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員工薪酬福利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制度的設立遵循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分配原則,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基礎上,力爭體現員工個人價值、貢獻大小,保障職員生活安全的需要,促進公司與職員共同發展。
第二條 薪酬福利的內容
本制度所指的薪酬福利內容包括:
1、工資;
2、年終獎勵;
3、津貼;
4、"四金"
1)社會統籌養老保險;
2)社會統籌醫療保險;
3)社會統籌失業保險;
4)社會住房公積金;
5、內部醫療保障;
6、有薪年假。
第三條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以下人員:
1、公司職能部門正/副總經理;
2、公司職能部門正/副總經理以下全部職員(簡稱職員);
3、公司向子公司派出人員。
第二章 員工工資
第四條 員工工資由基本工資+崗位補貼構成
第五條 職能部門正/副總經理執行職務等級工資制。
第六條 職員執行職級等級工資制。職員分為高級經理級職員、經理級職員、一般職員等三個職級,每個職級又分別為3個工資等級(詳見《浙江納德物業管理有限薪級標準》)。
第七條 工資的確認:
1、職能部門正/副總經理公司批準錄用或聘用時,必須進行工資確認,明確工資待遇;
2、職員經公司批準試用時,必須進行工資確認,明確工資待遇。
第八條 工資的調整:
1、根據公司人員年度考核成績和公司經營業績,公司每年年初調整一次工資。
2、工資調整的標準為:
總體評價優:晉升二級;
總體評價良:晉升一級;
總體評價一般:保持原工資級別。
第八條 特殊的工資調整
1、職能部門正/副總經理經批準調整工作部門和職務,其工資可作出相應調整。
2、職員經批準轉正或調整工作部門、崗位、職級等,其工資可作出相應調整。
3、薪酬行情發生變化時,人員工資將作出相應調整。
第九條 公司執行工資保密制。員工如對個人工資有疑問,應直接詢問綜合服務部經理。
第十條 員工當月工資的支付時間為下月16日,支付的方式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稅費處理:
1、員工個人所得稅自理;
2、員工個人所得稅由財務部門代扣代繳。
第三章 員工津貼
第十二條 員工津貼包括以下幾部分:
1、交通補貼;
2、誤餐補貼;
第十三條 津貼發放的對象
凡與公司簽定正式勞動合同的員工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均可享受公司發放的交通補貼和誤餐補貼。
第十四條 員工在確認、調整工資的同時,確定享受津貼的具體待遇。
第十五條 員工享受津貼的具體辦法詳見公司其他相關規定。
第四章 員工年終獎勵
第十五條 員工年終獎勵是指:公司在每年年終以員工的年度考核成績為依據,除工資、津貼以外,給員工發放的一次性現金獎勵。
第十六條 員工年終獎勵的對象:具有年度考核成績的員工。
第十七條 員工年終獎勵的計算公式
員工年終獎勵=基本年薪×系數
第十八條 員工年終獎勵計算公式中的系數依據員工年度考核成績而確定。
第十九條 員工年終獎勵的發放按公司有關規定具體執行。
第五章 員工的"四金"
第二十條 員工的"四金"包括:
1、社會統籌養老保險;
2、社會統籌醫療保險;
3、社會統籌失業保險;
4、社會住房公積金。
第二十一條 員工"四金"屬國家法定員工福利。凡與公司簽定正式勞動合同的員工,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必須參加公司員工"四金"的繳納。
第二十二條 員工"四金"的繳納和享受的標準按照國家每年頒布的法規執行。
第二十三條 員工"四金"中涉及的個人付費部分由員工個人承擔。
第六章 員工內部醫療保障
第二十四條 凡與公司簽定正式勞動合同的員工,均須參加公司出資投保的團體商業醫療保險。
第二十五條 公司以員工享受團體商業醫療保險所得的保險費,支付員工住院醫療費用中公司應承擔的費用。
第二十六條 員工自離職之日起,不再享有團體醫療保險。
