等級與收費標準》,結合業主或業主委員會的意見確定本小區物業服務等級。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由業主、物業使用人與物業服務企業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執行。
第十一條 電梯運行費、消防維護費、年檢費和供熱、供水的二次加壓費用等收費,根據運行情況據實結算、按住戶面積分攤,定期公布,具體收取辦法由雙方議定后以合同約定的形式執行。
供電實行合表電價計費的小區,使用公共變壓器用電的,應將供電企業折扣的度電3 分錢用于小區供電設施的運行維護和彌補損耗等費用,不得另外向住戶分攤損耗電量或加收損耗電費;使用非公共變壓器用電的,供電企業折扣的度電3 分錢不足以彌補運行損耗的,超出部分據實結算、分攤到戶。
第十二條 符合規劃要求且業主已購買的地下車庫(位)、地面車庫(位)以及未購買的停車庫(位)、經業主大會同意的臨時停車位等管理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具體收費標準由雙方議定后以合同約定的形式執行。
第十三條 業主或使用人裝飾裝修房屋的,應在裝飾裝修前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裝飾裝修管理協議,服從物業管理服務企業的管理。裝飾裝修管理費每平方米不得高于3 元,業主與物業企業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裝修垃圾清運費按照房屋建筑面積分段收取,100 平方米(包括100 平方米)以內的按400 元/戶收取,100平方米以上的按600 元/戶收取。
業主或使用人自己清理裝修垃圾、運送到垃圾處理場的,不得收取裝修垃圾清運費。
第十四條 物業服務采用IC 卡等各種智能卡管理的,在同一小區內應盡可能采用一卡管理、一卡多用,智能卡費用均應包含在物業服務成本中,發卡時不得向業主或使用人收取卡費和押金,更不得通過采用多卡管理強制收費或變相亂收費。由于業主或使用人的原因造成智能卡丟失、損壞需要補卡的,可以據實收取智能卡工本費。
第十五條 物業服務收費按房屋建筑面積計費,按月、季、年計收,也可預收,但預收期限不得超過12 個月。未辦理房產證的,可以房屋買賣合同記載的建筑面積為準;已辦理房產證的,以房產證記載的建筑面積為準。
第十六條 物業服務管理區域內,供電、供水、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向最終用戶收取有關費用,物業服務企業接受委托代收上述費用的,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收費標準,可以向委托單位收取手續費,但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一切額外費用,嚴禁通過代收費用強制捆綁收費。
供電、供水、供熱主管部門要采取工作措施,盡快解決住宅小區供電變壓器運行用電及線路損耗過大和供水、供熱二次加壓的問題,加快推進戶表改造工作,必須實行向終端用戶收費。
第十七條 物業服務企業在制定調整物業服務收費標準時,應遵守《物業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必須經過業主大會或住戶代表大會討論同意,通過公示無異議后,由業主、物業使用人與物業服務企業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執行。
第十八條 物業管理企業必須按照規定實行明碼標價。在物業收費管理區域內的醒目位置公示服務企業名稱、服務對象、服務內容、服務等級、服務標準、收費項目、計費方式、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投訴舉報電話等,接受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監督,不得在標價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第十九條 業主、使用人、開發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繳納物業服務相關費用。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逾期不繳納物業服務相關費用的,業主委員會應當協助物業服務企業督促其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物業管理企業可以依法追繳。
第二十條 不按照物業服務等級標準執行或不執行合同約定服務收費的物業企業,房地產主管部門會同價格部門責令企業限期改正,并進行行政處罰,逾期不改的按照資質管理規定降低資質等級,記入信用檔案,通報所管小區,直至取消收費行為。
第二十一條 獎懲辦法。物業服務管理項目榮獲市級以上優秀住宅小區稱號的,可與企業資質等級掛鉤,在動態考核時可作為加分項目,記入企業信用檔案;物業企業有過失或責任事故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直至吊銷企業資質證書并記入信用檔案。
第二十二條 市、縣兩級價格主管部門和房地產主管部門要加強對物業服務企業的協同監管和信息共享。指導企業自主定價,協調解決物業企業與業主之間存在的收費矛盾和問題;依法查處違反規定要求的違規收費、隨意提高收費標準、亂收費、不明碼標價等行為;指導物業企業加強隊伍、制度建設,增強服務意識,提升服務質量。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由市價格主管部門和市房地產主管部門負責解釋,自20** 年7 月1 日起施行。原忻州市房管局、忻州市物價局出臺的《忻州市物業服務等級收費管理辦法》(忻房字〔20**〕51 號),忻州市物價局、忻州市房地產管理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住宅小區供熱二次加壓等收費的通知》(忻價發〔20**〕193 號),忻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忻州市房地產管理局《關于規范忻州城區住宅小區道閘系統安裝收費標準的通知》(忻房字〔20**〕19 號)文同時廢止。
篇2:忻州市物業服務等級收費管理辦法(2015試行)
忻州市物業服務等級收費管理辦法(20**試行)
忻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印發忻州市物業服務等級收費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忻政辦發〔20**〕73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局、辦:
《忻州市物業服務等級收費管理辦法(試行)》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忻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年6月25日
