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師范大學教學研究工作量計算辦法
教育教學研究是高等學校的重要任務之一,其工作量是考核全校教職人員從事教育教學研究包括教學管理、專業建設、課程建設、教材建設、教學內容和教學方法改革等的主要指標。對促進教育教學管理、提高教學水平、提升教學質量有重要意義。為加強和規范我校教學研究工作管理,根據我校教學研究工作實際及發展需要,特制定本辦法。
一、教學研究工作量計量單位及計算公式
教學研究工作量以“分”為計算單位,按年度考核,由教學研究工作的項目類別、教學成果、出版教材、學生競賽獲獎情況等綜合確定。
計算公式為:教學研究工作量=教學研究論文工作量分+教材建設工作量分+教學研究項目工作量分+教學成果工作量分
二、教學研究工作量計分標準
項目 | 類別 | 內容 | 分值 | 備注 | ||
一、論文 | I級 | CSCD、CSSCI、光明日報、人民日報(理論版)、《安徽師范大學學報》優秀論文 | 75分/篇 | 發表的論文要么是科研論文,要么是教學研究論文,工作量只能計算一次,不能重復計分。論文成果的第一單位必須是“安徽師范大學”;第一作者第二單位的計分減半,其他不予計分。級別交叉的刊物就高計分只計一次。 | ||
II級 | 《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 | 50分/篇 | ||||
III級 | CSCD(擴展版)、CSSCI(擴展版) | 30分/篇 | ||||
IV級 | 其他公開發表的學術論文 | 10分/篇 | ||||
二、教材 | 1.全國規劃教材 | 200分/部 | 1.教材必須是由國內出版社公開發行、有統一國際標準書號和中國版本圖書館CIP數據,并用于本科生或研究生教學。 2.教材的第一完成人為安徽師范大學教職工(以版權頁為準)。與外單位合編的,參照完成名次計分。出版社類別參見突出成果獎勵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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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省級規劃教材 | 150分/部 | |||||
3.一般教材 | 80分/部 | |||||
4.工具書、教輔讀物、音像制品 | 40分/部 | |||||
三、項目 | 1.國家級項目 | 750分/項 | 申報項目分類見附表1 | |||
2.省級項目 | 重點 | 500分/項 | ||||
一般 | 300分/項 | |||||
3.廳局級項目 | 100分/項 | |||||
4.校級項目 | 30分/項 | |||||
四、成果 | 1.國家級 | 特等獎 | 800分/項 | 成果分類見附表2 | ||
一等獎 | 650分/項 | |||||
二等獎 | 500分/項 | |||||
2.省級 | 特等獎 | 500分/項 | ||||
一等獎 | 450分/項 | |||||
二等獎 | 400分/項 | |||||
三等獎 | 300分/項 | |||||
3.校級 | 特等獎 | 250分/項 | ||||
一等獎 | 150分/項 | |||||
二等獎 | 100分/項 | |||||
三等獎 | 50分/項 | |||||
4.指導學生競賽獲獎 | 一等獎 | 200分/項 | 學生競賽指全國大學生數學建模比賽、全國大學生電子設計競賽、全國大學生英語演講比賽、全國“挑戰杯”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全國力學競賽等影響較大、與專業技能密切相關的比賽。 | |||
二等獎 | 100分/項 | |||||
三等獎 | 60分/項 | |||||
三、標準參照說明:
1、我校獨立或第一單位完成的項目和成果(含論文、獲獎),原則上由項目主持人參照下列比例計算個人所得分。具體分配參見下表(特殊情況由項目主持人負責分配教研計分):
參與人數 | 完成名次 | |||
主持 | 第二 | 第三 | 第四 | |
一人 | 1 | |||
二人 | 3/4 | 1/4 | ||
三人 | 2/3 | 2/9 | 1/9 | |