第二十七條 公司每年組織一次員工身體健康檢查。
第二十八條 員工日常門、急診費用中,除國家和杭州市法規中規定由公司承擔的部分外,其余均由員工個人負擔。
第二十九條 員工因工傷產生的醫療費,按國家和杭州市有關法規處理。
第三十條 員工內部醫療保障具體執行辦法待有關規定發布后再予執行。
第七章 員工的假期
第三十一條 員工的假期包括:
1、法定公眾假;
2、婚假;
3、喪假
4、產假
5、病假
6、工傷假
7、事假
8、帶薪年假
9、探親假。
第三十二條 凡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員工,可享受帶薪年假。帶薪年假的長短與員工個人的職務、職級相關。
第三十三條 帶薪年假當年使用,不累積。
第三十四條 員工休假的具體執行辦法,詳見公司依據國家法規制定的相關規定。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 本制度由綜合服務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六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行。
篇2:藥業公司員工手冊--薪酬福利
**藥業員工手冊--薪酬福利
一、薪酬
1.薪酬理念
1.1公司按照市場化原則,提供業內富有競爭力的薪酬,吸納和保有優秀人才。 1.2 為卓越加薪:薪金和服務時間長短、學歷高低沒有必然關系,但是和業績、能力密切相關。
1.3 薪酬保密:薪酬屬于個人隱私,任何職員不得公開或私下詢問、議論其他職員的薪酬。
2.薪酬構成
2.1 職員現金年收入包括固定收入和浮動收入兩部分。
2.2個人所得應繳納所得稅,由公司代扣代繳。
3.發薪日期和支付方式
公司按職員的實際工作天數支付薪金,付薪日為每月8日,支付上月1日至當月30或31日的薪金。若付薪日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4.薪金調整機制
4.1 年度調薪
年度調薪按公司薪資規定執行。
4.2 即時調薪
4.2.1因轉正、職位變動、專業級別調整、違紀而進行的調薪,屬于即時調薪。
4.2.2轉正調薪自轉正之日起執行,其他即時調薪依據審批意見執行。
5.特別提示
職員若屬于從公司離職后重新進入公司的情況,其司齡將從最近一次進入公司起計。
二、福利
1.休假
1.1國家法定節假日按國家規定放假,期間照常支付薪金。
1.2 職員轉正后可享受國家規定帶薪假期,包括:婚假、喪假、生育假。
2.社會保險
公司按當地政府規定為職員辦理社會保險。
3.醫療健康
3.1公司設有醫務室,員工在醫務室就醫可享受免費診病,藥費按醫務室規章制度執行。
3.2公司為保障職員的身心健康,每年將進行一次健康體檢。
4. 賀儀與奠儀
4.1賀儀
公司職員結婚、子女出生、子女入讀高等院校,公司都將致以賀儀。
4.2 奠儀
職員直系親屬(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之父母)不幸去世,公司將致以奠儀。
5.職員活動
職員均有機會參與公司內每年定期或不定期舉行的體育鍛煉和娛樂活動,例如運動會、節日慶?;顒?、郊游等。
篇3:地產集團薪酬福利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學習國際先進做法,明確員工級別,規范企業管理,建立激勵機制,推行企業現代化管理。
第二條 基本原則:
集團總部、房地產企業管理公司、商業管理公司統一執行年薪加年終效益獎金。
第三條 適用范圍:
本決定適用與集團總部、房地產企業管理公司(含子公司)、商業管理公司(含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在崗正式員工。
離崗退養、離崗學習(比照內退)、正式內退及離退休人員不適用此規定。
第四條 管理權限:
集團總部負責副總經理(含副總經理)級別以上、集團總部機關人員任免;各管理公司總經理助理(總經理助理)級別以下人員由各管理公司自行任免,部門副經理級別以上人員任免報集團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五條 強化考核:
集團總部、各管理公司(含子公司)所有員工的職別、薪酬與考核結果掛鉤,考核結果將作為員工級別確定、職位升降及年終效益獎金發放的主要依據。
集團對總部人員及各管理公司(含子公司)副總經理級別以上人員,就操行、工作、能力、業績等方面進行考核??己朔譃榘肽昕己撕湍杲K考核。
各管理公司對總經理助理級別以下人員每半年考核一次,考核由各管理公司行政主管領導牽頭,規成考核小組具體負責,考核結果由各管理公司行政部門專人負責存檔備案,嚴格保密。
考核應避免平均主義,集團將對各公司的考核狀況不定期進行抽查。
第二章 管理級別及薪酬標準
第六條 行政管理級別:
行政管理級別設定為:集團及房地產企業管理公司(含子公司)和商業管理公司(含子公司)設總裁、高級副總裁、副總裁、總經理、常務副總經理、資深副總經理、高級副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部門經理、部門副經理、主管和員工。共分十三個級別,二十四個檔次。
第七條 薪酬量化標準:
工資設定:十三個級別分為二十四檔工資。
(注:表格略,請按規定向各公司財務部查閱)。
集團及各管理公司(含子公司)專職司機保持現有工資水平不變。各地物業公司保持現有工資水平不變。
第八條 不同地區薪酬標準確定:
副總經理級別以上(含副總經理)人員薪酬不分地區類別,統一按集團制定的薪酬量化標準執行。其他員工工資標準與實際情況相結合,按經濟發達程度、消費水平把目前集團、房地產企業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業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所在的城市分為以下三類:
第一類:大連、北京
第二類:成都、南京
第三類:長春、貴陽、濟南、昆明、南昌、長沙
一類地區副總經理級別以下(不含)的員工薪酬按集團制定的薪酬量化標準執行;二類地區副總經理級別以下(不含)(來自:m.airporthotelslisboa.com)的員工薪酬在集團制定的薪酬量化標準基礎上減一千執行;三類地區副總經理級別以下(不含)的員工薪酬在集團制定的薪酬量化標準基礎上減二千執行。以后新成立的公司將根據其所在城市具體情況劃入以上三個類別,其員工薪酬標準接上述規定執行。
; 第三章 操作辦法
第九條 定崗定編:
各管理公司崗位編制根據實際需要設定,報集團總部審核批準,集團人力資源部備案;各子公司機構設置、人員編制由各總公司報集團人力資源部審批(必須嚴格按照集團審批的編制執行,擅自超編將給予行政處分)。
第十條 級別確定:
根據管理權限,副總經理(含副總經理)級別以上人員由集團統一發文確定其行政管理級別??偨浝碇?合總經理助理)級別以下人員由各管理公司自行確定,部門副經理以上人員級別確定應報集團入力資源部備案。
定級應避免平均主義,原則上同一級別均要從行政管理級別的最低檔定起。
原則上各公司部門經理/副經理占本公司員工總數的比例不得超過 25%,主管占本公司員工總數的比例不得超過25%。
各公司在確定級別時應首先根據集團的人事管理制度對本公司員工的操行、能力、工作、業績進行綜合考評,得出考評結果后參照員工的本企業工齡、學歷、職稱等因素,由各公司領導班子會議決定該員工的最終行政管理級別。
級別確定后,各公司應將考核材料復印件及定級結果報集團人力資源部審核備案、存檔。
第十一條 年終效益獎金:
集團機關所屬人員按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結合對其全年綜合考核結果,確定員工年終效益獎金數額。
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在考核經營收入、成本控制、工程質量的前提下,將實現利潤或視同利潤的適當比例做為年終效益獎金。此獎金采取"三三四"分配的原則,即總經理分得3 0%,公司領導班子成員(不含總經理)分得 30%(考慮到營銷工作的重要性,負責營銷的副總或營銷總監的分成比例可適當提高),其他員工分得 40%。
第十二條 薪酬構成:
為便于調薪后對所有員工進行考核,可將每位員工的月薪作為如下四項的合成:
基礎工資:已包括國家各種補貼在內,保障員工最低生活需要的工資,占月薪的30 %。
崗位工資:體現崗位責任、工作技能、工作強度和工作條件水準的工資,占月薪的30%。