忻州市物業服務等級收費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條 為規范物業服務收費秩序,維護業主、物業使用人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合法權益,促進物業服務行業穩定健康發展,根據國務院、山西省《物業管理條例》和國家發改委、住建部《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等相關法規以及省物價局、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規范物業服務收費管理的通知》精神,結合忻州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忻州市范圍內具有資質的物業企業服務收費行為。
第三條 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行分級負責,忻州城區按照城市建設管理權限劃分,分別由市價格主管部門、房地產主管部門和忻府區價格主管部門、房地產主管部門管理,各縣(市、區)的由當地價格主管部門、房地產主管部門負責。
市、縣兩級價格主管部門牽頭,房地產主管部門等配合,負責物業服務收費等級標準的制定,對物業服務價格進行監管,依法查處物業服務中的違規收費、亂收費行為。
市、縣兩級房地產主管部門牽頭,價格主管部門等配合,負責物業服務行業的管理,指導物業企業自主定價,協調解決物業服務管理中的矛盾和問題,加強對物業企業的監督和管理。
第四條 物業服務收費應當遵循合理、公開以及服務內容、服務質量與服務費用相適應的原則。
第五條 物業服務收費管理,業主委員會或產權單位應根據物業實際情況和業主消費水平,選定相應級別的服務內容標準,確定服務收費價格。
第六條 物業綜合服務費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稅費和利潤。其中,物業服務成本或者物業服務支出構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ㄒ唬┕芾矸杖藛T的工資、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ǘ┪飿I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不包括電梯運行、供熱供水二次加壓和專項維修資金分攤費用);
?。ㄈ┪飿I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ㄋ模┪飿I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ㄎ澹┪飿I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k公費用;
?。ㄆ撸┪飿I服務機構固定資產折舊;
?。ò耍┪飿I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ň牛㊣C卡工本費及經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同意的其它費用。
第七條 物業服務收費包括物業綜合服務費、電梯等共用設備運行費、車輛停放服務費、裝飾裝修管理費、裝修垃圾清運費和代收代辦服務費、特約服務等費用。
根據不同物業的性質和特點,物業服務收費分別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
住宅小區前期物業和保障性小區物業綜合服務費、裝飾裝修管理費、裝修垃圾清運費,實行政府指導價。
電梯等共用設備運行費據實結算,按住戶面積分攤。
已成立業主委員會的非保障性住宅小區的物業綜合服務費、非住宅物業和別墅服務收費以及車輛停放服務費、物業企業接受委托開展的特約服務、代收代辦等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
第八條 實行政府指導價的住宅小區物業綜合服務收費實行分等定價。市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市房地產主管部門根據住宅小區的硬件設施、環境和物業管理企業的服務內容、服務標準,制定出臺住宅小區物業服務等級控制收費標準(忻州市普通住宅物業服務等級與收費標準)附后。具體收費標準由建設單位或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在控制收費標準內選擇等級以物業服務合同的形式約定執行。
第九條 前期物業服務(房屋竣工交付使用、業主大會未成立前)。開發建設單位應在政府指導價范圍內對照有關服務內容標準,擬定服務價格后,進行前期物業服務招投標,選擇物業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報房地產主管部門備案。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作為房屋買賣合同附件應當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物業綜合服務費的計費方式、計費起始時間,經買受人簽字確認后執行。
第十條 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后,非保障性住房物業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物業服務企業可參照《忻州市普通住宅物業服務等級與收費標準》,結合業主或業主委員會的意見確定本小區物業服務等級。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由業主、物業使用人與物業服務企業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執行。
第十一條 電梯運行費、消防維護費、年檢費和供熱、供水的二次加壓費用等收費,根據運行情況據實結算、按住戶面積分攤,定期公布,具體收取辦法由雙方議定后以合同約定的形式執行。
供電實行合表電價計費的小區,使用公共變壓器用電的,應將供電企業折扣的度電3分錢用于小區供電設施的運行維護和彌補損耗等費用,不得另外向住戶分攤損耗電量或加收損耗電費;使用非公共變壓器用電的,供電企業折扣的度電3分錢不足以彌補運行損耗的,超出部分據實結算、分攤到戶。
第十二條 符合規劃要求且業主已購買的地下車庫(位)、地面車庫(位)以及未購買的停車庫(位)、經業主大會同意的臨時停車位等管理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具體收費標準由雙方議定后以合同約定的形式執行。
第十三條 業主或使用人裝飾裝修房屋的,應在裝飾裝修前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裝飾裝修管理協議,服從物業管理服務企業的管理。裝飾裝修管理費每平米不得高于3元,業主與物業企業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裝修垃圾清運費按照房屋建筑面積分段收取,100平方米(包括100平方米)以內的按400元/戶收取,100平方米以上的按600元/戶收取。
業主或使用人自己清理裝修垃圾、運送到垃圾處理場的,不得收取裝修垃圾清運費。
第十四條 物業服務采用IC卡等各種智能卡管理的,在同一小區內應盡可能采用一卡管理,一卡多用,智能卡費用均應包含在物業服務成本中,發卡時不得向業主或使用人收取卡費和押金,更不得通過采用多卡管理強制收費或變相亂收費。由于業主或使用人的原因造成智能卡丟失、損壞需要補卡的,可以據實收取智能卡工本費。
第十五條 物業服務收費按房屋建筑面積計費,按月、季、年計收,也可預收,但預收期限不得超過12個月。未辦理房產證的,可以房屋買賣合同記載的建筑面積為準;已辦理房產證的,以房產證記載的建筑面積為準。