四人 | 3/5 | 3/15 | 2/15 | 1/15 |
2、各類項目工作量的分配由主持人按項目申請書中填寫的人員名單進行,如果實際參加項目的人員確有變更,要及時通過主管部門批準并在教務處備案,考核期間不能變更。
3、研究生發表教研論文,如導師署名第二,其工作量計入導師。
4、同一篇論文被多次檢索就高計算一次;同一成果先后獲多種獎勵按最高級別計分,不重復計算工作量。
5、教學研究所涉及到的論文、教材、項目、成果等均要在教務處登記,材料要存檔,否則,不予計分。
6、在教學研究與改革過程中成效顯著,并在本科教學實踐中得到廣泛應用的,經相關部門認定可給予適當教研計分補助。
7、在教學研究工作中發生責任事故者,如侵犯他人知識產權、不能按時結題等,學校要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和責任大小在其總得分中扣除一定分值。
8、教師教學研究工作考核,每年底考核一次,三年為一個周期。
9、教學研究工作量納入科研工作量。
四、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附表1:質量工程項目分類表
類別 | 質量工程項目 |
國家級 | 1.國家級教學研究項目; 2.國家級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 3.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 4.國家級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劃; 5.國家級教學團隊; 6.國家級精品課程; 7.國家級雙語教學示范課程; 8.國家級專業建設項目; 9.國家級教學成果獎; 10.其它國家級質量工程集體項目。 |
省級 | 1.部級教學研究項目; 2.省教育廳教育教學研究項目; 3.省級專業建設項目; 4.省級示范實驗實訓中心; 5.省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 6.省級教學團隊; 7.省級精品課程; 8.省級教學成果獎。 9.其它省級質量工程集體項目。 |
廳級 | 其它廳局級委托的教育教學研究項目。 |
校級 | 1.校級教學研究項目; 2.校級特優強專業建設項目; 3.校級精品課程; 4.校級示范實驗實訓中心; 5.校級教學團隊; 6.校級教學成果獎。 |
附表2:
教學成果分類表
類別 | 教學成果 |
國家級 | 1.國家教學成果特等獎; 2.國家教學成果一等獎; 3.國家教學成果二等獎。 |
省級 | 1.省級教學成果特等獎; 2.省級教學成果一等獎; 3.省級教學成果二等獎; 4.省級教學成果三等獎。 |
校級 | 1.校級教學成果特等獎; 2.校級教學成果一等獎; 3.校級教學成果二等獎。 4.校級教學成果三等獎。 |
篇2:z學院開放實驗室工作量計算與課酬支付辦法
z學院開放實驗室工作量計算與課酬支付辦法
開放實驗已納入實驗教學中心的學生實踐教學環節,為鼓勵和支持教師開展開放實驗工作,中心參與開放實驗室教學工作的教師及管理人員,其工作量計算辦法,參照學校的有關規定執行,具體條例如下:
一、指導學生開放實驗的教師,其工作量計算,以學生開放實驗項目的審批內容為基礎。學生進行開放實驗的分組原則是,每組不超過10人。
二、工作量計算辦法:
1. 指導教師
單組工作量=學時數×1.0; 重復組工作量=學時數×0.5×重復組數
總工作量=單組工作量+重復組工作量
2. 實驗輔導人員
工作量=指導教師總工作量×0.5
4、實驗室管理人員工作量
實驗室管理人員實行坐班制,在正常的工作日內,享受固定工資待遇。節假日加班時,按學院的統一標準20元/天支付報酬。晚間加班時,按每8小時折算一天另外計算。
5、課酬標準
中級及高級職稱教師:20元/課時;初級職稱教師:16元/課時。
三、對外服務人工酬勞
開放實驗室承擔對外服務項目時,實驗室工作人員的酬勞,依服務項目的性質和勞務人員的工作任務而定。
四、其它
開放實驗項目獲獎后,對實驗指導教師的獎勵辦法,參照學校的有關規定執行。
篇3:z學院實驗教學人員工作量計算辦法
z學院實驗教學人員工作量計算辦法
為進一步提高我院的實驗教學質量,保障教學、科研任務的順利進行,充分調動廣大實驗教學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根據我院新出臺的人事分配制度實施方案和實際情況,特制定實驗教學人員崗位考核辦法如下。
