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公共設備(設施)維護保養考核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物業公司公共設備(設施)維護保養工作,明確相關人員職責,確保公共設備(設施)完好率100%,計劃保養率100%,維修及時率100%,特制定本考核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廣州市**物業公司管理有限公司所接管物業內所有公共設備(設施)維護保養活動。
第三條 工程部負責公共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
第二章 公共設備(設施)的保養
第四條 公共設備(設施)實行"工程師負責制",各系統工程師必須在每月28日前編制本系統下一月設備(設施)月保養計劃,在每季度最后一個月28日前編制完成季保養計劃,在12月28日前編制下一年的年度保養計劃。如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的,扣罰系統工程師當月獎金50元,扣罰部門主管當月獎金30元,扣罰部門經理當月獎金20元。
第五條 各系統工程師編制完成的設備(設施)月、季、年保養計劃必須嚴謹、細致,符合實際要求,否則扣罰系統工程師當月獎金50元,扣罰部門主管當月獎金30元。
第六條 系統工程師必須在編制完成的月、季、年設備(設施)保養計劃表上簽名,否則扣罰系統工程師當月獎金50元,扣罰部門主管當月獎金30元。
第七條 系統工程師編制完成的設備(設施)月、季、年保養計劃表必須在完成后8小時內交由部門主管審核,否則扣罰系統工程師當月獎金50元,扣罰部門主管當月獎金20元。
第八條 部門主管必須認真、逐條逐項審核系統工程師呈交的設備(設施)月、季、年保養計劃內容,評估其可行性,并于8小時內審核完畢,并簽名。否則扣罰部門主管當月獎金50元。
第九條 部門主管審核完畢設備(設施)月、季、年保養計劃表并簽名后,必須在8小時內遞交部門經理復核,否則扣罰部門主管當月獎金50元。
第十條 部門經理必須認真、細致地復核各系統工程師呈交的設備(設施)月、季、年保養計劃表,并于8小時內復核完畢,明確通知部門主管按計劃實施保養。否則扣罰部門經理當月獎金50元。
第十一條 設備(設施)月、季、年保養計劃表經批準實施后,各系統技術人員必須嚴格按照設備(設施)保養計劃表的標準進行保養。如未按標準保養但未造成后果的,扣罰當事人當月獎金100元,扣罰系統工程師當月獎金50元,扣罰部門主管當月獎金20元,扣罰部門經理當月獎金10元。造成后果的,專題報告處理。
第十二條 如各系統技術人員未按設備(設施)保養計劃表的標準進行保養,扣罰當事人當月獎金50元,造成設備(設施)出現故障但沒有超過24小時的,扣罰當事人當月獎金100元,扣罰系統工程師當月獎金50元,扣罰部門主管當月獎金30元,扣罰部門經理當月獎金20元。
第十三條 如系統技術人員未按設備(設施)保養計劃表的標準進行保養,造成設備(設施)出現故障超過24小時的扣罰當事人當月獎金300元,扣罰系統工程師當月獎金200元,扣罰部門主管當月獎金150元,扣罰部門經理當月獎金100元。造成后果的,專題報告處理。
第十四條 如系統技術人員未按設備(設施)保養計劃表的標準進行保養,造成設備(設施)出現故障超過48小時而又沒有特殊的原因的,扣罰當事人、系統工程師、部門主管、部門經理當月獎金300元直至除名處理。