浮動工資:用來評價工作態度和工作責任。工作綜合表現情況的工資,占月薪的10%。
效益工資:與工作績效完成情況亙接掛鉤的工資,占月薪的30%。
第十三條 內退/離崗學習政策:
2000年1月1日以前加入集團的員工,內退/離崗學習時,其薪酬按2000年3月工資標準發放。2000年1月1日以后加入曼達集團的員工不享受此政策,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正常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執行。
內退/離崗學習具體管理辦法依照集團大萬股字(20**)83號文件執行。
第四章 曠工、病、事假、工傷薪酬發放
第十四條
曠工:曠1天,減扣當月浮動工資100%。
曠2天,減扣當月浮動工資100%,效益工資100 %。
曠工3天,減扣當月薪酬,三天以上解除勞動合同。
事假:有批準手續的事假每天減扣月薪酬÷20.92天。
病假:員工累計三天有薪病休以后,每診作l天扣當月浮劾工資50 %;
2-3天(含第2天),扣浮動工資100%;
4-7天(含第4天),扣(浮動工資十效益工資)50%;
8-14天(含第8天)、扣(浮動工資十效益工資);
14天-1個月以內(含第14天),只發基礎工資;
1個月以上、3個月以內發基礎工資部分的90%:
3個月以上、6個月以內發基礎工資部分的 80%;
6個月以上、1年以內發基礎工資部分的70 %;
病休一年以上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工傷:
員工因工負傷(經勞動仲裁部門確定),治療期間的工資,按本薪酬規定第十五條發放。醫療終結后,復工上崗,按所在單位重新確定的崗位薪酬標準執行。完全喪事勞動能力 者,按國家和企業有關規定辦理離崗休養、內退或退休。
第五章 保險、公積金等福利待遇
第十五條 保險
各公司應為正式在崗員工辦理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保險費的繳納比例由各公司遵照所在地政府的勞動法規、規章自行確定,但應本著節省成本的原則進行。為使人事勞資工作盡快標準化、規范化,保險費中應由員工個人負擔的部分一律由公司代扣代繳。
各地公司原則上不參加其他非強制性社會保險。各公司應當為在崗正式員工辦理醫療保險,公司所在地城市沒有醫療保險的,(來自:m.airporthotelslisboa.com)各公司可參照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制定醫療報銷制度,報集團人力資源部審批。原則上員工每人每年報銷的醫療費標準不得超過人民幣800元,因大病住院醫療費超過800元的,公司負擔65%,個人負擔35%。
各地公司應在每年年初將本公司的有關保險的實行方案報集團人力資源部審核、備案。如有變動,同樣報人力資源部審核備案。
第十六條 住房公積金
各公司在遵守所在地政府的法規、規章的前提下,可自行決定是否為公司員工繳納住房公積金以及繳存的比例、數額,但應本著節省成本的原則進行。已經享受公司分配住房或住房補貼的人員,其公積金的繳存的比例、數額應維持在相對較低的水平。
各公司在每年年初將公積金的實行方案報集團入力資源部審核、備案。如有變動,問樣報集回人力資源部審核、備案。
第十七條 各種補貼、獨生子女費、托保費:
員工薪酬中已含所有國家規定的補貼,獨生子女費。托保費不在薪酬中列支,按國家規定標準每年年終一次發放。
第十八條 員工回違紀和其它問題,涉及經濟處罰時,按照集團20**年新編《員工守冊》才的獎懲條例執行,處理意見報集團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六章 吸納人才政策
第十九條 試用期規定
公司新招聘的員工,一律實行半年試用期,試用期間實行試用期工資,試用期滿后按級別工資執行。
第二十條 集團總部機關新招聘的員工原則上應具有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各管理公司機關、各地產公司新招聘的員工原則上應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實施辦法從20**年1月起執行。
第二十二條 本規定解釋權在集團公司。