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區域裝修管理服務工作標準
1、存檔裝修公司的資質證書、裝修許可證及設計圖紙,并對裝修單位提供的設計圖紙進行審核,對于不合理的設計方案要求修改并要求提供修改方案。
2、要求業主及工長在做衛生間及廚房防水時,要按照施工相關標準施工。
3、水電改造要求保留線路改造竣工圖,以便以后維修使用。
4、與業主及裝修公司簽定裝修噪音協議書,要求施工單位不得在周六、日及節假日噪音施工或超時施工。
5、提示業主及裝修公司嚴禁破壞結構及公共設施設備等行為。
6、提示業主燃器管道及弱電管線移位必須找廠家或有資質的專業人員,不得私自改動。
7、填寫溫馨提示,寫明裝修時間及聯系電話。
8、對進出小區的裝修車輛、裝修人員實行出入證管理。
9、裝修入場驗收提示裝修公司及業主:水、電、氣、土建、門窗、弱電等設備設施基本使用方法。
10、裝修現場有無滅火器,可燃材料堆放是否整齊,電器使用等安全隱患檢查,嚴禁在裝修現場使用明火,吸煙等違規行為。
11、裝修現場有無違規施工,對私拆亂改行為嚴厲制止并及時上報。
12、制止在戶外門窗安裝防盜窗。
13、督促裝修垃圾放到制定位置及裝修噪音控制。
14、裝修許可證及施工人員出入證檢查。
15、空調安裝位置指定,保證建筑外觀的協調統一。
16、協調因裝修活動造成相鄰住宅的受損。
17、制止裝修垃圾、油漆等雜物倒入下水管道。
18、制止在公共場所加工作業。
19、檢查特種作業(電焊工、電工)有無向物業申請及相關有效證件。
20、裝修過程中對業主的題問作解答。
21、裝修完工驗收。
篇2:盟裝飾裝修管理標準
盟東城裝飾裝修管理標準
序號項目“z城”管理標準
1)基本要求
1.入伙前必須建立裝修標準,并積極的與業主、裝飾公司進行對接,傳遞公司的管理理念,爭取裝飾公司的支持,把違章裝飾裝修杜絕在設計階段。建立、健全、執行管理制度。
2.建立裝飾裝修管理檔案。
3.受理業主或使用人的裝飾裝修申報登記,與業主或使用人、裝飾裝修企業簽訂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告知業主或使用人在裝飾裝修工程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
4.裝飾裝修期間每日巡查1次現場,發現業主或使用人未申報登記或者有違法違規行為的,應立即勸阻;拒不改正的,報告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及業主、業主委員會,并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
5.裝飾裝修結束后進行檢查,對違反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的當事人按照約定處理。
6.委托清運裝修垃圾的,應在指定地點臨時堆放,采取圍擋、遮蓋措施,在2日內清運。自行清運裝修垃圾的,應采用袋裝運輸或密閉運輸的方式,在2日內清運。
3)工作檢查和記錄
1.記錄與檔案
2.各項工作記錄完整有效。
3.檔案齊全。
篇3:樓宇二次裝修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樓宇二次裝修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1.0 目的
規范裝修管理工作,保障公共設施的正常使用、樓宇安全和房屋外觀的統一美觀。
2.0 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業管理處對樓宇二次裝修的管理工作。
3.0 職責
3.1管理處經理負責裝修申請的審批及重大違章裝修的處理。
3.2公共事務部主管負責裝修申請的審核及一般違章裝修的處理。
3.3公共事務部管理員負責依照本規程實施裝修施工檢查、驗收工作。
3.4財務部負責核收裝修管理費。
3.5保安部負責裝修施工人員管理。
3.6機電維修部負責裝修施工中的水電管理。
3.7保潔部負責裝修垃圾的清運工作。
4.0 名詞解釋
4.1裝修的申請與審批.
4.1.1申請:住戶需提前7日向管理處公共事務部提出裝修申請(租戶必須持業主委托書):
A) 申請時如實填寫《裝修申請表》各款內容,并附裝修設計圖紙,室內裝修說明書;
B) 如果住戶自請施工隊,尚須附裝修施工隊營業執照復印件一份(住戶申請裝修項目少或簡單的除外);
C) 裝修較大商業商鋪、娛樂場所時,需提供城市消防部門的審批文件。
4.1.2審核與審批。
A) 公共事務部主管接到裝修申請當日,依據《管理公約》中“裝修管理規定”的相關條款,按“唱諾制”要求,就可能發生違章裝修的問題逐條要求住戶和裝修施工隊在《裝修施工承諾表》中打“Ⅴ”承諾。對住戶未完全承諾的,公共事務部主管應耐心向住戶解釋,直至住戶完全承諾不出現違章裝修。對不肯承諾的住戶,不得同意裝修開工。承諾后的《裝修施工承諾表》由住戶和公共事務主管共同簽字后一式兩份,雙方保存一份。
B) 不宜審批的情況:
----涉及有拆改承重墻的;
----涉及有消防隱患的;
----涉及有破壞預埋管線的;
----涉及有破壞外墻體立面的。
C) 在確認裝修設計不會對樓宇安全、公共設施設備正常使用及房屋外觀造成不良影響時,應當在半個工作日內給出同意意見。
D) 審核同意的報管理處經理審批,管理處經理應當在半個工作日內給出審批意見。
E) 公共事務部管理員將審批后的裝修申請通知住戶,對需要住修改設計的,應告之住戶修改。
4.2裝修申請獲得批準后,公共事務部管理員應通知住戶帶領裝修施工隊一同到公共事務部辦理有關手續。
4.2.1公共事務部管理員將《室內裝飾企業營業執照》、《執業許可證》、復印一份附在《裝修申請表》后。
4.2.2將裝修圖紙復印一份附在《裝修申請表》后。
4.2.3將住戶和施工隊承諾的《裝修施工承諾表》附在《裝修申請表》后。
4.2.4要求住戶簽署《裝修安全責任書》,并將之附在《裝修申請表》后。
4.2.5住戶和施工隊一同到財務部按裝修管理規定交納相關費用。
A) 住戶應交納一定數額的裝修押金和垃圾清運費;
B) 施工隊應交納一定數額的裝修押金和施工人員證件工本費。
《住宅裝修管理規定》(1992)102號文規定:
----住宅物業裝修的押金標準為20元/平方米,從驗收之日起三個月后給予退款;
----辦公、工業物業裝修的押金標準為40元/平方米,從驗收之日起三個月后給予退款
----商業物業裝修的押金標準為50元/平方米,從驗收之日起半年后給予退款;
----裝修垃圾清運費按150-300元/戶收取。
4.2.6指引施工隊負責人到保安部辦理《施工證》:
A)施工隊負責人應將施工人員的彩色照片兩張和身份證復印件一份交保安部;
B)保安部將其中一張照片的身份證復印件及施工人員的基本情況登記在《施工人員登記表》中(詳見《封閉小區物品/人員出入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C) 用施工人員另一第照片制作成施工人員的《施工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