第十五條各系統技術人員按設備(設施)標準保養完成后30分鐘內必須如實填寫設備(設施)保養記錄表并簽名,否則出現一次扣罰當事人當月獎金30元,扣罰系統工程師當月獎金20元。
第十六條 系統工程師必須按設備(設施)計劃保養時間監管、督促技術人員按規范保養,并每次保養完成后1小時內簽寫意見,否則扣罰系統工程師當月獎金50元。
第十七條 部門主管必須每周至少2次現場抽查設備(設施)保養情況,并在設備(設施)保養記錄表上簽寫意見,否則扣罰部門主管當月獎金50元。
第十八條 部門經理必須每月至少2次現場抽查設備(設施)保養情況,并在設備(設施)保養記錄表上簽寫意見,否則扣罰部門經理當月獎金50元。
第十九條 各系統技術人員對設備(設施)進行保養時必須嚴格遵守設備(設施)保養規程和有關部門管理規定,否則扣罰當事人100元;如造成設備(設施)故障和其他安全事故,扣罰當事人當月獎金300元以上直至開除處理,扣罰系統工程師、部門主管、部門經理當月獎金100~300元,主管領導200元。
第二十條 設備(設施)保養期間如涉及停電、停水、電梯停用,必須先填寫專題報告經公司領導批準后,系統工程師提前24小時發《內部通啟》給服務中心、保安部、辦公室。違反上述規定,扣罰系統工程師當月獎金200元,扣罰部門主管當月獎金150元,扣罰部門經理當月獎金100元;引發后果的扣罰系統工程師當月獎金500元以上直至開除處理,扣罰部門主管、部門經理當月獎金200~300元。
第二十一條 各系統設備(設施)保養記錄情況與實際情況不符者,扣罰當事人當月獎金200元,扣罰系統工程師、部門主管當月獎金100元,扣罰部門經理當月獎金50元。
第二十二條 各系統設備(設施)有外委保養時,系統工程師必須根據簽訂的外委保養合同督促外委單位嚴格按標準執行,杜絕不合格保養情況發生,并于每月30日前填寫當月設備(設施)委托維護保養情況評估表。如有違反,扣罰系統工程師當月獎金100元,扣罰部門主管當月獎金50元。
第二十三條 二次生活水池必須每季度清潔、消毒一次;化糞池必須每年度疏、掏一次。否則,扣罰系統工程師當月獎金100元,扣罰部門主管、部門經理當月獎金50元。
第三章 公共設備(設施)的維護
第二十四條 值班人員必須每小時巡查一次低壓配電設備,認真抄填《低壓配電運行日志》并簽名。未按時巡查,扣罰當事人當月獎金30元,扣罰系統工程師當月獎金20元。
第二十五條 值班人員必須每2小時巡查一次變壓器,認真抄填《變壓器運行日志》并簽名。未按時巡查扣罰當事人當月獎金50元,扣罰系統工程師當月獎金20元。
第二十六條 系統工程師必須每天對所管轄范圍設備巡查一次,并將巡查情況記錄在《設備(設施)巡查記錄表》上。未按時巡查,扣罰系統工程師當月獎金30元,扣罰部門主管當月獎金20元,扣罰部門經理當月獎金10元。
第二十七條 部門主管每周對所管轄范圍重點設備巡查不得少于兩次,并將巡查記錄在《設備(設施)巡查記錄表》上,若有違反,扣罰部門主管當月獎金50元,扣罰部門經理當月獎金30元。
第二十八條 部門經理每周對所管轄范圍重點設備(設施)巡查一次,并將巡查結果記錄在《設備(設施)巡查記錄表》上,否則,扣罰部門經理當月獎金50元。
第二十九條 值班人員必須每2小時巡查一次生活水泵房,認真抄填《水泵運行日志》并簽名。未按時巡查,扣罰當事人當月獎金30元,扣罰系統工程師當月獎金20元。
第三十條 值班人員在設備(設施)巡查過程中如發現有問題一般情況30分鐘內解決,無法解決的故障應在10分鐘內向系統工程師匯報并登記在交接班記錄本上。若有違反,扣罰當事人當月獎金50元。
第三十一條 系統工程師接到有關故障報告后,10分鐘內應確認故障原因,接報后8小時內應解決故障。如屬疑難故障應于12小時內確定初步解決方案上交部門經理。如有違反,扣罰系統工程師當月獎金200元,扣罰部門主管當月獎金100元,扣罰部門經理當月獎金50元。