第十六條 物業服務管理區域內,供電、供水、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向最終用戶收取有關費用,物業服務企業接受委托代收上述費用的,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收費標準,可以向委托單位收取手續費,但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一切額外費用,嚴禁通過代收費用強制捆綁收費。
供電、供水、供熱主管部門要采取工作措施,盡快解決住宅小區供電變壓器運行用電及線路損耗過大和供水、供熱二次加壓的問題,加快推進戶表改造工作,必須實行向終端用戶收費。
第十七條 物業服務企業在制定調整物業服務收費標準時,應遵守《物業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必須經過業主大會或住戶代表大會討論同意,通過公示無異議后,由業主、物業使用人與物業服務企業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執行。
第十八條 物業管理企業必須按照規定實行明碼標價。在物業收費管理區域內的醒目位置公示服務企業名稱、服務對象、服務內容、服務等級、服務標準、收費項目、計費方式、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投訴舉報電話等,接受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監督,不得在標價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第十九條 業主、使用人、開發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相關費用。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逾期不繳納物業服務相關費用的,業主委員會應當協助物業服務企業督促其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物業管理企業可以依法追繳。
第二十條 不按照物業服務等級標準執行或不執行合同約定服務收費的物業企業,房地產主管部門會同價格部門責令企業限期改正,并進行行政處罰,逾期不改的按照資質管理規定降低資質等級,記入信用檔案,通報所管小區,直至取消收費行為。
第二十一條 獎懲辦法。物業服務管理項目榮獲市級以上優秀住宅小區稱號的,可與企業資質等級掛鉤,在動態考核時可作為加分項目,記入企業信用檔案;物業企業有過失或責任事故的,依法給與行政處罰直至吊銷企業資質證書并記入信用檔案。
第二十二條 市、縣兩級價格主管部門和房地產主管部門要加強對物業服務企業的協同監管和信息共享。指導企業自主定價,協調解決物業企業與業主之間存在的收費矛盾和問題;依法查處違反規定要求的違規收費、隨意提高收費標準、亂收費、不明碼標價等行為;指導物業企業加強隊伍、制度建設,增強服務意識,提升服務質量。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由市價格主管部門和市房地產主管部門負責解釋,自20**年7月1日起施行。原忻州市房管局、忻州市物價局出臺的《忻州市物業服務等級收費管理辦法》(忻房字〔20**〕51號),忻州市物價局、忻州市房地產管理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住宅小區供熱二次加壓等收費的通知》(忻價發〔20**〕193號),忻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忻州市房地產管理局《關于規范忻州城區住宅小區道閘系統安裝收費標準的通知》(忻房字〔20**〕19號)文同時廢止。
附件:忻州市普通住宅物業服務等級與收費標準
附件:
忻州市普通住宅物業服務等級與收費標準
一級標準(1.05元/月.㎡)
一、基本要求(0.08元/月.㎡)
1、物業管理單位建立了現代化企業管理制度。有規范的崗位職責制度;
2、服務與被服務雙方簽訂規范的物業服務合同,雙方權利義務關系明確;
3、建立有完善的住戶檔案;
4、有符合國家規定的物業管理方案。有健全的房屋管理、房屋共用部位、公共設施設備運行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檔案管理制度,保潔、綠化、協助維護公共秩序等管理制度,并裝訂成冊;
5、承接項目時,對住宅小區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認真檢驗,有檢驗記錄,并將移交代管的各種資料按照合同要求保存完好;
6、管理人員、專業操作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物業管理職業資格證書或者崗位證書;
7、管理服務人員統一著裝、佩戴標志,行為規范,服務主動、熱情;
8、設有服務接待中心,公示24小時服務電話。急修及時到場,有完整的報修、維修和回訪記錄;
9、能夠根據業主需求提供物業服務合同之外的特約服務和代辦服務;
10、按有關規定和合同約定公布物業服務內容與收費標準和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據實結算的費用每月公布一次;
11、按合同約定規范使用住房專項維修資金;
12、每年至少二次書面征詢業主對物業服務的意見,滿意率達95%以上。
二、公共設施設備運行維修保養(0.30元/月.㎡)
住宅區域范圍內公共設施設備完善,并有智能化管理的:
1、配備專業人員維修養護;
2、建立共用設施設備檔案,設施設備的運行、檢查、維修、保養等記錄齊全;
3、公共設施設備標志齊全、規范,責任人明確;操作維護人員嚴格執行設施設備操作規程及保養規范;設施設備運行正常;
4、對共用設施設備每日巡查一次,做好巡查記錄,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5、有電梯運行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保證24小時載人電梯正常運行;
6、對住宅區域內配備的消防設施設備進行管理,設施設備完好,可隨時啟用。為確保消防通道舒暢,發現有圈占、堵占消防通道的,應加以制止并報有關部門;
7、設備房每日清潔一次,保持整潔、通風,無跑、冒、滴、漏和鼠害現象;
8、住宅區域內道路平整,主要道路及停車場交通標志齊全、規范;
9、路燈、樓道燈完好率不低于95%,景觀照明、監控設施、門禁系統等運行良好,經常有人維護修理;
10、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設施設備有明顯警示標志和防范措施;對有可能發生的各種突發故障有應急方案。
三、共用部位維護及管理(0.12元/月.㎡)
1、對房屋共用部位進行日常管理和維修養護,檢修記錄和保養記錄齊全;
2、根據房屋實際使用年限,定期檢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狀況。需要維修,屬于小修范圍的,及時修復,屬于大、中修范圍的,在報修期內的,及時編制維修計劃報建設單位,按雙方《前期物業管理合同》進行維修。在保修期以外的,及時編制維修計劃,報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根據業主大會的決定,組織維修或者更新改造;
3、高層住宅每日巡查一次樓宇對講門,發現問題及時修復(與供應商有約定的及時聯系供應商協助修復);
4、每日巡查一次小區房屋單元門,樓梯通道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門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記錄,并及時維修養護;