第一條 實驗教學崗位工作主要包括實驗教學、儀器設備管理、實驗室建設與管理,以及相應職稱等級的科研任務等。其中實驗教學工作、儀器設備管理工作和科研工作可進行量化計算,實驗室建設與管理為不可量化的事務性工作,需進行階段性質量評比考核。
第二條 實驗教學工作量計算辦法
根據學院的有關規定,專職實驗教學崗位人員,每年應完成200~300個課時的教學工作量?;谶@項規定,綜合考慮實驗教學人員的教學工作特點,制定如下教學工作量計算辦法。
1. 實驗教學崗位人員主講理論課工作量
?、? 為了保證實驗管理本職工作,實驗技術崗位人員理論課每學年不應超過120學時。
?、? 工作量計算:同教師系列標準。
2. 實驗崗位人員主講實驗課工作量
任務: 備課、預做實驗、上課、課外輔導、批改全部實驗報告、測驗、考查等。
工作量:
?、? 計劃學時×1.0
重復班:計劃學時×0.5×(合班數-1)
?、? 分組實驗,從第二組起為:計劃學時×0.3×重復組數。
分組實驗是指實驗設備不足,不能同時進行,需要分成小組分批進行時,才按分組實驗計算學時(每班2~3個小組)。
3. 實驗崗位人員輔導實驗課工作量
輔導教師每班定員1人。
任務:要求作好實驗課的準備、輔導、課后的設備整理及室內衛生等。
工作量:主講教師工作量×0.5。
4. 實驗崗位人員指導課程設計工作量
同教師系列標準,具體如下:
任務:備課、輔導、評閱、考評、評定成績等。原則上每位教師指導不超過20人。每位教師指導課程設計工作量每周封頂為20學時。
計劃周數×0.8×學生人數
5. 指導實習工作量
同教師系列標準,規定如下:
任務:準備、指導、批改實習報告、評定成績等。
?、? 校內實習:計劃周數×5×1.1
?、? 校外實習:計劃天數×1.3
校內實習指導教師每班2人;校外實習指導教師每班3人。兼任實習隊長的教師按上述系數×1.1計。專門聯系實習的教師按聯系實習的實際天數×1.1計。每位教師指導實習工作量每周封頂為20學時。
6. 指導畢業設計(論文)工作量
?、? 指導教師
同教師系列標準,規定如下:
任務:準備、輔導、評閱、考評、答辯。
理工類:計劃周數×1.1×學生人數(原則上每位教師指導不超過12人)
非理工類:計劃周數×0.9×學生人數(原則上每位教師指導不超過15人)
相同題目自第二人起為:計劃周數×0.8×學生人數
每位教師指導畢業設計(論文)工作量每周封頂為20學時。
?、? 實驗輔助教師
任務:準備實驗用品、指導實驗操作、負責學生實驗管理、負責實驗室安全及衛生。
工作量:實際實驗周數×學生人數×1.1×0.3。
每位實驗教師輔助實習實驗工作量每周封頂為5學時。
7. 計算機房管理人員工作量
?、? 輔助上機課工作量:
任務: 軟件安裝、設備維護、課后的設備整理及室內衛生等。
工作量:計劃上機課時數×0.25×重復課批次×機房數×K
機房內計算機臺數為40~70時,K=1.0;計算機臺數不足40時,K=實際臺數÷40
?、? 輔助課程設計、畢業設計工作量
任務:軟件安裝、設備維護、輔助指導、學生管理、課后的設備整理及室內衛生等。
工作量: 機房設計周數×5學時×K
管理1個機房時,K=1.0,同時管理兩個及兩個以上機房時,K=1.5。
第三條 實驗室管理工作
按照崗位職責要求,實驗教學人員除正常教學工作外,還應負責各自實驗室的衛生、安全、設備維護與維修、實驗室建設、改造等管理工作。該項工作雖不進行量化計算,但實驗中心要定期對實驗室的管理工作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將作為實驗教學人員年終考核、技術職稱評定等工作的一項參考依據。實驗教學人員每年應完成的科研工作量,按學院對相關技術職稱人員科研工作量要求規定執行。
第四條 工作量統計及津貼發放辦法
按照實驗中心管理辦法規定,實驗教學人員的各項工作量,由實驗中心在學期末依據實驗項目登記卡及其它登記證明,進行統計計算。
按照學院津貼發放辦法,實驗教學人員完成實驗室管理及實驗教學工作量200~350課時范圍以內,同時完成相應技術職稱等級的科研工作量的,按標準計發崗位津貼和績效津貼,超過350課時部分計超工作量。超工作量部分,按學院相同職稱等級專職教師津貼標準的3/4計發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