第三十二條 部門經理接到設備(設施)故障報告后,應在30分鐘內到達故障現場,組織相關技術人員研究解決辦法;評估系統工程師提交的處理方案的可行性。24小時仍未解決的故障,應以書面形式上報故障原因及解決方案、解決時間,限期解決。否則,扣罰部門經理當月獎金200元。
第三十三條 各系統處理的故障必須認真記錄在《設備(設施)維修記錄表》上。否則,扣罰當事人當月獎金20元。
第三十四條 因部門技術人員等原因無法解決的故障應于故障發生后24小時內填寫《設備對外委托維修申請單》,經公司領導批準后方可維修。否則,扣罰系統工程師當月獎金100元,扣罰部門主管當月獎金50元,扣罰部門經理當月獎金50元。
第三十五條 因施工工藝等問題發生的設備(設施)故障,系統工程師必須在故障處理完成后72小時內擬寫完成《質量問題處理檔案》。否則,扣罰系統工程師當月獎金50元。
第三十六條 設備(設施)保修期內發生的故障原則上必須由原施工廠家限期解決,若由我司自行解決的,必須在完成后24小時內擬寫《工程簽證單》進行轉扣。否則扣罰系統工程師當月獎金100元。
第三十七條 系統工程師必須根據所管轄設備(設施)運行情況每年12月30日前制定下一年設備(設施)大、中修計劃,并于24小時內提交部門主管審核。否則扣罰系統工程師當月獎金100元。
第三十八條 部門領導必須認真、詳細審核系統工程師提交的設備(設施)大、中修計劃,評估大、中修計劃的可行性,并于24小時內審核完畢。否則,扣罰部門主管、部門經理當月獎金100元。
第三十九條 系統工程師必須按照審核完畢的設備(設施)大、中修計劃組織相關技術人員按計劃實施。否則,扣罰系統工程師當月獎金100元,扣罰部門主管當月獎金50元。
第四十條 各系統技術人員必須按照設備(設施)大、中修計劃標準檢修,并記錄在《設備(設施)運行檢修記錄表》上。如有違反,扣罰當事人當月獎金50元,扣罰系統工程師當月獎金30元,扣罰部門主管當月獎金20元,扣罰部門經理當月獎金10元。
第四十一條 設備(設施)大、中修需要外委的需提前48小時擬寫專題報告,經公司領導審批后填寫《設備對外委托維修申請單》,經公司領導批準后方可檢修。否則,扣罰系統工程師當月獎金200元,扣罰部門主管當月獎金150元,扣罰部門經理當月獎金100元,扣罰主管領導50元。
第四十二條 設備(設施)檢修必須嚴格遵守設備(設施)操作規程。如有違反,扣罰當事人當月獎金50元,扣罰系統工程師當月獎金30元,扣罰部門主管當月獎金20元,扣罰部門經理當月獎金10元。
第四十三條 嚴禁帶電作業,緊急情況需帶電作業時,應有監護人和足夠的照明空間,并穿戴絕緣鞋、絕緣手套等。若違反,扣罰當事人當月獎金50元。
第四十四條 設備(設施)檢修影響到停電、停水、電梯停用,必須提前擬寫請示報告,經公司領導批準后,提前24小時發《內部通啟》給相關部門。若有違反,扣罰系統工程師當月獎金100元,扣罰部門主管當月獎金50元,扣罰部門經理當月獎金30元。造成后果的,扣罰當事人當月獎金300元以上直至開除,扣罰部門主管、部門經理當月獎金300-500,扣罰主管領導200元。
第四十五條 對高、低壓配電進行保養或檢修時,應填寫《高壓停電工作單》和《低壓停電工作單》,經部門經理批準后方可進行,并將結果記錄在《高、低壓停送電記錄表》上,否則扣罰當事人50元。
第四十六條 設備(設施)因沒有及時檢修等原因,造成故障時間超過24小時的,扣罰系統工程師當月獎金300元,扣罰部門主管當月獎金200元,扣罰部門經理當月獎金100元。造成后果的,扣罰當事人當月獎金500元以上直至除名,扣罰部門主管、部門經理當月獎金300元以上直至降級 、降職處分,扣罰主管領導200元。