5、按照住宅裝飾裝修管理有關規定和管理規約(業主臨時管理規約)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裝飾裝修管理制度。裝修前,依規定審核業主(使用人)的裝修方案,告知裝修人有關裝飾裝修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
6、每日巡查二次裝修施工現場,發現影響房屋外觀、危及房屋結構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線等損害公共利益現象的,及時勸阻并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部門;
7、對違反規劃私搭亂建和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行為及時勸阻,并報業主委員會和有關部門;
8、小區主出入口設有小區平面示意圖,主要路口設有路標。各組團、棟及單元(門)、戶和公共配套設施、場地有明顯標志。
四、協助維護公共秩序(0.20元/月.㎡)
1、住宅區域主出入口24小時崗位值勤,其中12小時站崗值勤;
2、制訂詳細的巡查方案。小區圍墻、院落、車庫、車場每2小時巡查1次。重點部位增加巡查頻次,并做好記錄。
3、每日定時巡查樓梯間等樓內公共區域,保持樓梯間暢通,無擅自占用、亂堆亂放現象。
4、配有安全監控設施的,24小時監控,專人值守。監控資料保存不少于30日;
5、對進出小區的車輛實施規范管理,引導車輛有序通行、停放(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6、對進出小區的裝修、施工勞務人員實行臨時出入證管理;
7、對住宅區域內商業網點私搭亂建、亂設攤位、亂擺亂放現象及時制止,并報有關部門;
8、對火災、治安等突發事件有應急預案,事發時及時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部門,并協助采取相應措施。
五、保潔服務(0.20元/月.㎡)
1、對住宅區域內設置的垃圾桶、果殼箱做到日產日清,保持垃圾桶、果殼箱周邊清潔;
2、對住宅區域內道路、廣場、停車場、綠地等公共場地每日清潔一次,全天保潔;
3、樓道每日清掃一次,樓梯扶手每日清擦一次。公共部位門、窗每月清擦一次;
4、及時清除道路積水、積雪;
5、保持路燈、樓道燈、景觀燈的清潔及使用效果;
6、對住宅區域內的園林景觀、建筑小品、各類裝飾物、健身器材保持清潔及觀賞效果和使用功能;
7、共用雨、污水、井、化糞池每月檢查一次,視檢查情況及時清掏;
8、根據氣候及實際情況定期進行消毒和滅蟲除害。夏季每月兩次消毒和滅蟲除害;
9、高層住宅一層共用大廳、電梯侯梯廳每日清潔一次,電梯轎廂墻壁每日清擦一次,電梯轎廂地面保持清潔;
10、高層住宅一層共用大廳、電梯侯梯廳要設置果殼箱;
11、衛生保潔設專人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六、綠化養護管理(0.15元/月.㎡)
住宅區域內綠化覆蓋率達到規劃要求的:
1、有完善的綠化養護措施,有專業人員實施綠化養護管理;
2、草坪、花卉、綠籬等應定期修剪、養護,雜草面積應小于2%;
3、對花卉、草坪、綠籬、樹木等適時補植更新,缺株率應小于3%,存活率應大于95%,行道樹缺株率應小于3%,土地裸露面積應小于5%;
4、定期組織澆灌、施肥、松土和噴灑藥物,做好防寒和預防病蟲害;
5、大型活動和重大節日隨季節擺花裝扮,美化環境、增加氣氛;
6、設有景觀湖的,應保持三季有水,水質良好,每月至少補水1次,每年清淤1次。
二級標準(0.85元/月.㎡)
一、基本要求(0.07元/月.㎡)
1、各崗位有規范的崗位職責,并將制度上墻接受監督;
2、服務與被服務雙方簽訂規范的物業服務合同,雙方權利義務關系明確;
3、建立有完善的住戶檔案;
4、有完善的物業管理方案。有健全的房屋管理、房屋共用部位、公共設施設備運行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檔案管理制度,保潔、綠化、協助維護公共秩序等管理制度;
5、承接項目時,對住宅小區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認真檢驗,有檢驗記錄,并將移交代管的各種資料按照合同要求保存完好;
6、管理人員、專業操作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物業管理職業資格證書或者崗位證書;
7、管理服務人員統一著裝、佩戴標志,行為規范,服務主動、熱情;
8、設有服務接待中心,公示24小時服務電話。急修及時到場,有完整的報修、維修和回訪記錄;
9、能夠根據業主需求提供物業服務合同之外的特約服務和代辦服務;
10、按有關規定和合同約定公布物業服務內容與收費標準。據實結算的費用每季公布一次;
11、按合同約定規范使用住房專項維修資金;
12、每年至少二次書面征詢業主對物業服務的意見,滿意率達90%以上。
二、公共設施設備運行維修保養(0.25元/月.㎡)
住宅區域范圍內公共設施設備完善,并部分設施設備實行智能化管理的:
1、配備專業人員維修養護;
2、建立共用設施設備檔案,設施設備的運行、檢查、維修、保養等記錄齊全;
3、公共設施設備標志齊全、規范,責任人明確;操作維護人員嚴格執行設施設備操作規程及保養規范;設施設備運行正常;
4、對共用設施設備每兩日巡查一次,做好巡查記錄,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5、有電梯運行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保證電梯正常運行;
6、對住宅區域內配備的消防設施設備進行管理,設施設備完好,可隨時啟用。為確保消防通道舒暢,發現有圈占、堵占消防通道的,應加以制止并報有關部門;
7、設備房每二日清潔一次,保持整潔、通風,無跑、冒、滴、漏和鼠害現象;
8、住宅區域內道路平整,主要道路及停車場交通標志齊全、規范;
9、路燈、樓道燈完好率不低于90%,景觀照明、監控設施、門禁系統等運行良好,經常有人維護修理;
10、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設施設備有明顯警示標志和防范措施;對有可能發生的各種突發故障有應急方案。
三、共用部位維護及管理(0.11元/月.㎡)
1、對房屋共用部位進行日常管理和維修養護,檢修記錄和保養記錄齊全;
2、根據房屋實際使用年限,定期檢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狀況,需要維修的及時組織維修;
3、高層住宅每二日巡查一次樓宇對講門,發現問題及時修復(與供應商有約定的及時聯系供應商協助修復);
4、每二天巡查一次小區房屋單元門,樓梯通道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門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記錄,并及時維修養護;
5、按照住宅裝飾裝修管理有關規定和業主管理規約(業主臨時管理規約)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裝飾裝修管理制度。裝修前,依規定審核業主(使用人)的裝修方案,告知裝修人有關裝飾裝修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
