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人民政府
頒布日期:1999.3.5
實施日期:1999.3.5
廈府(1999)綜032號
根據《廈門市房屋租賃管理規定》和市政府第二次全體成員會議精神,為做好我市房屋租賃收益金的征管工作,確實減輕企業和困難職工的負擔,特制定本暫行辦法。
一、減免對象和標準
(一)國有企業、集體企業、三資企業、內聯企業、股份制企業和民營企業的房屋租賃收益金一律按標準的50%征收;
(二)下列單位,在按標準的50%征收情況下,還可酌情申請減免房屋租賃金:
1、國家政策性扶持企業:包括支農企業,城市公用企業,文教企業,高新技術發展等企業;
2、虧損企業: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報告認定上一年度發生虧損在100萬元(含100萬元)以下的,給予減免10%房屋租賃收益金(來自:m.airporthotelslisboa.com);虧損額在100萬元以上300萬元(含300萬元)以下的,給予減免20%;
3、嚴重虧損企業:對連續三年發生虧損,累計虧損額達300萬元以上;或上一年度發生虧損達300萬元以上的企業,可申請免交房屋租賃收益金。
(三)民政救濟對象,殘疾人及持有勞動部門核發的《下崗證》的下崗職工可根據其生活困難程度,給予減免租賃收益金30-80%。
二、辦理程序
1、國家政策性扶持企業、虧損企業中,屬國有企業、股份制企業的減免由本單位提出申請,報市財政局審批,到土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其他企業的減免由本單位提出申請,經地方稅務部門審核,報市財政局審批,到土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
2、民政救濟對象、殘疾人和下崗職工的減免由本人提出申請,分別送區以上民政部門和勞動管理部門審核,報市財政局審批,到土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
3、上述減免對象減免的年租賃收益金額在五萬元以上的,經有關部門審核后,報市政府審批。
三、申請減免房屋租賃收益金應使用市土地房產管理局統一印制的《租賃收益金減免申請表》。
四、本辦法暫執行至1999年12月底,今后的房屋租賃收益金減免將根據房屋租賃市場和企業經營情況另定。
五、本辦法由市財政局、土地房產管理局負責解釋。
篇2:廈門市征收房屋租賃收益金的暫行辦法(1999年)
廈門市人民政府
頒布日期:1999.3.5
實施日期:1999.3.5
廈府(1999)綜031號
第一條 為了加強廈門市房屋租賃管理,規范房屋租賃市場行為,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促進房屋租賃市場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廈門市城鎮房屋管理條例》和《廈門市房屋租賃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廈門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房屋租賃是指:
一、出租劃撥土地使用權的地上房屋,即房屋所有權人出租劃撥土地使用權的地上房屋,包括按房改政策購買的房改房和經濟適用房(解困房、解危房、安居房等)。
二、轉租公有房屋,即承租人在租賃期限內,征得出租人的書面同意,將承租市土地房產管理局經管的或行政、企事業單位屬財政投入資金購建的公有非住宅房屋的部分或全部進行轉租,以及將承租的公有非住宅房屋的全部或部分使用權與他人合作、合資、聯營(含承包經營)。公有住宅不得轉租。
第三條 有房屋租賃行為并取得租賃收入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依照本辦法繳納房屋租賃收益金。
第四條 房屋租賃收益金包括土地收益金和轉租收益金。出租劃撥土地使用權的地上房屋應繳納土地收益金;轉租公有房屋的應繳納轉租收益金。
第五條 房屋租賃收益金一律按建筑面積計征。
第六條 租賃收益金的征收標準由市土地房產管理部門、市物價部門、財政部門根據房屋用途、地段環境等因素,分等定級確定(具體見附表一、附表二),并根據廈門市租賃市場的租金價格變動情況,適時予以調整。
在同一路段,同一用途中,征收部門可根據市場租金的行情,在征收標準范圍內確定征收標準的下限或上限。
第七條 房屋租賃收益金由征收部門按月征收。
第八條 對有房屋租賃收益的國家政策性扶持企業、虧損企業、民政救濟對象、下崗職工,繳納租賃收益金確有困難的,酌情準予減免。減免辦法另文規定。
第九條 房屋租賃收益金由土地房產管理部門負責征收。征收的房屋租賃收益金全額上繳市財政
,納入預算管理;征收部門因征管業務所需正常經費(來自:m.airporthotelslisboa.com),由市財政局統籌安排。
第十條 房屋租賃收益人應當在租賃行為發生后的15日內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產管理部門申報繳納房屋租賃收益金。具體繳納收益金的時限,由征收部門確定。
第十一條 房屋租賃收益金的征收一律使用市財政局印制的廈門市房屋租賃收益金專用票據。
第十二條 違反本辦法,不按時繳納租賃收益金的,由征收部門責令其補交土地收益金外,每逾期一日,加收應交租賃收益金千分之三的滯納金。
第十三條 承租人違反本辦法,擅自轉租房屋的,其轉租行為無效,由租賃主管部門沒收其違法所得,并處以違法所得一至五倍的罰款。
第十四條 出租或轉租的房屋在租賃期間因各種原因停止租賃關系,出租方和轉租方須在十五日內報告市土地房產管理部門,經市土地房產管理部門審查屬實,方可停交房屋租賃收益金,土地房產管理部門應在五個工作日內作出明確的答復。逾期不報的,視為租賃行為未終止,征收部門可向其繼續征收房屋租賃收益金。
第十五條 行政事業單位出租房屋已繳納國有資產占用費的,不再繳納房屋租賃收益金。
第十六條 租賃收益金的征收部門可依據本暫行辦法,結合廈門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實施操作辦法。
第十七條 同安區房屋租賃收益金的征收,由同安區人民政府根據本區的實際情況,參照本暫行辦法另行制定征收辦法和征收標準。
第十八條 本暫行辦法由市土地房產管理局、市財政局、市物價局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 本暫行辦法從市政府批準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