第四十七條 違反設備(設施)操作規程,造成重大設備故障以及其他安全事故的,當事人予以除名,扣罰系統工程師、部門主管、部門領導當月獎金300元以上直至除名處理,扣罰主管領導200元。
第四十八條 電梯年檢沒有一次性通過的,扣罰責任人當月獎金500元以上直至除名,扣罰系統工程師、部門主管、部門經理當月獎金300元以上直至除名處理,扣罰主管領導200元。
第四十九條 柴油發電機每月必須完成試運行2次,每次15分鐘,并填寫《柴油發電機運行記錄表》,否則,扣罰系統工程師當月獎金50元。
第四章 公共設備(設施)突發應急事件的處理
第五十條 消防中心值班人員負責受理來自所有人員的停電、停水、火災、電梯困人故障,值班人員必須按工程部《工程部報修記錄表》記錄。若有違反,扣罰當事人當月獎金50元。
第五十一條 值班人員接到緊急停電、停水故障報告后,1分鐘內安排人員到現場確認及原因核查,相關人員必須在5分鐘內到故障現場。否則,扣罰當事人當月獎金50元,扣罰系統工程師當月獎金30元,扣罰部門主管當月獎金20元,扣罰部門經理當月獎金10元。
第五十二條 如屬一般故障,相關崗位人員必須在現場直接搶修,直到故障恢復為止。若違反,扣罰責任人當月獎金50元,扣罰系統工程師當月獎金30元,扣罰部門主管當月獎金20元,扣罰部門經理當月獎金10元。
第五十三條 如屬市政停水,必須在10分鐘之內將停水原因,預計恢復時間通知相關部門,并向公司領導匯報。否則,扣罰系統工程師當月獎金20元,扣罰部門主管當月獎金10元。
第五十四條 值班人員接到緊急停電故障報告后,1分鐘內安排人員到現場確認,相關人員必須在5分鐘內到達故障現場,電梯技術人員必須在3分鐘內到達指定位置。否則,扣罰當事人當月獎金50元,扣罰部門主管當月獎金20元。
第五十五條 確認停電后,高壓值班人員須在5分鐘內啟動發電機進行市電轉發電操作,10分鐘內完成倒閘操作,并每隔1小時做好柴油發電機運行記錄。否則,扣罰當事人當月獎金50元,扣罰系統工程師當月獎金30元。
第五十六條 確認停電后,系統工程師與南區供電局電話通話,查清停電原因及停電時間,5分鐘內通知服務中心,10分鐘內將停電情況向部門領導匯報,15分鐘內將具體停電時間、原因及處理結果上報公司領導。否則,扣罰系統工程師當月獎金50元,扣罰部門主管當月獎金30元,扣罰部門經理當月獎金20元。
第五十七條 值班人員接到火警信號后,1分鐘內通知保安部確認,若違反,扣罰值班人員當月獎金50元。
第五十八條 如火警確認后,嚴格按照《工程部火警、火災應急處理程序》處理。若違反任一規定,扣罰當事人當月獎金100元,扣罰系統工程師當月獎金50元。造成后果的扣罰當事人當月獎金300元以上直至除名,扣罰系統工程師、部門主管、部門經理當月獎金300元以上直至除名,扣罰主管領導200元。
第五十九條 電梯困人時,救援人員接報后必須3分鐘內到達現場,15分鐘解救出被困人員。否則,扣罰當事人當月獎金50元,扣罰系統工程師當月獎金30元。造成后果的,扣罰當事人當月獎金300元以上直至除名,扣罰系統工程師、部門主管、部門經理當月獎金200元以上直至除名,扣罰主管領導200元。
第五章 公共設備(設施)的報修
第六十條 值班人員接到報修時,應熱情服務,仔細詢問發生事件的相關情況,并在《工程部報修記錄表》上做好相應記錄(報修時間、報修人、發生地點、發生事件、聯系電話等)。若有違反,扣罰當事人當月獎金30元。
第六十一條 值班人員做好報修咨詢后,應必須在3分鐘內開具《工程維修單》安排維修技工處理;維修技工必須在接單后5分鐘內到達故障點處理。否則,扣罰當事人當月獎金30元。