6、每日巡查一次裝修施工現場,發現影響房屋外觀、危及房屋結構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線等損害公共利益現象的,及時勸阻并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部門;
7、對違反規劃私搭亂建和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行為及時勸阻,并報業主委員會和有關部門;
8、小區主出入口設有小區平面示意圖,主要路口設有路標。各組團、棟及單元(門)、戶和公共配套設施、場地有明顯標志。
四、協助維護公共秩序(0.15元/月.㎡)
1、住宅區域主出入口24小時崗位值勤,其中9小時站崗值勤;
2、制訂詳細的巡查方案。小區圍墻、院落、車庫、車場每3小時巡查1次。重點部位增加巡查頻次,并做好記錄。
3、每日定時巡查樓梯間等樓內公共區域,保持樓梯間暢通,無擅自占用、亂堆亂放現象。
4、配有安全監控設施的,24小時監控。監控資料保存不少于15日;
5、對進出小區的車輛實施規范管理,引導車輛有序通行、停放(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6、對進出小區的裝修、施工勞務人員實行臨時出入證管理;
7、對住宅區域內商業網點私搭亂建、亂設攤位、亂擺亂放現象及時制止,并報有關部門;
8、對火災、治安等突發事件有應急預案,事發時及時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部門,并協助采取相應措施。
五、保潔服務(0.14元/月.㎡)
1、對住宅區域內設置的垃圾桶、果殼箱做到日產日清,保持垃圾桶、果殼箱周邊清潔;
2、對住宅區域內道路、廣場、停車場、綠地等公共場地每日清潔一次,定時保潔;
3、樓道每二日清掃一次,樓梯扶手每二日清擦一次。公共部位門、窗每二月清擦一次;
4、及時清除道路積水、積雪;
5、保持路燈、樓道燈、景觀燈的清潔及使用效果;
6、對住宅區域內的園林景觀、建筑小品、各類裝飾物、健身器材保持清潔及觀賞效果和使用功能;
7、共用雨、污水、井、化糞池每兩月檢查一次,視檢查情況及時清掏;
8、根據氣候及實際情況定期進行消毒和滅蟲除害。夏季每月一次消毒和滅蟲除害;
9、高層住宅一層共用大廳、電梯侯梯廳每日清潔一次,電梯轎廂墻壁每日清擦一次,電梯轎廂地面每日清潔兩次;
10、高層住宅一層共用大廳、電梯侯梯廳要設置果殼箱;
11、衛生保潔設專人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六、綠化養護管理(0.13元/月.㎡)
住宅區域內綠化覆蓋率基本達到規劃要求的:
1、有完善的綠化養護措施,有專業人員實施綠化養護管理;
2、草坪、花卉、綠籬等應定期修剪、養護,雜草面積應小于5%;
3、對花卉、草坪、綠籬、樹木等適時補植更新,缺株率應小于5%,存活率應大于95%,行道樹缺株率應小于5%,土地裸露面積應小于5%;
4、花卉、綠籬、樹木應根據其品種和生長情況,定期修剪整形,需要時補栽、補種,保持觀賞效果;
5、適時組織澆灌、施肥、松土和噴灑藥物,做好防寒和預防病蟲害;
6、大型活動和重大節日裝扮小區,美化環境、增加氣氛。
三級標準(0.65元/月.㎡)
一、基本要求(0.06元/月.㎡)
1、物業管理單位機構設置合理,崗位明確;
2、服務與被服務雙方簽訂規范的物業服務合同,雙方權利義務關系明確;
3、建立住戶檔案;
4、有完善的物業管理方案。有健全的房屋管理、房屋共用部位、公共設施設備運行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檔案管理制度,保潔、綠化、協助維護公共秩序等管理制度;
5、承接項目時,對住宅小區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認真檢驗,將移交給的各種資料保存完好;
6、管理人員、專業操作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物業管理職業資格證書或者崗位證書;
7、管理服務人員統一著裝,服務主動、熱情;
8、設有服務接待中心,公示12小時服務電話。急修半小時到場,有完整的報修、維修和回訪記錄;
9、基本能夠根據業主需求提供物業服務合同之外的特約服務和代辦服務;
10、按有關規定和合同約定公布物業服務內容與收費標準。據實結算的費用每年公布一次;
11、按合同約定規范使用住房專項維修資金;
12、每年至少一次書面征詢業主對物業服務的意見,滿意率達85%以上。
二、公共設施設備運行維修保養(0.20元/月.㎡)
住宅區域范圍內公共設施設備完善:
1、配備專業人員維修養護;
2、建立共用設施設備檔案,設施設備的運行、檢查、維修、保養等記錄齊全;
3、公共設施設備標志齊全、規范,責任人明確;操作維護人員嚴格執行設施設備操作規程及保養規范;設施設備運行正常;
4、對共用設施設備每三日組織巡查,做好巡查記錄,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5、有電梯運行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保證電梯正常運行;
6、對住宅區域內配備的消防設施設備進行管理,設施設備完好,可隨時啟用。為確保消防通道舒暢,發現有圈占、堵占消防通道的,應加以制止并報有關部門;
7、設備房每三日清潔一次,保持整潔、通風,無跑、冒、滴、漏和鼠害現象;
8、住宅區域主要道路及停車場設有交通標志;
9、路燈、樓道燈完好率不低于85%,景觀照明、監控設施、門禁系統等運行良好,經常有人維護修理;
10、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設施設備有明顯警示標志和防范措施;對有可能發生的各種突發故障有應急方案。
三、共用部位維護及管理(0.09元/月.㎡)
1、對房屋共用部位進行日常管理和維修養護,檢修記錄和保養記錄齊全;
2、定期檢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狀況,需要維修根據業主大會的決定,組織維修或者更新改造;
3、高層住宅每三日巡查一次樓宇對講門,發現問題及時修復(與供應商有約定的及時聯系供應商協助修復);
4、每三天巡查一次小區房屋單元門,樓梯通道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門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記錄,并及時維修養護;
5、按照住宅裝飾裝修管理有關規定和管理規約(業主臨時管理規約)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裝飾裝修管理制度。依業主手冊進行管理;
6、兩日巡查一次裝修施工現場,發現影響房屋外觀、危及房屋結構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線等損害公共利益現象的,及時勸阻并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部門;
7、對違反規劃私搭亂建和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行為及時勸阻,并報業主委員會和有關部門;
8、小區主出入口設有小區平面示意圖,主要路口設有路標。各組團、棟及單元(門)、戶和公共配套設施、場地有明顯標志。
四、協助維護公共秩序(0.11元/月.㎡)
1、住宅區域主出入口24小時崗位值勤;
2、制訂詳細的巡查方案。小區圍墻、院落、車庫、車場每4小時巡查1次。重點部位增加巡查頻次,并做好記錄。
3、每日定時巡查樓梯間等樓內公共區域,保持樓梯間暢通,無擅自占用、亂堆亂放現象。