第六十二條 一般維修不應超過30分鐘,維修技工完成維修后10分鐘內將《工程維修單》第二聯交值班人員。值班人員必須在《工程部報修記錄表》內填寫完成情況,10分鐘內將結果反饋報修人。否則,扣罰當事人當月獎金30元,扣罰部門主管當月獎金20元,扣罰部門經理當月獎金10元。
第六十三條 報修項目在首報4小時內未完成的,由部門主管組織技術人員對報修項目進行處理。否則,扣罰當事人當月獎金30元。
第六十四條 報修項目在首報8小時內未完成的,向部門經理匯報,由部門經理協調處理。否則,扣罰當事人當月獎金50元。
第六十五條 報修項目首報24小時內未完成的,部門經理必須將故障原因處理方案、預計完成時間書面向公司領導匯報,限期解決。否則,扣罰部門經理當月獎金100元,扣罰主管領導50元。
第六十六條 影響業主正常生活的報修,按工程部搶修處理程序執行。若有違反,扣罰當事人當月獎金100-200元,扣罰部門經理100元。
第六十七條 報修項目規定時間內未完成又沒有及時上報,引起后果的,扣罰當事人、部門主管、部門經理當月獎金200元以上直至除名處理,扣罰主管領導100元。
第六十八條 督導室每月按照本制度對工程部進行2次以上抽查,未按規定時間進行督導,督導室主任當月工資下浮200元。
第六十九條 以上的違規行為,連續發生兩次,當事人加倍處罰;連續發生三次,作勸其離職處理。
第六章 附 則
第七十條 以上扣罰均從當月獎金中予以扣罰,直至扣完為止。
第七十一條 本考核辦法自下發之時間起開始執行。
第七十二條 本考核辦法由廣州市**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工程部負責解釋。
篇2:管理處愛護大樓公共設備設施倡議3
管理處關于愛護大樓公共設備設施的倡議3
**廣場是我們共同辦公、生活的家園,作為**家園的一分子,我們有義務愛護大樓里的公共設備設施,只有這樣,我們才能讓這里的辦公環境變得更加優美,并且能夠進一步使物業保值、增值。
近期我司在日常的巡查和檢修過程中發現,大樓的部分公共設施設備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人為蓄意損壞,例如電梯壁被蓄意刮花,洗手間內水龍頭被大力扳斷、洗手盆幾次被砸爛,剩飯剩菜直接往洗手盆里倒造成堵塞;還有公共墻面留有許多腳印,我司經過多次粉刷破壞依然存在。
對于大樓內屢屢發生的公共設備設施被人為破壞的事件,我們除了繼續加強巡視和及時修復外,還在此緊急呼吁:為了確保我們的公共設施設備完好無損和正常運行,確保廣大業主的切身利益不受到損害,請您們積極配合我們物業管理處,愛護使用大樓里的公共設施設備。
另外,如發現有蓄意破壞的人和事,務必及時向我司或直接向保安員反映。管理處電話:***;保安部24小時值班電話:***。
篇3:物業轄區公共設備管理控制工作程序
物業轄區公共設備管理控制程序
1.0目的
通過對物業公共設備的管理,使所有公共設備在使用中保證完好狀態,滿足服務的要求。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物業管理權限內的公共設備。
3.0職責
3.1小區主要配套設備由開發商負責訂貨安裝,物業管理公司及管理處有關人員負責移交使用時的驗收。
3.2機電主管負責設備運行維修管理和技術資料、檔案的收集、保管,負責零星設備、配件、運行材料的采購計劃的編制。
3.3管理處機電人員對各自責任區內的設備進行維修、保養及運行操作,并做好標識及記錄。
4.0工作程序
4.1接管設備的驗收
4.1.1設備的接管與驗證(收),由公司領導組織相關工程技術人員與開發商輸設備交接驗收及資料移交手續。