4、配有安全監控設施的,24小時監控。監控資料保存不少于一周;
5、對進出小區的車輛實施規范管理,保證停放有序;
6、對進出小區的裝修、施工勞務人員實行臨時出入證管理;
7、對住宅區域內商業網點私搭亂建、亂設攤位、亂擺亂放現象及時制止,并報有關部門;
8、對火災、治安等突發事件有應急預案,事發時及時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部門,并協助采取相應措施。
五、保潔服務(0.11元/月.㎡)
1、對住宅區域內設置的垃圾桶、果殼箱做到日產日清,保持垃圾桶、果殼箱周邊清潔;
2、對住宅區域內道路、廣場、停車場、綠地等公共場地每二日清潔一次,適時保潔;
3、樓道每三日清掃一次,樓梯扶手每三日清擦一次。公共部位門、窗每季清擦一次;
4、及時清除道路積水、積雪;
5、保持路燈、樓道燈、景觀燈的清潔及使用效果;
6、對住宅區域內的園林景觀、建筑小品、健身器材保持清潔及觀賞效果和使用功能;
7、共用雨、污水、井、化糞池每季檢查一次,視檢查情況及時清掏;
8、夏季根據實際情況消毒和滅蟲除害;
9、高層住宅一層共用大廳、電梯侯梯廳每三日清潔一次,電梯轎廂墻壁每三日清擦一次,電梯轎廂地面每日清潔一次;
10、高層住宅一層共用大廳、電梯侯梯廳要設置果殼箱。
六、綠化養護管理(0.08元/月.㎡)
住宅區域內綠化覆蓋率低于規劃要求50%以下的:
1、對草坪、花卉、綠籬、樹木應定期進行修剪、養護;
2、定期清除綠地雜草、雜物,雜草面積應小于10%;
3、對花卉、草坪、綠籬、樹木應適時補植更新,存活率應達到90%,土地裸露面積應小于10%;
4、預防花草、樹木病蟲害。
四級標準(0.45元/月.㎡)
一、基本要求(0.05元/月.㎡)
1、物業管理單位有明確的崗位職責制度;
2、服務與被服務雙方簽訂規范的物業服務合同,雙方權利義務關系明確;
3、建立住戶檔案;
4、有完善的物業管理方案和相應的管理制度;
5、承接項目時,對住宅小區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認真檢驗,將移交給的各種資料保存完好;
6、管理人員持證上崗;
7、設有服務電話,及時與住戶溝通;
8、根據業主需求提供物業服務合同之外的部分特約服務和代辦服務;
9、按有關規定和合同約定公布物業服務內容與收費標準;
10、每年至少一次書面征詢業主對物業服務的意見,滿意率達80%以上。
二、公共設施設備運行維修保養(0.12元/月.㎡)
住宅區域范圍內公共設施設備完善:
1、建立共用設施設備檔案,并有記錄;
2、公共設施設備標志齊全、規范,責任人明確;設施設備運行正常;
3、對共用設施設備定期組織巡查,做好巡查記錄,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4、對住宅區域內配備的消防設施設備進行管理,保證消防通道暢通,設施設備完好,可隨時啟用;
5、設備房保持整潔、通風,無跑、冒、滴、漏和鼠害現象;
6、住宅區域主要道路及停車場設有交通標志;
7、路燈、樓道燈完好率不低于80%;景觀照明、監控設施等運行良好,經常有人維護修理;
8、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設施設備有明顯警示標志和防范措施;對可能發生的各種突發故障有應急方案。
三、共用部位維護及管理(0.07元/月.㎡)
1、對房屋共用部位進行日常管理和維修養護;
2、檢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狀況,需要維修的及時組織維修;
3、每周巡查一次小區房屋單元門,樓梯通道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門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記錄,定期維修;
4、按照住宅裝飾裝修管理有關規定和業主管理規約(業主臨時管理規約)要求進行管理;
5、每三日巡查一次裝修施工現場,發現影響房屋外觀、危及房屋結構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線等損害公共利益現象的,及時勸阻并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部門;
6、對違反規劃私搭亂建和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行為及時勸阻,并報業主委員會和有關部門;
7、小區主出入口設有小區平面示意圖,主要路口設有路標。
四、協助維護公共秩序(0.07元/月.㎡)
1、住宅區域主出入口24小時設門衛;
2、設護樓護院人員進行巡查;
3、對進出小區的車輛進行管理;
4、對住宅區域內商業網點私搭亂建、亂設攤位、亂擺亂放現象及時制止,并報有關部門;
5、對火災、治安等突發事件有應急預案,事發時及時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部門,并協助采取相應措施。
五、保潔服務(0.08元/月.㎡)
1、對住宅區域內設置的垃圾桶、果殼箱做到日產日清;
2、對住宅區域內道路、廣場、停車場、綠地等公共場地每兩日清潔一次,注意保潔;
3、樓道每周清掃一次,樓梯扶手每半月清擦一次。公共部位門、窗半年清擦一次;
4、及時清除道路積水、積雪;
5、對住宅區域內的園林景觀、健身器材保持清潔及觀賞效果;
6、共用雨、污水、井、化糞池每半年檢查一次,視檢查情況及時清掏;
7、夏季根據實際情況消毒和滅蟲除害;
六、綠化養護管理(0.06元/月.㎡)
1、對花卉、綠籬、樹木實施綠化養護管理,定期進行修剪;
2、預防花草、樹木病蟲害。
五級標準(0.35元/月.㎡)
一、基本要求(0.04元/月.㎡)
1、服務與被服務雙方簽訂規范的物業服務合同,雙方權利義務關系明確;
2、建立住戶檔案;
3、房屋共用部位、公共設施設備應有相應的管理制度;
4、承接項目時,對住宅小區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認真檢驗并將移交給的各種資料保存完好;
5、管理人員持證上崗;
6、每年至少一次書面征詢業主對物業服務的意見。
二、公共設施設備運行維修保養(0.11元/月.㎡)
住宅區域范圍內公共設施設備基本完善的:
1、對共用設施設備定期組織巡查,做好巡查記錄,發現隱患根據需要組織維修;
2、對住宅區域內配備的消防設施設備進行管理,保證消防通道暢通,設施設備完好,可隨時啟用;
3、設備房保持整潔;
4、路燈、樓道燈完好率不低于75%;監控設施等運行良好,經常有人維護修理;
5、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設施設備有明顯警示標志和防范措施;對可能發生的各種突發故障有應急方案。
三、共用部位維護及管理(0.06元/月.㎡)
1、對房屋共用部位進行日常管理和維修養護;
2、檢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狀況,需要維修的根據需要組織維修;
3、每兩周巡查一次小區房屋單元門,樓梯通道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門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記錄,定期維修;
4、按照住宅裝飾裝修管理有關規定和業主管理規約(業主臨時管理規約)進行管理;
5、每三日巡查一次裝修施工現場,發現影響房屋外觀、危及房屋結構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線等損害公共利益現象的,及時勸阻并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部門;