4.1.2設備接管時按照設備出廠說明書及有關國家規范、標準進行驗收。如驗收不合格,則應在驗收單中說明實際情況及原因,并提出整改建議,限期由承建商負責整改。
4.2設備的標識、建賬和資料管理
4.2.1設備的標識
所有設備實現單機懸掛《設備卡》,標識該機的編號、技術資料、責任人、運行狀況等。
4.2.2設備的建賬
4.2.2.1工程部負責建立《機電設備臺賬》,臺賬內容包括:設備名稱、統一編號、型號、生產廠家、技術資料、保養人等。
4.2.2.2機電主管不定期審查各小區《設備檢查保養計劃表》、《設備維修保養記錄表》、《設備運行記錄表》。
4.2.2.3機電人員對重大的、主要的設備建立單機檔案(以機組為單位,大型附件對應主機另立檔案,小型附件歸入主機一體建檔)。
4.2.2.4重大設備資料原件由公司辦公室統一建檔保管,管理處持復印件。
4.2.3設備資料的歸檔
4.2.3.1機電主管建立《機電設備臺帳》。
4.2.3.2每臺設備資料依次編入:每臺設備所涉及的設備檢查保養計劃表、設備檢查保養表、機電設備維修保養記錄表及說明書、合格證等。
4.2.3.3機電主管集中保存近期《維修單》、《設備對外委托維修單》、《機電設備檢查保養計劃表》。
4.2.4設備資料的管理
4.2.4.1所有的資料案卷,集中存放于工程部并標識清楚。
4.2.4.2工程部對所有資料的記錄、立卷進行指導檢查,保證資料記錄和使用的有效性。
4.3設備的運行
設備按不同的系統劃分責任區域,責任區內確定責任人。對應不同的設備,制定"運行管理規程",由機電人員遵照執行,并做好相應的運行記錄。
4.4設備的維修
4.4.1發現設備損壞,機電主管要組織人員進行維修,對于大中修項目可請原保修單位協助指導。
4.4.2解決不了的故障需要外委維修的,機電主管應填寫《設備對外委托維修申請單》,經工程部經理審核,報請公司批后執行,維修結束,機電人員需對設備進行檢測,檢測合格方予以驗收。
4.4.3所有設備的維修按單機記錄在《設備維修保養記錄表》內。
4.5設備的保養
4.5.1機電人員依《機電設備檢查保養計劃表》的安排,對應《設備檢查保養表》的要求進行檢查保養,并將結果按單機記錄于《機電設備檢查保養記錄表》中。
4.6設備及零星部件的請購按樓宇正常運行或維修的需要,由機電主管填寫《請購單》,經工程部經理審核后報請公司批準。
4.7采購
采購人員按照《請購單》的規格要求,會同購置申請人共同采購,在確認所購產品符合性能、規格要求,且具有產品合格證書,價格合理的情況下方可辦理付款提貨手續。
4.8驗證
對新購置的產品,由機電主管會同機電人員進行驗證,對重要設備的驗證需會同專業工程技術人員驗證。驗證完畢,機電主管辦理入庫建賬手續。
4.9設備庫存的管理
閑置設備和軼使用設備,由所屬部門進行庫存管理,并做好記錄,存放地點必須相對集中,保持干燥、通風、并加蓋防塵罩,貼上標簽。庫存設備重新啟用前由機電人員或相關人員進行保養后,方可投入使用。
4.10設備的報廢
因損耗或損壞無法修復,致使設備無法繼續使用時,由機電主管組織相關人員確認,提交工程部經理審核,報公司批準后,始得報廢并除賬。
5.0相關文件
5.1各類設備運行管理規程
5.2各類設備維修保養規程
5.3各類設備操作規程
5.4《機電運行交接班記錄》
5.5《請購單》
5.6《設備對外委托維修申請單》
5.7《設備檢查保養計劃表》
5.8《設備維修保養記錄表》
5.9《設備卡》
5.10《機電設備臺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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