6、對違反規劃私搭亂建和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行為及時勸阻,并報業主委員會和有關部門;
7、小區主出入口設有小區平面示意圖,主要路口設有路標。
四、協助維護公共秩序(0.06元/月.㎡)
1、住宅區域主出入口24小時設門衛;
2、發生安全事故時,有采取應急措施的同時,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3、對住宅區域內商業網點私搭亂建、亂設攤位、亂擺亂放現象及時制止,并報有關部門;
4、對火災、治安等突發事件有應急預案,事發時及時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部門,并協助采取相應措施。小區內道路暢通。
五、保潔服務(0.06元/月.㎡)
1、對住宅區域內設置的垃圾桶、果殼箱做到日產日清;
2、對住宅區域內道路、廣場、停車場、綠地等公共場地每三日清潔一次,注意保潔;
3、及時清除道路積水,雪天及時清理人行通道;
4、共用雨、污水、井、化糞池每年檢查一次,視檢查情況及時清掏;
7、夏季根據實際情況消毒和滅蟲除害;
六、綠化養護管理(0.02元/月.㎡)
對小區的花、樹木實施綠化養護管理。
篇3:公布孝感城區普通住宅小區物業服務等級收費標準政府指導價的通知(2013年)
關于公布孝感城區普通住宅小區物業服務等級收費標準政府指導價的通知
孝南區物價局、孝南區住房保障局、孝感城區各物業服務企業、各房地產開發企業:
為進一步規范孝感城區物業服務收費行為,維護廣大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合法權益,促進物業管理市場的健康發展,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建設部“關于印發《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發改價格[20**]1864號)、省物價局省建設廳“關于印發《湖北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鄂價房服[20**]107號)、省物價局“關于印發《湖北省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鄂價工服規[20**]83號)和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孝感市物業管理辦法》的通知”(孝感政規[20**]5號)等有關規定,結合孝感城區物業管理市場實際,在進行物業服務定價成本監審的基礎上,經研究,現將孝感城區普通住宅小區(含經濟適用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廉租住房小區和物業小區內公益性公共場所,下同)物業服務等級收費標準政府指導價予以公布,并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孝感城區物業服務收費,根據不同物業的性質和特點,分別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由物業服務企業管理的普通住宅小區的物業綜合管理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其他住宅區(別墅區、高檔住宅區等)、非住宅區的物業服務收費和其他服務項目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物業綜合管理服務費包括清掃保潔及清運,綠化養護,秩序維護,公共照明、通風、供電、給排水、電梯等共用設施設備運行、小修、養護所發生的人工、原輔材料費用等。
二、對實行政府指導價的物業服務收費,實行劃分服務等級分級定價辦法。根據目前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物價指數上漲、物業服務成本增加等實際情況,孝感城區物業服務具體等級收費標準政府指導價基準價為:普通多層住宅:一級0.85元/m2·月,二級0.65元/m2·月,三級0.55元/m2·月,四級0.35元/m2·月;配有電梯的普通高層住宅:一級1.35元/m2·月,二級1.15元/m2·月,三級1.05元/m2·月,四級0.85元/m2·月,普通高層住宅收費標準中含電梯電費及維護費0.50元/m2·月。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根據物業服務質量、硬件配套設施、物業服務成本和業主承受能力等因素,遵循合理、公開以及費用與服務水平相適應的原則,在上浮幅度不超過15%(其中榮獲市級及以上優秀住宅小區上浮幅度不超過20%),下浮幅度不限的范圍內,物管雙方充分協商后,擬定具體收費標準方案,報市物價局、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按規定程序審核備案,并在物業服務合同中明確約定,到市物價局申請辦理《湖北省服務價格(收費)監審證》后方可執行。老舊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由物業服務企業與業主大會(或業主)在四級收費標準基礎上協商確定,并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報市物價局、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備案,辦理《湖北省服務價格(收費)監審證》手續。
三、實行前期物業管理服務的普通住宅小區物業服務收費,由開發建設單位與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從四個服務等級中選擇相應級別的服務標準和收費標準,并在雙方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中予以明確,在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前報市物價局、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審核備案(備案資料清單詳見附件1),房地產開發企業必須落實前期物業管理方案,并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明確約定其前期物業服務項目、內容和質量標準以及收費項目、收費標準、計費方式和計費起始時間等內容,涉及物業買受人共同利益的約定應當一致。
四、普通商品住宅小區配建的保障性住房交付使用后,日常物業管理工作納入所在小區統一管理的,其物業服務收費,按所在小區相應等級收費標準政府指導價基準價下浮10%執行。
五、實行后期物業管理服務的普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等級,由物業服務企業根據所服務小區的基本設施條件、規模及對業主提供的實際服務項目、內容和質量標準等因素提出申請,由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市物價局依照《孝感市城區普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等級標準》(詳見附件2、3),經實地考核后審定;物業管理服務等級以住宅小區為單位,一個住宅小區執行一個服務等級收費標準;住宅小區物業服務收費等級價區的確定,不實行終身制,因管理水平和服務項目內容質量等發生變化的,經考核后相應提高或降低服務收費等級價區。物價、房管部門每年將結合物業服務收費年度審驗和物業管理企業資質年檢工作,對物業服務企業服務項目、內容、質量標準等情況進行年度審核。
六、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的規定實行明碼標價,在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顯著位置,將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標準以及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有關
情況進行明確公示。物業服務企業在物業服務中應當遵守國家的價格法律法規,嚴格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為業主提供質價相符的服務。 七、業主按房屋買賣合同約定的自房屋交付之日開始交納物業服務費;納入物業管理服務范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開發建設單位原因未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開發建設單位全額交納。
八、在本通知實施之前已交付的新建住宅小區,開發建設單位售房合同中已承諾前期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的,在承諾期限內,承諾標準低于規定的政府指導價標準的,按承諾標準執行,承諾標準高于規定的政府指導價標準的,則按政府指導價標準執行。本通知實施之后交付的新建住宅小區,其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按本通知規定申報備案后方可執行。
九、關于物業服務收費期限和計費面積問題。物業服務收費期限可由物業服務企業和業主委員會(或業主)商議收取,合同約定,期限可以按月、按季或按年收取,如采取按年收取方式原則上不得在年初一次性收取。物業服務收費應當按照業主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房屋所有權證書登記面積)計收,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
十、未進行用水、用電戶表工程改造、直抄到戶的物業小區,計量總表與分表之間發生的損耗(應扣除物業公司辦公用電、用水,公共照明用電、公共用水及二次供水設施用電等小區公共用電用水),可按水、電量實際損耗額度在用戶間據實合理分攤,但最高不得超過行業標準規定的低壓供水、供電損耗標準。
十一、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如電梯、二次供水設施、路燈等)日常運行維護費用已包含在物業服務收費之內,不得再另行向業主收取或分攤。城管環衛部門征收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不包含在物業服務收費標準中,物業服務企業可接受委托代收代繳。
十二、普通住宅小區內符合規劃標準的封閉式共用車庫、業主專用車庫和露天停車場(停車位),由物業服務企業人員提供管理服務,包括維護小區內正常交通秩序、車輛有序停放、場地維護維修、保潔、照明、人工等服務,物管雙方應簽訂服務合同,明確雙方權利責任和義務,并做到自愿有償、協商一致、公開透明、規范合法,可收取機動車輛停泊服務費,物業小區業主(物業使用人)機動車輛停泊服務收費標準為:露天共用場地停車60元/車位·月,架空層(室內)停車30元/車位·月,地下封閉式停車場停車45元/車位·月,以以上基準價為基礎,上浮最高不超過15%,下浮不限。在優先保證業主(物業使用人)停車的前提下,外來機動車輛進入小區臨時停放,是否收費由業主大會(業主)確定,確定實施收費的小區,按照物價部門規定標準執行,收費標準實行計時收費:停車半小時以上3小時及以內2元/車·泊位,超過3小時每車每泊位每小時加收1元,不足1小時的按1小時計算收費,每車每泊位每日累計最高收費不超過10元。但對進入物業小區執行任務、搶修檢修、救護等特種車輛及業主的搬家車、送貨車和臨時停車(30分鐘內)不得收取機動車輛停泊服務費。上述機動車輛停泊服務費具體收費標準須報市物價局、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審核備案,并在物業服務合同中明確約定。車位使用權出售價格或租金標準由權利人與業主或租賃人雙方協商確定。
十三、業主對房屋進行裝修的,物業服務企業應與業主或裝修企業簽訂裝修協議,約定有關權利責任義務及注意事項,并可按建筑面積收取不超過3元/m2的建筑垃圾清運費和每戶(包括業主和裝修企業)最高不超過2000元的裝修保證金(押金)及裝修工人出入證工本費10元。物業服務企業應在裝修完工后180天內退還裝修保證金(押金)。此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與裝修相關的費用。
十四、物業服務企業根據業主的委托,提供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服務收費由雙方約定。實行市場調節價的物業服務,其服務收費由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報物價、房管部門備案并申請辦理《湖北省服務價格(收費)監審證》。
十五、本通知適用于孝感城市規劃區建成區、雙峰山旅游度假區及孝南區行政轄區范圍,市轄其他各縣市可參照執行。本通知規定適用于采取包干制形式確定物業管理服務等級標準和收費標準的普通住宅小區。
十六、孝南區所轄鄉鎮場物業服務收費日常監管工作,包括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審核備案、服務價格(收費)監審證辦理和收費年度審驗以及監督執行工作,由孝南區物價局負責。
十七、物業服務企業違反價格法律、法規和規定的,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和《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予以查處。
十八、本通知自20**年12月1日起執行。市物價局、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過去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符的,一律以本通知規定為準。今后將根據物業管理市場情況的變化,對物業服務等級收費標準政府指導價適時進行調整。本通知未涉及的其他問題,按省物價局、省建設廳“關于印發《湖北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鄂價房服[20**]107號)的規定執行。
附件1、房地產開發企業新建商品房項目申報前期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備案資料清單;
2、孝感市城區普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等級標準;
3、孝感市城區普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等級標準使用說明;
4、孝感城區物業服務企業基本情況年度統計表。
二O一三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